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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 商君書 -> 修權 -> 1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必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成,信其刑則姦無端。惟明主愛權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剋其賞,則下不用;數加嚴令而不致其刑,則民傲罪。凡賞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謂明,不欺之謂察。故賞厚而利,刑重而必,不失疏遠,不私親近。故臣不蔽主,下不欺上。
《商君書·修權》: 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必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成,信其刑則姦無端。惟明主愛權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剋其賞,則下不用;數加嚴令而不致其刑,則民傲罪。凡賞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謂明,不欺之謂察。故賞厚而利,刑重而必,不失疏遠,不私親近。故臣不蔽主,下不欺上。 《群書治要·修權》: 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則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不信其刑,則奸無端矣。唯明主愛權重信,而不以私害法也。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賞,則下不用,數加嚴命而不致其刑,則民傲罪,凡賞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故明主慎法,不蔽之謂明,不欺之謂察,故賞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遠,不私親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商君書·修權》: 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必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成, 《管子·七臣七主》: 君臣之所共立也。權勢者,人主之所獨守也。故人主失守則危,臣吏失守則亂,罪決於吏則治。權斷於主則威。民信其法則親。 《群書治要·修權》: 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則亂,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 《商君書·修權》: 故立法明分, 《商君書·修權》: 故立法明分, 《群書治要·修權》: 故立法明分, 《商君書·修權》: 故明主慎法。 《商君書·君臣》: 故明主慎法制。 《群書治要·修權》: 故明主慎法, 《韓非子·難二》: 賞厚而信,人輕敵矣;刑重而必, 《韓非子·定法》: 賞厚而信,刑重而必, 《商君書·修權》: 故賞厚而利,刑重而必, 《群書治要·修權》: 故賞厚而信,刑重而必, 《商君書·修權》: 不失疏遠,不私親近。 《管子·版法解》: 不孽疏遠;不私近親, 《群書治要·修權》: 不失疏遠,不私親近, 《商君書·修權》: 不私親近。 《戰國策·衛鞅亡魏入秦》: 賞不私親近, 《群書治要·修權》: 不私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