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
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
Legalism -> Guanzi -> Zheng Shi -> 4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事行不必同,所务一也。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过不发,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盗贼不胜,则良民危;法禁不立,则奸邪繁。故事莫急于当务,治莫贵于得齐。制民急则民迫,民迫则窘,窘则民失其所葆,缓则纵,纵则淫,淫则行私,行私则离公,离公则难用;故治之所以不立者,齐不得也齐不得,则治难行;故治民之齐,不可不察也。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其治人民也,期于利民而止。故其位齐也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
《管子·正世》: 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管子·形势解》: 必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管子·明法解》: 所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群书治要·桓公问》: 必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群书治要·明法解》: 所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 《管子·正世》: 夫盗贼不胜, 《管子·正世》: 夫盗贼不胜,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 盗贼不胜, 《商君书·修权》: 明于治乱之道也。 《管子·正世》: 明于治乱之道, 《管子·正世》: 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 《汉书·爰盎晁错传》: 通于人事之终始, 《汉书·爰盎晁错传》: “通于人事终始”, 《前汉纪·孝文皇帝纪下》: 通于人情之终始。 《群书治要·传》: 通于人事之终始, 《群书治要·传》: 通于人事终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