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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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天子五載一巡狩。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群后四朝,肆覲東后,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五月,巡狩至南嶽;八月,巡狩至西嶽;十一月,巡狩至北嶽:皆如岱宗之禮。歸,格于藝祖,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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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后氏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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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十二年一巡狩。天子將巡狩,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職方氏先戒四方諸侯曰:「各修平乃守,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帥其屬而巡戒令。大馭掌犯軷之禮。土訓氏夾王車而行,以待王問九州形勢,山川所宜。誦訓氏亦夾王車,以所識久遠之事以告王;又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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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金輅,建大旂,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其方之諸侯,先於境首待之。所過山川,則使祝宗先以三等璋瓚,皆以黃金為鼻流,酌鬱鬯以禮神。次乃校人殺黃駒以祭之。每宿舍,掌舍設梐枑再重,其外,則土方氏又設蕃籬。既至方岳,先問百年,就見之。若未滿百年,八十九十者,路經其門則見之,不然則不。天子乃令太師採人歌謠之詩,以樂播而陳之,以觀人風俗,以審其善惡。命典市之官,陳百物之貴賤,以觀人之所好惡。又命典禮之官,考校四時節氣,月之晦朔,甲乙等日,及候氣之律呂,所用禮樂、宮室、車旗等制度,君臣上下之衣服,皆以王者所頒制度考校之。諸侯封內有名山大川,不舉而祭之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其地。有祭宗廟不順昭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人者,加地進律。其諸侯待王之牢禮以一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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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黜陟諸侯,乃與之相見於方岳之下,築壇,與覲禮壇制同。其壇外為土埒,方三百步,開四門。壇方九十六尺,高四尺,上為堂,下為三等,謂之三成,成每等高一尺。其堂上置司盟之神位,謂之方明。見諸侯之時,據鄭注司儀及覲禮,諸侯之上介,各以其君之旂,置於宮內,以表立位之處。乃詔王升壇,訖,諸侯皆就其旂而立其位。鄭按明堂位,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乃於壇上揖之,以定其位。其揖之節有三儀:與王無親者,推手小下之;與王婚姻之親者,平推手揖之;與王同姓者,推手小舉之。王既揖定其位,諸侯乃進,升壇奠玉。又按司儀職及鄭注云:公於上等奠桓珪玉,陳擯者五人禮之。侯、伯於中等奠信珪、躬珪玉,陳擯者四人禮之。子、男於下等奠穀璧、蒲璧玉,陳擯者三人禮之。諸侯各奠玉訖,降拜,又升,成拜。訖,擯者乃延諸侯升堂,授王玉。訖,乃以璧琮行享禮,謂之將幣。諸侯既朝見王訖,乃退而自相與盟,王宮之伯臨之,其神主於月,必因以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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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五月,南巡狩,至於南嶽,如東巡狩之禮;八月,西巡狩,至於西嶽,如南巡狩之禮;十有一月,北巡狩,至於北嶽,如西巡狩之禮。巡狩訖,卻歸,每廟用一牛以告至,謂之「歸格於祖禰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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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年,東巡郡縣,祠鄒嶧山,頌功業。二世元年,東巡碣石,並海,南歷泰山,至會稽,皆禮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書旁,以彰始皇之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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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元狩四年,始巡郡縣,寖尋於泰山。元封初,復至海上,又北至碣石,巡自遼西,歷北邊,至九原。五月,乃至甘泉。周萬八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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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光武建武三十年三月,幸魯,過泰山,祭山及梁父。章帝元和二年二月,東巡狩,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成陽靈臺。至泰山,辛未,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配。卒事,遂覲東后,饗賜王侯群臣。因行郡國,幸魯,祠東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四月,還京師。庚申,告至,祠高祖廟、光武廟,各一特牛。安帝延光三年,東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中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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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問高年,恤疾苦,或賜穀帛,有古巡幸之風焉。齊王正始中,巡洛陽縣,賜高年、力田,各有等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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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初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壝宮如禮。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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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四年二月,東巡狩,至於丹徒,告覲園陵。三月,饗會父老舊勳於行宮,加賜衣裳幣帛,蠲租原刑。戰亡之家、單孤,並隨宜隱卹。二十六年二月,東巡,幸至京城,并謁二陵,會舊京故老萬餘人,饗勞賚發,赦蠲徭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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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文成帝和平元年正月,東巡狩,歷橋山,祀黃帝;幸遼西,遙祀毉無閭山。遂緣海,幸冀州,北至中山,過常嶽,禮其神而返。明年,南巡,過石門,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禮常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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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自文帝山陵纔畢,即事巡遊,乃慕秦皇、漢武之事,西征東幸,無時暫息,六宮與文武吏士,常十餘萬人,然非省方展義之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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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將巡狩,所司承制先頒告於東方諸州曰:「皇帝二月東巡狩,各修平乃守,考乃職事。」駕將發,告圓丘、宗廟、社稷,皆如開元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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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梁崔靈恩三禮義宗云:「唐虞五載巡狩一嶽,二十年方遍四嶽,周則四十八年矣。若一出四嶽皆遍,且闕四時祭享。唐虞衡山為南嶽,周氏霍山為南嶽。其制,吉行五十里,若以二月到東嶽,五月到南嶽,八月到西嶽,十一月到北嶽,路程遼遠,固必不及。以此知每至一嶽即歸,斯義為長也。按尚書周官篇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諸侯各朝於方嶽,大明黜陟。」又按堯舜簡儉,常稱茆茨土階,巡狩四方,羽儀導從必少。一年四嶽,五載復往,宗廟享祭,暫委有司。展義省方,觀風察俗之大政,如或二十年方遍,乃於民物,不亦乖疏?詳周官本文與孔氏注解,既改制十有二載,比唐虞已甚遐闊,如四十八年乃遍,豈非益為曠邈乎!且周雖尚文,天子諸侯,降殺以兩,穆王巡歷天下,萬姓不甚告勞。始皇遊幸四方,屬車八十一乘,二漢以降,至於有隋,或東封告成,或觀省風俗,百辟悉至,群司畢從,不下十餘萬人,何止千乘萬騎!所以曠代多闕斯禮。崔生謂堯舜及周帝王行幸車徒禮數,與秦漢以後無異。斯不達古今豐約之別,復不詳周官之文,輒肆臆度之說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