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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三十二 -> 管子 -> 輕重 -> 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乃戒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禮若此,不死列陣,可以反於鄉乎。
《管子·輕重乙》: 乃誡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禮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陳,可以反於鄉乎?」 《群書治要·輕重》: 乃戒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禮若此,不死列陣,可以反於鄉乎。 《管子·輕重乙》: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 《管子·輕重丁》: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 《群書治要·輕重》: 父教其子,兄教其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