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赦天下。賜諸侯王公列侯金。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封皇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后王氏。封皇后父禁為陽平侯。禁即魏郡元城人也。其先齊田氏。濟北王安之後。其子孫廢為庶人。時人謂之王家田氏焉。禁父字翁孺。武帝時為繡衣御史。捕逐群盜黨與。及長吏多所縱活。而暴勝之奏殺二千石以下。及通行酒食相連坐者。大郡至斬萬有餘人。翁孺以奉使不稱職免。翁孺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萬餘人矣。後世其興乎。翁孺徙居魏郡。元城人建公曰。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氏乎。元城東郭五鹿墟。即沙麓地也。今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當之矣。皇后字正君。方妊正君。夢月入懷。長大許嫁。未入門。夫輒死。禁怪之。相者言當大貴。年十八。宣帝時入掖庭為家人子。以配太子。一見殿內。即幸有娠。生男即成帝也。遣使者徵琅邪王吉貢禹。吉年老。道病卒。禹至。拜諫議大夫。王吉與禹相善。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趨舍同也。始吉居長安。東家有棗枝垂吉庭中。吉婦取其棗以啗吉。吉後知之。乃去其婦。東家見吉去婦。欲伐樹。鄰人止之。因固請吉婦還。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去婦。東家樹完。去婦復還。其勵節如此。貢禹。字少翁。初為河南令。以職事為府官所責。免冠謝。禹曰。冠一免。豈可復冠。遂去官。以明經潔行自修。上既見禹。虛己問以政事。禹曰。古者宮室有制度。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牆塗而不雕。木磨而不刻。車服器物。皆不文畫。苑囿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高祖孝文孝景皇帝。修古節儉。宮女不過十餘人。廄馬不過百餘四。後世轉為奢侈。臣下亦相倣效。故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今齊三服官。作工數千人。一歲所費數千萬。杯碗器物。皆文畫金首飾之。廄馬數萬匹。民饑而死。或人相食。廄馬食粟。患其大肥。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於天。為民父母。固當如是乎。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及棄天下。昭帝幼弱。霍光不知禮正。多藏金銀財物鳥獸六畜之類。凡百九十物。又取後宮女置園陵。大失禮。逆天心。後遂遵之。使天下化成。下及百姓。皆逾制度。唯陛下大減損輿服御物。三分去二。察後宮賢女。留二十餘人。餘悉歸之。及諸園陵女無子者。宜皆遣之。廄馬可無過數十匹。獨舍長安城南苑。以為田獵之囿。餘皆復為田。以賜貧民。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令自娛樂而已。此獨可以聖心。參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與臣下議也。若其阿意順旨。隨君上下。臣禹不勝眷眷。不敢不盡愚。上喜。納其忠。詔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以賑貧民。凡禹所言。後多施行之。夏四月。光祿大夫王褒等七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失職之民。登延賢俊。招顯側陋。觀風俗之化。詔國被災害甚者。無出今年租賦。江淮陂湖園池。以貸貧民。勿收租稅。賜宗室屬藉者馬一匹至二駟。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吏民五十戶牛酒。秋八月。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九月。關東諸郡國十一大水。人饑相食。詔宮館希幸御者勿繕治。減食穀馬。食肉獸。詔列侯舉茂才。匈奴呼韓邪單于上書。言民眾困乏。詔雲中五原郡。轉二萬斛穀以給之。
《漢書·元帝紀》: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大赦天下。三月,封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后王氏。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赦天下。賜諸侯王公列侯金。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封皇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后王氏。 《漢書·元帝紀》: 孝宣皇帝葬杜陵。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孝宣皇帝葬杜陵。 《太平御覽·冢墓四》: 孝宣皇帝葬杜陵, 《漢書·元帝紀》: 封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 《漢書·外戚傳上》: 封太后兄舜為安平侯。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封皇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 《漢書·元帝紀》: 丙午,立皇后王氏。 《漢書·成帝紀》: 丙午,立皇后許氏。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丙午。立皇后王氏。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丙午。立皇后許氏。 《漢書·五行志中之上》: 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 《漢書·元后傳》: 封父禁為陽平侯。 《漢書·王莽傳下》: 封皇后父諶為和平侯,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封皇后父禁為陽平侯。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中》: 封王婕妤父為丞相。內史禁為平陽侯。 《後漢書·五行一》: 是歲后父禁為平陽侯, 《太平御覽·外戚封》: 元帝封王皇后父禁為平陽侯。 《漢書·佞幸傳》: 魏郡元城人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禁即魏郡元城人也。 《後漢書·宦者列傳》: 魏郡元城人; 《史記·田叔列傳》: 其先,齊田氏苗裔也。 《漢書·季布欒布田叔傳》: 其先,齊田氏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其先齊田氏。 《漢書·元后傳》: 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及吏畏懦逗遛當坐者,翁孺皆縱不誅。它部御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誅千石以下,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大部至斬萬餘人,語見酷吏傳。翁孺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禁父字翁孺。武帝時為繡衣御史。捕逐群盜黨與。及長吏多所縱活。而暴勝之奏殺二千石以下。及通行酒食相連坐者。大郡至斬萬有餘人。翁孺以奉使不稱職免。翁孺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萬餘人矣。後世其興乎。 《漢書·元后傳》: 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禁父字翁孺。武帝時為繡衣御史。捕逐群盜黨與。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王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逮捕魏郡盜, 《太平御覽·侍御史》: 王駕字翁孺,武帝時為繡衣御史,逐捕群盜, 《漢書·武帝紀》: 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 《漢書·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繡衣御史暴勝之使持斧逐捕盜賊, 《漢書·雋疏于薛平彭傳》: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逐捕盜賊, 《漢書·元后傳》: 為武帝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五》: 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仗斧鉞。分部逐捕。 《前漢紀·孝昭皇帝紀》: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武帝時為繡衣御史。捕逐群盜黨與。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為武帝繡衣御史。逮捕魏郡盜, 《太平御覽·侍御史》: 武帝時為繡衣御史,逐捕群盜, 《太平御覽·劍上》: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素。 《太平御覽·容止》: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 《太平御覽·鑒戒上》: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捕盜。 《太平御覽·禮賢》: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持斧,逐捕盜賊, 《太平御覽·斬》: 繡衣御史暴勝之逐捕盜賊, 《太平御覽·衣》: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捕之。 《太平御覽·斧》: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持斧, 《太平御覽·繡》: 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持斧,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翁孺以奉使不稱職免。翁孺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萬餘人矣。後世其興乎。翁孺徙居魏郡。元城人建公曰。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氏乎。元城東郭五鹿墟。即沙麓地也。今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當之矣。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吾所活者萬餘人,后世其興乎!」翁孺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乃徙魏郡元城委粟里,為三老,魏郡人德之。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漢書·元后傳》: 翁孺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翁孺以奉使不稱職免。翁孺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萬餘人矣。後世其興乎。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吾所活者萬餘人,后世其興乎!」 《漢書·元后傳》: 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 《後漢書·皇后紀上》: 常聞活千人者,子孫有封。 《後漢書·吳延史盧趙列傳》: 活千人者子孫必封。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吾聞活千人者有封, 《太平御覽·陰德》: 常聞活千人者子孫有封。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吾所活萬餘人矣。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所活萬餘人。 《太平御覽·施恩上》: 所活萬餘人。 《漢書·元后傳》: 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元城人建公曰。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氏乎。元城東郭五鹿墟。即沙麓地也。今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當之矣。 《太平御覽·麓》: 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雌,陽為雄,土火相乘,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今王翁孺徙其地,日月當之。」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漢書·元后傳》: 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氏乎。元城東郭五鹿墟。即沙麓地也。今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當之矣。 《水經注·河水》: 沙鹿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後王翁孺自濟南徙元城,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太平御覽·麓》: 昔春秋時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雌,陽為雄,土火相乘,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今王翁孺徙其地,日月當之。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當之。 《漢書·元后傳》: 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元城東郭五鹿墟。即沙麓地也。 《太平御覽·墟》: 元城郭東有五鹿之墟,即沙麓之地也。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元城郭東有麓之墟,即沙麓地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夢月入懷。 《藝文類聚·符命》: 夢月入懷, 《太平御覽·月》: 夢月入懷。 《太平御覽·孕》: 夢月入懷。 《太平御覽·月》: 夢月入懷。 《漢書·元后傳》: 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年十八。宣帝時入掖庭為家人子。 《太平御覽·孝元王皇后》: 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遣使者徵貢禹與吉。吉年老,道病卒,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遣使者徵琅邪王吉貢禹。吉年老。道病卒。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拜諫議大夫。 《前漢紀·孝平皇帝紀》: 拜諫議大夫。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趙王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正直下》: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諫諍四》: 拜諫議大夫, 《太平御覽·醫四》: 拜諫議大夫,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吉與貢禹為友,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舍同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王吉與禹相善。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趨舍同也。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舍同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趨舍同也。 《太平御覽·交友一》: 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舍同也。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王陽在位,貢公彈冠」,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 《群書治要·典語》: 故王陽在位,貢公彈冠, 《太平御覽·交友一》: 「王陽在位,貢公彈冠」,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始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家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東家聞而欲伐其樹,鄰里共止之,因固請吉令還婦。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其厲志如此。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始吉居長安。東家有棗枝垂吉庭中。吉婦取其棗以啗吉。吉後知之。乃去其婦。東家見吉去婦。欲伐樹。鄰人止之。因固請吉婦還。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去婦。東家樹完。去婦復還。其勵節如此。 《藝文類聚·棗》: 王吉少時學問,居長安,其東家有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東家聞而欲伐其樹,鄰里共止之,因固請吉,令還婦。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棗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 《太平御覽·諺上》: 王吉少時居長安,其東家有棗樹臨吉庭中,吉婦取以啖之,吉知而去婦。東家聞而欲伐樹,鄰里止之,因請吉還婦,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 《太平御覽·出婦》: 王吉少時,學問居長安。其東家有大棗樹垂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婦。東家聞而伐其樹,鄰里共止之。因固請吉,令還婦。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去婦;東家棗完,去婦復還。」 《太平御覽·棗》: 王吉少時,學問居長安。其東家有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后知之,乃去婦,東家聞而欲伐其樹,鄰里共止之,因固請吉令還婦。里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貢禹字少翁,琅邪人也。 《漢書·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 諸葛豐字少季,琅邪人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貢禹。字少翁。 《群書治要·傳》: 貢禹,字少翁,琅邪人也。 《群書治要·傳》: 諸葛豐,字少季,琅邪人也。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貢禹字少翁。 《太平御覽·正直上》: 諸葛豐,字少康,瑯琊人。 《太平御覽·諫諍二》: 貢禹,字少翁,瑯琊人。 《太平御覽·節》: 諸葛豐字少季,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復舉賢良為河南令。歲餘,以職事為府官所責,免冠謝。禹曰:「冠壹免,安復可冠也!」遂去官。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初為河南令。以職事為府官所責。免冠謝。禹曰。冠一免。豈可復冠。遂去官。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虛己問以政事。禹曰。古者宮室有制度。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牆塗而不雕。木磨而不刻。車服器物。皆不文畫。苑囿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 《群書治要·傳》: 數虛己問以政事,是時年歲不登,郡國多困,禹奏言,古者宮室有制,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墻塗而不雕,木摩而不刻,車輿器物,皆不文畫,苑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數虛己問以政事。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虛己問以政事。 《群書治要·傳》: 數虛己問以政事, 《太平御覽·諫議大夫》: 數虛已問以政事。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古者宮室有制,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牆塗而不琱,木摩而不刻,車輿器物皆不文畫,苑囿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古者宮室有制度。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牆塗而不雕。木磨而不刻。車服器物。皆不文畫。苑囿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 《群書治要·傳》: 古者宮室有制,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匹,墻塗而不雕,木摩而不刻,車輿器物,皆不文畫,苑不過數十里,與民共之, 《鹽鐵論·通有》: 古者,宮室有度,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古者宮室有制,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古者宮室有制度。 《群書治要·傳》: 古者宮室有制,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車服器物。 《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 車服器物,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節儉,宮女不過十餘,廄馬百餘匹。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高祖孝文孝景皇帝。修古節儉。宮女不過十餘人。廄馬不過百餘四。 《群書治要·傳》: 至高祖,孝文,孝景,循古節儉,宮女不過十餘人,廄馬百餘匹,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今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故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 《群書治要·傳》: 今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鉅萬。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今齊三服官。作工數千人。一歲所費數千萬。 《群書治要·傳》: 方今齊三服官,一歲費數巨萬,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人至相食,而廄馬食粟,苦其大肥,氣盛怒至,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於天,為民父母,固當若此乎!天不見邪?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及棄天下,昭帝幼弱,霍光專事,不知禮正,妄多臧金錢財物,鳥獸魚鱉牛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盡瘞臧之,又皆以後宮女置於園陵,大失禮,逆天心,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民饑而死。或人相食。廄馬食粟。患其大肥。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於天。為民父母。固當如是乎。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及棄天下。昭帝幼弱。霍光不知禮正。多藏金銀財物鳥獸六畜之類。凡百九十物。又取後宮女置園陵。大失禮。逆天心。 《群書治要·傳》: 今民大飢而死,人至相食,而廄馬食粟,苦其大肥,氣盛怒至,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於天,為民父母,固當若此乎。天不見邪,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塡後宮,及弃天下,昭帝幼弱,霍光專事,不知禮正,妄多藏金錢財物,鳥獸魚鱉,凡百九十物,盡瘞藏之,又皆取後宮女,置於園陵,大失禮,逆天心,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而廄馬食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廄馬食粟。 《群書治要·傳》: 廄馬食粟, 《群書治要·傳》: 而廄馬食粟, 《孟子·梁惠王上》: 為民父母, 《孟子·滕文公上》: 為民父母, 《大戴禮記·五帝德》: 為民父母; 《呂氏春秋·序意》: 為民父母。 《鹽鐵論·水旱》: 為民父母, 《漢書·元帝紀》: 為民父母,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為民父母,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為民父母,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為民父母。 《後漢書·宦者列傳》: 為民父母, 《後漢書·祭祀上》: 為民父母, 《群書治要·傳》: 為民父母, 《群書治要·禮政》: 為民父母, 《太平御覽·良太守上》: 為民父母,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唯陛下深察古道,從其儉者,大減損乘輿服御器物,三分去二。子產多少有命,審察後宮,擇其賢者留二十人,餘悉歸之。及諸陵園女亡子者,宜悉遣。獨杜陵宮人數百,誠可哀憐也。廄馬可亡過數十匹。獨舍長安城南苑地以為田獵之囿,自城西南至山西至鄠皆復其田,以與貧民。方今天下飢饉,可亡大自損減以救之,稱天意乎?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使自娛樂而已也。故《詩》曰:「天難諶斯,不易惟王;」「上帝臨女,毋貳爾心。」「當仁不讓」,獨可以聖心參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與臣下議也。若其阿意順指,隨君上下,臣禹不勝拳拳,不敢不盡愚心。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唯陛下大減損輿服御物。三分去二。察後宮賢女。留二十餘人。餘悉歸之。及諸園陵女無子者。宜皆遣之。廄馬可無過數十匹。獨舍長安城南苑。以為田獵之囿。餘皆復為田。以賜貧民。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令自娛樂而已。此獨可以聖心。參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與臣下議也。若其阿意順旨。隨君上下。臣禹不勝眷眷。不敢不盡愚。 《群書治要·傳》: 唯陛下深察古道,從其儉者,大减損乘輿服御器物,三分去二,審察後宮,擇其賢者,留二十人,餘悉歸之,諸陵園女無子者,宜皆遺,廄馬可無過數十匹,獨舍長安城南苑地,以為田獵之囿,自城西南至鄠,皆復其田,以與貧民,方今天下飢饉,可無大自損减以救之,稱天意乎。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使自娛樂而已也。當仁不讓,獨可以聖心參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與臣下議也。臣禹不勝拳拳,不敢不盡愚心,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大減損乘輿服御器物, 《漢書·西域傳下》: 賜乘輿服御物, 《漢書·王莽傳中》: 主乘輿服御物,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唯陛下大減損輿服御物。 《東觀漢記·東平憲王蒼》: 復賜乘輿服御, 《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 復賜乘輿服御, 《群書治要·傳》: 大减損乘輿服御器物, 《藝文類聚·總載帝王》: 曰敢盜乘輿服御物, 《藝文類聚·公主》: 賜乘輿服御物, 《藝文類聚·別上》: 復賜乘輿服御珍寶, 《太平御覽·公主上》: 賜乘輿服御物, 《太平御覽·別離》: 復賜乘輿服御, 《漢書·武帝紀》: 以賜貧民。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以賜貧民。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六》: 臣不勝眷眷。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臣禹不勝眷眷。 《漢書·董仲舒傳》: 臣敢不盡愚!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不敢不盡愚心。 《漢書·蕭望之傳》: 不敢不盡愚。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不敢不盡愚。 《後漢書·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敢不盡愚, 《群書治要·傳》: 不敢不盡愚心, 《太平御覽·侍御史》: 臣敢不盡愚直? 《太平御覽·諫諍四》: 臣敢不盡愚直。 《太平御覽·史傳上》: 不敢不盡愚直。 《漢書·元帝紀》: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以賑貧民。 《史記·齊太公世家》: 以振貧民。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以賑貧民。 《太平御覽·武王》: 以賑貧民。 《太平御覽·奉使上》: 以賑貧民。 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
《漢書·元帝紀》: 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光祿大夫王褒等七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失職之民。登延賢俊。招顯側陋。觀風俗之化。 《漢書·宣帝紀》: 遣大中大夫彊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鰥寡, 《漢書·成帝紀》: 臨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遣太中大夫李彊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孤寡。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光祿大夫王褒等七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 《漢書·元帝紀》: 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國被災害甚者。無出今年租賦。江淮陂湖園池。以貸貧民。勿收租稅。賜宗室屬藉者馬一匹至二駟。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吏民五十戶牛酒。 《漢書·宣帝紀》: 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 《漢書·宣帝紀》: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毋出今年租賦。 《漢書·元帝紀》: 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 《漢書·元帝紀》: 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無出今年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國被災害甚者。無出今年租賦。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郡國災甚者無出租賦。 《史記·孝武本紀》: 毋出今年租稅。 《史記·封禪書》: 無出今年租稅。 《漢書·武帝紀》: 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 《漢書·宣帝紀》: 毋出今年租賦。 《漢書·宣帝紀》: 毋出今年租。 《漢書·哀帝紀》: 皆無出今年租賦。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無出今年租。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四》: 無出今年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無出今年租賦。 《三國志·武帝紀》: 其令無出今年租賦! 《漢書·元帝紀》: 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上乃下詔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稅;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江淮陂湖園池。以貸貧民。勿收租稅。 《漢書·元帝紀》: 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漢書·元帝紀》: 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漢書·成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賜宗室屬藉者馬一匹至二駟。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吏民五十戶牛酒。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宗室有屬藉者。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漢書·宣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帛。 《漢書·宣帝紀》: 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 《漢書·宣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 《漢書·元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帛。 《漢書·元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帛。 《漢書·成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 《漢書·成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帛, 《漢書·哀帝紀》: 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三老孝弟力田。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下》: 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 《漢書·元帝紀》: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秋八月。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漢書·元帝紀》: 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漢書·馮奉世傳》: 上郡屬國歸義降胡萬餘人反去。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漢書·元帝紀》: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九月。關東諸郡國十一大水。人饑相食。 《漢書·元帝紀》: 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諸宮館稀御幸者勿繕治;太僕少府減食穀馬,水衡省食肉獸。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宮館希幸御者勿繕治。減食穀馬。食肉獸。 《漢書·元帝紀》: 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 《漢書·元帝紀》: 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 《漢書·成帝紀》: 罷上林宮館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又罷上林宮館希幸御者,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諸宮館稀御幸者勿繕治; 《漢書·循吏傳》: 奏請上林諸離遠宮館稀幸御者,勿復繕治共張,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宮館希幸御者勿繕治。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上林宮館希幸御者。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罷上林宮館希幸御者二十五所。 《漢書·元帝紀》: 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乃下詔令太僕減食穀馬,水衡減食肉獸,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太僕少府減食穀馬,水衡省食肉獸。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減食穀馬。食肉獸。 《群書治要·傳》: 乃下詔,令太僕减食榖馬,水衡减食肉獸, 《漢書·張湯傳》: 詔列侯舉茂材, 《漢書·傅常鄭甘陳段傳》: 元帝詔列侯舉茂材,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詔列侯舉茂才。 《太平御覽·貢舉上》: 又詔列侯舉茂材。 《漢書·匈奴傳下》: 呼韓邪單于復上書,言民眾困乏。漢詔雲中、五原郡轉穀二萬斛以給焉。 《前漢紀·孝元皇帝紀上》: 匈奴呼韓邪單于上書。言民眾困乏。詔雲中五原郡。轉二萬斛穀以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