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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三國志 -> 魏書七 -> 臧洪傳 -> 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僕小人也,本因行役,寇竊大州,恩深分厚,寧樂今日自還接刃!每登城勒兵,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不覺流涕之覆靣也。何者?自以輔佐主人,無以為悔。主人相接,過絕等倫。當受任之初,自謂究竟大事,共尊王室。豈悟天子不恱,本州見侵,郡將遘牖里之厄,陳留克創兵之謀,謀計棲遲,喪忠孝之名,杖策攜背,虧交友之分。揆此二者,與其不得已,喪忠孝之名與虧交友之道,輕重殊塗,親疏異畫,故便收淚告絕。若使主人少垂故人,住者側席,去者克己,不汲汲於離友,信刑戮以自輔,則僕抗季札之志,不為今日之戰矣。何以效之?昔張景明親登壇喢血,奉辭奔走,卒使韓牧讓印,主人得地;然後但以拜章朝主,賜爵獲傳之故,旋時之間,不蒙觀過之貸,而受夷滅之禍。臣松之案英雄記云:「袁紹使張景明、郭公則、高元才等說韓馥,使讓兾州。」然馥之讓位,景明亦有其功。其餘之事未詳。呂奉先討卓來奔,請兵不獲,告去何罪?復見斫刺,濱于死亡。劉子璜奉使踰時,辭不獲命,畏威懷親,以詐求歸,可謂有志忠孝,無損霸道者也;然輙僵斃麾下,不蒙虧除。臣松之案:公孫瓚表列紹罪過云:「紹與故虎牙將軍劉勳首共造兵,勳仍有效,而以小忿枉害於勳,紹罪七也。」疑此是子璜也。僕雖不敏,又素不能原始見終,覩微知著,竊度主人之心,豈謂三子宜死,罰當刑中哉?實且欲一統山東,增兵討讎,懼戰士狐疑,無以沮勸,故抑廢王命以崇承制,慕義者蒙榮,待放者被戮,此乃主人之利,非游士之願也。故僕鑒戒前人,困窮死戰。僕雖下愚,亦甞聞君子之言矣。此實非吾心也。乃主人招焉。凡吾所以背棄國民,用命此城者,正以君子之違,不適敵國故也。是以獲罪主人,見攻踰時,而足下更引此義以為吾規,無乃辭同趨異,非吾子所為休戚者哉!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僕小人也,本乏志用,中因行役,特蒙傾蓋,恩深分厚,遂竊大州,寧樂今日自還接刃乎?每登城臨兵,觀主人之旗鼓,瞻望帳幄,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不覺涕流之覆面也。何者?自以輔佐主人,無以為悔;主人相接,過絕等倫。受任之初,志同大事,埽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被侵,郡將遘厄, 《三國志·臧洪傳》: 僕小人也,本因行役,寇竊大州,恩深分厚,寧樂今日自還接刃!每登城勒兵,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不覺流涕之覆靣也。何者?自以輔佐主人,無以為悔。主人相接,過絕等倫。當受任之初,自謂究竟大事,共尊王室。豈悟天子不恱,本州見侵,郡將遘牖里之厄,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昔張景明登壇喢血,奉辭奔走,卒使韓牧讓印,主人得地。後但以拜章朝主,賜爵獲傳之故,不蒙觀過之貸,而受夷滅之禍。呂奉先討卓來奔,請兵不獲,告去何罪,復見斫刺。劉子璜奉使踰時,辭不獲命,畏君懷親,以詐求歸,可謂有志忠孝,無損霸道,亦復僵尸麾下,不蒙虧除。 《三國志·臧洪傳》: 昔張景明親登壇喢血,奉辭奔走,卒使韓牧讓印,主人得地;然後但以拜章朝主,賜爵獲傳之故,旋時之間,不蒙觀過之貸,而受夷滅之禍。呂奉先討卓來奔,請兵不獲,告去何罪?復見斫刺,濱于死亡。劉子璜奉使踰時,辭不獲命,畏威懷親,以詐求歸,可謂有志忠孝,無損霸道者也;然輙僵斃麾下,不蒙虧除。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而受夷滅之禍。 《三國志·臧洪傳》: 而受夷滅之禍。 《三國志·周魴傳》: 則受夷滅之禍。 《禮記·雜記上》: 固辭不獲命, 《莊子·天地》: 辭不獲命,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辭不獲命, 《三國志·臧洪傳》: 辭不獲命, 《藝文類聚·梁武帝》: 辭不獲命, 《太平御覽·唐德宗孝文皇帝》: 固辭不獲, 《太平御覽·孝文馮皇后》: 二王固辭,不獲命。 《韓詩外傳·卷三》: 僕雖不敏, 《鹽鐵論·刺議》: 僕雖不敏, 《三國志·臧洪傳》: 僕雖不敏, 《藝文類聚·七》: 僕雖不敏, 《太平廣記·沈約》: 僕雖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