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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 -> 漢書 -> 志 -> 五行志 -> 五行志下之下 -> 27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弒死。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春秋穀梁傳·昭公七年》: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春秋公羊傳·昭公七年》: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太平御覽·夏上》: 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分也。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 《太平御覽·占候》: 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授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八月,衛襄公卒,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八月衛襄公卒,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十一月,季武子卒,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 《春秋左傳·昭公七年》: 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 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 《詩經·北山》: 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 《群書治要·小雅》: 或燕燕以居息,或盡瘁以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