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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之數召見,言多納用。時中書令石顯用事,捐之數短顯,以故不得官,後稀復見。而長安令楊興新以材能得幸,與捐之相善。捐之欲得召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縣官嘗言興瘉薛大夫,我易助也。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前言平恩侯可為將軍,期思侯並可為諸曹,皆如言;又薦謁者滿宣,立為冀州刺史;言中謁者不宜受事,宦者不宜入宗廟,立止。相薦之信,不當如是乎!」興曰:「我復見,言君房也。」捐之復短石顯。興曰:「顯鼎貴,上信用之。今欲進,弟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捐之數召見,言多納用。時中書令石顯用事,捐之數短顯,以故不得官,後稀復見。 《群書治要·傳》: 捐之數召見,言多納用,時中書令石顯用事,捐之數短顯,以故不得官,後稀復見。 《漢書·五行志中之下》: 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時中書令石顯用事, 《漢書·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顓權, 《漢書·楊胡朱梅云傳》: 時中書令石顯用事,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是時中書令石顯顓權,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中書令石顯、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共毀中書令石顯, 《漢書·匡張孔馬傳》: 元帝時,中書令石顯用事, 《漢書·游俠傳》: 與中書令石顯相善, 《群書治要·傳》: 時中書令石顯用事, 《群書治要·傳》: 是時中書令石顯專權,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後稀復見。而長安令楊興新以材能得幸,與捐之相善。捐之欲得召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縣官嘗言興瘉薛大夫,我易助也。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稀復得見。其後長安令楊興以才能幸於上。捐之欲因求見。謂興曰。令我得見上言。君蘭京兆尹立可得。我前後所薦。皆如其言。興曰。縣官嘗言興逾滕薛大夫。我易助也。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甚遠。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尹。京兆尹郡國之首。尚書百官本也。天下宜大治。士則不隔矣。 《漢書·楚元王傳》: 時長安令楊興以材能幸,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而長安令楊興新以材能得幸,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其後長安令楊興以才能幸於上。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中》: 時長安令楊興。 《後漢書·虞傅蓋臧列傳》: 時長安令楊黨, 《群書治要·傳》: 時長安令揚黨父為中常侍, 《漢書·藝文志》: 尚書令五鹿充宗、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甚遠。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 尚書百官本, 《漢書·佞幸傳》: 尚書百官之本,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尚書百官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