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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水经注 -> 卷四 -> 河水 -> 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汲郡古文》曰:翟章救郑,次于南屈。应劭曰:有南,故加北。《国语》:二五言于献公曰:蒲与二屈,君之疆也。其水西流,注于河。河又南为采桑津。《春秋·僖公八年》:晋里克败狄于采桑是也。赤水出西北罢谷川东,谓之赤石川,东入于河。河水又南合蒲水。西则两源竝发,俱导一山,出西河阴山县,王莽之山宁也。阴山东麓,南水东北与长松水合,水西出丹阳山东,东北流,左入蒲水,蒲水又东北与北溪会,同为一川,东北注河。河水又南,丹水西南出丹阳山,东北迳冶官东,俗谓之丹阳城。城之左右,犹有遗铜矣。其水东北会白水口,水出丹山东,而西北注之,丹水又东北入河。河水又南,黑水西出丹山东,而东北入于河。河水又南至崿谷,傍谷东北穷涧,水源所导也,西南流注于河。河水又南,洛水自猎山枝分东派,东南注于河。昔魏文侯筑馆洛阴,指谓是水也。
《竹书纪年·隐王》: 翟章救郑,次于南屈。 《水经注·河水》: 翟章救郑,次于南屈。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翟章救郑,次于南屈。 《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国语·晋语一》: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列女传·晋献骊姬》: 蒲与二屈,君之境也。 《水经注·河水》: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太平御览·河北道下》: 蒲与屈,君之疆也, 《水经注·河水》: 晋里克败狄于采桑是也。 《太平御览·总叙北狄上》: 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以败狄于采桑。 《水经注·河水》: 湳水又东流入于河。河水左合一水, 《水经注·河水》: 西北入于河。河水又南合契水, 《水经注·河水》: 东入于河。河水又南合蒲水。 《水经注·河水》: 谷水又北流入于河。河水又东,右合门水, 《水经注·河水》: 河水又南,右纳辱水。 《水经注·河水》: 河水又南合黑水, 《水经注·河水》: 河水又南合蒲水。 《水经注·河水》: 河水又南,右合畅谷水, 《水经注·河水》: 河水又南,右合陶渠水, 《水经注·河水》: 注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又东南注于河。河水又东北会两川, 《水经注·河水》: 其水又西流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东流注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而东流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生水东流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西流入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水发源东露溪,西流入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乱流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清水又东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西南流注于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东北注河。河水又南, 《水经注·河水》: 西南注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谷水又北流入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其水侧城北流,而注于河。河水于此, 《水经注·河水》: 其水西北流,入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东南流入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沙涧水南流注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河水》: 乱流注于河。河水又东, 《水经注·若水》: 青蛉水又东注于绳水。 《水经注·河水》: 城之左右,犹有遗铜矣。 《水经注·河水》: 城之左右,犹有遗铜及铜钱也。 《水经注·河水》: 城之左右, 《水经注·河水》: 城之左右, 《水经注·河水》: 城之左右, 《水经注·河水》: 指谓是水也。 《水经注·沔水》: 指谓是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