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夫怨惡之生,若二人偶焉。苟相對也,恩情相向,推極其意,精誠相射,貫心達髓,愛樂之隆,輕相為死,是故侯生、豫子刎頸而不恨。苟相背也,心情乖㸦,推極其意,分背奔馳,窮東極西,心尚未決,是故陳餘、張耳老相全滅而無感痛。從此觀之,交際之理,其情大矣。非獨朋友為然,君臣夫婦亦猶是也。當其歡也,父子不能問;及其乖也,怨讎不能先。是故聖人常慎微以敦其終。
此交際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