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經絡下第五 |
2 | 十五別絡者,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其病實則手銳掌熱,虛則欠KT ,小便遺數,取之去腕半寸,別走陽明也。 |
3 |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舌本,屬目系。其實則支膈,虛則不能言,取之掌後一寸,別走太陽也。 |
4 | 此經入心下膈,故邪實則支膈,謂膈間若有所支而不暢也。其支者上系舌本,故虛則不能言,當取通里以治之也。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系。 |
5 | 實則心痛,虛則為頭強,取之兩筋間也。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其別者上走肘,絡肩 。實則節弛肘廢,虛則生 ,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別也。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其別者上循臂,乘肩 ,上曲頰偏齒,其別者入耳,合於宗脈。實則齲聾,虛則齒寒痺膈,取之所別也。 |
6 | 宗脈者,脈聚於耳目之間者也。齲齒,蠹病也。此經上曲頰偏齒,入耳,絡肺,下膈,故實則為齒齲耳聾,虛則為齒寒內痺而膈。治此者,當取所別之偏歷。齲,耳雨切。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病實則肘攣,虛則不收,取之所別也。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實則鼽窒,頭背痛,虛則鼽衄,取之所別也。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別走厥陰,下絡足跗。實則厥,虛則痿 ,坐不能起,取之所別也。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脛骨外廉,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喑,實則狂癲,虛則足不收,脛枯,取之所別也。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上逆則霍亂,實則腸中切痛,虛則鼓脹,取之所別也。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鐘,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 |
7 | 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閉癃,虛則腰痛,取之所別也。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睾,結於莖。其病氣逆則睾腫卒疝,實則挺長,虛則暴癢,取之所別也。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癢瘙,取之所別也。督脈之別,名曰長強,挾膂上項,散頭上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取之所別也。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脅。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 |
8 | 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是明胃脈也。胃為五髒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 |
9 | 足陽明上則人迎,下則衝陽,皆動之尤甚者也。是明胃脈者,言三經之動,皆因於胃氣也。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十息,下八伏,盛衰不等,難窮往還。而氣之離髒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上於魚以反衰,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足陽明之動,胃氣上注於肺,其悍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并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
10 | 牙車,即曲牙,頰車也。 痛刺足陽明曲周動脈,見血立已。治狂者取頭兩 ,當在腦之下,鬢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鬢骨之上,兩太陽之間為 也。 ,音坎,又海敢切。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陰陽俱靜俱動,若引繩相傾者病。足少陰之動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 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斜入踝,出屬跗上,入大指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此脈之常動者也。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無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終而復始也。 |
11 |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裏,少陽與厥陰為表裏,陽明與太陰為表裏,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裏,少陽與心主為表裏,陽明與太陰為表裏,是為手之陰陽也。知手足陰陽所苦,去其苦,伺所欲,瀉有餘,補不足,燮理錚錚矣。 |
12 | 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諸筋者皆屬於節,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
13 | 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 |
14 | 指受血而能攝。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 |
15 | 五髒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臭香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五髒不和則七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為癰。邪在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陽氣太盛則陰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陽氣太盛則陰氣不能榮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得相榮,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
16 | 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髒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
17 | 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為晝夜,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故曰日中而陽隴為重陽,夜半而陰隴為重陰。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夜半為陰隴,夜半後而為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矣;日中為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命曰「合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老人不夜瞑,少壯之人不晝瞑。 |
18 | 壯者之血氣盛,其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其肌肉枯,氣道澀,五髒之氣相摶,其營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瞑。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陰之分而行,還至陽明,上至舌,下足陽明,常與營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矣。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 |
19 | 人飲酒,酒亦入胃,穀未熟而小便獨先下。酒者,熟穀之液也,其氣悍以清,故後穀而入,先穀而液出焉。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
20 |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裏,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衝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
21 | 衝脈起於氣街,並足少陰之經,合於橫骨、大赫等十一穴。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此言衝脈之前行者也。然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衝脈亦入脊內,為伏衝之脈。然則衝脈之後行者,當亦並少陰無疑也。所謂伏衝者,以其最深也。故凡十二經之氣血,此皆受之,榮養周身,所以為五髒六腑經脈之海也。 |
22 |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衝脈為病,逆氣裏急。衝脈挾臍上行,至於胸中,故其氣不順則膈塞逆,氣血不和則胸腹裏急也。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
23 |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 |
24 | 骨中央,橫骨下近外之中央也。廷,正也,直也,言正中之直孔,即溺孔也。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 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
25 |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繫兩目之下中央。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衝疝;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乾。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臍下營。蹺脈者,少陰之別,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裏,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屬目內 ,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榮則目不合。其氣之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故陰脈榮其髒,陽脈榮其腑。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其不當數者為絡也。 |
26 | 男屬陽,當數其陽;女屬陰,當數其陰。故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也。 |
27 | 三陰三陽之離合也,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 |
28 | 衝脈循背裏,出頏顙,其輸上在於大杼。分言之,則任行乎前而會於陽明,衝行乎後而為十二經脈之海,故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合言之,則任衝名位雖異,而同出一原,通乎表裏。此腹背陰陽之離合也。 |
29 |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陽」。外者為陽,內者為陰,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名曰「一陰」。 |
30 | 皮有分部,以經脈為紀。陽明之陽,名曰「害蜚」。 |
31 | 害蜚者,以後心主之陰名曰「害肩」者相對。陽明,兩陽合明也;厥陰,兩陰交盡也。蓋三陽之陽,惟陽明為盛,故曰「合明」;三陰之陰,惟厥陰為盛,故曰「交盡」。此云「蜚」者,飛揚也,言陽明盛而浮也。凡盛極者必損,故陽之盛也在陽明,陽之損也亦在陽明,是以陽明之陽,名曰「害蜚」。 |
32 |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少陽之陽,名曰「持」。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少陰之陰,名曰「樞儒」。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心主之陰,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太陰之陰,名曰「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邪之始入於皮也,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 破,毛直而敗。皮者,脈之部。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髒也。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
33 | 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氣海,有水穀之海。胃者水穀之海,其輸上在氣街,下至三里。(人受氣於水穀,水穀入口藏於胃,以養五髒氣,故五髒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而胃為水穀之海也。其胃氣運行之輸,上者在氣街,即氣衝穴;下者至三里,在膝下三寸。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其輸上在於大杼,下出於巨虛之上下廉。膻中者為氣之海,其輸上在於柱骨之上下,前在於人迎。腦為髓之海,其輸上在於其蓋,下在風府。氣海有餘者,氣滿,胸中息,面赤;氣海不足,則少氣不足以言。血海有餘,則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血海不足,亦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水穀之海有餘,則腹滿;水穀之海不足,則饑不受穀食。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脛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審守其輸而調其虛實,無犯其害,順者得複,逆者必敗。 |
34 | 標本第六 |
35 | 六氣標本,所從不同。 |
36 | 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有脈從而病反者。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
37 | 諸陰之反,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
38 | 如陰脈而陽証,本陰標陽也;陽脈而陰證,本陽標陰也。故治病當必求其本。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
39 | 以寒治熱,治真熱也;以熱治寒,治真寒也,是為逆取。以熱治熱,治假熱也;以寒治寒,治假寒也,是為從取。逆,正、順也;若順,逆也。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不知是者,不足以言。 |
40 | 正行,執中而行,不偏不倚也。無問,無所疑問以資惑亂也。不有真見,烏能及此?故曰:麤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并行,甚者獨行。 |
41 | 氣味第七 |
42 |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
43 | 人生之道,止於是耳。而其所以成之者,則在於天之氣,地之味。氣味之以於用者,則在乎藥食之間而已。 |
44 | 五味入胃,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咸,先走腎。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髒,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
45 |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 |
46 | 蓋人有三氣,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宗氣積於上焦,出於肺,由喉嚨而為呼吸出入,故膻中曰「氣海」。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穀之五味, 米甘,麻酸,大豆咸,麥苦,黃黍辛。果之五味,棗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畜之五味,牛甘、犬酸,豬咸,羊苦,雞辛。菜之五味,葵甘,韭酸,藿咸,薤苦,葱辛。五色:黃色宜甘,清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五宜所言五色者。脾病者,宜食粳米飯、牛肉、棗、葵;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慄、藿;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葱。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肝色青,宜食甘,梗米飯、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犬肉、麻、李、韭皆酸;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慄、藿皆鹹;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葱皆辛。五味入口,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蓋謂酸入於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則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而走筋矣。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則血氣走之。 |
47 | 血與咸,相得則凝,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脈者,中焦之道也,故咸入而走血矣。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 |
48 | 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姜、韭之氣熏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也。甘入於胃,其氣弱小,不能上至於上焦,而與穀留於胃中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 心,其氣外通於肉,故甘走肉。 |
49 | 論治第八 |
50 |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於本。順其志。故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患問所便。 |
51 | 夫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以下皮寒。 |
52 | 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 |
53 | 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饑小腹痛脹。胃欲寒飲,腸欲熱飲,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告之以其敗,導之以所便。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
54 | 便其相逆。飲食衣服,適其寒溫:寒無淒愴,暑無出汗;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 |
55 | 此言於便之之中而欲得其當也。即如飲食衣服之類,法不宜寒欲寒,但可令其微寒,而勿使至於淒愴;法不宜熱欲熱,但可令其微熱,而勿使至於汗出。又如飲食之欲熱者,亦不宜灼灼之過,欲寒者,亦不宜滄滄之甚。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邪僻無由而致,是即用順之道也。否則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 |
56 | 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 |
57 | 而實以發明方制之義耳。學人當因之以深悟。奇,音箕。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濃,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
58 | 如欲其遠者,藥在食前,則食催藥而致遠矣;欲其近者,藥在食後,則食隔藥而留止矣。由此類推,則服食之疾徐,根梢之升降,以及湯、膏、丸、散,各有所宜,必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
59 | 五味陰陽之用,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咸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洩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 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病有非調氣而得者,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制之道,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至於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方制有君臣,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下三品之謂,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病有中外,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中外不相及,謂既不從內,又不從外,則但求其見在所主之病而治之,此即「三因」之義也。千般 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髒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也。故《三因方》有內因、外因、不內外因,蓋本諸此耳。 ,昌震切,病也。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 |
60 | 內者內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 |
61 | 攸,所也。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無積者,求其髒虛則補之,藥以祛之,食以隨之,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治寒以熱,治熱以寒,繩墨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是治王氣,所以反也。而不知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
62 | 髒腑之原,有寒熱溫涼之主,取心者不必齊以熱,取腎者不必齊以寒,但益心之陽,寒亦通行,強腎之陰,熱之猶可。故或治熱以熱,治寒以寒,所謂「求其屬」也。屬者,根本之謂,水火之本,則皆在命門之中耳。不治王而然者,五味之屬,治有不當也。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
63 | 藥餌、病機,必審其真,設有謬誤,鮮不害矣。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髒。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髒,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
64 |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
65 | 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
66 | 人病恐怖者,脈形如循絲累累然,其面白脫色也;人愧者,脈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此皆疾病之聲、色。總之,聲由氣發,氣充則聲壯,氣衰則聲怯,陽候多語,陰證無聲。多語者易濟,無聲者難榮。 |
67 | 然則音聲不惟知所苦,而且可知死生矣。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証,則不失矣。 |
68 | 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
69 | 以形精言,則形為陽,精為陰;以氣味言,則氣為陽,味為陰。陽者,衛外而為固也;陰者,藏精而起亟也。 |
70 | 故形不足者,陽之衰也,非氣不足以達表而溫之;精不足者,陰之衰也,非味不足以實中而補之。陽性暖,故曰溫;陰性靜,故曰補。按本篇有雲「味歸形」,「形食味」,「氣歸精」,「精食氣,」可知形以精成,精以氣化;氣以味生,味以氣行。以陰陽言,則形與氣皆陽也,故可以溫;味與精皆陰也,故可以補。以清濁言,則味與形皆濁也,故味歸形;氣與精皆清也,故氣歸精。然氣不能外乎味,味亦不能外乎氣,雖氣味有陰陽清濁之分,而實則相須為用者也。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 悍者按而收之,其實者散而瀉之。 |
71 |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
72 | 無氣則死矣,故當挽回其氣而引之使複也。如上氣虛者,升而舉之;下氣虛者,納而歸之;中氣虛者,溫而補之也。 |
73 | 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者,地勢使然也。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皆安其處,美其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癰瘍。 |
74 | 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 |
75 | 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髒寒生滿病。 |
76 | 其治宜灸 ,故灸 者亦從北方來。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也。 |
77 | 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 , |
78 | 物之腐者,如鼓 曲醬之屬是也。 ,音父。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痺。其治宜微鍼,故九鍼者亦從南方來。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蹺,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 |
79 | 蹺,音喬,又極虐切。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治雖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也。 |
80 |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
81 | 熨,以藥熨。引,謂導引。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
82 | 病在嗌者,因損於髒,故當以甘藥調補之。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是謂五形志也。 |
83 | 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不盡,行復如法。必先歲氣,無伐天和。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
84 | 其久病者,有氣從不康,病去而瘠,化不可代,時不可違。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乃彰,生氣以長。《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此之謂也。 |
85 | 此引古語以明化不可代,時不可失,不可不養,不可不和,以待其來復,未有不復者矣。婦人重身毒之,有故無殞,亦無殞也。大積大聚,其故可犯也,然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
86 | 揆度奇恒,所指不同。揆度者,度病之深淺也;奇恒者,言奇病也。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 |
87 | 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至數之要,迫近以微。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
88 | 凡此「上下左右」,及下文淺深、逆從、日數之類,皆色脈至數之要,不可不察也。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其色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
89 | 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 |
90 | 上言病已,此言命已也。脈短氣絕,死;病溫虛甚,死。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易,重陽死,重陰死。 |
91 | 陰陽反作,治在權衡相奪。奇恒事也,揆度事也。搏脈,痺 寒熱之交。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孤為逆,虛為從,行奇恒之法,以太陰始。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從,從則活。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逆行一過,不復可數,論要畢矣。 |
92 | 此則天人至數之要,在逆從之間,察其神而畢矣。其有不從毫毛生,而五髒陽已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獨居,孤精於內,氣耗於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於內而形施於外。 |
93 | 平治於權衡。去宛陳 ,是以微動四極,溫衣,繆刺其處,以複其形,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髒,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
94 | 宛,積也。陳,久也。 ,斬草也。謂去其水氣之陳積,欲如斬草而漸除之也。四極,四肢也。微動之,欲其流通而氣易行也。溫衣,欲助其肌表之陽而陰凝易散也。然後繆刺之,以左取右,以右取左,而去其大絡之留滯也。鬼門,汗孔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陰之屬也,故曰「鬼門」。淨府,膀胱也,上無入孔,而下有出竅,滓穢所不能入,故曰「淨府」。邪在表者散之,在裏者化之,故曰「開鬼門,潔淨府」也。水氣去則真精服。服,行也。陰邪除則五陽布,五陽,五髒之胃氣也。由是精生形盛,骨肉相保而巨氣可平矣。 |
95 | 宛、鬱同。 ,音 。)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宦之形,此恬淡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鍼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今之世不然,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髒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臨病患,觀死生,決嫌疑,知其要,如日月之光,上古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則色脈是矣。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
96 |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古之所以合於神明,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痺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 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莫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所謂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必也治之極於一,一者因得之。凡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 |
97 |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并。不在髒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灑灑然時驚。 |
98 | 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 |
99 |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
100 | 凡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 |
101 |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
102 | 故苦樂失常,皆傷精氣,甚至竭絕,則形體毀沮。沮,壞也。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並,此治之二過也。 |
103 |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恒,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
104 | 奇恆,異常也。從容,安詳靜察也。凡善診者,必比類相求,故能因陰察陽,因表察里,因正察邪,因此察彼,是以奇恒異常之脈証,皆自從容之法而知之矣。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工不知此,何証之有?此過誤之三也。又如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惟從容而后得之。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 |
105 |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 為攣。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髒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 |
106 | 澤,精液也。息,生長也。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 |
107 | 醫不能明,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故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髒六腑,雌雄表裏,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於部分,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
108 | 副,稱也。能察形色於分部,則病之本始可知;能察邪正於九候,則脈之順逆可據。明斯二者,診必稱矣。此色脈之不可不知也。上言「五過」,未明「四德」。而此四節,一言天道,一言髒象,一言人事,一言脈色,即「四德」也。明此四者,醫道全矣,誠缺一不可也。治病之道,氣內為寶,循求其理,求之不得,過在表裏。 |
109 | 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
110 |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受師不卒,妄作離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此治之二失也;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濃薄,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世人之語,馳千里之外。 |
111 | 不明不中,棄術於市,自遺其咎。 |
112 | 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不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 |
113 | 移易,傳染也。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避其毒瓦斯,天牝從來,復得其往,氣出於腦,即不邪干。氣出於腦,即先想心如日。 |
114 | 將欲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東,化作林木;次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 |
115 |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於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次想黃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