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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广记 -> 报应十一崇经像 -> 李元平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唐李元平,故睦州刺史伯诚之子,大历五年,客于东阳寺中。读书岁馀。薄暮,见一女子。红裙绣襦。容色美丽,娥冶自若,领数青衣,来入僧院,元平悦之,而窥见青衣,问其所适及姓氏。青衣怒曰:“谁家儿郎,遽此相逼;俱为士类。不合形迹也。”元平拜求请见,不许。须臾,女自出院四顾,忽见元平,有如旧识。元平非意所望,延入,问其行李。女曰:“亦欲见君,以论宿昔之事,请君无疑嫌也。”既相悦。经七日,女曰:“我非人,顷者大人曾任江州刺史,君前身为门吏长直,君虽贫贱,而容色可悦。我是一小女子,独处幽房,时不自思量,与君戏调,盖因缘之故,有此私情。才过十旬,君随物故。余虽不哭,殆不胜情,便潜以朱笔涂君左股,将以为志。常持千眼千手呪。每焚香发愿,各生富贵之家,相慕愿为夫妇,请君验之。”元平乃自视,实如其言。及晓将别,谓元平曰:“托生时至,不可久留,后身之父,见任刺史。我年十六,君即为县令,此时正当与君为夫妇未间,幸存思恋,慎勿婚也。然天命已定,君虽别娶。故不可得。”悲泣而去,他年果为夫妇。出《异物志》
《太平广记·李元平》: 唐李元平,故睦州刺史伯诚之子,大历五年,客于东阳寺中。读书岁馀。薄暮,见一女子。红裙绣襦。容色美丽, 《太平广记·李元平》: 李元平者,睦州刺史伯成之子,以大历五年客于东阳精舍读书。岁馀暮际。忽有一美女服红罗裙襦,容色甚丽, 《太平御览·孝文林皇后》: 后容色美丽, 《太平广记·李元平》: 容色美丽, 《太平广记·樱桃青衣》: 容色美丽, 《太平御览·友悌》: 殆不胜情, 《太平广记·李元平》: 殆不胜情, 《太平广记·韦检》: 殆不胜情。 《太平广记·李元平》: 便潜以朱笔涂君左股,将以为志。 《太平广记·李元平》: 以朱笔涂君左股为志, 《太平广记·李元平》: 谓元平曰:“托生时至,不可久留,后身之父,见任刺史。我年十六,君即为县令,此时正当与君为夫妇未间,幸存思恋,慎勿婚也。然天命已定,君虽别娶。故不可得。” 《太平广记·李元平》: 忽谓元平曰。托生时至。不得久留,意甚恨恨。言讫悲涕,云。后身父今为县令。及我年十六,当得方伯。此时方合为婚姻。末间。幸无婚也。然天命已定,君虽欲婚,亦不可得。 《史记·龟策列传》: 不可久留; 《吴越春秋·二十三年》: 不可久留。 《太平御览·唐高祖窦皇后》: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韦卿材》: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崔少玄》: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陈季卿》: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李元平》: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崔慎思》: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五明道士》: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进士崔生》: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唐晅》: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利俗坊民》: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董观》: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刘积中》: 不可久留。 《太平广记·裴龄》: 不可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