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祀先代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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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祀先代帝... : |
漢武帝時,有人言,古者天子以春解祠,祠黃帝,用一梟破鏡。 |
| 祀先代帝... : |
後漢章帝元和春,東巡狩,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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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帝少時,漢太尉橋玄獨先禮異焉,故建安中,遣使祠以太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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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孝武帝寧康三年七月,故事,禮皋陶於廷尉寺,新禮移祀於律署,以同祭先聖於大學。舊祀以社日,新改用孟秋,以應秋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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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文成帝東巡,歷橋山,祀黃帝。孝文太和十六年,詔曰:「法施於人,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常式。其孟春應祀者,頃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以仲月而饗祀焉。凡在祀令者有五。帝堯樹則天之功,興巍巍之治,可祀於平陽。虞舜播太平之風,致無為之化,可祀於廣寧。夏禹禦洪水之災,建天下之利,可祀於安邑。周文公制禮作樂,垂範萬葉,可祀於洛陽。其宣尼廟已於中省,別敕有司行事。自文公以上,可令當界牧守,各隨所近,攝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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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使祀先代王公:帝堯於平陽,以契配;帝舜於河東,咎繇配;夏禹於安邑,伯益配;商湯於汾陰,伊尹配;文王、武王於灃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漢帝於長陵,蕭何配。各以一太牢而無樂。配者饗於廟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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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前修禮令,無祭先代帝王之文。禮部尚書許敬宗等奏:「謹按禮記祭法云:『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人,以死勤事,以勞定國,能禦大災,能捍大患則祀之。』其漢高祖祭法無文,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漢故事。始皇無道,所以棄之。漢祖典章,法垂於後。自隋以上,亦在祠例。今請聿遵故實,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天寶六載正月,制:三皇置一廟,五帝置一廟,有司以時祭饗。至七載五月,詔:「三皇以前帝王,宜於京城內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近,以時致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其祭料及樂,請準三皇五帝廟,以春秋二時饗祭。歷代帝王肇跡之處,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廟饗祭,仍取當時將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