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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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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十三... :
「其次致曲。」先生云:「只緣氣稟不齊,若至誠盡性,則渣滓便渾化,不待如此。」

2 第二十三... :
曲,是氣稟之偏,如稟得木氣多,便溫厚慈祥,從仁上去發,便不見了發強剛毅。就上推長充擴,推而至於極,便是致。氣稟篤於孝,便從孝上致曲,使吾之德渾然是孝,而無分毫不孝底事。至於動人而變化之,則與至誠之所就者無殊。升卿

3 第二十三... :
劉潛夫問「致曲」。曰:「只為氣質不同,故發見有偏。如至誠盡性,則全體著見。次於此者,未免為氣質所隔。只如人氣質溫厚,其發見者必多是仁,仁多便侵卻那義底分數;氣質剛毅,其發見者必多是義,義多便侵卻那仁底分數。」因指面前燈籠曰:「且如此燈,乃本性也,未有不光明者。氣質不同,便如燈籠用厚紙糊,燈便不甚明;用薄紙糊,燈便明似紙厚者;用紗糊,其燈又明矣。撤去籠,則燈之全體著見,其理正如此也。」文蔚

4 第二十三... :
問「致曲」。曰:「須件件致去,如孝,如悌,如仁義,須件件致得到誠處,始得。」

5 第二十三... :
問「致曲」。曰:「曲是逐事上著力,事事上推致其極。如事君則推致其忠,事親則推致其孝,與人交則推致其信,皆事事上推致其極。」

6 第二十三... :
問:「『致曲』莫是就其所長上推致否?」曰:「不只是所長,謂就事上事事推致。且如事父母,便就這上致其孝;處兄弟,便致其恭敬;交朋友,便致其信,此所謂『致曲』也。能如此推致,則能誠矣。曲不是全體,只是一曲。」

7 第二十三... :
問:「『致曲』是就偏曲處致力否?」曰:「如程子說『或孝或弟,或仁或義』,所偏發處,推致之各造其極也。」問:「如此,恐將來只就所偏處成就。」曰:「不然。或仁或義,或孝或弟,更互而發,便就此做致曲工夫。」明德

8 第二十三... :
問:「『致曲』,伊川說從一偏致。」曰:「須件件致去。如孝悌,須件件致得到誠孝誠弟處。如仁義,須件件致到仁之誠、義之誠處。」夔孫

9 第二十三... :
問:「『其次致曲』,注所謂『善端發見之偏』,如何?」曰:「人所稟各有偏善,或稟得剛強,或稟得和柔,各有一偏之善。若就它身上更求其它好處,又不能如此。所以就其善端之偏而推極其全。惻隱、羞惡、是非、辭遜四端,隨人所稟,發出來各有偏重處,是一偏之善。」

10 第二十三... :
問:「『其次致曲』,是『就其善端發見之偏而悉推致之』,如何?」曰:「隨其善端發見於此,便就此上推致以造其極;發見於彼,便就彼上推致以造其極,非是止就其發見一處推致之也。如孟子『充其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此正是致曲處。東坡文中有一處說得甚明。如從此惻隱處發,便從此發見處推致其極;從羞惡處發,便就此發見處推致其極,孟子所謂擴充其四端是也。曲無不致,則德無不實,而明著動變積而至於能化,亦與聖人至誠無異矣。」

11 第二十三... :
問「致曲」。曰:「伊川說得好,將曲專做好處,所以云『或仁或義,或孝或弟』,就此等處推致其極。」又問:「或問卻作『隨其所稟之厚薄』,而以伊川之言為未盡,不可專就偏厚處說者,如何?」曰:「不知舊時何故如此說。」或曰:「所稟自應有厚薄,或厚於仁,薄於義;或厚於義,薄於仁。須是推致教它恰好,則亦不害為厚薄矣。」曰:「然。也有這般處。然觀其下文『曲能有誠』一句,則專是主好說。蓋上章言『盡性』,則統體都是誠了。所謂『誠』字,連那『盡性』都包在裏面,合下便就那根頭一盡都盡,更無纖毫欠闕處。『其次致曲』,則未能如此,須是事事上推致其誠,逐旋做將去,以至於盡性也。『曲能有誠』一句,猶言若曲處能盡其誠,則『誠則形,形則著』云云也。蓋曲處若不能有其誠,則其善端之發見者,或存或亡,終不能實有諸己。故須就此一偏發見處,便推致之,使有誠則不失也。」又問:「『明、動、變、化』,伊川以『君子所過者化』解『動』字,是和那『變化』二字都說在裏面否?」曰:「動,是方感動他;變,則已改其舊俗,然尚有痕瑕在;化,則都消化了,無復痕跡矣。」

12 第二十三... :
問:「前夜與直卿論『致曲』一段,或問中舉孟子四端『擴而充之』,直卿以為未安。既是四端,安得謂之『曲』?」曰:「四端先後互發,豈不是曲?孟子云『知皆擴而充之』,則自可見。若謂只有此一曲,則是夷惠之偏,如何得該偏?聖人具全體,一齊該了,然而當用時亦只是發一端。如用仁,則義禮智如何上來得?」問:「聖人用時雖發一端,然其餘只平鋪在,要用即用;不似以下人有先後間斷之異,須待擴而後充。」曰:「然。」又問:「顏曾以下皆是致曲?」曰:「顏子體段已具,曾子卻是致曲,一一推之,至答一貫之時,則渾合矣。」問:「所以必致曲者,只是為氣稟隔,必待因事逐旋發見?」曰:「然。」又問:「程子說『致曲』云:『於偏勝處發。』似未安。如此,則專主一偏矣。」曰:「此說甚可疑。須於事上論,不當於人上論。」可學

13 第二十三... :
問:「『其次致曲』與易中『納約自牖』之意,亦略相類。『納約自牖』是因人之明而導之,『致曲』是因己之明而推之。是如此否?」曰:「正是如此。」時舉

14 第二十三... :
元德問「其次致曲,曲能有誠」。曰:「凡事皆當推致其理,所謂『致曲』也。如事父母,便來這裏推致其孝;事君,便推致其忠;交朋友,便推致其信。凡事推致,便能有誠。曲不是全體,只是一曲。人能一一推之,以致乎其極,則能通貫乎全體矣。」時舉

15 第二十三... :
子武問:「『曲能有誠』,若此句屬上句意,則曲是能有誠;若是屬下句意,則曲若能有誠,則云云。此有二意,不知孰穩?」曰:「曲也是能有誠,但要之不若屬下意為善。」又問「誠者自成,道者自道」。曰:「『自成』,是就理說;『自道』,是就我說。有這實理,所以有此萬物。誠者,所以自成也;道卻在我自道。」義剛

16 第二十三... :
「曲能有誠」,有誠則不曲矣。蓋誠者,圓成無欠闕者也。

17 第二十三... :
「明則動。」伊川云:「明,故能動人也。」

18 第二十三... :
仲思問:「動非明,則無所之;明非動,則無所用。」曰:「徒明不行,則明無所用,空明而已。徒行不明,則行無所向,冥行而已。」伯羽

19 第二十三... :
「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動與變化,皆主乎外而言之。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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