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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廣記 -> 再生三 -> 李彊友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李彊友者,御史如璧之子。彊友天寶末,為剡縣丞。上官數日,有素所識屠者,詣門再拜。問其故,答曰:「因得病暴死,至地下,被所由領過太山。見大郎作主簿。因往陳訴。未合死至,蒙放得還。故來拜謝。」大郎者,彊友也。彊友聞,惆悵久之。曰:「死得太山主簿。亦復何憂。因問職事何如。屠者云:「太山有兩主簿,於人間如判官也,儐從甚盛。鬼神之事,多經其所。」後數日,彊友親人死,得活。復去被收至太山。太山有兩主簿,一姓李,即彊友也。一姓王。其人死在王下,苦自論別。年尚未盡,忽聞府君召王主簿。去頃便廻。云,官家設齋,須漆器萬口。謂人曰,君家有此物,可借一用。速宜取之,事了即當放。此人來詣彊友云。被借「被借」原作「彼著」,據明鈔本改。漆器,實無手力。彊友為囑王候,久之未決。又聞府君喚李主簿。走去却廻。謂親吏曰:「官家嗔王主簿不了事,轉令與覓漆器。此事已急。無可致辭。宜速取也。」其人不得已,將手力來取。揀閱之聲,家人悉聞。事畢,彊友領過府君。因爾得放。既愈,又為彊友說之。彊友於官嚴毅,典吏甚懼。衙後多在門外。忽傳賛府出。莫不罄折。有竊視,見彊友著帽。從百餘人。不可復識。皆怪訝之。如是十餘日。而彊友卒。出《廣異記》
《太平廣記·周愿》: 惆悵久之。 《太平廣記·李彊友》: 惆悵久之。 《抱朴子·論仙》: 鬼神之事, 《太平御覽·鬼下》: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公孫達》: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歐陽敏》: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李彊友》: 鬼神之事, 《水經注·河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河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潁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泗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沔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沔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湍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溳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湘水》: 不可復識。 《水經注·湘水》: 不可復識。 《太平廣記·許君》: 不可復識。 《太平廣記·李洽》: 不可復識, 《太平廣記·杜萬》: 不可復識。 《太平廣記·李彊友》: 不可復識。 《太平廣記·吳堪》: 如是十餘日。 《太平廣記·李彊友》: 如是十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