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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廣記 -> 樂三 -> 宋沇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宋開府孫沇有音律之學。貞元中,進樂書二卷,德宗覽而嘉焉。又知是璟之孫,遂召賜對坐,與論音樂,喜。數日,又召至宣徽,張樂使觀焉。曰。有舛誤乖濫,悉可言之。沇曰。容臣與樂官商榷講論,具狀條奏。上使宣徽使教坊與樂官參議。數日然後奏進,樂工多言沇不解聲律,不審節拍。兼又瞶疾。不可議樂。上頗異之,又宣召見。對曰。臣年老多疾,耳實失聰。若迨於音律,不至無業。上又使作樂,曲罷,問其得失,承禀舒遲。衆工多笑之。沇顧笑,忿怒作色,奏曰。曲雖妙,其間有不可者。上驚問之,即指一琵琶云。此人大逆戕忍,不日間即抵法,不宜在至尊前。又指一笙云:此人神魂已遊墟墓,不可更令供奉。上大駭焉,令主者潛伺察之。既而琵琶者為同儕告訐,稱其六七年前,其父自縊,不得端由。即今按鞠,遂伏罪。笙者乃憂恐不食,旬日而卒。上轉加欽重,面賜章服,累召對。每令察樂。樂工悉惴恐脇息。不敢正視。沇懼罹禍,辭病而退。出羯皷錄
《太平御覽·宴樂》: 宋開府孫沇有音律之學。貞元中,進樂書三卷,德宗覽而嘉之。知是開府之孫,遂召對,命坐與論音樂,甚喜。數日,又召至宣徽,張樂使觀焉,曰:「有舛誤乖濫,悉可言。」沇曰:「容臣與樂官商榷講論,具狀條奏。」上宣教坊使與樂官參議數日,二使奏樂多言沇曾不解聲調,不審節拍,又聵疾,不可議樂。上頗異之,又召沇對。沇曰:「臣年老多病,耳實失聰,若迫於聲律,不至無業。」上又使作樂,曲罷,問其得失稟務舒遲,眾工多笑之。忽忿然作色,奏曰:「曲雖妙,其間有不可者。」上驚問之,即指一琵琶云:「此人逆而忍,兼即抵法,不宜在至尊前。」又指一笙云:「此人神魂已游墟墓,不可更令供奉。」上令主者潛伺察之,旋而,琵琶者為同儕告訐,稱六七年前其父自縊不得端由,即令按鞫,遂伏其罪。笙者憂恐不食,旬日而卒。上益加知遇,面賜章綬,累累召對,每令察樂。樂工見之,悉喘恐脅,不敢正視。視懼禍,辭病而退。 《太平廣記·宋沇》: 宋開府孫沇有音律之學。貞元中,進樂書二卷,德宗覽而嘉焉。又知是璟之孫,遂召賜對坐,與論音樂,喜。數日,又召至宣徽,張樂使觀焉。曰。有舛誤乖濫,悉可言之。沇曰。容臣與樂官商榷講論,具狀條奏。上使宣徽使教坊與樂官參議。數日然後奏進,樂工多言沇不解聲律,不審節拍。兼又瞶疾。不可議樂。上頗異之,又宣召見。對曰。臣年老多疾,耳實失聰。若迨於音律,不至無業。上又使作樂,曲罷,問其得失,承禀舒遲。衆工多笑之。沇顧笑,忿怒作色,奏曰。曲雖妙,其間有不可者。上驚問之,即指一琵琶云。此人大逆戕忍,不日間即抵法,不宜在至尊前。又指一笙云:此人神魂已遊墟墓,不可更令供奉。上大駭焉,令主者潛伺察之。既而琵琶者為同儕告訐,稱其六七年前,其父自縊,不得端由。即今按鞠,遂伏罪。笙者乃憂恐不食,旬日而卒。上轉加欽重,面賜章服,累召對。每令察樂。樂工悉惴恐脇息。不敢正視。沇懼罹禍,辭病而退。 《列女傳·梁鴻妻》: 不敢正視。 《太平御覽·宴樂》: 不敢正視。 《太平廣記·李真多》: 不敢正視。 《太平廣記·宋沇》: 不敢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