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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广记 -> 报应二十六 -> 涪令妻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汉王忳,字少琳,为郿县令。之邰亭,亭素有鬼。忳宿楼上,夜有女子,称欲诉冤,无衣自进。忳以衣与之,进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过此亭宿。亭长杀妾大小十口,埋在楼下,取衣裳财物,亭长今为县门下游徼。”忳曰:“当为汝报之,无复妄杀良善也。”鬼投衣而去。忳且召游徼问,即服。收同时十馀人。并杀之。掘取诸丧,归其家葬之,亭永清宁。原阙出处,今见《还冤记》
《后汉书·独行列传》: 王忳字少林, 《太平御览·谣》: 王忳,字少林。 《太平御览·葬送二》: 王忳字少林, 《太平御览·被》: 王忳字少林, 《太平御览·金下》: 王忳,字少林。 《太平广记·涪令妻》: 汉王忳,字少琳, 《后汉书·独行列传》: 无衣,不敢进。”忳便投衣与之。女子乃前诉曰:“妾夫为涪令,之官过宿此亭,亭长无状,贼杀妾家十馀口,埋在楼下,悉取财货。”忳问亭长姓名。女子曰:“即今门下游徼者也。 《太平广记·涪令妻》: 无衣自进。忳以衣与之,进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过此亭宿。亭长杀妾大小十口,埋在楼下,取衣裳财物,亭长今为县门下游徼。” 《后汉书·独行列传》: 忳曰:“当为汝理此冤,勿复杀良善也。” 《太平广记·涪令妻》: 忳曰:“当为汝报之,无复妄杀良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