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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es -> Qian Han Ji -> 孝成皇帝紀四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綏和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二月戊午。御史大夫孔光貶為廷尉。廷尉何武為御史大夫。癸丑。立定陶王昕為太子。光祿師丹為太子太傅。初。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及昭儀。及帝舅王根。皆勸立定陶王。於是引大臣入禁中議。丞相方進大司馬王根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鸵。皆以為定陶。帝弟之子也。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孔光以為非禮。立嗣以親。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之親弟也。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中山宜嗣。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又皇后昭儀有言。遂立定陶王。光以議不合上意。故左遷廷尉。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御史大夫孔光左遷廷尉,武為御史大夫。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御史大夫孔光貶為廷尉。廷尉何武為御史大夫。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立定陶王為皇太子,以丹為太子太傅。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立定陶王昕為太子。光祿師丹為太子太傅。 《漢書·馮奉世傳》: 立定陶王為皇太子,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立定陶王為皇太子, 《漢書·敘傳上》: 立定陶王為太子,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立定陶王昕為太子。 《漢書·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 光祿勳師丹、 《漢書·外戚傳下》: 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三》: 光祿勳師丹。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光祿師丹為太子太傅。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拜光祿大夫,代王丹為太子太傅。 《群書治要·傳》: 光禄勛師丹。 而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昭儀及帝舅大司馬驃騎將軍王根
《漢書·匡張孔馬傳》: 而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昭儀及帝舅大司馬驃騎將軍王根,故皆勸上。上於是召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光、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博,皆引入禁中,議中山、定陶王誰宜為嗣者。方進、根以為定陶王帝弟之子,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褒、博皆如方進、根議。光獨以為禮立嗣以親,中山王先帝之子,帝親弟也,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中山王宜為嗣。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又皇后、昭儀欲立定陶王,故遂立為太子。光以議不中意,左遷廷尉。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及昭儀。及帝舅王根。皆勸立定陶王。於是引大臣入禁中議。丞相方進大司馬王根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鸵。皆以為定陶。帝弟之子也。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孔光以為非禮。立嗣以親。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之親弟也。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中山宜嗣。上以禮兄弟不相入廟。又皇后昭儀有言。遂立定陶王。光以議不合上意。故左遷廷尉。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
《漢書·哀帝紀》: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 《漢書·匡張孔馬傳》: 而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昭儀及帝舅大司馬驃騎將軍王根, 《漢書·外戚傳下》: 王祖母傅太后私賂遺趙皇后、昭儀, 《漢書·外戚傳下》: 傅太后多以珍寶賂遺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王根,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王祖母傅太后陰為王求漢嗣。私事趙皇后。及昭儀。及帝舅王根。 《太平御覽·孝哀皇帝》: 時王祖母傅太后,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曲陽侯王根。 《漢書·匡張孔馬傳》: 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 《後漢書·孝安帝紀》: 禮『昆弟之子猶己子』;春秋之義,為人後者為之子, 《禮記·檀弓上》: 兄弟之子猶子也, 《漢書·匡張孔馬傳》: 「昆弟之子猶子也」,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昆弟之子猶子也。 《後漢書·孝安帝紀》: 『昆弟之子猶己子』; 《太平御覽·喪服》: 兄弟之子猶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