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史書 -> 後漢書 -> 列傳 -> 獨行列傳 -> 68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皆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後漢書·獨行列傳》: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皆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太平御覽·承塵》: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皆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授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金。金主己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後漢書·獨行列傳》: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 《太平御覽·岡》: 后漢雷義,字仲公所居。 《太平御覽·交友二》: 雷義,字仲公,豫章人。 《太平御覽·義上》: 雷義,字仲翁, 《太平御覽·承塵》: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 《太平御覽·陽狂》: 雷義字仲公, 《太平御覽·金中》: 雷義,字仲公。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三》: 不伐其功。 《後漢書·獨行列傳》: 不伐其功。 《後漢書·輿服上》: 不伐其功, 《群書治要·問上》: 不伐其功, 《太平御覽·承塵》: 不伐其功。 《後漢書·獨行列傳》: 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太平御覽·承塵》: 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授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金。金主己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太平御覽·金中》: 常濟人死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候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治屋得金。主已死,義乃以付縣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