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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法》 | 電子圖書館 |
1 | 祭法: | 李丈問:「四時之祫,高祖有時而在穆。」曰:「某以意推之如此,無甚緊要,何必理會?禮書大概差舛不可曉。如祭法一篇,即國語柳下惠說祀爰居一段,但文有先後。如祀稷祀契之類,只是祭祖宗耳。末又說有功則祀之,若然,則祖宗無功,不祀乎?」淳。義剛錄略 |
2 | 祭法: | 或問:「祭法云:『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所以舉鯀,莫是因言禹後,并及之耶?」曰:「不然。」去偽 |
3 | 祭法: | 官師,諸有司之長也。官司一廟止及禰,卻於禰廟併祭祖。適士二廟,即祭祖,祭禰,皆不及高曾。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廟而三。大夫亦有始封之君,如魯季氏,則公子友;仲孫氏,則公子慶父;叔孫氏,則公子牙是也。銖 |
4 | 祭法: | 一廟者得祭祖、禰。古今祭禮中,江都集禮內有說。時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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