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Histories -> Hou Han Shu -> 列傳 -> 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 3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會天下擾亂,茂素與竇融善,因避難歸之。融欲以為張掖太守,固辭不就;每所餉給,計口取足而已。後與融俱徵,復拜議郎,再遷廣漢太守,有政績稱。時陰氏賓客在郡界多犯吏禁,茂輒糾案,無所回避。會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茂喜宣剛正,欲令朝廷禁制貴戚,乃上書曰:「臣聞興化致教,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理惡。陛下聖德係興,再隆大命,即位以來,四海晏然。誠宜夙興夜寐,雖休勿休。然頃者貴戚椒房之家,數因恩埶,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臣恐繩墨棄而不用,斧斤廢而不舉。近湖陽公主奴殺人西市,而與主共輿,出入宮省,逋罪積日,冤魂不報。洛陽令董宣,直道不顧,干主討姦。陛下不先澄審,召欲加箠。當宣受怒之初,京師側耳;及其蒙宥,天下拭目。今者,外戚憍逸,賓客放濫,宜敕有司案理姦罪,使執平之吏永申其用,以厭遠近不緝之情。」光武納之。
《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 遷張掖太守, 《漢書·匈奴傳上》: 張掖太守、 《東觀漢記·鄧訓》: 鄧訓拜張掖太守, 《東觀漢記·李恂》: 為張掖太守, 《後漢書·鄧寇列傳》: 拜張掖太守。 《後漢書·竇融列傳》: 史苞為張掖太守,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融欲以為張掖太守, 《後漢書·李陳龐陳橋列傳》: 遷張掖太守, 《後漢書·循吏列傳》: 遷張掖太守。 《太平御覽·北涼沮渠蒙遜》: 業以遜為張掖太守, 《太平御覽·南燕慕容德》: 后為張掖太守。 《太平御覽·良太守上》: 第五訪為張掖太守。 《太平御覽·皮》: 遷張掖太守, 《孔叢子·連叢子下》: 固辭不就。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固辭不就; 《三國志·鍾會傳》: 固辭不就。 《高士傳·管寧》: 固辭不就。 《太平御覽·孝感》: 固辭不就。 《太平御覽·逸民九》: 固辭不就。 《太平廣記·金可記》: 固辭不就。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復拜議郎,再遷廣漢太守, 《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列傳》: 拜議郎,再遷潁川太守。 《後漢書·張王种陳列傳》: 徵拜議郎,遷南郡太守, 《後漢書·陳王列傳》: 徵拜議郎,再遷為樂安太守。 《後漢書·竇何列傳》: 拜進郎中,再遷虎賁中郎將,出為潁川太守。 《後漢書·儒林列傳上》: 徵拜議郎,稍遷侍中、弘農太守。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復拜議郎,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復拜議郎, 《後漢書·馬融列傳上》: 復拜議郎, 《後漢書·左周黃列傳》: 復拜議郎, 《後漢書·吳延史盧趙列傳》: 復拜議郎, 《後漢書·皇甫張段列傳》: 復拜議郎, 《後漢書·獨行列傳》: 復拜議郎,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無所回避, 《東觀漢記·馬嚴》: 無所迴避,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無所回避。 《後漢書·第五鍾離宋寒列傳》: 無所回避, 《後漢書·朱樂何列傳》: 無所回避,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無所回避, 《三國志·于禁傳》: 無所回避, 《三國志·孟光傳》: 無所回避, 《藝文類聚·書》: 無所迴避。 《太平御覽·左丞》: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拾遺》: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御史中丞上》: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司隸校尉》: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司隸校尉》: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良令長下》: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敗》: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夫妻》: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書記》: 無所回避。 《太平御覽·鼳》: 無所回避,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會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 《後漢書·陳王列傳》: 洛陽令董宣折辱公主, 《群書治要·傳》: 洛陽令董宣折辱公主, 《後漢書·李王鄧來列傳》: 今陛下聖德隆興,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陛下聖德係興, 《後漢書·郎顗襄楷列傳下》: 今陛下聖德中興, 《後漢書·酷吏列傳》: 陛下聖德中興, 《群書治要·酷吏傳》: 陛下聖德中興, 《太平御覽·公主上》: 陛下聖德中興, 《太平御覽·令長》: 陛下聖德中興, 《漢書·宣帝紀》: 雖休勿休, 《漢書·外戚傳下》: 雖休勿休,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雖休勿休。 《尚書·呂刑》: 雖休勿休。 《三國志·吳主傳》: 『雖休勿休』, 《群書治要·尚書》: 雖休勿休, 《群書治要·崔寔政論》: 雖休勿休, 《太平御覽·鑒戒上》: 雖休勿休也。 《太平御覽·伯叔》: 朝夕雖休,勿休也。 《太平御覽·箕帚》: 朝夕雖休勿休也。 《荀子·正論》: 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 《荀子·正論》: 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 《荀子·正論》: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孔叢子·公孫龍》: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公孫龍子·跡府》: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呂氏春秋·去私》: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呂氏春秋·正名》: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漢書·刑法志》: 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 《漢書·刑法志》: 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 《漢書·刑法志》: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漢書·薛宣朱博傳》: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二》: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 《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列傳》: 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殺人不死,傷人不論。 《後漢書·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群書治要·志》: 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 《群書治要·志》: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藝文類聚·刑法》: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太平御覽·公平》: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太平御覽·象刑》: 是煞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洛陽令董宣, 《太平御覽·清廉下》: 洛陽令董宣死, 《太平御覽·輿》: 洛陽令董宣死后, 《後漢書·馮岑賈列傳》: 光武納之。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光武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