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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水經注 -> 卷二十五 -> 泗水 -> 3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漢哀帝建平四年,縣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養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上》: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水經注·泗水》: 漢哀帝建平四年,縣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養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上》: 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山陽方與女子田母臺懷子。先未生三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藏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出收養之。 《水經注·泗水》: 縣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