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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嫡妻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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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嫡妻议:

2 二嫡妻议:
魏征东长史吴纲亡入吴,妻子留在中国,于吴更娶。吴亡,纲与后妻并子俱还,二妇并存。时人以为,依典礼不宜有二嫡妻。袁准正论以为:“并后匹嫡,礼之大忌。然此为情爱所偏,无故而立之者耳。纲夫妻之绝,非犯宜出之罪,来还则复初,焉得而废之?在异域则事势绝,可以娶妻,后妻不害,焉得而遣之?按并后匹嫡,事不两立,前嫡承统,后嫡不传重可也。二母之服,则无疑于两三年矣。”虞喜议曰:“法有大防,礼无二嫡。赵姬以君女之尊,降身翟妇,著在春秋,此吴氏后妻所宜轨则。”庾蔚之谓袁准制之,得其衷矣。

URN: ctp:n55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