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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 -> 吳越春秋 -> 勾踐伐吳外傳 -> 勾踐十五年 -> 3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越王曰:「聽孤說國人之辭: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以大國報讎,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誠更其術。於是乃葬死問傷,弔有憂,賀有喜,送往迎來,除民所害,然後卑事夫差,往宦士三百人於吳。吳封孤數百里之地,因約吳國父兄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寡人不能為政,將率二三子夫婦以為藩輔。令壯者無娶老妻,老者無娶壯婦。女子十七未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於孤,令醫守之。生男二,貺之以壺酒、一犬,生女二,賜以壺酒、一豚。生子三人,孤以乳母;生子二人,孤與一養。長子死,三年釋吾政,季子死,三月釋吾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吾子也。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官,其子欲仕,量其居,好其衣,飽其食而簡銳之。凡四方之士來者,必朝而禮之。載飯與羹以游國中,國中僮子戲而遇孤,孤餔而啜之施以愛,問其名。非孤飯不食,非夫人事不衣。七年不收國,民家有三年之畜。男即歌樂,女即會笑。今國之父兄日請於孤曰:『昔夫差辱吾君王於諸侯,長為天下所恥。今越國富饒,君王節儉,請可報恥。』孤辭之曰:昔者我辱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如寡人者,何敢勞吾國之人,以塞吾之宿讎。父兄又復請曰:『誠四封之內,盡吾君子,子報父仇,臣復君隙,豈敢有不盡力者乎?臣請復戰,以除君王之宿讎。』孤悅而許之。」
《國語·越語上》: 句踐說于國人曰面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請更。「于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吊有憂,賀有喜,宋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後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吳,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聽孤說國人之辭: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以大國報讎,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誠更其術。於是乃葬死問傷,弔有憂,賀有喜,送往迎來,除民所害,然後卑事夫差,往宦士三百人於吳。 《國語·越語上》: 句踐說于國人曰面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聽孤說國人之辭: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以大國報讎,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 《太平御覽·仇讎下》: 勾踐說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與大國報仇,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 《呂氏春秋·適威》: 知其能力之不足也, 《國語·越語上》: 句踐說于國人曰面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以大國報讎, 《群書治要·呂氏春秋》: 知其能力之不足也。 《太平御覽·仇讎下》: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 《孟子·公孫丑下》: 此則寡人之罪也。 《國語·越語上》: 此則寡人之罪也,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此則寡人之罪也。 《太平御覽·仇讎下》: 此則寡人之罪也。 《禮記·中庸》: 送往迎來, 《中論·譴交》: 送往迎來, 《孔子家語·哀公問政》: 送往迎來, 《莊子·山木》: 其送往而迎來;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送往迎來, 《漢書·食貨志上》: 又私自送往迎來, 《群書治要·哀公問政》: 送往迎來, 《群書治要·志》: 又私自送往迎來, 《藝文類聚·絕交》: 送往迎來, 《太平御覽·賦斂》: 華兮其送往而迎來。 《國語·越語上》: 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婦、疾疹、貧不必者,納宦其子。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而摩厲之于義。四方之士來者,必廟禮之。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因約吳國父兄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寡人不能為政,將率二三子夫婦以為藩輔。令壯者無娶老妻,老者無娶壯婦。女子十七未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於孤,令醫守之。生男二,貺之以壺酒、一犬,生女二,賜以壺酒、一豚。生子三人,孤以乳母;生子二人,孤與一養。長子死,三年釋吾政,季子死,三月釋吾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吾子也。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官,其子欲仕,量其居,好其衣,飽其食而簡銳之。凡四方之士來者,必朝而禮之。 《國語·越語上》: 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 《國語·越語上》: 乃致其眾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因約吳國父兄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而大誡眾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 《太平御覽·仇讎下》: 乃致其眾而誓之:」寡人聞古之賢君, 《國語·越語上》: 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令壯者無娶老妻,老者無娶壯婦。女子十七未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於孤,令醫守之。生男二,貺之以壺酒、一犬,生女二,賜以壺酒、一豚。生子三人,孤以乳母;生子二人, 《太平御覽·律令上》: 越王勾踐令民壯者無娶老婦,老者無娶壯婦。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勉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男二壺酒、一犬;生女二壺酒,一豚;生三人與之乳母;生二人與之餼。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載飯與羹以游國中,國中僮子戲而遇孤,孤餔而啜之施以愛, 《太平御覽·飯》: 勾踐載飯與羹,以游國中。行子戲之遇孤,孤即脯而啜之。 《吳越春秋·勾踐十年》: 以雪吾之宿讎, 《吳越春秋·勾踐十五年》: 以塞吾之宿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