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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es -> Hou Han Shu -> 列傳 -> 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 40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也。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絜。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敦至。常稱病家廷,不應州郡辟召。郡將欲必致之,使縣令譎將詣門,既至,卒不能屈。均於是客於濮陽。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欲,清靜自守,不慕遊宦。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稱清白吏。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也。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絜。 《藝文類聚·錢》: 鄭均兄為縣游擊,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有廉絜稱。 《太平御覽·清廉上》: 鄭均,字仲虞,東平人。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太平御覽·兄弟中》: 鄭均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欲,清靜自守,不慕游宦。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稱清白吏。 《太平御覽·錢上》: 鄭均,字仲虞。兄仲為縣吏,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廉潔,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欲,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為尚書,淡泊無欲。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也。少好黃老書。 《太平御覽·清廉上》: 鄭均,字仲虞,東平人。少好黃老書。 《太平御覽·伯叔》: 鄭均字仲虞,任城人也。好黃老, 《太平御覽·兄弟中》: 鄭均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欲,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 《東觀漢記·鄭均》: 鄭均,字仲虞,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鄭均字仲虞, 《太平御覽·清廉上》: 鄭均,字仲虞, 《太平御覽·伯叔》: 鄭均字仲虞, 《太平御覽·兄弟中》: 鄭均字仲虞, 《太平御覽·錢上》: 鄭均,字仲虞。 《東觀漢記·鄭均》: 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絜。 《藝文類聚·錢》: 鄭均兄為縣游擊,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 《太平御覽·清廉上》: 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太平御覽·兄弟中》: 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 《太平御覽·傭賃》: 鄭均好黃老書,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 《太平御覽·錢上》: 兄仲為縣吏,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廉潔, 《東觀漢記·散句》: 少好黃老, 《後漢書·任李萬邳劉耿列傳》: 少好黃老,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少好黃老書。 《後漢書·逸民列傳》: 少好黃老, 《太平御覽·清廉上》: 少好黃老書。 《太平御覽·敘逸民一》: 少好黃老,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敦至。 《太平御覽·伯叔》: 鄭均好義篤實,事寡嫂,收兒,恩禮甚至。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不應州郡之命。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不應州郡辟召。 《後漢書·蘇竟楊厚列傳上》: 不應州郡、三公之命, 《後漢書·郎顗襄楷列傳下》: 州郡辟召,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州郡辟召, 《後漢書·章帝八王傳》: 不應州郡之命。 《後漢書·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不應州郡公府禮命。 《後漢書·鄭孔荀列傳》: 州郡禮命,皆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州郡辟命不就。 《後漢書·文苑列傳下》: 州郡辟命,皆不就。 《後漢書·獨行列傳》: 杜門不應州郡之命。 《三國志·邴原傳》: 州府辟命皆不就。 《三國志·秦宓傳》: 州郡辟命, 《太平御覽·從事中郎》: 不應三公之命, 《太平御覽·陰德》: 郡州府凡十二命皆不就。 《太平御覽·禮賢》: 不應州郡辟命, 《太平御覽·逸民三》: 不應州郡之命。 《太平御覽·逸民三》: 不應州郡之命, 《太平御覽·逸民三》: 并不應州郡辟命。 《太平御覽·逸民三》: 辟命皆不就。 《太平御覽·逸民四》: 避府凡十二命,皆不就。 《太平御覽·著書上》: 州府辟命皆不就。 《太平御覽·菜》: 凡十二命皆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