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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齊王紀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包含字詞"傅子曰漢桓帝時大將軍梁兾以火浣布為單衣常大會賔客兾陽爭酒失杯而汙之偽怒解衣曰燒之" 符合次數:1.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齊王紀》 | 電子圖書館 |
2 | 齊王紀: | 魏氏春秋曰:或云任城王楷子。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僚,以寧社稷,其與羣卿大夫勉勗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異物志曰:斯調國有火州,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活,秋冬火死則皆枯瘁。其俗常冬采其皮以為布,色小青黑;若塵垢洿之,便投火中,則更鮮明也。傅子曰:漢桓帝時,大將軍梁兾以火浣布為單衣,常大會賔客,兾陽爭酒,失杯而汙之,偽怒,解衣曰:「燒之。」布得火,煒燁赫然,如燒凡布,垢盡火滅,粲然潔白,若用灰水焉。搜神記曰:崑崙之墟有炎火之山,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乆絕;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及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永示來世。」至是西域使至而獻火浣布焉,於是刊滅此論,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從征西至洛陽,歷觀舊物,見典論石在太學者尚存,而廟門外無之,問諸長老,云晉初受禪,即用魏廟,移此石於太學,非兩處立也。竊謂此言為不然。又東方朔神異經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長三十里,廣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燼之木,晝夜火燒,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可以作布。常居火中,色洞赤,時時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續其毛,織以為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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