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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 -> 吳越春秋 -> 勾踐歸國外傳 -> 勾踐七年 -> 11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於是越王內修其德,外布其道,君不名教,臣不名謀,民不名使,官不名事。國中蕩蕩無有政令。越王內實府庫,墾其田疇,民富國彊,眾安道泰。越王遂師八臣與其四友,時問政焉。大夫種曰:「愛民而已。」越王曰:「柰何?」種曰:「利之無害,成之無敗,生之無殺,與之無奪。」越王曰:「願聞。」種曰:「無奪民所好則利也,民不失其時則成之,省刑去罰則生之,薄其賦歛則與之,無多臺游則樂之,靜而無苛則喜之;民失所好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有罪不赦則殺之,重賦厚歛則奪之,多作臺游以罷民則苦之,勞擾民力則怒之,臣聞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其子,如兄之愛其弟。聞有飢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越王乃緩刑薄罰,省其賦歛,於是人民殷富,皆有帶甲之勇。
《史記·越王句踐世家》: 越王曰:「柰何?」 《吳越春秋·勾踐七年》: 越王曰:「柰何?」 《六韜·國務》: 農不失時,則成之;省刑罰,則生之;薄賦斂,則與之;儉宮室、臺榭,則樂之;吏清不苛擾,則喜之;民失其務,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無罪而罰,則殺之;重賦斂,則奪之;多營宮室、臺榭以疲民力,則苦之;吏濁苛擾,則怒之。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飢寒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 《吳越春秋·勾踐七年》: 無奪民所好則利也,民不失其時則成之,省刑去罰則生之,薄其賦歛則與之,無多臺游則樂之,靜而無苛則喜之;民失所好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有罪不赦則殺之,重賦厚歛則奪之,多作臺游以罷民則苦之,勞擾民力則怒之,臣聞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其子,如兄之愛其弟。聞有飢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 《群書治要·文韜》: 民不失其所務,則利之也。農不失其時業,則成之也。省刑罰,則生之也。薄賦斂,則與之也。無多宮室臺池,則樂之也。吏清不苛,則喜之也。民失其務,則害之也。農失其時,則敗之也。無罪而罰,則殺之也。重賦斂,則奪之也。多營宮室游觀以疲民,則苦之也。吏為苛擾,則怒之也。故善為國者,御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慈弟也。見之飢寒則為之哀,見之勞苦則為之悲。 《孟子·梁惠王上》: 省刑罰,薄稅斂, 《管子·小匡》: 省刑罰,薄賦斂, 《六韜·國務》: 省刑罰,則生之;薄賦斂, 《史記·李斯列傳》: 緩刑罰,薄賦斂,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 向使秦緩其刑罰,薄賦斂, 《吳越春秋·勾踐七年》: 省刑去罰則生之,薄其賦歛則與之,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 緩刑罰,薄賦斂,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鄉使秦緩刑罰,薄賦斂, 《漢書·匡張孔馬傳》: 平刑罰,薄賦斂, 《群書治要·傳》: 鄉使秦緩其刑罰,薄賦斂, 《群書治要·文韜》: 省刑罰,則生之也。薄賦斂, 《說苑·政理》: 民失其所務,則害之也;農失其時,則敗之也;有罪者重其罰,則殺之也;重賦斂者,則奪之也;多徭役以罷民力,則苦之也;勞而擾之,則怒之也。故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子,兄之愛弟,聞其饑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 《六韜·國務》: 民失其務,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無罪而罰,則殺之;重賦斂,則奪之;多營宮室、臺榭以疲民力,則苦之;吏濁苛擾,則怒之。故善為國者,馭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愛弟。見其飢寒則為之憂,見其勞苦則為之悲。 《吳越春秋·勾踐七年》: 民失所好則害之,農失其時則敗之,有罪不赦則殺之,重賦厚歛則奪之,多作臺游以罷民則苦之,勞擾民力則怒之,臣聞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其子,如兄之愛其弟。聞有飢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 《群書治要·文韜》: 民失其務,則害之也。農失其時,則敗之也。無罪而罰,則殺之也。重賦斂,則奪之也。多營宮室游觀以疲民,則苦之也。吏為苛擾,則怒之也。故善為國者,御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慈弟也。見之飢寒則為之哀,見之勞苦則為之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