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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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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喪服小記:
問:「『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鄭玄注以為只是練祥祭無禫。」曰:「不必禮經上下文如何道,看見也是如此。」賀孫

2 喪服小記:
問:「大夫士不祔於諸侯,祔於諸祖父之為大大士者。亡則中一而祔,祔必以其昭穆。」曰:「中,間也。間而祔者,以祖為諸侯,既不可祔,則間一而上祔於高祖;只取昭穆之行同,而不紊其昭穆之序也。如魯昭公冠於衛成公之廟,亦只是取其行同耳。」因問:「卒哭而祔,何義?」曰:「只是祔於其行,相似告報祖考云。」

3 喪服小記:
問「妾母」之稱。曰:「恐也只得稱母,他無可稱。在經只得云『妾母』,不然,無以別於他母也。」又問:「弔人妾母之死,合稱云何?」曰:「恐也只得隨其子平日所稱而稱之。」或曰:「五峰稱妾母為『少母』,南軒亦然。據爾雅,亦有『少姑』之文。五峰想是本此。」先生又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本朝濮王之議,欲加『皇考』字,引此為證。當時雖是眾人爭得住,然至今士大夫猶以為未然。蓋不知禮經中若不稱作為父母,別無箇稱呼,只得如此說也。」

4 喪服小記:
凡文字,有一兩本參對,則義理自明。如禮記中喪服小記喪服大傳都是解注儀禮。喪服小記云:「庶子不祭禰,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有宗也。」注謂不祭禰者,父之庶子,不祭祖者,其父為庶子,說得繁碎。大傳只說「庶子不祭」,則祖禰皆在其中矣,某所以於禮書中只載大傳說。

URN: ctp:n59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