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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es -> Han Shu -> 志 -> 刑法志 -> 9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輕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亂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殺人者踣諸市,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積。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漢書·刑法志》: 建三典以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輕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亂邦用重典。五刑, 《周禮·秋官司寇》: 大司寇之職: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群書治要·秋官》: 大司寇之職,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太平御覽·敘刑上》: 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以五刑糾萬民: 《漢書·刑法志》: 刑新邦用輕典;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下》: 治新國。用輕典。 《周禮·秋官司寇》: 一曰刑新國用輕典, 《群書治要·秋官》: 一曰刑新國用輕典, 《太平御覽·敘刑上》: 一曰刑新國用輕典; 《漢書·刑法志》: 二曰,刑平邦用中典; 《漢書·刑法志》: 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所謂刑平國用中典者。 《周禮·秋官司寇》: 二曰刑平國用中典, 《群書治要·秋官》: 二曰刑平國用中典, 《太平御覽·敘刑上》: 二曰刑平國用中典; 《漢書·刑法志》: 刑亂邦用重典。 《漢書·刑法志》: 所謂刑亂邦用重典者也。 《周禮·秋官司寇》: 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群書治要·秋官》: 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太平御覽·敘刑上》: 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漢書·刑法志》: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剕罪五百。殺罪五百。所謂刑平國用中典者。 《漢書·刑法志》: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剕罪五百。殺罪五百。 《周禮·秋官司寇》: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漢書·刑法志》: 凡殺人者踣諸市, 《周禮·秋官司寇》: 凡殺人者,踣諸市, 《太平御覽·煞》: 凡史人者,踣諸市, 《太平御覽·市》: 凡殺人者踣諸市, 《漢書·刑法志》: 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積。 《周禮·秋官司寇》: 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漢書·刑法志》: 墨者使守門, 《周禮·秋官司寇》: 墨者使守門, 《太平御覽·黥》: 墨者使守門。 《漢書·刑法志》: 劓者使守關, 《周禮·秋官司寇》: 劓者使守關, 《太平御覽·劓》: 劓者使守關。 《漢書·刑法志》: 宮者使守內, 《周禮·秋官司寇》: 宮者使守內, 《太平御覽·宮割》: 宮者,使守內也。 《漢書·刑法志》: 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周禮·秋官司寇》: 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太平御覽·奴婢》: 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于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漢書·刑法志》: 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舂槁。 《周禮·秋官司寇》: 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 《說文解字·女部》: 其奴,男子入于辠隸,女子入于舂藁。 《三國志·毛玠傳》: 男子入于罪隷,女子入于舂槀。 《藝文類聚·奴》: 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春藁。 《太平御覽·奴婢》: 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于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