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道基〔一〕第一 |
2 | 〔一〕黃震曰:「道基言天地既位,而列聖制作之功。」戴彥升曰:「道基篇原本天地,歷敘先聖,終論仁義。知伯杖威任力而亡,秦二世尚刑而亡,語在其中,蓋即面折高帝語,退而奏之,故為第一篇也。」唐晏曰:「此篇歷敘前古帝王,而總之以仁義。」器案:本書慎微篇:「夫大道履之而行,則無不能,故謂之道。」論衡本性篇引陸賈曰:「天地生人也,以禮義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則順,順之謂道。」意謂順應自然之道也。此文言道基,義亦相會。 |
3 | 傳曰〔一〕:「天生萬物,以地養之,聖人成之。」〔二〕功德〔三〕參合〔四〕,而道術〔五〕生焉。 |
4 | 〔一〕 |
5 | 器案:周禮夏官訓方氏職:「誦四方之傳道。」鄭玄注:「傳道,世世所傳說往古之事也。」莊子盜跖篇:「此上世之所傳,下世之所語也。」荀子非相篇:「而況於十世之傳也。」楊倞注:「傳,傳聞也。」凡古書言「傳曰」者有二端:一則傳其言,如此文所引「傳曰」雲云是;一則傳其事,如史記伯夷列傳「其傳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索隱:「案其傳,蓋韓詩外傳及呂氏春秋也。」然則「傳曰」雲云者,其文□蓋太半俱足徵矣。 |
6 | 〔二〕 |
7 | 器案:荀子富國篇:「故曰:『天地生之,聖人成之。』此之謂也。」楊倞注:「古者有此語,引以明之也。」荀子與陸賈俱引是文,蓋皆有所本也。 |
8 | 〔三〕 |
9 | 功德,文選班孟堅西都賦:「功德著乎祖宗。」李善注:「漢書景帝詔曰:『歌者所以發德,舞者所以立功。』」功謂功業,德謂德化。 |
10 | 〔四〕 |
11 | 參合,荀子天論篇:「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楊倞注:「人能治天時地財而用之,則是參乎天地。」此文參合,亦謂聖人之功德與天地參也。 |
12 | 〔五〕 |
13 | 道術,莊子天下篇言「古之所謂道術」,「道術將為天下裂」,呂氏春秋執一篇言田駢以道術說齊王,又誣徒篇言道術之大行,由於師之善教,道術之廢,由於師之不善處。高誘誣徒篇注云:「術,道也。」然則單舉之曰道,兼舉之則曰道術也。賈子新書有道術篇,其文有曰:「曰:數聞道之名矣,而未知其實也,請問道者何謂也?對曰:道者所從接物也,其本者謂之虛,其末者謂之術;虛者言其精微也,平素而無設施也;術也者,所從制物也,動靜之數也;凡此皆道也。」諸言道術,各有所指,蓋諸子百家各思以其道易天下,其所謂道,皆道其所謂道也。 |
14 | 故曰〔一〕:張〔二〕日月,列星辰,序四時〔三〕,調陰陽,布氣〔四〕治性〔五〕,次置五行,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六〕,陽生〔七〕雷電,陰成霜雪,養育群生〔八〕,一茂一亡〔九〕,潤之以風雨〔一0〕,曝之以日光〔一一〕,溫之以節氣,降之以殞霜,〔一二〕位之以眾星,制之以斗衡〔一三〕,苞之以六合,羅之以紀綱〔一四〕,改之以災變〔一五〕,告之以禎祥〔一六〕,動之以生殺,悟之以文章〔一七〕。 |
15 | 〔一〕 |
16 | 故曰:史記天官書:「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營惑所在。」索隱:「此據春秋緯文耀鉤,故言故曰。」又魏世家:「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索隱:「此蓋古人之言及俗語,故云故曰。」又蒙恬傳:「臣故曰:過可振而諫可覺也。」索隱:「此故曰者,必先志有此言,而蒙恬引之以成說也,今不知出何書耳。」又太史公自序:「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索隱:「故曰:聖人不朽,至因者君之綱,此出鬼谷子,遷引之以成其章,故稱故曰也。」尋呂氏春秋君守篇:「故曰:中欲不出謂之扃,外欲不入謂之閉。」淮南子主術篇、文子上仁篇均有其文,此司馬貞所謂「古人之言」是也。文選枚叔七發:「故曰:發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問:黃帝曰: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又劉越石勸進表:「故曰:喪君有君,群臣輯睦,好我者勸,惡我者懼。」注:「左傳僖十五年: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益乎。」此又注家直舉古人之言以證成之者。本書諸言故曰者,太半當作如是解,然亦有就上文而推言之者,如此文是也。尋淮南子泰族篇:「天設日月,列星辰,調陰陽,張四時。」淮南與陸氏此文,當出一源,惜尚未能探明耳。 |
17 | 〔二〕 |
18 | 張,張設,與陳列義近。千字文:「辰宿列張」,本此。特此為對文,彼則聯舉耳。 |
19 | 〔三〕 |
20 | 序四時,謂春夏秋冬四時代序也。史記太史公自序:「序四時之大順。」〔四〕 |
21 | 易林一坤之乾:「谷風布氣,萬物出生。萌庶長養,華葉茂成。」文選陸士衡演連珠:「日薄星回,穹天所以紀物,山盈川沖,方土所以播氣。」李善注:「鄭玄考工記注:播,散也。」播氣,即布氣也。 |
22 | 〔五〕 |
23 | 治性,本書懷慮篇:「養氣治性。」文同而義別,彼謂人之性,此謂物之性也。治物之性者,順應萬物自然之性,即下文所謂「不奪物性」也。 |
24 | 〔六〕 |
25 | 淮南本經篇:「四時者,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取予有節,出入有量,開闔張歙,不失其敘,喜怒剛柔,不離其理。」史記太史公自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七〕 |
26 | 意林二引「生」作「出」。 |
27 | 〔八〕 |
28 | 淮南子原道篇:「泰古二皇,得道之柄,立於中央,神與化游,以撫四方。……其德優天地而和陰陽,節四時而調五行,呴諭覆育,萬物群生。」可與本文互參。高誘彼注云:「五行:金、木、水、火、土也。育,長也。」〔九〕 |
29 | 一茂一亡,文廷式曰:「『茂』當作『存』,草書『存』作『●』,故訛為『茂』矣。」器案:「茂」疑當作「有」,穀梁傳昭公十六年:「一有一亡曰有。」有、茂音近之誤。 |
30 | 〔一0〕易系辭上:「潤之以風雨。」尋禮記樂記:「奮之以風雨。」正義:「萬物得風雨奮迅而出也。」義與此相輔相成。 |
31 | 〔一一〕「曝」,唐本作「暴」,曝,俗別字。孟子滕文公上:「秋陽以暴之。」趙岐注:「秋陽,周之秋,夏之五六月,盛陽也。」淮南子泰族篇:「日以暴之,夜以息之。」〔一二〕殞霜,春秋僖公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穀梁傳同,公羊傳作「霣霜」,漢書五行志上:「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而殺人,以隕霜。」又云:「隕霜殺穀。」又中之下:「隕霜殺叔草。」隕、霣、殞音義俱同,然陸氏傳穀梁,則「殞」或當作「隕」也。 |
32 | 〔一三〕廣雅釋天:「北斗七星……五為衡。」〔一四〕白虎通三綱六紀篇:「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者,謂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又曰:『敬諸父兄,六紀道行,諸舅有義,族人有序,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何謂綱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愛之心,是以綱紀為化,若羅網之有紀綱,而萬目張也。詩云:『亹亹文王,綱紀四方。』」〔一五〕春秋繁露必仁且知篇:「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天出災異以譴告之,譴告之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殆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害人也。」語又見漢書董仲舒傳。災異,即災變也。白虎通災變篇:「天所以有災變何?所以譴告人君,覺悟其行,欲令悔過修德,深思慮也。」〔一六〕禮記中庸:「國家將興,必有禎祥。」正義:「禎祥,吉之萌兆。祥,善也。言國家之將興,必先有嘉慶善祥也。文說禎祥者,言人有至誠,天地不能隱,如文王有至誠,招赤雀之瑞也。國本有今異曰禎,本無今有曰祥。何為本有今異者?何胤云:『國本有雀,今有赤雀來,是禎也。國本無鳳,今有鳳來,是祥也。』」〔一七〕太平御覽七八引禮含文嘉:「伏者,別者;犧者,獻也,法也。伏犧德洽上下,天應之以鳥獸文章,地應之以龜書,伏犧乃則象作易卦。」又引春秋內事:「伏犧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於是乃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始畫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陰陽之數,推列三光,建分八節,以爻應氣,凡二十四氣,消息禍福,以制吉兇。」據此,則所謂文章,謂天文也。 |
33 | 故在天者可見,在地者可量〔一〕,在物者可紀,在人者可相。 |
34 | 〔一〕 |
35 | 易系辭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韓康伯注:「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懸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施,故變化見也。」 |
36 | 故地封五岳〔一〕,畫四瀆〔二〕,規洿澤,通水泉,樹物養類,苞植〔三〕萬根,暴形養精,以立群生,不違天時,不奪物性〔四〕,不藏其情,不匿其詐〔五〕。〔一〕 |
37 | 風俗通義山澤篇:「五嶽:東方泰山,詩云:『泰山巖巖,魯邦所瞻。』尊曰岱宗,岱者,長也,萬物之始,陰陽交代,雲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天下,其惟泰山乎!故為五岳之長。王者受命易姓,改制應天,功成封禪,以告天地。孔子曰:『封泰山,禪梁父,可得而數,七十有二。』岱宗廟在博縣西北三十里,山虞長守之。十月曰合凍,臘月曰涸凍,正月曰解凍,皆太守自侍祠;若有穢疾,代行事。法七十萬五千三牲,燔柴,上福脯三十朐,縣次傳送京師。四岳皆同王禮。南方衡山,一名霍山,霍者,萬物盛長,垂枝布葉,霍然而大。廟在廬江灊縣。西方崋山,崋者,華也,萬物滋熟,變華於西方也。廟在弘農崋陰縣。北方恆山,恆者,常也,萬物伏藏於北方有常也。廟在中山上曲陽縣。中央曰嵩高,嵩者,高也,詩云:『嵩高惟岳,峻極於天。』廟在潁川陽城縣。」〔二〕 |
38 | 風俗通義山澤篇:「四瀆:河出燉煌塞外昆侖山,發源注海。易:『河出圖,聖人則之。』禹貢:『九河既道。』詩曰:『河水洋洋。』廟在河南滎陽縣。河堤謁者掌四瀆,禮祠與五岳同。江出蜀郡湔氐徼外崏山,入海。詩云:『江、漢陶陶。』禹貢:『江、漢朝宗於海。』廟在廣陵江都縣。淮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東南,入海。禹貢:『海、岱及淮,淮、沂其乂。』詩云:『淮水湯湯。』廟在平氏縣。濟出常山房子贊皇山,東入沮。禹貢:『浮於汶,達於濟。』廟在東郡臨邑縣。」〔三〕 |
39 | 「植」,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作「殖」,古通。後不復出。 |
40 | 〔四〕 |
41 | 不奪物性,周易乾卦文言:「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王弼注:「不為乾元,何能通物之性?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文選顏延年皇太子釋奠會作詩:「物性其情。」李善注引周易王弼注此文而譯之曰:「所言物性其情,各存其性」,即不奪物性之謂也。 |
42 | 〔五〕 |
43 | 荀子修身篇:「匿行曰詐。」 |
44 | 故知天者仰觀天文,知地者俯察地理〔一〕。跂行〔二〕喘息,〔三〕蜎飛〔四〕蠕動〔五〕之類,水生陸行,根著葉長〔六〕之屬,為寧其心而安其性,蓋天地相承,氣感〔七〕相應而成者也〔八〕。 |
45 | 〔一〕 |
46 | 易系辭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漢書郊祀志下:「祀天則天文從,祭地則地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文選左太沖吳都賦:「夫上圖景宿,辨於天文者也。下料物土,析於地理者也。」李善注:「文子曰:『天道為文,地道為理。』」又潘安仁閑居賦注:「日月五星,天之文也。」又謝靈運會吟行:「列宿炳天文,負海橫地理。」注:「宋衷易緯注曰:『天文謂三光,地理謂五土。』」〔二〕 |
47 | 史記匈奴傳:「跂行喙息蠕動之類。」索隱:「案跂音岐,又音企,言蟲豸之類,或企踵而行。」正義:「凡有足而行曰跂行。周書云:『□鹿之類為跂行,並以足跪不著地,如人企。』按又音企。」漢書郊祀志郊祀歌青陽三:「跂行畢逮。」師古曰:「跂行,有足而行者也。」又匈奴傳:「跂行喙息蠕動之類。」師古曰:「凡有足而行者也。」字又作「蚑」,淮南子原道篇:「蝡動蚑作。」高誘注:「蚑讀鳥蚑步之蚑也。」又脩務篇:「蚑行蟯動。」高誘注:「蚑讀車蚑之蚑。」文選王子淵洞簫賦:「蚑行喙息。」注:「說文曰:『蚑,徐行。凡生類之行皆曰蚑。蚑音奇。』」又嵇叔夜琴賦:「況蚑行之眾類。」注:「說文:『蚑,行也。凡生之類,行皆曰蚑。』」案:說文蟲部:「蚑,徐行也。凡生之類,行皆曰蚑。」 |
48 | 〔三〕 |
49 | 宋翔鳳曰:「按:『喘』當作『喙』。」器案:文選王子淵洞簫賦:「蚑行喘息。」李善注:「周書曰:『跂行喘息。』說文曰:『喘,疾息也。』」尋一切經音義九引周書亦作「蚑行喘息」。廣雅釋詁:「喘,喙,息也。」王念孫疏證即引新語此文為證。則漢人自有喘息之說,喘息雖與喙息義近,說詳上注,亦不必強為改作。 |
50 | 〔四〕 |
51 | 蜎飛,白虎通禮樂篇、文子上德、下德、鬼谷子揣篇俱有「蜎飛蠕動」語,論衡齊世篇作「蜎蜚」。尋說文蟲部:「蜎,肙也。」肉部:「肙,小蟲也。」與蜚義不相屬。一切經音義九:「蜎蜚,一泉反。字林:『蟲貌也,動也。』或作「蠉」,古文「翾」同,呼泉切,飛貌也。」按:說文蟲部:「蠉,蟲行也。」淮南子原道篇、本經篇俱作「蠉飛」。說文羽部:「翾,小飛也。」藝文類聚十一引淮南子本經篇作「翾飛」。廣雅釋詁:「翾,飛也。」又釋訓:「翾翾,飛也。」則字本作「翾」。韓詩外傳七:「蝖飛蠕動。」廣雅釋詁:「□,飛也。」俱翾之異文也。 |
52 | 〔五〕 |
53 | 蠕動,史記匈奴傳索隱、漢書匈奴傳顏師古注俱云:「蠕蠕,動貌。」說文蟲部:「蝡,動也。」說文義證云:「『蝡』字或作『蠕』。」〔六〕 |
54 | 根著葉長,易緯乾鑿度上:「根著浮流。」鄭玄注:「根著者,草木也。浮流者,人兼鳥獸也。」文選王簡棲頭陀寺碑文李善注引春秋元命苞:「跂行喙息,蠕動蜎飛,根生浮著,含靈盛壯。」淮南子原道篇:「草木注根。」注根與根著,音義俱近。 |
55 | 〔七〕 |
56 | 氣感,漢書藝文志方技略:「因氣感之宜。」謂氣類相感也。 |
57 | 〔八〕 |
58 | 唐晏曰:「以上明人事之出於天道,即董子所謂:『道之大原出於天,而周易之所以取象。』」 |
59 | 於是先聖〔一〕乃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圖畫〔二〕乾坤,以定人道〔三〕,民始開悟〔四〕,知有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夫婦之別〔五〕,長幼之序〔六〕。於是百官立,王道乃生。 |
60 | 〔一〕 |
61 | 先聖,孟子離婁下:「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彼文先聖指虞舜,後聖指周文王,非此文之義。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易曰:『宓犧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系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注:「韋昭曰:『伏羲、文王、孔子。』孟康曰:『易系辭曰:易之興,其於中古乎。』然則伏羲為上古,文王為中古,孔子為下古。」器案:三聖,即陸氏所謂先聖、中聖、後聖也。易系辭下:「古者,包犧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此謂包犧始畫八卦也。淮南子要略篇:「今易之乾坤,足以窮道通意也,八卦可以識吉兇知禍福矣;然而伏羲為之六十四變,周室增以六爻,所以原測淑清之道,而●逐萬物之祖也。」許慎注:「八八變為六十四卦,伏羲示其象。周室謂文王也。」六十四卦,文王增以六爻,則六十四卦,每卦復各有六爻之變,則得三百八十四變爻矣。 |
62 | 〔二〕 |
63 | 「畫」,兩京本誤作「書」。 |
64 | 〔三〕 |
65 | 人道,禮記喪服小記:「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孔穎達正義:「人道之大者也,言此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人間道理最大者。」〔四〕 |
66 | 史記商君傳:「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開悟,謂開通曉悟。 |
67 | 〔五〕 |
68 | 宋翔鳳曰:「『別』,本作『道』,依子匯本改。」案:傅校本、唐本作「別」。 |
69 | 〔六〕 |
70 | 管子君臣下:「古者,未知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莊子盜跖篇:「神農之世,臥則居居,起則於於,知其母不知其父。」白虎通號篇:「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後,臥之●●,行之籲籲,饑即求食,飽即棄餘,茹毛飲血,而衣皮韋;於是伏羲仰觀象於天,俯察法於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畫八卦以治天下,天下伏而化之,故謂之伏羲也。」論衡齊世篇:「故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於於,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至宓犧時,人民頗文,智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
71 | 民人食肉飲血,衣皮毛;至於神農〔一〕,以為行蟲〔二〕走獸,難以養民,乃求可食之物,嘗百草之實,察酸苦之味,教人〔三〕食五穀〔四〕。 |
72 | 〔一〕 |
73 | 唐晏曰:「自此以下,至『避勞就逸』句,是隱括系辭之文。」案:見系辭下。 |
74 | 〔二〕 |
75 | 行蟲,凡動物皆謂之蟲,此與走獸對言,則謂毛蟲而外之裸蟲、羽蟲、鱗蟲、介蟲四族也。 |
76 | 〔三〕 |
77 | 「人」,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民」。 |
78 | 〔四〕 |
79 | 尸子君治篇:「神農理天下,欲雨則雨,五日為行雨,旬日為穀雨,旬五日為時雨,正四時之制,萬物咸利,故謂之神。」淮南子脩務篇:「古者,民茹草飲水,採樹木之實,食嬴蛖之肉,時多疾病毒傷之害。於是神農乃始教民播種五穀,相土地宜,燥濕肥磽高下,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闢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高誘注:「五穀:菽、麥、黍、稷、稻也。」白虎通號篇:「古之人皆食禽獸肉。至於神農,人民眾多,禽獸不足,於是神農因天之時,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農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謂之神農也。」太平御覽七八引賈誼書曰:「神農以為走禽難以久養民,乃求可食之物,嘗百草實,察咸苦之味,教民食穀。」又引陸景典略:「神農嘗百草,嘗五穀,蒸民乃粒食。」 |
80 | 天下人民,野居穴處,未有室屋,則與禽獸同域〔一〕。於是黃帝乃伐木構〔二〕材,築作宮室,上棟下宇,以避風雨〔三〕。 |
81 | 〔一〕 |
82 | 「同域」,天一閣本作「司城」,不可從。史記禮書:「人域是域,士君子也。」索隱:「域,居也。」同域,謂人民與禽獸同居也。 |
83 | 〔二〕 |
84 | 「構」,子匯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構」,古從□從木之字多混。 |
85 | 〔三〕 |
86 | 易系辭下:「古者,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淮南子泛論篇:「古者,民澤處復穴,冬日則不勝霜雪霿露,夏日則不勝暑熱□□,聖人乃作,為之築土構木,以為宮室,上棟下宇,以蔽風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高誘注:「處,居也。復穴,重窟也。一說,穴,毀堤防崖岸之中以為窟室。構,架也,謂材木相乘架也。棟,屋●也。宇,屋之垂。」太平御覽七九引春秋內事:「軒轅氏以土德王天下,始有堂室,高棟深宇,以避風雨。」五行大義五:「黃帝造屋宇。古者,巢居穴處,黃帝易之以上棟上宇,以蔽風雨。」 |
87 | 民知室居食穀,而未知功力〔一〕。於是後稷〔二〕乃列封疆,〔三〕畫畔界〔四〕,以分土地之所宜〔五〕;闢土殖〔六〕谷,以用養民〔七〕;種桑麻,致絲枲〔八〕,以蔽形體〔九〕。 |
88 | 〔一〕 |
89 | 功力,猶今言加工。故唐律疏議卷二十盜賊四:「山野物已加功力。」疏議曰:「山野之物,謂草木藥石之類,有人已加功力。」功力字本此。 |
90 | 〔二〕 |
91 | 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為兒時,仡如巨人之志,其游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土之宜,宜穀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呂氏春秋君守篇:「後稷作稼。」高誘注:「後,君;稷,官也。烈山氏子曰柱,能植百穀蔬菜,以為稷。」〔三〕 |
92 | 「疆」,李本、兩京本誤作「彊」。 |
93 | 〔四〕 |
94 | 說文田部:「畔,田界也。」〔五〕 |
95 | 周禮夏官土方氏職:「以辨土宜、土化之●,而授任地者。」注:「土宜,謂九穀稙□所宜也。」左傳成公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杜注:「疆,界也。物土之宜,播殖之物各從土宜。」〔六〕 |
96 | 「殖」,唐本作「植」。 |
97 | 〔七〕 |
98 | 孟子滕文公上:「後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趙岐注:「五穀所以養人也,故言民人育也。」〔八〕 |
99 | 尚書禹貢:「岱畎絲枲。」孔穎達正義:「枲,麻也。」〔九〕 |
100 | 禮記禮運:「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脩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臺榭宮室□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體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正義曰:「此一節論中古神農及五帝並三王之事,各隨文解之。」又案:淮南子汜論篇:「伯餘之初作衣也,……而民得以掩形禦寒。」又齊俗篇:「明王制禮義,衣足以覆形。」文子十守篇:「衣足以蓋形禦寒。」春秋繁露度制篇:「凡衣裳之生也,為蓋形暖身也。」韓詩外傳五:「內不足以充虛,外不足以蓋形。」鹽鐵論鍺幣篇:「或無以充虛蔽形也。」抱樸子外篇詰鮑:「古之為屋,足以蔽風雨,……為衣,足以掩身形。」曰掩,曰掩,曰蔽,曰蓋,曰覆,其義一也。 |
101 | 當斯之時,四瀆未通,洪水〔一〕為害;禹乃決江疏河〔二〕,通之四瀆,致之於海,大小相引〔三〕,高下相受,百川順流,各歸其所〔四〕,然後人民得去高險〔五〕,處平土〔六〕。 |
102 | 〔一〕 |
103 | 孟子滕文公上:「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泛濫於天下。 |
104 | 〔二〕 |
105 | 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趙岐注:「疏,通也。」淮南子脩務篇:「禹沐浴霪雨,櫛扶風,決江疏河。」高誘注:「決巫山,令江水得東過,故言決。疏道東注于海,故言疏。」〔三〕 |
106 | 詩經小雅沔水:「朝宗於海。」鄭玄箋:「興者,水流而入海,小就大也。喻諸侯朝天子,亦猶是也。」尚書禹貢:「江、漢朝宗於海。」正義:「朝宗是人事之名,水無性識,非有此義,以海水大而江、漢小,以小就大,似諸侯歸於天子,假人事而言之也。」案:正義此文,即本鄭箋為說。所云以小就大者,猶此之言大小相引也。 |
107 | 〔四〕 |
108 | 文選吳都賦李善注引尚書大傳:「百川趨於海。」淮南泛論篇:「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高誘注:「以海為宗。」〔五〕 |
109 | 「險」,兩京本誤作「噞」。 |
110 | 〔六〕 |
111 | 孟子滕文公下:「當堯之時,水逆行,泛濫於中國,龍蛇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書曰:『洚水警餘。』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乃掘地而注之海,驅蛇龍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是也。險阻既遠,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趙岐注:「民人下高就平土,故遠險阻也。」文選司馬相如難蜀父老:「昔者,洪水沸出,泛濫衍溢,民人升降移徙,崎嶇而不安;夏后氏戚之,乃堙洪塞源,決江疏河,灑沈澹災,東歸之於海,而天下永寧。」注:「張揖曰:『疏,通也。』」 |
112 | 川谷交錯〔一〕,風化〔二〕未通,九州絕隔,未有舟車之用,以濟深致遠;於是奚仲〔三〕乃橈〔四〕曲為輪,因直為轅,駕馬〔五〕服牛〔六〕,浮舟杖楫〔七〕,以代人力。 |
113 | 〔一〕 |
114 | 詩小雅楚茨毛傳:「東西為交,邪行為錯。」文選司馬長卿子虛賦:「雲夢者,方九百里,其中有山焉,其山則盤紆岪鬱,隆崇●崒,岑崟參差,日月蔽虧,交錯糾紛,上干青雲。」〔二〕 |
115 | 風化,猶言教化。詩豳風七月序:「陳後稷先公風化之所由。」疏以「後稷之教」為言也。 |
116 | 〔三〕 |
117 | 呂氏春秋君守篇:「奚仲作車。」高誘注:「奚仲,黃帝之後,任姓也。傳曰:『為夏車正,封於薛。』」淮南子脩務篇:「奚仲為車。」高誘注:「傳曰:『奚仲為夏車正,封於薛。』」案:左傳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世本作篇、荀子解蔽篇、文選演連珠注引尸子,俱謂奚仲作車。山海經海內經:「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為車。」郭注:「世本云:『奚仲作車。』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創作意,是以互稱之。」沈約宋書禮志:「系本云:『奚仲始作車。』案:庖犧畫八卦而為大輿,服牛乘馬,以利天下;奚仲乃夏之車正,安得始造乎?系本之言非也。車服以庸,著在唐典,夏建旌旗,以表貴賤,周有六職,百工居其一焉,一器而群工致其巧,車最居多,蓋奚仲以擅技巧為夏車正,前世制作之美歸之耳。」〔四〕 |
118 | 「橈」,子匯本作「撓」。 |
119 | 〔五〕 |
120 | 駕馬,荀子解蔽篇:「奚仲作車,乘杜作乘馬。」楊倞注:「奚仲,夏禹時車正。黃帝時已有車服,故謂之軒轅,此云奚仲者,亦改制耳。世本云:『相土作乘馬。』『杜』與『土』同。乘馬,駟馬也。四馬駕車,起於相土,故曰作乘馬;以其作乘馬之法,故謂之乘杜。乘並音剩。相土,契孫也。」案:太平御覽七七三引古史考異:「黃帝作車,少皞時略加牛,禹時奚仲駕馬,仲又造車,更廣其制度也。」云奚仲駕馬,與此同也。 |
121 | 〔六〕 |
122 | 服牛,猶言駕用牛。易系辭下:「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正義:「今服用其牛,乘駕其馬。服牛以引重,乘馬以致遠,是以人之所用,各得其宜。」案:說文牛部犕下引易作「犕牛乘馬」,段注:「以車駕牛馬之字當作『犕』,作『服』者假借耳。」詩鄭風叔於田:「叔適野,巷無服馬。」鄭箋:「服馬,猶乘馬也。」正義:「易稱『服牛乘馬』,俱是駕用之義,故云服馬猶乘馬。」尚書武成:「歸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孔氏傳:「示天下不復乘用。」淮南子泛論篇:「古者,大川名穀,沖絕道路,不通往來也,乃為窬木方版,以為舟航;故地勢有無,得相委輸,乃為靻蹺而超千里;肩荷負儋之勤也,而作為之楺輪建輿,駕馬服牛,民以致遠而不勞。」〔七〕 |
123 | 易系辭下:「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正義:「舟必用大木刳鑿其中,故云刳木也。剡木為楫者,楫必須纖長,理當剡削,故曰剡木也。」 |
124 | 鑠金〔一〕鏤木,分苞燒殖〔二〕,以備器械〔三〕,於是民知輕重,好利惡難,避勞就逸;於是皋陶〔四〕乃立獄制罪〔五〕,縣〔六〕賞設罰,異是非,明好惡,檢奸〔七〕邪,消佚亂。 |
125 | 〔一〕 |
126 | 國語周語下:「諺曰:『眾心成城,眾口鑠金。』」韋昭注:「賈逵曰:『鑠,消也,眾口所惡,金為之消亡。』」楚辭屈原九章惜誦:「故眾口其鑠金兮。」王逸注:「鑠,銷也。言眾口所論,乃人所言,金性堅剛強,尚為銷鑠。」風俗通義佚文:「眾口鑠金。俗說:有美金於此,眾人咸共詆訾,言其不純,賣金者欲其必售,固取鍛燒以見真。此為眾口鑠金。」 |
127 | 〔二〕 |
128 | 孫詒讓曰:「案:『苞』與『匏』通,分匏,謂為蠡瓢之屬。儀禮士昏禮鄭注云:『合□破瓠也。』莊子逍遙游篇說大瓠云:『剖之以為瓢。』分與破、剖義同。『殖』當讀為考工記『摶埴』之『埴』,燒埴,謂陶●之事也。」唐晏曰:「『殖』,疑作『埴』。」〔三〕 |
129 | 禮記大傳:「異器械。」鄭注:「器械,禮樂之器及兵甲也。」正義:「器為楬豆房俎,禮樂之器也;械謂戎車革路,兵甲之屬也。」〔四〕 |
130 | 尚書大禹謨:「帝曰:『皋陶,惟□臣庶,罔或於予正。汝作士,明於五刑,以弼五教,期於予治。刑期於無刑,民協於中,時乃功,懋哉!』皋陶曰:『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眾以寬,罰弗及嗣,賞延於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茲用不犯於有司。』帝曰:『俾予從欲以治,四方風動,惟乃之休。』」呂氏春秋君守篇:「皋陶作刑。」高誘注:「虞書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奸宄,女作士師,五刑有服。』」〔五〕 |
131 | 「罪」,唐本作「□」,古文也。後不復出。 |
132 | 〔六〕 |
133 | 「縣」,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懸」,「懸」為「縣」或字。後不復出。 |
134 | 〔七〕 |
135 | 「奸」,唐本作「奸」,二字俗不分。後不復出。 |
136 | 民知畏法,而無禮義;於是中聖〔一〕乃設闢雍〔二〕庠序〔三〕之教,以正上下之儀,明父子之禮,君臣之義,使強〔四〕不凌弱,眾不暴寡,□〔五〕貪鄙之心,興清潔之行。 |
137 | 〔一〕 |
138 | 易系辭下:「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正義:「其於中古乎者,謂易之爻卦之辭,起於中古。若易之爻卦之象,則在上古伏犧之時。但其時,理尚質素,聖道凝寂,直觀其象,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時,事漸澆浮;非象可以為教,又須系以文辭,示其變動吉兇,故爻卦之辭,起於中古,則連山起於神農,歸藏起於黃帝,周易起於文王及周公也。」以文王、周公當中古,則中聖謂文王、周公也。所謂「設闢雍庠序之教」者,闢雍、上庠、東序,俱周大學之名也,然則陸賈此言中聖,亦謂文王、周公也。 |
139 | 〔二〕 |
140 | 白虎通闢雍篇:「天子立闢雍何?闢雍所以行禮樂,宣德化也。闢者,璧也,象璧圓以法天也。雍者,壅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闢之言積也,積天下之道德;雍之為言壅也,天下之儀則;故謂之闢雍也。」〔三〕 |
141 | 白虎通闢雍篇:「鄉曰庠,里曰序。庠者,庠禮義;序者,序長幼也。禮五帝記曰:『帝庠序之學,則父子有親,長幼有序,善如爾舍明令必須外然後前民者也,未見於仁,故立庠序以導之也。」 |
142 | 〔四〕 |
143 | 「強」,子匯本作「彊」。後不復出。 |
144 | 〔五〕 |
145 | 「□」,天一閣本作「棄」,□,古文棄。後不復出。 |
146 | 禮義不〔一〕行,綱紀不立,後世衰廢,於是後聖〔二〕乃定五經〔三〕,明六藝〔四〕,承天統地〔五〕,窮事察〔六〕微,原情立本,以緒人倫〔七〕,宗諸天地,纂〔八〕脩篇章,垂諸來世,被諸鳥獸〔九〕,以匡衰亂,天人合策〔一0〕,原道〔一一〕悉備,智者達其心,百工窮其巧,乃調之以管弦〔一二〕絲竹之音,設鐘〔一三〕鼓歌舞之樂,以節奢侈,正風俗〔一四〕,通文雅〔一五〕。 |
147 | 〔一〕 |
148 | 「不」,原作「獨」,今從子匯本、唐本校改。 |
149 | 〔二〕 |
150 | 後聖,指孔子,詳上文「先聖」注。 |
151 | 〔三〕 |
152 | 五經,孔子而後,稱說五經者,當以陸氏此文為最先。其後,漢武帝建元五年春,初置五經博士,漢章帝時,會諸儒於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班固撰集其文,作白虎通德論,其五經篇云:「孔子所以定五經者何?以為孔子居周之末世,王道陵遲,禮樂廢壞,強陵弱,眾暴寡,天子不敢誅,方伯不敢伐,閔道德之不行,故周流應聘,冀行其道德,自衛反魯,自知不用,故追定五經,以行其道。」後之言五經者,如困學紀聞八經說僅舉五經博士及白虎通五經篇為言,尚未得其朔也。 |
153 | 〔四〕 |
154 | 史記太史公自序:「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正義:「六藝,謂五禮、六樂、五射御、六書、九數也。」案:史文明言「六藝經傳」,正義以周官地官保氏職之禮樂射御書數為六藝解之,非是。史記滑稽傳云:「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義。」漢書藝文志六藝略:「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跡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足則吾能征之矣。』觀殷、夏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孔子語魯大師:『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皦如,縱之純如,繹如也,以成。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採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於衽席,故曰:關雎之亂,以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是六藝即六經也。自秦火後,樂失其傳,故六藝遂為五經,此六經衍變之跡之可得而言者。而白虎通五經篇乃曰:「經所以有五何?經,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仁;書,義;禮,禮;易,智;詩,信也。人情有五性,懷五常,不能自成,是以聖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以五常說五經,且五經有樂而無春秋,此則漢人之經說耳。 |
155 | 〔五〕 |
156 | 承天統地,即承天統物也,詳下文「統物」注。 |
157 | 〔六〕 |
158 | 「察微」,「察」字原缺,今據子匯本、傅校本、唐本訂補。宋翔鳳云:「別本作『及微』。」〔七〕 |
159 | 人倫,詩周南關雎序:「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正義:「厚人倫者,倫,理也,君臣父子之義,朋友之交,男女之別,皆是人之常理。父子不親,君臣不敬,朋友道絕,男女多違,是人理薄也,故教民使厚此人倫也。」此文言緒人倫,義亦相近,緒人倫者,謂人倫之道得其緒也。 |
160 | 〔八〕 |
161 | 「纂」字原缺,宋翔鳳引別本作「纂」,今據訂補。 |
162 | 〔九〕 |
163 | 案:尚書舜典:「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又益稷:「夔曰:『笙鏞以閑,鳥獸蹌蹌。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即此「被諸鳥獸」之謂也。白虎通禮樂篇:「八音者何謂也?樂記曰:『土曰塤,竹曰管,皮曰鼓,匏曰笙,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敔。』此謂八音也,法易八卦也,萬物之數也,八音萬物之聲也。天子所以用八音何?天子承繼萬物,當知其數,既得其數,當知其聲,即知其形,如此蜎飛蠕動,無不樂其音者,至德之道也。天子樂之,故樂用八音。」其闡明以音樂被諸鳥獸之理尤微至。 |
164 | 〔一0〕天人合策,案:此即後來董仲舒天人相感說之濫觴。漢書董仲舒傳載其對策之言曰:「臣謹案:春秋之中,視前世已行之事,以視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又曰:「天人之徵,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鑒之於古,考之於今。」舉此一隅,無勞九變。尋荀子天論言:「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矣。」此又陸氏天人說之所本矣。蓋自董仲舒揭櫫此義,而於是司馬相如封禪文言「天人之際已交」,王褒四子講德論言「天人並應」,班固西都賦言「天人合應」,皆承其說而為此紛紛也。文選阮嗣宗為鄭沖勸晉王箋,張銑注:「天人,謂天意人事也。」〔一一〕淮南子原道篇高誘注:「原,本也,本道根真,包裹天地,以歷萬物,故曰原道。」〔一二〕「弦」,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作「弦」,俗別字,後不復出。 |
165 | 〔一三〕「鐘」,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鐘」,古通,後不復出。 |
166 | 〔一四〕漢書地理志下:「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舍,動靜無常,隨君上之情欲,故謂之俗。」風俗通義序:「風者,天氣有寒暖,地形有險易,水泉有美惡,草木有剛柔也。俗者,含血之類,像之而生,故言語歌謳異聲,鼓舞動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劉晝新論風俗章:「風者,氣也。俗者,習也。土地水泉,氣有緩急,聲有高下,謂之風焉。人居此地,習以成性,謂之俗焉。」〔一五〕文雅,文採典雅。漢書敘傳:「文雅自贊。」文選劉公幹贈五官中郎將:「文雅縱橫飛。」李善注:「大戴禮曰:『天子不知文雅之辭,少師之任。』」又潘安仁夏侯常侍誄:「人惡其異,俗疵文雅。」注同。荀子脩身篇:「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闢違,庸眾而野。」新書道術篇:「辭令就得謂之雅,反雅為陋。」 |
167 | 後世淫邪,增之以鄭、衛之音〔一〕,民□本趨末〔二〕,技巧橫出,用意各殊,則加雕文刻鏤〔三〕,傅致〔四〕膠漆〔五〕丹青、玄黃〔六〕琦瑋〔七〕之色,以窮耳目之好,極工匠之巧〔八〕。 |
168 | 〔一〕 |
169 | 史記樂書:「紂為朝歌北鄙之音,身死國亡。……夫『朝歌』者,不時也。北者,敗也;鄙者,陋也;紂樂好之,與萬國殊心,諸侯不附,百姓不親,天下畔之,故身死國亡。而衛靈公之時,將之晉,至於濮水之上舍,夜半時聞鼓琴聲,問左右,皆對曰:『不聞。』乃召師涓曰:『吾聞鼓琴音,問左右皆不聞,其狀似鬼神,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喏。』因端坐援琴,聽而寫之。明日曰:『臣得之矣,然未習也,請宿習之。』靈公曰:『可。』因復宿,明日報曰:『習矣。』即去之晉,見晉平公,平公置酒於施惠之臺,酒酣,靈公曰:『今者來聞新聲,請奏之。』平公曰:『可。』即令師涓坐師曠旁,援琴鼓之,未終,師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也,不可遂。』平公曰:『何道出?』師曠曰:『師延所作也,與紂為靡靡之樂,武王伐紂,師延東走,自投濮水之中;故聞此聲必於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國削。』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願遂聞之。』師涓鼓而終之。」禮記樂記:「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鄭注:「濮水之上,地有桑間者,亡國之音於此之水出也。昔殷紂使師延作靡靡之樂,已而自沈於濮水,後師涓過焉,夜聞而寫之,為晉平公鼓之,是之謂也。」呂氏春秋本生篇:「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曰伐性之斧。」高誘注:「鄭國淫闢,男女私會於溱、洧之上,有絢盱之樂,芍藥之和。昔者,殷紂使樂師作朝歌北鄙靡靡之樂,以為淫亂。武王伐紂,樂師抱其樂器自投濮水之中。暨衛靈公北朝於晉,宿於濮上,夜聞水中有琴瑟之音,乃使師涓以琴寫其音。靈公至晉國,晉平公作樂,公曰:『寡人得新聲,請以樂君。』遂使師涓作之,平公大悅。師曠止之曰:『此亡國之音也。紂之太師以此音自投於濮水,得此聲必於濮水之上。』地在衛,因曰鄭、衛之音。」〔二〕 |
170 | 史記孝文本紀:「上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是為本末者無以異。』」集解:「李奇曰:『本,農也。末,賈也。』」漢書孝成本紀:「陽朔四年詔:『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又食貨志上:「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師古曰:「本,農業也;末,工商也;言人已棄農而務工商矣。」〔三〕 |
171 | 漢書孝景本紀:「後二年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賈誼新書瑰瑋篇:「夫雕文刻鏤,害用之物繁多。」〔四〕 |
172 | 漢書文三王傳:「傅致難明之事。」師古曰:「傅讀曰附。」案:此文傅致義同,謂以膠漆附益於所髹飾之物也。 |
173 | 〔五〕 |
174 | 禮記月令:「季春之月,令百工審五庫之量,……脂膠丹漆,毋或不良。」正義:「脂膠丹漆為一庫。」又:「季秋之月,是月也,霜露降,則百工休。」注:「寒而膠漆之作,不堅好也。」戰國策趙策:「膠漆至●也。」膠漆,工匠以為膠合髹漆之用也。 |
175 | 〔六〕 |
176 | 「玄」,宋翔鳳本避清諱作「元」,今改,後不復出。本書無為篇:「繕雕琢刻畫之好,博玄黃琦瑋之色,以亂制度。」義與此同。文選張平子思玄賦:「由厥好以玄黃。」舊注:「玄黃,玉石之色也。」說苑權謀篇:「厘王變文、武之制,而作玄黃宮室,輿馬奢侈,不可振也。」家語六本篇載其事作「作玄黃華麗之飾,宮室崇峻,輿馬奢侈。」此言玄黃之色者,蓋謂以玉石為飾,其色玄黃也。 |
177 | 〔七〕 |
178 | 案:琦瑋之色,他無所聞。疑當作「奇偉」,蓋「奇」、「琦」古通,「瑋」則涉上偏旁而誤也。荀子非十二子篇:「治怪說,玩琦辭。」注:「『琦』讀為『奇異』之『奇』。」尋荀子解蔽篇作「治怪說,玩奇辭」,即其證也。 |
179 | 〔八〕 |
180 | 荀子儒效篇:「積斫削而為工匠。」文選何平叔景福殿賦:「惟工匠之多端,固萬變之不窮。」唐晏曰:「此節由刑法敘及詩、書,由詩、書敘及禮、樂,由禮、樂之盛,敘及禮、樂之衰,所謂周末文弊也。」 |
181 | 夫驢騾〔一〕駱駝,犀象玳瑁,琥珀珊瑚,翠羽珠玉,山生水藏,擇地而居,潔清明朗,潤澤而濡〔二〕,磨而不磷,涅而不淄〔三〕,天氣所生,神靈〔四〕所治,幽閑清凈,與神浮沈〔五〕,莫不〔六〕效〔七〕力為用,盡情為器。故曰,聖人成之〔八〕。所以能統物〔九〕通變〔一0〕,治情性,顯仁義也。〔一一〕。 |
182 | 〔一〕 |
183 | 「騾」,唐本作「□」。「騾」,俗字。 |
184 | 〔二〕 |
185 | 詩鄭風羔裘:「羔裘如濡。」毛傳:「如濡,潤澤也。」〔三〕 |
186 | 論語陽貨:「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集解:「孔曰:『磷,薄也。涅可以染皂。言至堅者磨之而不薄,至白者染之於涅而不黑。」案:沈約高士贊:「猶玉在泥,涅而不緇。」梁簡文帝君子行:「君子懷琬琰,不使涅塵緇。」劉孝威堂上行辛苦篇:「黃金坐銷鑠,白玉遂緇磷。」緇、淄古通。 |
187 | 〔四〕 |
188 | 列子湯問篇:「神靈所生,其物異形。」鬼谷子本經陰符:「物之所造,天之所生,包宏無形,化氣先天地而成,莫見其形,莫知其名,謂之神靈。」〔五〕 |
189 | 史記游俠列傳:「與世浮沈。」文選司馬子長報任少卿書:「故且從俗浮沈,與時俯仰。」又阮嗣宗詠懷詩:「俯仰乍浮沈。」李善注:「輕薄之輩,隨俗浮沈。」〔六〕 |
190 | 「莫不」,原作「莫之」,俞樾曰:「謹按:『莫之』當作『莫不』,蓋言驢騾駱駝,犀象玳瑁、琥珀珊瑚、翠羽珠玉之類,莫不為我用也。下文『故曰,聖人成之。所以能統物通變,治情性,顯仁義也。』即承此而言。今作『莫之』,則與下意不貫矣。」案:俞說是,今從之。 |
191 | 〔七〕 |
192 | 「效」,天一閣本作「效」,「效」俗別字。後不復出。 |
193 | 〔八〕 |
194 | 案:此就篇首所引傳曰之文,而為之衍繹其義,故以「故曰」結之。 |
195 | 〔九〕 |
196 | 文選嵇叔夜琴賦:「捴中和以統物。」又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引禮記明堂陰陽錄:「王者承天統物也。」承天統物,猶上文之言承天統地也。 |
197 | 〔一0〕易系辭上:「通變之謂事。」韓康伯注:「物窮則變,變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又曰:「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又系辭下:「通其變,使民不倦。」韓注:「通物之變,故樂其器用,不能倦也。」陸氏所言通變,即本易義。 |
198 | 〔一一〕唐晏曰:「由此以上,皆釋『聖人成之』之義也。」 |
199 | 夫人者,寬博浩大,恢廓〔一〕密微,附遠寧近,懷來〔二〕萬邦〔三〕。故聖人懷仁仗義,分明纖微,忖度〔四〕天地,危而不傾,佚而不亂者,仁義之所治也〔五〕。行之於親近而疏遠悅,脩〔六〕之於閨門〔七〕之內而名譽〔八〕馳於外。故仁無隱而不著,無幽而不彰者。虞舜蒸蒸於父母〔九〕,光耀於天地〔一0〕;伯夷、叔齊餓於首陽,功美垂於萬代〔一一〕;太公自布衣〔一二〕升三公之位〔一三〕,累世享千乘之爵〔一四〕;知伯〔一五〕仗威任力,兼三晉〔一六〕而亡〔一七〕。 |
200 | 〔一〕 |
201 | 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天下恢廓之士。」恢郭,謂恢弘廓大也。 |
202 | 〔二〕 |
203 | 文選司馬長卿難蜀父老:「於是諸大夫茫然喪其所懷來,失厥所以道。」案:禮記中庸:「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來百工,……懷諸侯也。」正義:「來百工者,謂招來百工也。……懷,安撫也,君若安撫懷之,則諸侯服從。」〔三〕 |
204 | 文廷式曰:「按:漢高帝諱邦,陸生奏書,必不公犯其諱,『邦』字當為『國』也。」〔四〕 |
205 | 詩小雅節南山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五〕 |
206 | 唐晏曰:「陸生之學出孔門,故語必首仁義。」〔六〕 |
207 | 「脩」,天一閣本、唐本作「修」,古通用。後不復出。 |
208 | 〔七〕 |
209 | 禮記樂記:「樂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又仲尼燕居:「以之閨門之內有禮,則三族和也。」閨門之內,猶今言家中也。 |
210 | 〔八〕 |
211 | 文選上林賦:「揚名發譽。」法言學行篇:「名譽以崇之。」〔九〕 |
212 | 尚書堯典:「曰:『明明揚側陋。』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岳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試哉!』」孔氏傳:「烝,進也。」史記五帝本紀作「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烝、蒸,古通。 |
213 | 〔一0〕唐晏曰:「按:此檃括堯典『以孝蒸蒸乂不格奸』之文。『光耀天地』者,當是古訓也。」器案:「光耀於天地」,即堯典「光被四表」之義。 |
214 | 〔一一〕唐晏曰:「此檃括論語文。」案:論語季氏:「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集解:「馬曰:『首陽山在河東蒲阪縣,華山之北,河曲之中。」邢昺疏:「夷、齊,孤竹君之二子,讓位適周,遇武王伐紂,諫之不入,及武王既誅紂,義不食周粟,故於河東郡蒲阪縣首陽山下,採薇而食,終餓死。」此本史記伯夷列傳為說。皇侃疏則云:「夷、齊,是孤竹君之二子也,兄弟讓國,遂入隱於首陽之山。武王伐紂,夷、齊扣武王馬諫曰:『為臣伐君,豈得忠乎?橫尸不葬,豈得孝乎?』武王左右欲殺之。太公曰:『此孤竹君之子,兄弟讓國,大王不能制也。隱於首陽山,合方立義,不可殺,是賢人。』即止也。夷、齊反首陽山,責身不食周粟,唯食草木而已。後遼西令支縣佑家白張石虎,往蒲阪採材,謂夷、齊曰:『汝不食周粟,何食周草木?』夷、齊聞言,即遂不食,七日餓死。」此則六朝人別說也。 |
215 | 〔一二〕鹽鐵論散不足篇:「古者,庶人耋老而後衣絲,其餘則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一三〕漢書董仲舒傳:「太公起海濱而即三公。」〔一四〕千乘之爵,謂爵為諸侯也。文選李少卿答蘇武書:「受千乘之賞。」李善注:「兵車千乘,諸侯之大者。」又陸士衡五等論注引楚漢春秋:「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邪?而反,何也?』」案:漢書刑法志:「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衛宏漢舊儀下:「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乘,乘則具車一乘四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國,馬四千匹,步卒三萬六千人為三軍,大國也。次國二軍,小國一軍。」〔一五〕「知伯」,天一閣本作「智伯」,「知」、「智」古通。後不復出。 |
216 | 〔一六〕春秋時,晉之六卿智氏、範氏、中行氏、韓氏、魏氏、趙氏分晉,時稱為六晉,戰國策秦策下:「昔者,六晉之時,智氏最強,破滅範、中行,又帥韓、魏以圖趙襄子於晉陽。」是役也,韓、魏、趙合謀,滅智氏,遂稱韓、魏、趙為三晉,戰國策趙策上所謂「三晉分智氏」是也。 |
217 | 〔一七〕唐晏曰:「按:戰國之世,言盛則齊桓,言滅則智伯,若太公則尤盛矣。」 |
218 | 是以君子〔一〕握道而治,據〔二〕德而行,席仁而坐,杖義而彊,虛無寂寞,通動〔三〕無量。故制事因短,而動益長,以圓制規,以矩立方〔四〕。聖人王世,賢者建功〔五〕,湯舉伊尹〔六〕,周任呂望〔七〕,行合天地,德配陰陽〔八〕,承天誅惡,克〔九〕暴除殃,將氣養物〔一0〕,明□〔一一〕設光,耳聽八極〔一二〕,目睹四方,忠進讒退,直立邪亡,道行奸止〔一三〕,不得兩張,□□〔一四〕本理,杜漸消萌。 |
219 | 〔一〕 |
220 | 禮記曲禮上:「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王安石君子齋記:「天子諸侯謂之君,卿大夫謂之子,古之為此名也,所以命天下之有德,故天下有德通謂之君子。」〔二〕 |
221 | 「據」字原缺,今據子匯本、傅校本、唐本訂補。論語述而:「據於德。」〔三〕 |
222 | 淮南子俶真篇:「若夫神無所掩,心無所載,通洞條達,恬漠無事,無所凝滯,虛寂以待,勢利不能誘也。」又見文子十守篇。呂氏春秋精通篇高誘注:「其精誠能通洞於民。」通洞,即通動也。 |
223 | 〔四〕 |
224 | 墨子法儀篇:「百工之為方以矩,為圓以規,直以繩,正以懸。」唐晏曰:「案:於文當作『以規制圓』,然考規矩之初,方生於圓,由圓既立而始有規之名,故曰『以圓制規』也。」〔五〕 |
225 | 文廷式曰:「此以功字與行、彊、量、長、方、望、陽、殃、光為韻,已讀功如釭矣。」〔六〕 |
226 | 論語顏淵:「湯有天下,選於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七〕 |
227 | 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為四獄,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八〕 |
228 | 白虎通聖人篇:「聖人者何?……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時合序,鬼神合吉兇。」〔九〕 |
229 | 「克」,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作「克」,俗別字。後不復出。 |
230 | 〔一0〕俞樾曰:「謹案:將亦養也。詩桑柔篇:『天不我將。』箋云:『將,猶養也。』氣言將,物言養,文異而義同。」〔一一〕各本俱缺一字。 |
231 | 〔一二〕淮南子原道篇:「廓四方,柝八極。」高誘注:「八極,八方之極也。」〔一三〕「止」,原作「正」,李本作「止」,今據改正。俞樾曰:「謹按:『正』乃『止』字之誤,道行,奸止,相對成文。」案:俞說是,李本正作「正」。 |
232 | 〔一四〕李本、程本、兩京本缺一字。 |
233 | 夫謀事不並仁義者後必敗〔一〕,殖不固本而立高基者後必崩。故聖人防亂以經藝〔二〕,工正曲以準繩〔三〕。德盛者威廣,力盛者驕眾。齊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而亡〔四〕。 |
234 | 〔一〕 |
235 | 俞樾曰:「謹按:『並』當讀為『傍』,列子黃帝篇:『並流而承之。』釋文曰:『史記、漢書傍河傍海皆作並。』是古『並』、『傍』字通用。不並仁義者,不傍仁義也。謀事不依傍仁義,故後必敗。」器案;俞說是。史記秦始皇本紀:「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正義:「從河傍陰山,東至遼東,築長城為北界。」又:「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集解:「服虔曰:『並,音傍,傍,依也。』」又大宛傳:「並南山。」正義:「並,白浪反。」皆讀「並」為「傍」之證。 |
236 | 〔二〕 |
237 | 經藝,即上文所謂五經、六藝也。史記儒林傳:「故漢興然後諸儒始得脩其經藝。」漢書郊祀志下:「於是衡譚奏議曰:『八人不案經藝,考古制。』」〔三〕 |
238 | 孟子離婁上:「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朱熹集注:「準所以為平,繩所以為直。」〔四〕 |
239 | 唐晏曰:「按史記陸生本傳云:『其對高帝也,曰:昔者,吳王夫差、智伯極武而亡,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此篇所言智伯、二世語相合。」器案:秦、漢間人言刑德者各執一端,儒家言尚德,法家言尚刑,陸氏固儒家言也。 |
240 | 故虐行則怨積,德布則功興,百姓以德附〔一〕,骨肉〔二〕以仁親,夫婦以義合,朋友以義信,君臣以義序,百官以義承,曾、閔〔三〕以仁成大孝,伯姬以義建至貞〔四〕,守國者以仁堅固,佐君者以義不傾,君以仁治,臣以義平,鄉黨〔五〕以仁恂恂,朝廷以義便便〔六〕,美女以貞顯其行,烈士以義彰〔七〕其名,陽氣以仁生,陰節以義降〔八〕,鹿鳴以仁求其群〔九〕,關雎以義鳴其雄〔一0〕,春秋以仁義貶絕〔一一〕,詩以仁義存亡,乾、坤以仁和合,八卦以義相承〔一二〕,書以仁敘九族〔一三〕,君臣以義制忠〔一四〕,禮以仁盡節,樂以禮升降〔一五〕。 |
241 | 〔一〕 |
242 | 「附」,唐本作「□」,古通。後不復出。 |
243 | 〔二〕 |
244 | 呂氏春秋精通篇:「故父母之於子也,子之於父母也,一體而兩分,同氣而異息,若草莽之有華實也,若樹木之有根心也,雖異處而相通,隱志相及,痛疾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三〕 |
245 | 荀子性惡篇:「然而曾、騫、孝己,獨厚於孝之實,而全於孝之名者,何也?以其綦於禮義故也。」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十二年五月詔曰:『昔曾、閔奉親,竭歡致養。』」注:「曾參,字子輿,閔損,字子騫,並孔子弟子,皆有孝行也。」〔四〕 |
246 | 唐晏曰:「按穀梁傳曰:『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陸生書引春秋,多本穀梁。」案: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伯姬卒。」穀梁傳:「取卒之日加之災上者,見以災卒也。其見以災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闢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闢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詳其事,賢伯姬也。」〔五〕 |
247 | 論語雍也:「以與爾鄰里鄉黨乎?」集解:「鄭曰:『五家為鄰,五鄰為里,萬二千五百家為鄉,五百家為黨。』」〔六〕 |
248 | 文廷式曰:「此用論語鄉黨篇。案鄭注:『恂恂,恭慎貌。便便,辨也。』各家皆就字義為解,陸生仁義之說,尤為心知其意。」唐晏曰:「按此以恂恂、便便分仁義,當是古論語說。『恂恂』,史記作『逡逡』,『便便』,爾雅云:『辯也。』」〔七〕 |
249 | 「彰」字原缺,宋翔鳳本據子匯本、抄本訂補。今案:李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傅校本、唐本俱有「彰」字。 |
250 | 〔八〕 |
251 | 唐晏曰:「案:此以仁義分陰陽,與周禮大宗伯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樂和防之』之說合。蓋中禮屬仁,樂和屬義,防者猶調劑之義也,陰德之過,以陽劑之,陽德之過,以陰劑之,陸生之說,必有所受之。」器案:此文「降」字協韻,當音戶江反。詩召南草蟲:「我心則降。」以降與蟲、螽、忡為韻,釋文:「降,戶江反。」又小雅鹿鳴出車:「我心則降。」以降與蟲、螽、忡、戎為韻,釋文:「降,戶江反。」俱其證也。 |
252 | 〔九〕 |
253 | 淮南子泰族篇:「鹿鳴興於獸,君子大之,取其見食而相呼也。」家語好生篇:「鹿鳴興於獸,而君子大之,取其得食而相呼。」案:詩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毛傳:「興也。蘋,蓱也。鹿得蓱,呦呦然鳴而相呼,懇誠發乎中,以興嘉樂賓客,當有懇誠相招呼以成禮也。」陸氏以仁求群之說,亦漢人古詩說也。 |
254 | 〔一0〕詩周南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毛傳:「興也。雎鳩,王雎也,鳥摯而有別。」鄭箋:「摯之言至也,謂王雎之鳥,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別。」淮南子泰族篇:「關雎興於鳥,而君子美之,為其雌雄之不乘居也。」家語好生篇:「關雎興於鳥,而君子美之,取其雌雄之有別。」孫星衍曰:「此摯而有別之義。摯當為猛摯,不當如鄭說。」易順鼎經義莛撞三:「陸賈新語道基篇云:『關雎以義鳴其雄。』按此魯詩說也。漢書杜欽傳:『佩玉晏鳴,關雎嘆之。』李奇曰:『後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後不然,故詩人嘆而傷之。』臣瓚曰:『此魯詩也。』是魯詩以關雎為刺周康王後作。蓋後夫人佩玉晏,雞鳴不能為脫簪待罪之舉,故借關雎能以義鳴其雄,喻康王後不能以義警其君。魯詩蓋解關雎為鳴聲相警之意,故新語謂以義鳴,與毛詩以關關為和聲者不同。然毛謂摯而有別,則亦有義意矣。知陸賈所述為魯詩者,新語資執篇云:『鮑丘之德,非不高於李斯、趙高也,然伏隱於蒿廬之下,而不錄於世,利口之臣害之也。』鮑丘即浮丘伯,申公所從受詩者。鹽鐵論毀學篇:『李斯與包丘子俱事荀卿,李斯入秦取三公,包丘子不免於甕牖蒿廬。』正本新語之文,或作『浮』,或作『包』作『鮑』,古字相通。據此,疑賈本浮丘門人,新語所稱詩,必皆魯義,近人輯魯詩,未見及此也。」唐晏曰:「按從鹿鳴、關雎分仁義,此亦古經說之僅存者。」器案: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周道缺,詩人本之衽席,關雎作,仁義陵遲,鹿鳴刺焉。」法言孝至篇:「周康之時,頌聲作乎下,關雎作乎上,習治也。……故習治則傷始亂也。」列女傳仁智傳魏曲沃婦:「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關雎起興,思得淑女,以配君子。」論衡謝短篇:「周衰而詩作,蓋康王時也,康王德缺於房,大臣刺晏,故詩作。」後漢紀靈帝紀:「昔周康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鳴璜,宮門不擊柝,關雎之人,見幾而作。」文選任彥升齊竟陵王行狀李善注引風俗通:「昔周康王一旦晏起,詩人以為深刺。」古文苑張超誚青衣賦:「周漸將衰,康王晏起,畢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關雎,性不雙侶,願得周公,配以窈窕,防微消漸,諷諭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此皆魯詩說也,且以關雎之作者為畢公也。 |
255 | 〔一一〕公羊傳昭公元年:「春秋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不貶絕以見罪惡也。貶絕然後罪惡見者,貶絕以見罪惡也。」〔一二〕俞樾曰:「『乾、坤』、『八卦』互言之,古人屬文,自有此體,劉琨答盧諶詩:『宣尼悲獲麟,西狩涕孔丘。』謝惠連秋懷詩:『雖好相如達,不同長卿嫚。』六朝時人猶識斯意也。」〔一三〕唐晏曰:「案以『乾、坤』為仁,『八卦』為義,又『九族』為仁,疑皆古經義。」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氏傳:「能明俊德之士,以睦高祖、玄孫之親。」釋文:「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凡九族。馬、鄭同。」〔一四〕俞樾曰:「樾謹按:書之所陳,非止敘九族而已,乃云『書以仁敘九族』,義不可通。忠者,臣之所以事君也,故論語稱:『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乃云『君臣以義制忠』,義亦不可通。疑此文本作『九族以仁敘,君臣以義制』,淺人見上文言春秋,言詩,而干、坤、八卦,又易之事也,乃竄入『書』字,以配上文,遂作『書以仁敘九族』,而下句又妄增『忠』字,使句法相稱耳,非陸氏之舊。」〔一五〕俞樾曰:「樾謹案:上下文皆以仁義對言,此亦當同,乃云『以禮升降』,何歟?疑此文本作『樂以仁盡節,禮以義升降』。禮記樂記云:『仁近於樂,義近於禮。』故樂應言仁,禮應言義。淺人不達此理,以禮樂恆言,皆先禮後樂,乃改上句作『禮以仁盡節』,則下句宜作『樂以義升降』,今乃作『樂以禮升降』者,蓋既以『樂』字易『禮』字,又誤以『禮』字易『義』字,此竄改之跡之未泯者也。」 |
256 | 仁者道之紀,義者聖之學。學之者明,失之者昏,背之者亡。陳力就列〔一〕,以義建功,師旅行陣〔二〕,德仁為固〔三〕,仗義而彊,調氣養性〔四〕,仁者壽長〔五〕,美才次德〔六〕,義者〔七〕行方〔八〕。君子以義相褒,小人以利相欺〔九〕,愚者以力相亂,賢者以義相治。穀梁傳曰:「仁者以治親,義者以利尊。萬世不亂,仁義之所治也。〔一0〕」〔一〕 |
257 | 論語季氏:「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集解:「馬融曰:『言當陳其才力,度己所任,以就其位,不能則止。』」〔二〕 |
258 | 「陣」,唐本作「陳」。「陣」,後起字。後不復出。 |
259 | 〔三〕 |
260 | 俞樾曰:「樾謹案:『德』當讀為『得』,古字通用。『為固』當作『而固』。」〔四〕 |
261 | 荀子修身篇:「治氣養心之術:血氣剛彊,則柔之以調和;智慮漸深,則一之以易良;勇膽猛戾,則輔之以道順;齊給便利,則節之以動止;狹隘褊小,則廓之以廣大;卑濕重遲貪利,則抗之以高志;怠慢僄棄,則照之以禍災;愚款端愨,則合之以禮樂,通之以思索。凡治氣養心之術,莫徑由禮,莫要得師,莫神一好。夫是之謂治氣養心之術也。」案:此文又見韓詩外傳二,荀子所言治氣養心之術,即陸氏此文之所謂調氣養性也,以其言之未詳,輒最錄於此云耳。 |
262 | 〔五〕 |
263 | 論語雍也:「仁者壽。」集解:「包曰:『性靜者多壽考。』」邢疏:「言仁者少思寡欲,性常安靜,故多壽考也。」〔六〕 |
264 | 孫詒讓曰:「案:『美』疑『差』之誤,差與次義同,謂差次才之高下也。」器案:次德,即荀子君道篇「論德而定次」之意,謂論其德之大小而定其位次也。 |
265 | 〔七〕 |
266 | 「義者」,天一閣本、唐引一本作「以義」。 |
267 | 〔八〕 |
268 | 行方,謂行為方正。淮南主術篇:「凡人之論,……智欲圓而行欲方,……行欲方者,直立而不撓,素白而不污,窮不易操,通不肆志。……故智員者無不知也,行方者有不為也。」高誘注:「非正道不為也。」〔九〕 |
269 | 論語里仁篇:「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利之辨,即君子小人之分也。 |
270 | 〔一0〕戴彥升曰:「或以道基篇末引穀梁傳,非賈所及見,疑出依託。彥升案:本書凡兩引穀梁傳,至德篇末『故春秋穀』,似引傳說魯莊公事,而缺其文。考漢書儒林傳:『申公,魯人也,少與楚元王交俱事齊人浮邱伯,受詩。』又云:『瑕邱江公受穀梁春秋及詩於魯申公。』楚元王交傳:『少時,嘗與魯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詩於浮邱伯。伯者,孫卿門人也。』夫穀梁家始自江公,而江公受之申公,申公受之浮邱伯,浮邱伯為孫卿門人。今荀子禮論、大略二篇,具穀梁義,則荀卿穀梁之初祖也。荀卿晚廢居楚,陸生楚人,故聞穀梁義歟!鹽鐵論:『包邱子與李斯俱事荀卿。』本書資賢篇:『鮑邱之德行,非不高於李斯、趙高也,然伏隱於蒿廬之下,而不錄於世。』鮑邱即包邱子,即浮邱伯也。楚元王傳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時儒生。』陸生蓋嘗與浮邱伯游,故稱其德行,或即受其穀梁學歟!辨惑篇說夾谷之會事,與穀梁定十年傳大同。至德篇說齊桓公遣高子立僖公事,本穀梁閔二年傳。懷慮篇言魯莊公不能存立子糾,亦本穀梁莊九年傳,可徵陸生乃穀梁家矣。故所述楚漢春秋,向、歆入之春秋家。但輔政篇說鄭儋歸魯,至德篇說臧孫辰請糴,明誡篇說衛侯之弟鱄出奔晉,今穀梁傳無此義。道基篇所引傳曰『仁者以治親,義者以利尊』,今穀梁傳亦無此二語。彥升案:穀梁之著竹帛,雖不知何時,而出自後師。陸生乃親受之浮邱伯者,實穀梁先師。古經師率皆口學,容有不同,如劉子政說穀梁義,亦有今傳所無者,可證也。或乃以穀梁傳為賈所不及見,既昧乎授受之原,且亦不檢今傳文矣。」唐晏曰:「今穀梁傳不見此文,漢志別有穀梁大義,或出其中。陸生治穀梁,故首篇即引之,正所謂『言必稱先師』也。」 |
271 | 術事〔一〕第二 |
272 | 〔一〕黃震曰:「術事言帝王之功,當思之於身,舜棄黃金,禹捐珠玉,道取其至要。」錢鶴灘曰:「陸賈所論,多崇儉尚靜,似有啟文、景、蕭、曹之治者。」戴彥升曰:「術事篇謂『言古者必合之今,述遠者必考之近』,故云:『書不必起仲尼之門,藥不必出扁鵲之方』,以『因世而權行』故也。吳儔執其單詞而議之,則以辭害志矣。」唐晏曰:「此篇主於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乃仁義之基也。」器案:術事,即本文「說事」之義,古「術」、「述」字通,述事即說事也。禮記祭義:「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鄭注:「『術』當為『述』,聲之誤也。」釋文:「『術』義作『述』。」儀禮士喪禮:「不述命。」鄭注:「古文『述』皆作『術』。」 |
273 | 善言古者合之於今,能述〔一〕遠者考之於近〔二〕。故說事者上陳五帝之功,而思之於身,下列桀、紂之敗,而戒之於己,則德可以配日月,行可以合神靈,登高及遠,達幽洞冥〔三〕,聽之無聲,視之無形〔四〕,世人莫睹其兆〔五〕,莫知其情,校修〔六〕五經之本末,道德〔七〕之真偽,既□〔八〕其意,而不見其人。 |
274 | 〔一〕 |
275 | 「述」,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術」。 |
276 | 〔二〕 |
277 | 王鳳洲曰:「首句一篇命脈。」唐晏曰:「按荀子:『善言古者必有節於今,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陸生學出於荀子,可證也。」器案:荀子性惡篇:「故善言古者必有節於今,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漢書董仲舒傳:「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鹽鐵論論災篇:「夫道古者稽之今,言遠者合之近。」又詔聖篇:「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黃帝內經素問:「善言古者合於今,善言天者合於人。」〔三〕 |
278 | 文選陸士衡漢高祖功臣頌:「通幽洞冥。」本此。 |
279 | 〔四〕 |
280 | 淮南子原道篇:「所謂一者,無匹合於天下者也,卓然獨立,塊然獨處,上通九天、下貫九野,員不中規,方不中矩,大渾而為一,葉累而無根,懷囊天地,為道關門,穆忞隱閔,純德獨存,布施而不既,用之而不勤。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五〕 |
281 | 文選左太沖魏都賦:「兆朕振古。」李善注:「兆猶機事之先見者也。」又孫興公游天臺山賦注引賈逵國語注:「兆,形也。」〔六〕 |
282 | 校修,謂飾修也。校有修飾整比之義。文選顏延年赭白馬賦:「寶校星纏。」注:「校,裝飾也。」古書常以「校飾」連文,史記司馬相如傳封禪文:「校飾厥文。」潛夫論浮侈篇:「校飾車馬。」校飾,猶校修也。 |
283 | 〔七〕 |
284 | 禮記曲禮上:「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正義:「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稱。……理物由於開通,其德從道生,故道在德上。此經道謂才藝,德謂善行,故鄭注周禮云:『道多才藝,德能躬行』,非是老子之道德也。熊氏云:『此是老子「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今」。謂道德,大而言之,則包羅萬事,小而言之,則人之才藝善行,無問大小,皆須禮以行之,是禮為道德之具,故云非禮不成。然人之才藝善行,得為道德者,以身有才藝,事得開通,身有美善,於理為德,故稱道德也。』」案荀子勸學篇亦言:「禮者,法之大分,群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此儒家之道德說也,與老氏之言,區以別矣。 |
285 | 〔八〕 |
286 | 各本俱缺一字。 |
287 | 世俗〔一〕以為自古而傳之者〔二〕為重,以今之作者為輕〔三〕,淡〔四〕於所見,甘於所聞,惑於外貌,失〔五〕於中情。聖人不貴寡〔六〕,而世人賤眾,五穀養性〔七〕,而棄之於地,珠玉無用,而寶之於身。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八〕,故舜棄〔九〕黃金於嶄巖〔一0〕之山,捐珠玉於五湖之淵〔一一〕,將以杜〔一二〕淫邪之欲,絕琦瑋之情〔一三〕。 |
288 | 〔一〕 |
289 | 陸氏以異己之學,目為世俗之說,辭而闢之,此亦承襲荀卿而來者。荀子以「假今之世,飾邪說,文奸言,以梟亂天下,矞宇嵬瑣,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存者有人矣」,於是作非十二子以非之;又以說之未盡也,於是列舉世俗之為說者,論其乖謬,作正論以正之。於此,又有以知陸氏之學之出於荀矣。 |
290 | 〔二〕 |
291 | 匯函、品節脫「者」字。 |
292 | 〔三〕 |
293 | 匯函引穆少春曰:「言觀遠者不若求之近,慕古者不若反之身,荀卿『法後王』是也。」案:品節亦載此眉批,不言出穆少春。唐晏曰:「此論與荀卿『法後王』之說合,見陸生學出於荀也。」〔四〕 |
294 | 「淡」,唐本作「澹」,古通,後不復出也。 |
295 | 〔五〕 |
296 | 「失」,兩京本、天一閣本作「朱」,未可從。 |
297 | 〔六〕 |
298 | 「聖人不貴寡」,原作「聖人貴寬」,俞樾曰:「謹按『寬』字無義,疑『實』字之誤,隸書『實』字或作『●』,見孫叔敖碑,形與『寬』似,因誤為『寬』矣。下文『舜棄黃金於嶄巖之山,禹捐珠玉於五湖之淵』,皆聖人貴實之事。」孫詒讓曰:「案『貴寬』無義,疑當作『聖人不貴寡』,『寡』與『寬』形近而誤,上又挩『不』字。『貴寡』與『賤眾』,文正相對。後慎微篇:『分財取寡』,『寡』亦訛作『寬』、可證,俞校謂『寬』疑『實』字之誤,未塙。」案孫說是,今據校改。 |
299 | 〔七〕 |
300 | 養性,器案:「性」讀為「生」。周禮地官大司徒職:「辨五地之物生。」杜子春讀「生」為「性」,是二字古通讀之證。 |
301 | 〔八〕 |
302 | 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此一句十二字原無,考後漢書班固傳注引曰:「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故舜棄黃金於嶄巖之山,捐珠玉於五湖之川,以杜淫邪之欲也。」太平御覽八0二又八0三引云:「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今據訂補。 |
303 | 〔九〕 |
304 | 「棄」,宋翔鳳云:「御覽八十一引作『藏』。」器案:後漢書班固傳注、太平御覽八一一引亦作「藏」。「棄」當作「●」,「棄」古文作「□」,與「●」形近而誤。集韻:「●,藏也,或作『去』。」尋左傳昭公十九年:「紡焉以度而去之。」注:「以度城而藏之。」釋文:「去,起呂反。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謂藏為去。』案今關中猶有此音。」正義:「此婦人以麻纑度城高下,令長與城等而去藏之。去即藏也。字書以『去』作『●』,羌莒反,謂掌物也。今關西仍呼為●,東人輕言為去,音呂。」漢書蘇武傳:「去屮實而食之。」師古曰:「去謂藏之也,音丘呂反。」又陳遵傳:「性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去以為榮。」師古曰:「去亦藏也。音丘呂反,又音舉。」此皆以「去」為「●」之證,作「藏」者,以同義字易之耳。 |
305 | 〔一0〕「巖」,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別解作「□」,古通。 |
306 | 〔一一〕此句「捐」上原有「禹」字,後漢書班固傳注、太平御覽八一又八一一引俱無「禹」字,今據刪削。淮南子泰族篇:「故舜深藏黃金於嶄巖之山,所以塞貪鄙之心也。」又原道篇:「藏金於山,藏珠於淵。」高誘注:「舜藏金於嶄巖之山,藏珠於五湖之淵,以塞貪淫之欲也。」即本此為說,正無「禹」字。鹽鐵論本議篇:「舜藏黃金,……所以遏貪鄙之俗而醇至誠之風也。」抱樸子安貧篇:「上智不貴難得之財,故唐、虞捐金而抵璧。」俱不言禹有藏珠事。若莊子天地篇言「藏金於山,藏珠於淵」,並不言為舜、禹事也。後漢書班固傳注引「淵」作「川」,則唐人避李淵諱改字耳。唐晏曰:「淮南子作『舜深藏黃金於嶄巖之山,所以塞貪鄙之心也』,無『禹捐珠』句。」〔一二〕「杜」,宋翔鳳曰:「御覽作『塞』。」器案:太平御覽八一一仍作「杜」。 |
307 | 〔一三〕「絕琦瑋之情」,太平御覽八一一引作「絕覬媚之情也」。 |
308 | 道近不必出於久遠,取其致〔一〕要而有成。春秋上不及五帝,〔二〕下不至三王〔三〕,述齊桓、晉文之小善,魯之十二公〔四〕,至今之為政,足以知成敗之效〔五〕,何必於三王?故古人之所行者,亦與今世同。立事者不離道德,調弦者不失宮商〔六〕,天道調四時,人道治五常〔七〕,周公與堯、舜合符瑞〔八〕,二世與桀、紂同禍殃〔九〕。 |
309 | 〔一〕 |
310 | 「致」,崇文本同,餘本俱作「至」,題解引黃震亦作「至」,作「至」義較勝。 |
311 | 〔二〕 |
312 | 風俗通義皇霸篇:「五帝:易傳、禮記、春秋國語、太史公記: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是五帝也。」〔三〕 |
313 | 風俗通義皇霸篇:「三王:禮號謚記說:『夏禹、殷湯、周武王是三王也。』尚書說:『文王作罰,刑茲無赦。』詩說:『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文王受命,有此武功。』『儀刑文王,萬國作孚。』春秋說:『王者孰謂?謂文王也。』」〔四〕 |
314 | 呂氏春秋求人篇:「觀於春秋,自魯隱公以至於哀公,十有二世,其所以得之,所以失之,其術一也。」十有二世,即謂自魯隱公、桓公、莊公、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以至哀公十二公也。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孔子明王道,干七十餘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王道備,人事浹。」〔五〕 |
315 | 俞樾曰:「謹按:『魯』下衍『之』字,『至今』二字當在『政』字下,本作『述齊桓、晉文之小善,魯十二公之為政,至今足以知成敗之效』。」器案:春秋繁露精華篇:「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悁悁於前世之興亡也。」〔六〕 |
316 | 宮商,謂音調。詩周南關雎序:「聲成文者謂之音。」鄭箋:「聲成文者,宮商上下相應。」正義以為「宮商之調」也。 |
317 | 〔七〕 |
318 | 尚書舜典:「慎徽五典。」孔氏傳:「五典,五常之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正義曰:「五者皆可常行。」〔八〕 |
319 | 符瑞,符命瑞應。文選司馬長卿封禪文:「符瑞臻茲。」西京雜記三:「樊將軍噲問於陸賈曰:『自古人君皆云受命於天,云有瑞應,豈有是乎?』陸賈應之曰:『有。夫目●得酒食,燈火花得錢財,乾鵲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小既有征,大亦宜然。故目●則咒之,燈火花則拜之,乾鵲噪則喂之,蜘蛛集則放之;況天下大寶,人君重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瑞者,寶也,信也。天以寶為信,應人之德,故曰瑞應。無天命,無寶信,不可以力取也。』」〔九〕 |
320 | 「禍」,唐本作「□」,古文,後不復出。唐晏曰:「此即所謂著秦之所以亡。」 |
321 | 文王生於東夷〔一〕,大禹出於西羌〔二〕,世殊而地絕,法合而度同。故聖賢與道合,愚者與禍同〔三〕,懷德者應以福,挾惡者報以兇,德薄者位危,去道者身亡,萬世不易法,古今同紀綱。 |
322 | 〔一〕 |
323 | 唐晏曰:「按文王生東夷,亦異聞。」器案:孟子離婁下:「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此文「文王」疑當作「大舜」,傳鈔者涉孟子下文而誤「大舜」為「文王」耳。且「文王」亦不當列於「大禹」之前也,則其為「大舜」之誤必矣。 |
324 | 〔二〕 |
325 | 太平御覽八二引尚書帝命驗:「禹白帝精,以星感。脩苑山行,見流星,意感慄然,生姒戎文禹。」注:「姒,禹氏,禹生戎地。一名政命。」史記夏本紀正義引帝王紀:「公鯀妻脩己,見流星貫昴,夢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坼而生禹,名文命,字高密,身九尺二寸長,本西夷人也。」〔三〕 |
326 | 唐晏曰:「即孟子舜東夷之人章義。」器案:孟子離婁下:「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地之相去,千有餘里」,即此文之所謂「地絕」也。地絕猶楊子方言言「絕國」之絕也。淮南脩務篇:「絕國殊俗。」以「絕」「殊」對文,與此正同。 |
327 | 故良馬非獨騏驥〔一〕,利劍非惟〔二〕干將〔三〕,美女非獨西施〔四〕,忠臣〔五〕非獨呂望。今有馬而無王良〔六〕之御,有劍而無砥礪〔七〕之功,有女而無芳澤〔八〕之飾,有士而不遭文王,道術蓄積而不舒,美玉韞□而深藏〔九〕。故懷道〔一0〕者須世,抱樸〔一一〕者待工,道為智者設〔一二〕,馬為御者良〔一三〕,賢為聖者用,辯〔一四〕為智者通,書為曉者傳〔一五〕,事為見者明。故制事者因其則,服藥者因其良〔一六〕。書不必起仲尼之門〔一七〕,藥不必出扁鵲〔一八〕之方,合之者善,可以為法,因世而權行〔一九〕。 |
328 | 〔一〕 |
329 | 呂氏春秋察今篇:「良劍期乎斷,不期乎鏌●;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淮南子脩務篇:「服劍者期於恬利,而不期於墨陽、莫邪;乘馬者期於千里,而不期於驊騮、綠耳。」義與此同。 |
330 | 〔二〕 |
331 | 「惟」,天一閣本、唐本作「獨」。 |
332 | 〔三〕 |
333 | 荀子性惡篇:「闔閭之干將、莫邪、鉅闕、闢閭,此皆古之良劍也。」〔四〕 |
334 | 淮南脩務篇:「美人者非必西施之種。」〔五〕 |
335 | 說苑臣術篇:「卑身賤體,夙興夜寐,進賢不解,數稱於往古之行事,以厲主意,庶幾有益,以安國家社稷宗廟,如此者,忠臣也。」〔六〕 |
336 | 左傳哀公二年:「郵無恤御簡子。」杜注:「郵無恤,王良也。」孟子滕文公下:「昔者,趙簡子使王良與嬖奚乘。」趙注:「趙簡子,晉卿也。王良,善御者也。」呂氏春秋審分篇:「王良之所以使馬者約,審之以控其轡,而四馬莫敢不盡力。」高誘注:「王良,晉大夫孫無正郵良也,以善御之功,死託精於星,天文『王良策駟』是也。」淮南子覽冥篇:「王良、造父之御也。」高誘注曰:「晉大夫郵無恤子良也,所謂郵良也。一名孫無政,為趙簡子御,死而託精於天駟星,天文有王良星是也。」尋史記天官書:「漢中四星曰天駟,旁一星曰王良。王良策馬,車騎滿野。」文選思玄賦注引春秋元命苞:「漢中四星,天騎一曰天駟,旁一星王良,主天馬也。」漢書王褒傳:「王良執靶。」注:「張晏曰:『王良,郵無恤,字伯樂。』師古曰:『參驗左氏傳及國語、孟子,郵無恤、郵良、劉無止、王良,總一人也。楚辭云:驥躊躇於敝輦,遇孫陽而得代。王逸云:孫陽,伯樂姓名也。列子云:伯樂,秦穆公時人。考其年代不相當,張說云:良字伯樂,斯失之矣。』」今案:國語晉語九:「郵無正進。」韋昭注:「無正,晉大夫郵良伯樂也。」則郵良字伯樂,匪獨張晏云然也。師古亦嘗參驗國語也,乃於韋注竟熟視無睹耶?可謂魯莽滅裂也。蓋秦穆公時之伯樂以善相馬名,趙簡子時之伯樂以善御馬名,二人者操藝各異,而古人之名字相同者又豈獨一伯樂耶?若顏氏者,誠如其所言,「斯失之矣」。 |
337 | 〔七〕 |
338 | 尸子勸學篇:「夫昆吾之金,而銖父之鐵,使於越之工鑄之以為劍,而弗加砥礪,則以刺不入,以擊不斷,磨之以礱礪,加之以黃砥,則其刺也無前,其擊也無下。」淮南子脩務篇:「夫純鉤、魚腸之始下型,擊則不能斷,刺則不能入,及加之砥礪,摩其鋒鄂,則水斷龍舟,陸剸犀甲。」山海經西山經:「西南三百六十里曰崦嵫之山,……其中多砥礪。」郭注:「磨石也,精為砥,□為礪也。」〔八〕 |
339 | 楚辭大招:「粉白黛黑施芳澤。」王逸注:「言美女又工妝飾。」淮南子脩務篇:「曼頰皓齒,形誇骨佳,不待脂粉芳澤而性可說者,西施、陽文也。」又曰:「美不及西施,惡不若嫫母,此教訓之所諭也,而芳澤之所施。」釋名釋首飾:「芳澤者,人發恆枯悴,以此濡澤之也。」〔九〕 |
340 | 「□」宋翔鳳云:「別本作『櫝』。」案:別解誤作「匱」。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韞□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集解:「馬曰:『韞,藏也。□,匱也。謂藏諸匱中。』」釋文:「『□』,本又作『櫝』,二字音義皆同。」〔一0〕文選範蔚宗後漢書二十八將傳論:「其懷道無聞,委身草莽者,何可勝言。」李善注:「論語:『陽貨謂孔子曰:懷其寶而迷其邦。』淮南子曰:『今至人生於亂世,含德懷道而死者眾,天下莫知,貴其不言也。』」今案:論語陽貨篇邢昺疏:「寶以喻道德,言孔子不仕,是懷藏其道德也。」〔一一〕「樸」,子匯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唐本作「璞」。老子十九章:「見素抱樸,少私寡欲。」〔一二〕宋翔鳳云:「子匯本『設』作『說』,姜思復本、抄本『設』作『讒』,誤,意林作『設』,與此同。」器案:品節、唐本誤作「說」,李本、兩京本、天一閣本誤作「讒」,別解作「設」。太平御覽四0三引公孫尼子:「道為智者設,賢為聖者用。」即此文所本,字正作「設」。 |
341 | 〔一三〕楚辭宋玉九辯:「卻騏驥而不乘兮,策駑駘而取路。當世豈無騏驥兮,誠莫之能善御,見執轡者非其人兮,故駶跳而遠去。」又東方朔七諫:「卻騏驥而不乘兮,策駑駘而取路。當世豈無騏驥兮,誠無王良之善馭,見執轡者非其人兮,故駒跳而遠去。」兩文則言馬為御者非其人而不良也。 |
342 | 〔一四〕「辯」,意林、唐本作「辨」,古通。後不復出。 |
343 | 〔一五〕抱樸子喻蔽篇:「書為識者傳。」本此。 |
344 | 〔一六〕呂氏春秋有貴因篇,其說曰:「三代所寶莫如因,因則無敵。」漢初之相業,蕭規而曹隨,亦因是已。 |
345 | 〔一七〕吳儔曰:「輔政篇曰:『書不必起於仲尼之門。』夫黜仲尼之書,則道不尊矣,烏能使高帝行儒術哉?」文廷式曰:「尊孔子,黜百家,自董仲舒起。陸生在漢初,宜有是言。」器案:淮南子脩務篇:「誦詩、書者期於通道略物,而不期於洪範、商頌。」又曰:「通士者不必孔、墨之類。」意亦猶此。 |
346 | 〔一八〕史記扁鵲列傳:「扁鵲者,勃海郡鄚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又太史公自序:「扁鵲言醫,為方者宗,守數精明,後世修序,弗能易也。」〔一九〕「世」,別解作「此」。俞樾曰:「案:『之者』字,『可』字並衍文,本作『合善以為法,因世而權行』,兩句相對成文,而義則相因。蓋言合古人之善以為法式,又因當世所宜而權度其行也。」 |
347 | 故性藏於人,則氣達於天,纖微浩大,下學上達〔一〕,事以類相從〔二〕,聲以音相應〔三〕,道唱而德和,仁立而義興,王者行之於朝廷,疋〔四〕夫行之於田,治末者調其本〔五〕,端其影者正其形〔六〕,養其根者則枝葉茂,志氣調者即〔七〕道沖〔八〕。故求遠者不可失於近,治影者不可忘其容,上明而下清,君聖而臣忠。或圖遠而失近,或道塞〔九〕而路窮。季孫貪顓臾之地,而變起〔一0〕蕭墻之內〔一一〕。夫進取〔一二〕者不可不顧難,謀事者不可不盡忠;故刑〔一三〕立則德散,佞用則忠亡。詩云:「式〔一四〕訛爾心,以蓄萬邦〔一五〕。」言一心化天下,而□□〔一六〕國治,此之謂也〔一七〕。 |
348 | 〔一〕 |
349 | 論語憲問:「下學而上達。」集解:「孔曰:『下學人事,上知天命。』」〔二〕 |
350 | 易系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三〕 |
351 | 唐晏曰:「易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孟子曰:『養而無害,則塞乎天地之間。』陸生博學甄微,自屬聖門適派也。」案:禮記樂記:「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萬物謂之音。」注:「宮商角徵羽雜比曰音,單出曰聲。」〔四〕 |
352 | 「疋」,天一閣本、傅校本、唐本作「匹」,古通。後不復出。 |
353 | 〔五〕 |
354 | 「調」,子匯本、匯函、品節作「求」。案:文選藉田賦注:「陸賈新語注曰:『治末者調其本。』李奇漢書注曰:『本,農也。末,賈也。』」〔六〕 |
355 | 唐晏曰:「按:古無『影』字,當作『景』,此後人改。」器案:荀子君道篇:「譬之是猶立直木而恐其景之枉也,惑莫大焉。」又王霸篇:「主道治近不治遠,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主能治近則遠者理,主能治明則幽者化,主能當一則百事正。夫兼聽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極也。既能治近,又務治遠,既能治明,又務見幽,既能當一,又務正百,是過者也,過猶不及也。闢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不能治近,又務治遠,不能察明,又務見幽,不能當一,又務正百,是悖者也。闢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立論取譬,此文與之從同,亦有以見荀、陸二家之關系也。 |
356 | 〔七〕 |
357 | 「即」亦「則」也,對文則異,故分別為之耳。 |
358 | 〔八〕 |
359 | 老子第四章:「道沖而用之。」河上公注:「沖,中也。」〔九〕 |
360 | 「塞」,李本、兩京本、天一閣本誤作「寒」。 |
361 | 〔一0〕李本、別解「起」下有「於」字。 |
362 | 〔一一〕論語季氏:「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孔子曰:『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之內也。』」集解:「孔曰:『顓臾,伏羲之後,風姓之國,本魯之附庸也。墻謂屏也。君臣相見之禮,至屏而加肅敬焉,是以謂之蕭墻。後季氏家臣陽虎果囚季桓子。」〔一二〕文選任彥升奏彈曹景宗:「更謀進取。」注:「漢書:『諸將曰:楚數進取。』如淳曰:『數進取,多所攻也。』」案:引漢書,見高帝紀。 |
363 | 〔一三〕「刑」原誤「形」,今改。「刑」與「德」對言,與下句以「忠」、「佞」對言,用法正同。 |
364 | 〔一四〕「式」,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別解作「或」,誤。 |
365 | 〔一五〕詩小雅節南山文也。鄭箋云:「訛,化;畜,養也。」〔一六〕各本俱缺二字,崇文本「而」下云:「缺二字。」傅校本刪去此三字。別解只作一□,未可從。 |
366 | 〔一七〕黃東發曰:「世俗慕古卑今,溺於聞見,讀此覺而易行,令人遠慕之心,灑然易轍。而轉換多,關鉆嚴,意決永,似散漫而不散漫,似整齊而不整齊,古來有數文字。」陳明卿曰:「為馬上公發藥。」唐晏曰:「案小雅節南山之卒章,毛傳:『訛,化也。』陸生此訓與毛同。」 |
367 | 輔政〔一〕第三 |
368 | 〔一〕黃震曰:「輔政言用賢。」戴彥升曰:「輔政篇言所任之必得其材。秦用刑罰以任李斯、趙高,而推其原於讒夫似賢,美言似信。」唐晏曰:「此篇義主為政在人,乃行仁義之輔也。」器案:荀子君道篇:「卿相輔佐,人主之基杖也。」即此篇立論之旨。 |
369 | 夫居高者自處不可以不安,履危者〔一〕任杖不可以不固〔二〕。自處不安則墜,任杖不固則僕〔三〕。是以聖人居高處上,則以仁義為巢,乘危履傾,則以聖賢〔四〕為杖〔五〕,故高而不墜,危而不僕〔六〕。 |
370 | 〔一〕 |
371 | 大戴禮記曾子本孝篇:「孝子不登高,不履危。」〔二〕 |
372 | 楊升庵曰:「發端數語,是大議論,中有攻擊之體,後來言惡之所感則災異見,善之所召則歸慕遠。又引周公為善之感,殷紂為惡之鑒,句法矯健,氣概閑適。」唐晏曰:「案:『杖』當依古作『仗』。」〔三〕 「僕」,太平御覽七一0引作「顛」。賈誼新書春秋篇:「人主之為人主也,舉錯而不僨者杖賢也。今背其所主,而棄其所杖,其僨僕也,不亦宜乎!」〔四〕 |
373 | 「聖賢」,匯函、金丹、折衷、唐本作「賢聖」。 |
374 | 〔五〕 |
375 | 文鏡秘府論北冊帝德錄:「杖賢」,「翼義杖賢」,「聖賢為杖」,「崇聖賢之杖」,「聖賢為杖」,文俱本此。太平御覽七一0引句末有「也」字。 |
376 | 〔六〕 |
377 | 趙懿典曰:「借巢杖二字,形容居高履危,道理卓見。」 |
378 | 昔者〔一〕,堯以仁義為巢,舜以稷、契為杖〔二〕,故高而益安,動而益固。處宴安之臺,承克讓之塗〔三〕,德配天地,光被八極〔四〕,功垂於無窮,名傳於不朽〔五〕,蓋自處得其巢,任杖得其人也〔六〕。秦以刑罰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七〕;以李斯、趙高〔八〕為杖,故有頓僕〔九〕跌傷〔一0〕之禍,何者〔一一〕?所任〔一二〕者〔一三〕非也。故杖聖者帝,杖賢者王,杖仁者霸,杖義者強〔一四〕,杖讒者滅,杖賊者亡。 |
379 | 〔一〕 |
380 | 宋翔鳳曰:「本無『昔』字,依群書治要增。」今案:傅校本、折衷均作一「昔」字,則諸本作「者」字者,皆「昔」字形近之誤也。 |
381 | 〔二〕 |
382 | 「稷」上原有「禹」字,宋翔鳳曰:「治要無『禹』字。」器案:太平御覽九二八引此句作「舜以稷、□為杖」,□即契也,亦無「禹」字,今據刪削。 |
383 | 〔三〕 |
384 | 宋翔鳳曰:「本作『然處高之安,承克讓之敬』,依治要改。」今案:各本「承」皆作「乘」。 |
385 | 〔四〕 |
386 | 「八極」,宋翔鳳曰:「本作『四表』,依治要改。」金丹曰:「堯典言:『光被四表,格於上下。』言堯之功大而無所不至。」唐晏曰:「按:此用古文尚書文,則『高安』者,『安安』也。今文作『晏晏』,改於西漢儒者,陸生不必見之。」〔五〕 |
387 | 宋翔鳳曰:「治要校語:『朽』舊作『廢』。」〔六〕 |
388 | 宋翔鳳曰:「『人』本作『材』,依治要改。」〔七〕 |
389 | 尸子明堂篇:「覆巢破卵,則鳳皇不至焉。」案:世說新語言語篇:「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時融兒大者九歲,小者八歲;二兒故琢釘戲,了無遽容。融謂使者曰:『冀罪止於身。二兒可得全不?』兒徐進曰:『大人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尋亦收至。」語即本此。 |
390 | 〔八〕 |
391 | 宋翔鳳曰:「本作『趙高、李斯』,依治要改。」案:唐本亦作「李斯、趙高」。 |
392 | 〔九〕 |
393 | 宋翔鳳曰:「『頓』本作『傾』,依治要改。」〔一0〕宋翔鳳曰:「『跌傷』,子匯本作『缺覆』,抄本作『缺復』,治要亦作『跌傷』。」今案:兩京本、程本、天一閣本、金丹作「缺復」,唐本、匯函、品節、折衷作「缺覆」。 |
394 | 〔一一〕宋翔鳳曰:「治要作『者』,本作『哉』。」〔一二〕「任」原作「仕」,各本俱作「任」,今據改正。 |
395 | 〔一三〕宋翔鳳曰:「本無『者』字,依治要增。」〔一四〕宋翔鳳曰:「治要『義』作『智』。」 |
396 | 故懷剛者久而缺,持柔者久而長〔一〕,躁疾者為厥速,遲重者為常存〔二〕,尚勇者為悔近,溫厚者行寬舒〔三〕,懷急促〔四〕者必有所虧,柔懦者制剛強〔五〕,小慧〔六〕者不可以御大,小辨者〔七〕不可以說眾,商賈巧為販賣之利,而屈為貞良〔八〕,邪臣好為詐偽,自媚飾非〔九〕,而不能為公方〔一0〕,藏其端巧,逃其事功。 |
397 | 〔一〕 |
398 | 文選崔子玉座右銘:「柔弱生之徒,老氏誡剛強。」李善注:「老子曰:『人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也。』又曰:『柔弱勝剛強。』河上公曰:『柔弱者久長,剛強者先亡也。』」〔二〕 |
399 | 俞樾曰:「謹按:『厥速』當作『速厥』,『厥』與『蹶』通。言躁疾者必速顛蹶也。」〔三〕 |
400 | 品節脫「舒」字,非是。無為篇亦云:「君子尚寬舒以苞身。」〔四〕 |
401 | 「急促」,李本、子匯本、程本、唐本、匯函、品節作「促急」。 |
402 | 〔五〕 |
403 | 俞樾曰:「謹按:『柔懦』者一句,當在『尚勇者』一句之下,『尚勇』與『柔懦』相對,『溫厚』與『急促』相對,傳寫亂之,則語意不倫矣。惟此四句,尚有衍字,無可訂正。」〔六〕 |
404 | 論語衛靈公篇:「好行小慧。」集解:「鄭曰:『小慧,謂小小之才。』」〔七〕 |
405 | 文選左太沖魏都賦:「安得齊給守其小辯也哉?」注:「家語:『孔子曰:小辯害義,小言破道。』」〔八〕 |
406 | 宋翔鳳曰:「按『屈』字當是『不可』二字之誤。」俞樾曰:「謹案:『屈』當讀為『拙』,『拙』與『巧』正相對成文。釋名釋言語曰:『拙,屈也,使物否屈,不為用也。』是拙、屈聲近義通。宋氏翔鳳疑『屈』是『不可』二字之誤,非也。」〔九〕 |
407 | 莊子盜跖篇:「辯足以飾非。」〔一0〕文選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在魏則毛玠公方。」注引先賢行狀:「玠雅量公正。」 |
408 | 故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長。文公種米,曾子駕羊〔一〕。相士不熟,信邪失方。察察〔二〕者有所不見,恢恢〔三〕者何所不容。樸質者近忠〔四〕,便巧〔五〕者近亡。 |
409 | 〔一〕 |
410 | 宋翔鳳曰:「意林引作『文公種米,曾子枷羊,智者所短,不如愚者所長』。按淮南泰族:『文公樹米,曾子架羊,猶之為知也。』注云:『文公,晉文公也。樹米而欲生之也。架,連架,所以備知也。』『架』即『枷』字,是意林本是也。說苑雜言亦有『文公種米,曾子駕羊』之語,當是借『駕』為『連枷』之『枷』。」唐晏曰:「按:『駕』意林作『枷』,是也。馬融廣成頌:『枷天狗。』枷是牽狗者,若以之牽羊,則誤矣。然二事皆無所考。」今案:馬驌繹史五一曰:「事無所考,大約謂務大者不知小也。」周廣業意林附注曰:「『枷』原作『駕』,舊訛『牧』。淮南子注:『連枷,所以備之。』俗本淮南作『架』,今從藝文類聚。」尋世說新語尤悔篇注:「文公種米,曾子架羊。」類說三一引世說作「文公種菜,曾子枷羊」。「菜」是誤字,而「架」又作「枷」。劉子新論觀量篇:「晉文種米,曾子植羊。」袁孝政注:「晉文學外國種米,種雖不生,言其志大也。『曾子』原誤作『曾國』,曾參學外國人銼羊皮用土種之,雖不生,其志大也。」器案:淮南注「備」疑「犕」之誤。米不可殖生,羊不能犕駕,而晉文種之,曾子枷之,是亦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者也。劉晝、袁孝政不得其解,遂改「駕羊」為「植羊」,而以外國事說之,是亦郢書而燕說耳。 |
411 | 〔二〕 |
412 | 荀子榮辱篇:「察察而殘者忮也。」楊倞注:「至明察而見傷殘者,由於有忮富之心也。」此文察察亦明察意。 |
413 | 〔三〕 |
414 | 老子第七十三章:「天網恢恢。」河上公注:「天所網羅,恢恢甚大。」荀子解蔽篇:「恢恢廣廣,孰知其極。」〔四〕 |
415 | 宋翔鳳曰:「『樸』下本有『直』字,子匯本無。」唐晏曰:「按三字,必有一衍。」〔五〕 |
416 | 論語季氏:「友便佞。」集解:「鄭曰:『便,辯也,謂佞而辯也。』」皇侃疏曰:「便佞,謂辯而巧也。」 |
417 | 君子遠熒熒之色〔一〕,放錚錚之聲〔二〕,絕恬〔三〕美之味,疏嗌嘔〔四〕之情。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顛〔五〕輕。以小治大,亂度乾〔六〕貞。讒夫〔七〕似賢,美言似信〔八〕,聽之者惑,觀之者冥。故蘇秦尊於諸侯〔九〕,商鞅顯於西秦〔一0〕。世無賢智之君,孰能別其形。故堯放歡兜〔一一〕,仲尼誅少正卯〔一二〕;甘言〔一三〕之所嘉,靡〔一四〕不為之傾,惟堯知其實,仲尼見其情〔一五〕。故乾〔一六〕聖王者誅,遏賢君者刑,遭凡王者貴,觸〔一七〕亂世者榮。鄭儋亡齊而歸魯〔一八〕,齊有九合〔一九〕之名,而魯有乾時之恥〔二0〕。夫據千乘之國,而信讒佞之計,未有不亡者也。故詩云:「讒人罔極,交亂四國。〔二一〕」眾邪合心,以傾一君,國危民失〔二二〕,不亦宜乎〔二三〕! |
418 | 〔一〕 |
419 | 史記趙世家:「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熒熒,形容美人容顏光華貌。 |
420 | 〔二〕 |
421 | 論語衛靈公:「放鄭聲。」邢昺疏:「放棄鄭、衛之聲。」後漢書劉盆子傳:「鐵中錚錚。」說文金部:「錚,金聲也。」〔三〕 |
422 | 唐晏曰:「『恬』疑作『甜』。」〔四〕 |
423 | 唐晏曰:「按:『嗌嘔』,即荀子之『倪嘔』,楚辭作『嗌喔』,注云:『容媚之聲。』」案:楚辭見九思。 |
424 | 〔五〕 |
425 | 焦循易餘籥錄四曰:「新語輔政篇:『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顛輕。』此『顛』字乃『鎮』字之假借,如說文:『天,顛也。』白虎通云:『天之為言鎮也。』『顛』與『鎮』通。」俞樾曰:「謹按:當讀為『誅不填服』之『填』。隱五年穀梁傳:『誅不填服。』注曰:『來服者不服,填厭之。』此云『以重顛輕』,謂以重者填厭輕者也。穀梁釋文曰:『填音田。』故與『顛』聲近而得段用。」唐晏曰:「按『顛』當段為『鎮』,壓也。」〔六〕 |
426 | 「乾」,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誤作「千」。 |
427 | 〔七〕 |
428 | 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何謂六正、六邪?……六邪者,……四曰:智足以飾非,辯足以行說,反言易辭,而成文章,內離骨肉之親,外妒亂朝廷,如此者,讒臣也。」〔八〕 |
429 | 家語屈節篇:「美言傷信。」〔九〕 |
430 | 蘇秦,史記有傳。 |
431 | 〔一0〕商鞅,史記有商君傳。 |
432 | 〔一一〕唐晏曰:「與大戴五帝德說同。」器案:尚書舜典:「放歡兜於崇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氏傳:「黨於共工,罪惡同。崇山,南裔。」又曰:「皆服舜用刑當其罪。」孟子萬章上:「舜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俱以為舜事。 |
433 | 〔一二〕荀子宥坐篇:「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則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彊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案:孔子誅少正卯事,始詳於此,而尹文子大道下、說苑指武篇、家語始誅篇俱本之為說,淮南子泛論篇:「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史記孔子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高誘淮南子注云:「少正,官名,卯其名也,魯之諂人。」尋周書嘗麥篇有大正之官,則少正官名之說有本矣,或則通謂之魯大夫耳。 |
434 | 〔一三〕國語晉語一:「又有甘言焉。」韋昭注:「申生將去,父又以美言撫慰之。」戰國策韓策:「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一四〕「靡」字原缺,宋翔鳳曰:「子匯作『靡不為之傾』,不缺。」案:唐本亦不缺,今據補正。 |
435 | 〔一五〕情,情實。周禮天官小宰職:「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六曰,以敘聽其情。」正義曰:「情謂情實。」〔一六〕「乾」,李本、兩京本誤「於」,宋翔鳳本誤作「千」。 |
436 | 〔一七〕觸,值也。論衡氣壽篇:「凡人□命有二品:一曰所當觸值之命,二曰彊弱壽夭之命。所當觸值,謂兵、燒、壓、溺也。」〔一八〕公羊傳莊公:「十有七年,春,齊人執鄭瞻。鄭瞻者何?鄭之微者也。此鄭之微者,何言乎齊人執之?書甚佞也。秋,鄭瞻自齊逃來,何以書?書甚佞也。曰:佞人來矣!佞人來矣!」「瞻」,左氏、穀梁作「詹」,此文又作「儋」也。唐晏曰:「案穀梁傳莊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詹鄭之佞人也。秋,鄭詹自齊逃來。逃義曰逃。』按乾時之敗,在莊九年,此蓋譏魯之因循不振耳,非必因詹致敗也。」〔一九〕論語憲問篇:「齊桓公九合諸侯。」穀梁傳莊公二十七年:「衣裳之會十有一。」範寧注:「十三年會北杏,十四年會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會幽,二十七年又會幽,僖元年會檉,二年會貫,三年會陽谷,五年會首戴,七年會寧毋,九年會葵丘。」凡十一會。史記齊太公世家:「桓公曰:『寡人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正義敘兵車之會三云:「左傳云:『魯莊公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又釋乘車之會六云:「左傳云:『魯莊公十四年,會於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於幽,僖五年,會首止,八年,盟于洮,九年,會葵丘。』是也。」所述頗有出入。實則齊桓公之會諸侯,不止於九,說詳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十六。尋古書言數,以一為單數,二為雙數,三為多數。因之,凡三之倍數,俱代表多數,如六也,九也,十二也,二十四也,三十六也,七十二也,一百八也,俱言其多耳,不必一一落實也。古書言齊桓公合諸侯、古帝王封泰山、禪梁父及孔子弟子之類,異說紛紜,莫衷一是,皆不得其本柢,遂齗齗而如算博士之所為也。而古書又有作「糾合諸侯」者,庶幾心知其意矣。 |
437 | 〔二0〕春秋:「莊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杜注:「乾時,齊地。」〔二一〕詩小雅甫田青蠅文也。鄭箋:「極猶已也。」正義:「構之不已,至交亂四國,先多而後少,故先四國也。」〔二二〕宋翔鳳曰:「本作『眾邪合黨,以回人君,邦危民亡』,茲依治要改。」〔二三〕唐晏曰:「說詩不同於毛,當是魯詩說。」 |
438 | 無為〔一〕第四 |
439 | 〔一〕黃震曰:「無為言舜、周。」戴彥升曰:「無為篇言始皇暴兵極刑驕奢之患,而折以虞舜、周公之治。此二篇著秦所以失也。」唐晏曰:「此篇義在身修而後國治,乃仁義之所主也。」器案:論語衛靈公篇:「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集解:「言任官得其人,故無為而治。」邢疏曰:「帝王之道,貴在無為清靜,而民化之。然後之王者,以罕能及,故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所以無為者,以其任官得人。夫舜何必有為哉?但恭敬己身,正南面向明而已。」此篇即闡發無為而不為之旨,漢初清靜無為之治,蓋陸氏為之導夫先路矣。 |
440 | 道莫大於無為〔一〕,行莫大於謹敬〔二〕。何以言之?昔舜治天下也〔三〕,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四〕,寂若無治國之意,漠若無憂天下之心〔五〕,然而天下大治〔六〕。周公制作禮樂〔七〕,郊天地〔八〕,望山川〔九〕,師旅〔一0〕不設,刑格〔一一〕法懸,而四海之內,奉供來臻,越裳之君,重譯來朝〔一二〕。故無為者乃有為也〔一三〕。 |
441 | 〔一〕 |
442 | 宋翔鳳曰:「『道』上本有『夫』字,依治要刪。」〔二〕 |
443 | 丘瓊山曰:「二句一篇冒頭。」李為霖雲翔曰:「『無為』『謹敬』二句,是一篇根本,以虞舜、周公、秦始皇設出有為無為榜樣耳。」〔三〕 |
444 | 宋翔鳳曰:「『舜』上本有『虞』字,又無『也』字,依治要改。」〔四〕 |
445 | 禮記樂記:「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鄭注:「南風,長養之風也,以言父母之長養己,其辭未聞也。」正義:「案:聖證論引尸子及家語難鄭玄云:『昔者,舜彈五弦之琴,其辭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鄭云其辭未聞,失其義也。』今案:馬昭云:『家語,王肅所增加,非鄭所見;又尸子雜說,不可取證正經,故言未聞也。』」器案:韓詩外傳四、樂府詩集五七引楊雄琴清音、風俗通義聲音篇引尚書,俱言舜彈五弦之琴,以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與陸氏之說合。尸子文見治要引綽子篇。 |
446 | 〔五〕 |
447 | 宋翔鳳曰:「本作『憂民之心』,依治要改。」器案:此蓋避唐諱改。唐晏曰:「按此引舜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云『漠若無憂民之心』,則又與家語、尸子所載『解慍』『阜財』者不同。家語、尸子本不可據,可據者惟此與樂記耳。」〔六〕 |
448 | 宋翔鳳曰:「『而』字『大』字,依治要增。」〔七〕 |
449 | 禮記明堂位:「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正義:「書傳云:『周公將制禮作樂,優游三年而不能作。將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將小作,則為人子不能揚父之功烈德澤。然後營洛邑以期天下之心、於是四方民大和會。周公曰:示之以力役,旦猶至,而況導之以禮樂乎!』」〔八〕 |
450 | 詩魯頌閟宮:「皇皇后帝,皇祖後稷。」鄭箋:「『皇皇后帝』,謂天也。成王以周公功大,命魯郊天,亦配之以君祖後稷。」〔九〕 |
451 | 書舜典:「望於山川。」孔氏傳:「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瀆之屬,皆一時望祭之。」史記五帝本紀用尚書文,正義:「望者,遙望而祭山川也。」〔一0〕詩小雅魚藻黍苗:「我師我旅。」鄭箋:「五百人為旅,五旅為師。」正義:「五百人為旅,五旅為師,夏官序文。」〔一一〕格,猶今言閣置。史記梁孝王世家:「太后議格。」索隱:「服虔曰:『格謂格閣不行。』」〔一二〕張玄起曰:「看此,舜與周公微有優劣。」唐晏曰:「按越裳之重譯來朝,首見此書,史記、韓詩、說苑在此後。」器案:後漢書南蠻傳:「交趾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氏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成王以歸周公,公曰:『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獲此賜也?』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曰:久矣,天之無烈風雷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有則曷往朝之。』周公乃歸之於王。」注云:「事見尚書大傳。」案:文選應吉甫晉武帝華林園集詩:「越裳重譯。」注:「尚書大傳曰:『成王之時,越裳重譯而來朝,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恐使之不通,故重三譯而朝也。』鄭玄曰:『欲其轉相曉也。」尋韓詩外傳五、白虎通封禪篇、說苑辨物篇俱載此事,蓋皆本尚書大傳為說也。 |
452 | 〔一三〕宋翔鳳曰:「本作『故無為也乃無為也』,下有校語曰:『有誤。』茲依治要改。」今案:別解作「故無為也,乃有為也」。唐晏曰:「按此以舜與周公並稱無為,足以解論語『無為』之義。蓋無為者治定功成,不擾民之謂也。」器案:史記太史公自序:「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正義曰:「各守其分,故易行也。」尋老子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又四十八章:「無為而無不為。」然則儒道兩家俱主張無為而治也。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小說家:「宋子十八篇。」本注:「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尋荀子正論篇稱子宋子,則荀卿與黃老學者有所接觸,而陸賈亦傳荀子之學者,則其主張無為而治,其淵源固有自也。 |
453 | 秦始皇〔一〕設刑罰〔二〕,為車裂〔三〕之誅,以斂奸邪〔四〕,築長城於戎境〔五〕,以備胡、越〔六〕,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將帥〔七〕橫行,以服外國〔八〕,蒙恬討亂於外〔九〕,李斯〔一0〕治法於內,事逾煩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天下逾熾〔一一〕,兵馬益設而敵人逾多〔一二〕。秦非不欲治也〔一三〕,然失之者,乃舉措太眾、刑罰太極故也〔一四〕。 |
454 | 〔一〕 |
455 | 宋翔鳳曰:「本有『帝』字,依治要刪。」〔二〕 |
456 | 宋翔鳳曰:「『刑罰』二字,依治要增。」〔三〕 |
457 | 器案:墨子親士篇:「吳起之裂,其事也。」淮南子繆稱篇:「吳起刻削而車裂。」韓非子和氏篇:「商君車裂於秦。」史記商君傳:「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則車裂之刑不始於始皇,且不限於秦也。 |
458 | 〔四〕 |
459 | 宋翔鳳曰:「四字治要無。」〔五〕 |
460 | 宋翔鳳曰:「『於戎境』三字治要無。」〔六〕 |
461 | 淮南子人間篇:「秦皇挾錄圖,見其傳曰:『亡秦者胡也。』因發卒五十萬,使蒙公、楊翁子將築修城,西屬流沙,北擊遼水,東結朝鮮,中國內郡挽車而餉之。又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雎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疑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無以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籲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虜,相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雎,伏尸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漢書晁錯傳:「錯復言守邊備塞、勸農力本、當世急務二事曰:『臣聞秦時,北攻胡貉,築塞河上,南攻揚、越,置戍卒焉。其起兵而攻胡,粵者,非以衛邊地而救民死也,貪戾而欲廣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亂。』」說秦備胡、越事,以淮南子為最詳,然備越不言築長城。竊疑秦統一天下後,即修楚之方城以備越,一如修築燕、齊、魏、韓、趙、中山之長城以備胡也。方城一名長城。漢書地理志八上:「葉,楚葉公邑,有長城,號曰方城。」水經潕水注引荊州記:「葉東界有故城,始犨縣,至瀙水,達比陽界,南北聯聯數百里,號為方城,一謂之長城。」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越王曰:『所求於晉者,不至頓刃接兵,而況於攻城圍邑乎?願魏以聚大梁之下,願齊之試兵南陽、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則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間不東,商、于、析、酈、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正義:「括地志云:『故長城,在鄧州內鄉縣東七十五里,南入穣縣,北連翼望山,無土之處,累石為固。楚襄王控霸南土,爭強中國,多築列城於北方,以適華夏,號為方城。』」此俱楚之方城一名長城之證。水經汝水注所謂「楚盛周衰,控霸南土,欲爭強中國,多築列城於北方,以逼華夏,故號此城為萬城」是也。蓋方城者,要害之地,昔者強楚之所以備秦者,亦猶全秦之所以待越也。世之言長城者,多未及陸氏、淮南之文,時因此而申言之。 |
462 | 〔七〕 |
463 | 「帥」,唐本作「師」,云:「一本作『帥』。」〔八〕 |
464 | 宋翔鳳曰:「十六字治要無。」〔九〕 |
465 | 蒙恬,史記有傳。 |
466 | 〔一0〕李斯,史記有傳。 |
467 | 〔一一〕宋翔鳳曰:「治要作『事愈煩,下愈亂,法愈眾,奸愈縱』。按說文無『愈』字,此本作『逾』為正。又『天』字當是『而』字之誤。」陳金生曰:「李本作『事逾煩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奸逾熾』,上句『天』為『而』字之誤,但下句不誤。」〔一二〕宋翔鳳曰:「九字治要無。」〔一三〕宋翔鳳曰:「本作『不欲為治』,依治要改。」〔一四〕宋翔鳳曰:「本作『乃舉措暴眾,而用刑太極故也』,依治要改。」茅鹿門曰:「鋪敘秦事,痛快。」唐晏曰:「按:此所謂『著秦之所以亡』也。」 |
468 | 是以君子尚寬舒以□其身,行身中和〔一〕以致疏遠〔二〕;民畏其威而從其化,懷其德而歸其境,美其治而不敢違其政。民不罰而畏〔三〕,不賞而勸〔四〕,漸漬〔五〕於道德,而被服〔六〕於中和之所致也〔七〕。 |
469 | 〔一〕 |
470 | 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二〕 |
471 | 宋翔鳳曰:「本作『尚寬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統遠』,依治要改。」吳鼎漢曰:「以下就君身上說,規諷當時,語溫而意懇。」〔三〕 |
472 | 宋翔鳳曰:「本有『罪』字,依治要改。」〔四〕 |
473 | 宋翔鳳曰:「本作『歡悅』二字。」案:天一閣本作「勸悅」,「勸」字不誤。 |
474 | 〔五〕 |
475 | 史記禮書:「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荀子勸學篇楊注:「漸,漬也,染也。」〔六〕 |
476 | 宋翔鳳據治要刪「服」字,今所不從。上注引禮書文,以「漸漬」、「被服」對文,用法與陸氏同。淮南子要略篇:「被服法則而與之終身。」史記五宗世家:「被服造次必於儒者。」集解:「漢名臣奏,杜業奏曰:『被服造次,必於仁義。』」索隱:「被服造次,按小顏云:『被服言常居處於其中也。造次謂所向所行皆法於儒者。』」案:索隱所引師古之說,見漢書河間獻王傳注,通鑒胡三省注云:「顏注非也。被服者,言以儒術衣被其身。」三國志魏書文紀注:「含氣有生之類,靡不被服清風,沐浴玄德。」〔七〕 |
477 | 宋翔鳳曰:「本作『被服於中和之所致也』,無『而』字,並依治要改。」唐晏曰:「此即所謂『著漢之所以得』。」 |
478 | 夫法令所以誅暴也〔一〕,故曾、閔之孝,夷、齊之廉〔二〕,此寧畏法教而為之者哉〔三〕?故〔四〕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五〕,何者〔六〕?化使其然也〔七〕。故近河之地濕〔八〕,而近山之木長者〔九〕,以類相及也。高山出雲〔一0〕,丘阜生氣〔一一〕,四瀆東流,百川無西行者,小象大而少從多也〔一二〕。 |
479 | 〔一〕 |
480 | 宋翔鳳曰:「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誅惡,非所以勸善』,依治要改。」案:品節「夫」誤「大」。蘇紫溪曰:「法令不如教化,韓非未有。」案:鹽鐵論刑德篇:「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奸禁。」〔二〕 |
481 | 孟子萬章下:「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戰國策秦策下:「君何不以此時歸相印,讓賢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長為應侯,世世稱孤。」〔三〕 |
482 | 宋翔鳳曰:「本作『豈畏死而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曾、閔之孝,夷、齊之廉,蓋出於性,而以為教化之所致,正荀卿化性起偽之說。」〔四〕 |
483 | 宋翔鳳曰:「『故』下本有『曰』字。」〔五〕 |
484 | 論衡率性篇:「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蓋即本此。漢書王莽傳上:「莽乃上奏曰:『明聖之世,國多賢人,故唐、虞之時,比屋可封。』」太平御覽七七引袁子正論:「堯、舜之人,比屋可封,非盡善也,猶在防之水,非不流也。」尋文選王子淵四子講德論:「比屋可封。」注:「尚書大傳曰:「周民比屋可封。」則又以為周之民也。 |
485 | 〔六〕 |
486 | 宋翔鳳曰:「本無『何』字,依治要校。」〔七〕 |
487 | 宋翔鳳曰:「本作『教化使然也』,並依治要校。」〔八〕 |
488 | 「濕」,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意林、匯函、品節、拔萃作「濕」,古通,後不復出。 |
489 | 〔九〕 |
490 | 宋翔鳳曰:「本作『近山之土燥』,無『而』字,依治要校。」案:意林作「近山之木長」。 |
491 | 〔一0〕宋翔鳳曰:「本作『故山川出雲雨』,依治要改。」唐晏曰:「意林無『川』、『雨』二字。」案:周易系辭上:「變化見矣。」韓康伯注:「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禮記孔子閑居:「山川出雲。」正義曰:「此譬其事,由如天將降時雨,山川先為之出雲。」〔一一〕宋翔鳳曰:「『氣』上本缺一字,治要不缺。」唐晏曰:「意林『丘』上有『而』。」〔一二〕宋翔鳳曰:「本作『百川無不從,小者從大,少者從多』,依治要改。又按:意林引此云:『近河之地濕,近山之木長,山出雲而丘阜生氣,四瀆東流,而百川無西。』文與治要大同,知治要可據也。」唐晏曰:「『無不從』,意林作『無西』。」 |
492 | 夫王者之都〔一〕,南面之君,乃百〔二〕姓之所取法則者也,〔三〕舉措〔四〕動作,不可以失法度〔五〕。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後母,出居於鄭〔六〕,而下多叛其親。秦始皇〔七〕驕奢靡麗,好作高臺榭,廣宮室〔八〕,則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設〔九〕房闥,備廄庫,繕雕琢刻畫之好,博玄黃琦瑋之色,以亂制度〔一0〕。齊桓公好婦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國中多淫於骨肉〔一一〕。楚平王奢侈縱恣〔一二〕,不能制下,檢〔一三〕民以德,增駕百馬而行,欲令天下人饒〔一四〕財富利,明不可及,於是楚國逾奢,君臣無別〔一五〕。故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也〔一六〕。王者尚武於朝,則農夫繕甲兵〔一七〕於田〔一八〕。故君子之御下也〔一九〕,民奢應之以儉〔二0〕,驕淫者統之以理〔二一〕;未有上仁而下賊〔二二〕,讓行而爭路者也〔二三〕。故孔子曰〔二四〕:「移風易俗〔二五〕。」豈家令人視之哉?〔二六〕亦取之於身而已矣〔二七〕。 |
493 | 〔一〕 |
494 | 宋翔鳳曰:「治要無此四字。」〔二〕 |
495 | 「乃」,各本無。「百」,李本、子匯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拔萃作「臣」。 |
496 | 〔三〕 |
497 | 宋翔鳳曰:「本無『乃』字,無『則者也』三字,『法』下缺二字,依治要校。別本『法』下有『是以』二字,不缺。」〔四〕 |
498 | 「舉措」上,匯函、拔萃、別解有「雖一」二字。 |
499 | 〔五〕 |
500 | 宋翔鳳曰:「本作『不可失法則也』,依治要改。」王鳳洲曰:「此言舜與周公無為而天下治,秦人法煩而天人亂;總論為治當尚寬舒,以舜與周公為法,以秦為鑒耳。」李為霖曰:「寬舒是帝王御民根本,中和是聖人極詣,為帝王者必臻此方稱明聖,雲陽不啻三致意焉,得王道之精者也。至『漸漬於道德』一句,又授之以方耳。」〔六〕 |
501 | 公羊傳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於鄭。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何休注:「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絕之言出也。下無廢上之義,得絕之者,明母得廢之,臣下得從母命。」徐彥疏:「正以襄王之母,於今仍在,亦非繼母,與左氏異也。鄭氏發墨守云:『聖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虛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今襄王實不能孝道,稱惠後之心,今其寵專於子,失教而亂作,出居於鄭,自絕於周,故孔子因其自絕而書之。公羊以母得廢之,則左氏已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後所生,非繼母。』又云:『失教而亂作,自絕於周,從左氏。』鄭氏雜用三家,不茍從一。」〔七〕 |
502 | 「皇」,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作「王」。 |
503 | 〔八〕 |
504 | 宋翔鳳本「宮」誤「言」。史記秦始皇本紀:「於是始皇以為『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廷小,吾聞周文王都豐,武王都鎬,豐、鎬之閑,帝王之都也。』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為闕。為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阿房宮未成,成,欲更擇令名名之。作宮阿房,故天下謂之阿房宮。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荊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九〕 |
505 | 「設」,天一閣本、唐本作「諟」,未可從。 |
506 | 〔一0〕黃澍曰:「漢高帝使賈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故篇中於始皇事痛切及之,以諷漢也。」唐晏曰:「周襄王出居於鄭,下多叛其親,此亦春秋舊說,而今不可考。若始皇之作高臺榭,而天下仿之,此則陸生所目睹。」〔一一〕唐晏曰:「馬氏驌云:『齊桓公中主也,妻姑姊妹,亂倫之大者,何至為之?漢書云: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於是民閑長女不嫁,名為巫兒,為家主祠。然則是襄公事耳。』」器案:漢書地理志下:始桓公公兄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於是令國中民家長女不得嫁,名曰巫兒,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為俗。」繹史引其文不具,故詳錄之。然古書亦有以此事屬之桓公者。管子小匡篇:「桓公謂管仲曰:『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姑姊妹有未嫁者。』」荀子仲尼篇:「齊桓,五伯之盛者也,……內行則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論衡書虛篇:「傳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公羊傳莊公二十年何休注:「齊侯亦淫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徐彥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為賢君何?』」既管子等書有此事,而齊桓又有好內之名,陸生乃傳荀子之學者,其沿用此說,何足怪者。 |
507 | 〔一二〕繹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事,此馬氏臆改,不可從。 |
508 | 〔一三〕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驃騎執法以檢下。」注:「檢猶察也。」〔一四〕宋翔鳳曰:「『饒』,抄本、子匯本並作『餒』。」案:李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亦作「餒」。 |
509 | 〔一五〕唐晏曰:「按:楚平王駕百馬,不見他書;或者即子南、觀起事也。」器案:文選西京賦:「百馬同轡,騁足並馳。」李善注引陸賈新語曰:「楚平王增駕,百馬同行。」則張平子賦即據新語為言也。陳金生曰:「子南、觀起事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當楚康王之九年,非楚平王時事,唐說非是。」〔一六〕史記淮陰侯傳:「發使使燕,燕從風而靡。」楚辭東方朔七諫:「世從俗而變化兮,隨風靡而成行。」後漢書馮異傳:「百姓風靡。」案:風靡,猶言風偃也。文選任彥升天監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風偃草從。」注:「論語曰:『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注引論語者,顏淵篇文也。 |
510 | 〔一七〕左傳隱公元年:「繕甲兵。」繕謂繕治,詩鄭風叔於田序:「繕甲治兵。」〔一八〕宋翔鳳曰:「『農』上本缺一字,治要作『則』,子匯本同。又『兵』字亦依治要增。」案:唐本有「則」字。 |
511 | 〔一九〕宋翔鳳曰:「『子』字『也』字,依治要增。」〔二0〕宋翔鳳曰:「本作『民奢侈者則應之以儉』,依治要改。」〔二一〕宋翔鳳曰:「『者』下,本有『則』字,依治要刪。」〔二二〕禮記大學:「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二三〕宋翔鳳曰:「本作『未有上仁而下殘,上義而下爭者也』。」〔二四〕宋翔鳳曰:「本無『故』字。」〔二五〕唐晏曰:「按:『移風易俗』句,出孝經而不明言之。」今案:孝經廣要道章文也,禮記樂記亦有其文。 |
512 | 〔二六〕宋翔鳳曰:「本作『豈家至之哉』。」〔二七〕宋翔鳳曰:「『亦取』二字,本作『先』字,並依治要改。」 |
513 | 辨惑〔一〕第五 |
514 | 〔一〕黃震曰:「辨惑言不茍合。」戴彥升曰:「辨惑篇道正言之忤耳,傷流言之害聖,而深惡縱橫家之阿從意旨,規則乎孔門也。」唐晏曰:「此篇義主遠佞人,去其害仁義者也。」 |
515 | 夫舉事者或為善而不稱善,或不善而稱善者,何?視之者謬而論之者誤也。故行或合於世,言或順於耳〔一〕,斯乃阿〔二〕上之意,從上之旨,操直而乖方,懷曲而合邪,因〔三〕其剛柔之勢,為作縱橫之術〔四〕,故無忤逆之言,無不合之義者〔五〕。 |
516 | 〔一〕 |
517 | 「言」字原無,今據孫詒讓說訂補。孫詒讓曰:「案:行不可言順於耳,此篇多以言行對舉,此亦當作『言或順於耳』,今本誤挩一『言』字。」今案:論語為政:「六十而耳順。」邢昺疏曰:「耳順者,順不逆也。」〔二〕 |
518 | 呂氏春秋長見篇:「阿鄭君之心。」高誘注:「阿,從也。」〔三〕 |
519 | 「因」,天一閣本誤「囚」。 |
520 | 〔四〕 |
521 |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學長短縱橫之術。」案:史記蘇秦傳:「太史公曰:『其術長於權變。』」張儀傳:「太史公曰:『三晉多權變之士,夫言從橫彊秦者,大抵皆三晉之人也。』」則縱橫有權變之意也。 |
522 | 〔五〕 |
523 | 唐晏曰:「按:此即孟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之謂。」 |
524 | 昔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一〕,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二〕蓋損上而歸之於下,則忤於耳而不合於意,遂逆而不用也。此所謂正其行而不茍合〔三〕於世也。有若豈不知阿哀公之意,為益國〔四〕之義哉?夫君子直道而行〔五〕,知必屈辱而不避也〔六〕。故行不敢茍合,言不為茍容〔七〕,雖無功於世,而名足稱也;雖言不用於國家,而舉措之言可法也〔八〕。 |
525 | 〔一〕 |
526 | 宋翔鳳曰:「子匯本『饑』作『饑』。」案:李本、兩京本亦作「饑」,二字古混用,後不復出。 |
527 | 〔二〕 |
528 | 案:見論語顏淵篇。集解引鄭玄曰:「盍,何不也。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邢昺疏曰:「魯君哀公問於孔子弟子有若曰:『年穀不熟,國用不足,如之何使國用得足也?』有若對曰:『盍徹乎』者,盍猶何不也。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有若意譏哀公重斂,故對曰:『既國用不足,何不依通法而稅取乎?』」〔三〕 |
529 |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故武王以仁義代紂而王,伯夷餓不食周粟;衛靈公問陳,而孔子不答;梁惠王謀欲攻趙,孟軻稱大王去邠;此豈有意阿世俗茍合而已哉?持方枘欲內圜鑿,其能入乎?」〔四〕 |
530 | 器案:「益」讀如「附益」之「益」。論語先進:「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集解:「孔曰:『冉求為季氏宰,為之急賦稅。』」邢疏曰:「時冉求為季氏家宰,又為之急賦稅,聚斂財物,而陪附益助季氏也。」〔五〕 |
531 | 論語衛靈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集解:「馬曰:『無所阿私,所以雲直道而行。』」〔六〕 |
532 | 王守溪曰:「先把有若作個君子直道而行,見此等人不肯阿意□人,後方說到邪佞易惑上,血脈相關,精神聯貫。」唐晏曰:「按此陸生論語說也。」〔七〕 |
533 | 戰國策秦策下:「言不取茍合,行不取茍容。」語又見史記蔡澤傳。疑此文「敢」字亦「取」之誤也。 |
534 | 〔八〕 |
535 | 李為霖曰:「惟名足稱,言可法,故君子所以疾末世而戒慎於獨也。」 |
536 | 故殊於世俗,則身孤於士眾。夫邪曲之相銜,枉橈之相錯〔一〕,正直故不得容其間〔二〕。諂佞之相扶,讒口之相譽,無高而不可上,無深而不可往者何?以黨輩眾多〔三〕,而辭語諧合。 |
537 | 〔一〕 |
538 | 宋翔鳳曰:「抄本、子匯本『錯』作『措』。」案:兩京本作「措」,李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金丹、拔萃作「借」。 |
539 | 〔二〕 |
540 | 「正」字原缺,子匯本、唐本有,今據訂補。 |
541 | 〔三〕 |
542 | 宋翔鳳曰:「『黨輩』,本作『當背』,依子匯本改。」案:後漢書桓譚傳:「黨輩連結,歲月不解。」黨輩,猶資質篇之言「黨友」也。文選張平子西京賦:「結黨連群。」左太沖蜀都賦:「結儔附黨。」曹子建七啟:「交黨結倫。」黨群、黨儔、黨倫,其義亦同。 |
543 | 夫眾口毀譽〔一〕,浮石沈木〔二〕。群邪相抑〔三〕,以直為曲〔四〕。視之不察〔五〕,以白為黑〔六〕。夫曲直之異形〔七〕,白黑之殊色〔八〕,乃天下之易見也,然而目繆心惑者,眾邪誤之〔九〕。 |
544 | 〔一〕 |
545 | 宋翔鳳曰:「『口』下本有『之』字,依治要刪。」器案:太平御覽三六七引此句作「眾口所毀」,義較勝。 |
546 | 〔二〕 |
547 | 金丹云:「變輕重之常。」周廣業意林附注曰:「變亂物性。」〔三〕 |
548 | 宋翔鳳曰:「『相』本作『所』,依治要改。意林引云:『眾口毀譽,浮石沈木,群邪相抑,以直為曲』,與治要同。」器案:御覽引亦作「相」。 |
549 | 〔四〕 |
550 | 「以直為曲」,御覽引作「以曲為直」。金丹曰:「變曲直之常。」〔五〕 |
551 | 宋翔鳳曰:「四字治要無。」〔六〕 |
552 | 金丹曰:「變黑白之常。」器案:詩經小雅青蠅,鄭玄箋云:「蠅之為蟲,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變亂善惡也。」〔七〕 |
553 | 宋翔鳳曰:「治要無『夫』字。」〔八〕 |
554 | 宋翔鳳曰:「『殊』本作『異』,依治要改。」王鳳洲曰:「轉折有情,文更纖巧。」〔九〕 |
555 | 宋翔鳳曰:「本作『然自謬也,或不能分明其是非者,眾邪誤之矣』,依治要改。」唐晏曰:「此句上有奪文誤字。」 |
556 | 秦二世之時〔一〕,趙高駕鹿而從行,王曰:「丞相何為駕鹿?」高曰:「馬也。」王曰:「丞相誤邪〔二〕,以鹿為馬也〔三〕。」高曰:「乃馬也〔四〕。陛下以臣之言為不然〔五〕,願問群臣。〔六〕」於是乃問群臣,群〔七〕臣半言馬半言鹿〔八〕。當此之時,秦王不能自信其直目〔九〕,而從邪臣之言〔一0〕。鹿與馬之異形,乃眾人之所知也〔一一〕,然不能別其是非〔一二〕,況於闇昧之事乎〔一三〕?易曰:「二人同心,其義斷金。」〔一四〕群黨合意,以傾一君,孰不移哉! |
557 | 〔一〕 |
558 | 宋翔鳳曰:「此句上本有『至如』二字,依治要刪。」器案:太平御覽四九四引亦無「至如」二字。楊升庵曰:「敘極嚴整。」〔二〕 |
559 | 宋翔鳳曰:「『邪』本作『也』,依御覽四百九十四校。」〔三〕 |
560 | 宋翔鳳曰:「『也』字依御覽增。」〔四〕 |
561 | 宋翔鳳曰:「三字依御覽增。」案:宋本御覽「馬」誤「焉」。 |
562 | 〔五〕 |
563 | 宋翔鳳曰:「『之』字『為』字依御覽增。」〔六〕 |
564 | 宋翔鳳曰:「治要無『王曰丞相誤邪』以下廿九字,御覽有之。」〔七〕 |
565 | 宋翔鳳曰:「七字依治要、御覽增。」唐晏曰:「疑當有『群』字。」〔八〕 |
566 | 宋翔鳳曰:「本作『半言鹿,半言馬』,依治要、御覽校。」唐晏曰:「按事亦見史記,作『高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耶?謂鹿為馬。問左右,或默,或言馬。』此事或陸生親見之,所說當確於史公。」器案:文選潘岳西征賦:「野蒲變而為脯,苑鹿化以為馬。」李善注引風俗通曰:「秦相趙高,指鹿為馬,束蒲為脯,二世不覺。」張銑注:「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以蒲為脯,以鹿為馬,獻於二世。群臣言鹿言脯者皆誅之。」北堂書鈔一四五引古今注:「秦二世時,丞相趙高用事,乃先獻蒲脯、鹿馬,以驗群臣也。」金樓子箴戒篇:「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宮,以鹿為馬,以蒲為脯。」尋禮記禮器鄭注:「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然則趙高之混淆黑白,誠所謂「迥黃轉綠無定期」者也,豈止鹿馬一事而已哉! |
567 | 〔九〕 |
568 | 宋翔鳳曰:「『直』字依治要增,御覽作『不敢信其目』。」〔一0〕宋翔鳳曰:「『言』本作『說』,依治要、御覽校。」〔一一〕宋翔鳳曰:「本作『夫馬鹿之異形,眾人所知也』,依治要、御覽校。」案:荀子儒效篇:「眾人者,工農商賈也。」〔一二〕宋翔鳳曰:「本作『分別是非也』,依御覽校,治要無『其』字。」〔一三〕金丹曰:「馬且不能辯,而況他事乎?」〔一四〕唐晏曰:「『義』,今易作『利』。」器案:引易者,系辭上文也。正義曰:「二人若同齊其心,其纖利能斷截於金。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此謂二人心行同也。」 |
569 | 人有與曾子同姓名者殺人〔一〕,有人告曾子母曰:「參乃殺人。」〔二〕母方織,如故〔三〕,有頃復告云〔四〕,若是者三〔五〕,曾子母投杼逾垣而去〔六〕。曾子之母非不知子不殺人也,言之者眾〔七〕。夫流言〔八〕之並至,眾人之所是非〔九〕,雖賢智不敢自畢〔一0〕,況凡人乎〔一一〕? |
570 | 〔一〕 |
571 | 宋翔鳳曰:「本作『昔人有與曾子同姓亦名參』,依治要改。」莊定山曰:「上段言奸黨蔽君,此言正直難信。」器案:戰國策秦策上以與曾參同姓名者為費人,新序雜事二作鄪,史記樗里子傳則又作魯人也。 |
572 | 〔二〕 |
573 | 宋翔鳳曰:「本作『有人告其母參殺人』,依治要校。」〔三〕 |
574 | 宋翔鳳曰:「本無『方』字。」〔四〕 |
575 | 器案:云,猶然也,說詳經傳釋詞。凡「雲」字在句尾不作「曰」字解者,皆為「然」義也。 |
576 | 〔五〕 |
577 | 宋翔鳳曰:「本作『人復來告,如是者三』。」〔六〕 |
578 | 宋翔鳳曰:「『母』下本有『乃』字,並依治要校。」〔七〕 |
579 | 宋翔鳳曰:「十六字治要無。」〔八〕 |
580 | 詩大雅蕩:「流言以對。」朱熹集傳:「流言,浮浪不根之言也。」〔九〕 |
581 | 宋翔鳳曰:「本無此句。」〔一0〕宋翔鳳曰:「本作『雖聖賢不敢自安』,並依治要校。治要舊校:『畢』作『安』,恐『必』。」〔一一〕焦弱侯曰:「奸黨成群,賢士擯斥,可為寒心。」 |
582 | 魯定公之時〔一〕,與齊侯〔二〕會於夾谷〔三〕,孔子行相事〔四〕。兩君升壇〔五〕,兩相處下,兩相欲揖〔六〕,君臣之禮,濟濟〔七〕備焉。齊人鼓噪而起〔八〕,欲執魯公。孔子歷階〔九〕而上,不盡一等而立,謂齊侯曰:「兩君合好,以禮相率,以樂相化。臣聞嘉樂不野合,犧〔一0〕象之薦不下堂〔一一〕。夷、狄之民何求為?〔一二〕」命司馬請止之〔一三〕。定公曰:「諾。」齊侯逡巡〔一四〕而避席〔一五〕曰:「寡人之過。」退而自責大夫。罷會。齊人使優●□於魯公之幕下〔一六〕,傲戲,欲候魯君之隙,以執定公。孔子嘆曰:「君辱臣當死〔一七〕。」使司馬行法斬焉,首足異門而出〔一八〕。於是齊人懼然而恐〔一九〕,君臣易操,不安其〔二0〕故行,乃歸魯四邑之侵地〔二一〕,終無乘魯〔二二〕之心,鄰□〔二三〕振動,人懷向魯〔二四〕之意,強國驕君,莫不恐懼,邪臣佞人,變行易慮,天下之政,□□而折中〔二五〕;而定公拘於三家〔二六〕,陷於眾口〔二七〕,不能卒用孔子者,內無獨見〔二八〕之明,外惑邪臣之黨,以弱其國而亡〔二九〕其身,權歸於三家,邑土單〔三0〕於強齊〔三一〕。夫用人若彼,失人若此;然定公不覺悟,信季孫之計,背貞臣〔三二〕之策,以獲拘弱〔三三〕之名,而喪丘山之功〔三四〕,不亦惑乎! |
583 | 〔一〕 |
584 | 案:見定公十年。 |
585 | 〔二〕 |
586 | 齊侯,景公也。 |
587 | 〔三〕 |
588 | 左傳定公十年:「夏,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公羊、穀梁作「頰谷」。 |
589 | 〔四〕 |
590 | 左傳云:「孔丘相。」杜注:「相會儀也。」〔五〕 |
591 | 史記孔子世家:「為壇位,土階三等。」穀梁傳釋文:「封土曰壇。」〔六〕 |
592 | 宋翔鳳曰:「子匯本、鈔本無『欲』字,『兩』作『●』。」案:兩京本、天一閣本、傅校本俱作「而」。唐晏曰:「穀梁傳作『相揖』。」案範注:「將欲行盟會之禮。」〔七〕 |
593 | 禮記玉藻:「朝廷濟濟翔翔。」注:「濟濟,莊敬貌也。」正義:「濟濟,有威儀矜莊也。」〔八〕 |
594 | 宋翔鳳曰:「『躁』本作『噪』,依子匯校。」器案:史記孔子世家作「鼓噪」,家語相魯篇作「鼓噪」,穀梁範注曰:「群呼曰噪。」左傳成公五年:「華元享之,請鼓噪以出,鼓噪以入。」杜注:「出入輒擊鼓。」〔九〕 |
595 | 穀梁範寧注:「階,會壇之階。」器案:孔子世家索隱:「謂歷階級也。故王肅云:『歷階,登階不聚足。』」禮記曲禮上:「拾級聚足。」注:「『拾』當為『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涉等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後足從之並。」正義:「拾級聚足者,此上階法也。拾,涉也。級,等也。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後足從而並之也。」〔一0〕「犧」,唐本作「羲」。 |
596 | 〔一一〕左傳作「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杜注:「犧象,酒器犧尊象尊也。嘉樂,鐘磬也。」正義:「此言不出門不野合者,謂享燕正禮,當設於宮內,不得違禮而行,妄作於野耳,非謂祭祀之大禮也。諸侯相見之禮、享在廟,燕在寢,不得行於野。僖二十八年,晉侯朝王於踐土,王享醴,命之宥。襄十年,宋公享晉侯於楚丘,請以桑林。十九年,公享晉六卿於蒲圃。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於垂隴。如此之類,春秋多矣,或特賞殊功,或畏敬大國,皆權時之事,非正禮也。此時,齊、魯敵國,釋怨和平,未有殊異之歡,無假非常之事,孔子知齊懷詐,慮其掩襲,託正禮以拒之,故言不野合。」〔一二〕宋翔鳳曰:「『求』當依穀梁作『來』。」唐晏曰:「穀梁作『來』。」案:範寧注云:「兩君合會,以結親好,而齊人欲執魯君,此為無禮之甚,故謂夷、狄之民。」唐本「狄」誤「秋」。 |
597 | 〔一三〕範寧注云:「司馬,主兵之官,使御止之。」〔一四〕文選上林賦注、雪賦注引廣雅:「逡巡,卻退也。」〔一五〕孝經開宗明義章:「曾子避席。」唐明皇注:「避席起答。」案謂離席卻退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逡巡避席。」〔一六〕案:穀梁作「罷會,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範注:「優,俳。施其名也。幕,帳。欲嗤笑魯君。」範寧出「欲嗤笑魯君」之文,似即為「傲戲」作注者,豈穀梁古本有此文耶?孔子世家作「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優倡侏儒,為戲而前。」〔一七〕唐晏曰:「按『君辱臣當死』,穀梁作『笑君者罪當死』;詳此文義,當作『臣辱君當死』,為後人妄改。又此段乃引穀梁傳文,而小有異同,足徵陸生治穀梁學也。」器案:唐說是,孔子世家作「匹夫而營惑諸侯者罪當誅」。 |
598 | 〔一八〕宋翔鳳曰:「『門』本作『河』,依子匯本改,穀梁傳亦作『門』。」俞樾曰:「樾謹按:宋氏翔鳳依子匯本改『河』為『門』云:『穀梁傳亦作門』。」新語作『河』,未可據彼以改此『河』字,實非誤文也。漢時隸書每以『河』字作『何』字,童子逢盛碑:『無可柰河。』吳仲山碑:『感痛柰河。』皆其證也。『異河而出』,即『異何而出』,說文人部:『何,儋也。』蓋今人所用負荷字,古人止作『何』,『異何而出』,謂使一人何其首,又使一人何其身,則首足異何矣。使作『首足異荷而出』,其文即明顯無疑;乃古人『荷』字止作『何』字,又往往作『河』,『異河』之文,讀者不曉,萬歷間刻子匯,遂據穀梁改作『異門』,明人率臆妄改,大率類此,宋氏從之,誤矣。」器案:孔子世家作「有司加法,手足異處」。 |
599 | 〔一九〕宋翔鳳曰:「按:『懼』『瞿』通,別本作『瞿』。」器案:孔子世家作「景公懼而動」。 |
600 | 〔二0〕唐本無「其」字。 |
601 | 〔二一〕孔子世家:「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於魯君,為之柰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君若悼之,則謝以質。』於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集解:「服虔曰:『三田,汶陽田也。龜,山名;陰之田,得其田,不得其山也。』杜預曰:『太山博縣北有龜山。』」索隱:「左傳:『鄆、讙及龜陰之田。』則三田皆在汶陽也。」尋公羊定公十年:「夏,公會齊侯於頰谷。公至自頰谷。齊人來歸運、讙、龜、陰田。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齊人為是來歸之。」何休注:「齊侯自頰穀歸,謂晏子曰:『寡人或過於魯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謝過以質,小人謝過以文。』齊嘗侵魯四邑,請皆還之。」疏云:「其四邑者,蓋運也,讙也,龜也,陰也。」範寧穀梁集解亦引何休注為說。家語相魯篇亦云:「於是乃歸所侵魯之四邑及汶陽之田。」歸魯四邑之說出於新語,蓋亦春秋家舊說云。 |
602 | 〔二二〕尚書西伯戡黎:「周人乘黎。」孔氏傳:「乘,勝也。」正義:「詩毛傳云:『乘,陵也。』乘駕是加陵之意,故乘為勝也。」國語周語中:「乘人不義。」韋注:「乘,陵也。」〔二三〕宋翔鳳曰:「別本作『鄰邦』,不缺。」〔二四〕「向」,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向」,古通。後不復出。 |
603 | 〔二五〕宋翔鳳曰:「別本作『就而折中』。」案:孔子世家:「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漢書貢禹傳:「四海之內,天下之君,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師古曰:「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二六〕論語八佾:「三家者以雍徹。」集解:「馬曰:『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邢昺疏:「三孫同是魯桓公之後,桓公適子莊公為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後,叔孫是叔牙之後,季孫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孫皆以其仲、叔、季為氏,故有此氏,並桓公子孫,故俱稱孫也。至仲孫氏後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長之稱也,言己是庶,不敢與莊公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為始也。」〔二七〕孔子世家:「桓子卒受齊女樂,三日不聽政,郊又不致膰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師己送曰:『夫子則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婦之謁,可以死敗。蓋優哉游哉,維以卒歲。』」彼婦之口,蓋眾口之一耳。謁音靄,與敗協韻。 |
604 | 〔二八〕淮南子兵略篇:「夫將者必獨見獨知。獨見者,見人所不見也。獨知者,知人所不知也。見人所不見謂之明,知人所不知謂之神。」〔二九〕「亡」,唐本作「忘」。 |
605 | 〔三0〕唐晏曰:「『單』與『磾』,古通用字。」〔三一〕「強」,崇文本誤作「疆」,傅校改為「彊」。 |
606 | 〔三二〕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正者,……五曰,守文奉法,任官職事,辭祿讓賜,不受贈遺,衣服端齊,飲食節儉,如此者貞臣也。」案:公羊傳定公十二年:「叔孫州仇帥師墮郈。……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曷為帥師墮郈。帥師墮費?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於是帥師墮郈,帥師墮費。」何休注:「郈,叔孫氏所食邑。費,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以問孔子,孔子曰:『陪臣執國命,採長數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說其言而墮之。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書者,善定公任大聖,復古制,弱臣勢也。」陸氏所言,當指此事。疏又云:「傳云:『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以此言之,三月之外違之明矣。」案:此即陸氏所謂「定公不覺悟,信季孫之計,背貞臣之策」者,蓋陸氏得之春秋舊說,惜未能詳之也。 |
607 | 〔三三〕器案:「拘弱」無義,疑當作「極弱」,形近而誤,太史公所謂:「余聞孔子稱曰:『甚矣,魯道之衰也。』」蓋亦傷定、哀之間之不振也。程本「獲」誤「獾」。 |
608 | 〔三四〕丘山,喻重大。文選東方朔答客難:「功若丘山。」又陳孔璋檄吳將校部曲文:「故乃建丘山之功。」又作泰山,義同。文選楊子云解嘲:「功若泰山。」注:「韓子曰:『泰山之功,長立於國家。』」 |
609 | 故邪臣之蔽賢,猶浮雲之鄣日月也〔一〕,非得神靈之化,罷〔二〕雲霽翳,令歸山海,然後乃得睹其光明,暴天下之濡濕,照四方之晦冥〔三〕。今上無明王聖主,下無貞正諸侯〔四〕,誅鋤〔五〕奸臣〔六〕賊子之黨〔七〕,解釋凝滯〔八〕紕繆之結,然後忠良方直〔九〕之人,則得容於世而施於政〔一0〕。故孔子遭君暗〔一一〕臣亂,眾邪在位,政道隔於三家〔一二〕,仁義閉於公門〔一三〕,故作公陵之歌〔一四〕,傷無權力於世,大化〔一五〕絕而不通,道德施〔一六〕而不用,故曰:無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一七〕。夫言道因權而立〔一八〕,德因勢而行,不在其位者〔一九〕,則無以齊其政〔二0〕,不操其柄者,則〔二一〕無〔二二〕以制其剛〔二三〕。詩云:「有斧有柯。」〔二四〕言何以治之也〔二五〕。 |
610 | 〔一〕 |
611 | 唐晏曰:「按文選注引此二句同。」器案:史記褚先生補龜策傳:「日月之明,而時蔽於浮雲。」楚辭東方朔七諫:「浮雲陳而蔽晦兮,使日月乎無光。」王注:「言讒佞陳列在側,則使君不聰明也。」文選古詩十九首:「浮雲蔽白日。」注:浮雲之蔽白日,以喻邪佞之毀忠良。」注引新語此文,又引文子:「日月欲明,浮雲蓋之。」今本文子上德篇「蓋」作「蔽」。又案:太平御覽八引此二句同。 |
612 | 〔二〕 |
613 | 宋翔鳳曰:「『罷』,子匯本、抄本並作『擺』。」〔三〕 |
614 | 呂東萊曰:「大有感慨,而文有呼吸馳驟之法。」〔四〕 |
615 | 宋翔鳳曰:「『貞』,子匯本、抄本並作『真』。」器案:公羊傳莊公四年:「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此即其義。 |
616 | 〔五〕 |
617 | 「鋤」,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拔萃作『鋤』,或體字。後不復出。 |
618 | 〔六〕 |
619 | 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邪者,……三曰,中實頗險,外貌小謹,巧言令色,又心嫉賢,所欲進則明其美而隱其惡,所欲退則明其過而匿其美,使主妄行過任,賞罰不當,號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七〕 |
620 | 黃震曰:「第五篇云:『今上無明正聖主,下無貞正諸侯,鋤奸臣賊子之黨。』考其上文,雖為魯定公而發,豈所宜言於大漢方隆之日乎?」〔八〕 |
621 | 唐晏曰:「今漢魏本作『滯』,此從範本,然實當作『蹛』。」器案:李本、程本、兩京本、傅校本、唐本作「□」。尋史記平準書:「留蹛無所食。」索隱:「韋昭音滯,謂積也。又案古今字詁:『墆,今滯字。』則墆與滯同。」滯、□、蹛、墆,音義並同。□,俗別字。 |
622 | 〔九〕 |
623 | 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正者,……二曰,虛心白意,進善通道,勉主以禮誼,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功成事立,歸善於君,不敢獨伐其勞,如此者良臣也。三曰,卑身賤體,夙興夜寐,進賢不解,數稱於往古之德行事,以厲主意,庶幾有益,以安國家社稷宗廟,如此者忠臣也。……六曰,國家昏亂,所為不道,然而敢犯主之顏,面言主之過失,不辭其誅,身死國安,不悔所行,如此者直臣也。」〔一0〕論語為政:「施於有政。」集解:「施,行也。」〔一一〕「暗」,匯函、品節、拔萃作「闇」,古通。後不復出。 |
624 | 〔一二〕「三家」,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拔萃作「王家」,未可從。 |
625 | 〔一三〕禮記曲禮下:「不入公門。」論語鄉黨:「入公門。」孔疏、邢疏俱以君門釋之。 |
626 | 〔一四〕「公陵之歌」,唐本、匯函作「丘陵之歌」,品節、拔萃作「公丘之歌」。唐晏曰:「按:邱陵之歌,今本家語有之,然未必可信。此引論語以證邱陵之歌,與孔注所云:『禍亂已成,吾亦無如之何」者義合,然則此亦古論語也。」文廷式曰:「案『無如之何』四字,當是公陵歌中之詞。辨惑篇言魯不能用孔子,而引斧柯之詩,此文言孔子政道隔於王家,仁義閉於公門,故作公陵之歌、則『無如之何』即公陵歌之詞,猶龜山操言『手無斧柯,柰龜山何』也。偽孔安國論語注曰:『言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本此意。」器案:家語無丘陵之歌,而孔叢子記問篇有之,其文曰:「哀公使人以幣如衛迎夫子,而卒不能當,故夫子作丘陵之歌曰:『登彼丘陵,峛崺其阪,仁道在邇,求之若遠,遂迷不復,自嬰屯蹇。喟然回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回連,枳棘充路,陟之無緣,將伐無柯,患茲蔓延,惟以永嘆,涕霣潺湲。』」〔一五〕尚書大誥:「肆予大誥,誘我友邦君。」文選王子淵四子講德論:「觀大化之淳流。」大化,謂廣大之德化。 |
627 | 〔一六〕「施」疑當作「弛」,謂弛廢也。此涉上文「施於政」義形近而誤耳。 |
628 | 〔一七〕論語衛靈公:「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俞樾曰:「按此引論語,與今本不同,句末有『夫』字,則『已矣夫』三字為句,翟氏灝作論語考異引此文不連『夫』字,疏矣。按下文云:『言道因權而立,德因勢而行,不在其位者,則無以齊其政,不操其柄者,則無以制其剛。』此自說論語『吾末如之何』之義,句首不當用『夫』字,此『夫』字自屬上讀為論語之文。蓋漢初論語與今本不同,猶上文引周易『二人同心,其義斷金』,今本周易皆作『其利斷金』,此亦可見漢初古本之異也。」〔一八〕王鳳洲曰:「更轉折。」〔一九〕論語泰伯:「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語又見憲問篇。彼文戒人之僭越,此則言無位者,無以齊其政也。 |
629 | 〔二0〕禮記王制:「脩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注:「教謂禮義,政謂刑禁。」正義:「齊其政者,謂齊其政令之事,當逐物之所宜,故云不易其宜。教主教化,故注云教謂禮義;政主政令,故注云政謂刑禁也。」〔二一〕宋翔鳳曰:「明姜思復本、鐘惺本、抄本從『齊夫用人』以下,至此二百廿八字,並錯入慎微篇『人不堪其憂』句下,惟此及子匯本不誤。」唐晏曰:「按此上文自『齊夫』至此二百二十八字,訛在第六篇『人不堪其憂』下,惟明人刻子匯本不誤,此外,範氏天一閣本、何氏刻漢魏叢書本皆誤,而何本妄改尤謬,不可復正,今依子匯本改正。」〔二二〕「無」,拔萃誤作「吾」。 |
630 | 〔二三〕「剛」,唐晏曰:「疑當作『綱』。」器案:疑當作「罰」。韓非子二柄篇:「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又曰:「人主將欲禁奸,則審合刑名者,言不異事也。為人臣者陳事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則罰,非罰小功也,罰功不當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罰,非不說於大功也,以為不當名也害甚於有大功,故罰。」陸氏此言,蓋即本之韓子,「剛」者,「罰」字形近之誤也。慎微篇云:「若湯、武之君,伊、呂之臣,因天時而行罰。」「行罰」,「制罰」,其義一也。 |
631 | 〔二四〕唐晏曰:「今詩無此句。」文廷式曰:「此逸詩也。」〔二五〕宋翔鳳曰:「文選檄吳將校部曲注引此云:『有斧無柯,何以治之?』」丘瓊山曰:此篇說忠佞難分,讒邪易惑,在人主辨之;而若此世道,令人擊築燕市,酣歌易水,涕泗交流。」 |
632 | 慎微〔一〕第六 |
633 | 〔一〕 |
634 | 黃震曰:「慎微言謹內行。」戴彥升曰:「慎微篇言『脩於閨門之內,行於纖微之事』,故道易見曉,而求神仙者,乃避世,非懷道,此亦取鑒秦皇,而早有見於新垣平等之事也。」唐晏曰:「此篇義主革君心之非,乃祛仁義之蔽也。」器案:淮南子人閑篇:「聖人敬小慎微,動不失時。」王符潛夫論亦有慎微篇。 |
635 | 夫建大功於天下者必先修於閨門之內,垂大名〔一〕於萬世者必先行之於纖微之事〔二〕。是以伊尹負鼎,居於有莘之野,修道德於草廬之下〔三〕,躬執農夫之作,意懷帝王之道,身在衡門〔四〕之里,志圖八極之表,故釋負鼎之志,為天子之佐,克夏立商,誅逆征暴,除天下之患,闢殘賊之類,然後海內治,百姓寧〔五〕。曾子孝於父母,昏定晨省〔六〕,調寒溫,適輕重〔七〕,勉之於糜粥〔八〕之間,行之於衽席〔九〕之上,而德美重於後世〔一0〕。此二者,修之於內,著之於外;行之於小,顯之於大。 |
636 | 〔一〕 |
637 | 「名」,兩京本誤「夕」,蓋壞字也。 |
638 | 〔二〕 |
639 | 唐晏曰:「按:文選注引作『建大功於天下者,必垂名於當世也』。」器案:文選張景陽雜詩注引作「建大功於天下者,必垂名於萬世也」。 |
640 | 〔三〕 |
641 | 「居」原作「屈」,「道」原作「達」,太平御覽九九六引此文作「伊尹居負薪之野,修道德於茅廬之下」,今據改正;「有莘」作「負薪」,則不可從。孟子萬章下:「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系馬千駟,弗視也;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為哉?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況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伊訓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淮南子汜論篇:「伊尹之負鼎。」高誘注:「伊尹負鼎俎,調五味以干湯,卒為賢相。」戰國策趙策下:「伊尹負鼎俎而干湯,姓名未著而受三公。」文選東方曼倩非有先生論:「伊尹蒙恥辱,負鼎俎,和五味以干湯。」注:「魯連子曰:『伊尹負鼎佩刀以干湯,得意故尊宰舍。』」 |
642 | 〔四〕 |
643 | 詩陳風衡門:「衡門之下。」毛傳:「衡門,橫木為門,言淺陋也。」釋文引沈云:「此古文『橫』字。」〔五〕 |
644 | 唐晏曰:「按呂覽、韓非皆以伊尹負鼎幹湯,而孟子以為伊尹耕於有莘之野,墨子則云湯往見伊尹,諸說不同,此則兼取之。」〔六〕 |
645 | 禮記曲禮上:「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注:「定安其床衽也,省問其安否何如。」正義:「定,安也。晨,旦也。應臥當整齊床衽,使親體安定之後退,至明旦,既隔夜早來,視親之安否何如。先昏後晨,兼示經宿之禮。」〔七〕 |
646 | 太平御覽四一三又七0七引尸子言孝子之事親:「一夕五起,視親衣之厚薄,枕之高低。」即此調寒溫、適輕重之謂也。 |
647 | 〔八〕 |
648 | 禮記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注:「助老氣也。」釋名釋飲食:「糜,煮米使糜爛也。」〔九〕 |
649 | 禮記曲禮上:「請席何鄉,請衽何趾。」注:「順尊者所安也。衽,臥席也。坐問鄉,臥問趾,因於陰陽。」〔一0〕唐晏曰:「按:呂覽曾子曰:『養有五道,修宮室,按床笫,節飲食,養體之道也。』」按呂覽見孝行覽。 |
650 | 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之中,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一〕。禮以行之,遜以出之。蓋〔二〕力學而誦詩、書,凡人所能為也;若欲移江、河〔三〕,動太山〔四〕,故人力所不能也。如調心在己,背惡向善,不貪於財,不茍於利,分財取寡〔五〕,服事〔六〕取勞,此天下易知之道,易行之事也,豈有難哉?若造父之御馬〔七〕,羿之用弩〔八〕,則所謂難也。君子〔九〕不以其難〔一0〕為之也,故不知〔一一〕以為善也,絕〔一二〕氣力,尚德也。 |
651 | 〔一〕 |
652 | 唐晏曰:「此下一段,移於第五篇末也。」傅校本刪去「是已」至「無以正其時夫」一大段。按:論語雍也:「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集解:「孔曰:『簞,笥也。』」正義:「按鄭注曲禮云:『圓曰簞,方曰笥。』然則簞與笥方圓異,而此云『簞笥』者,以其俱用竹為之,舉類以曉人也。」案:孟子離婁下亦云:「顏子當亂世,居於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孔子賢之。」〔二〕 |
653 | 「蓋」,傅校本作「夫」,唐晏曰:「一本作『夫』。」案:李本作「夫」。 |
654 | 〔三〕 |
655 | 說文水部:「江,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山,入海。從水工聲。」又:「河,河水出敦煌塞外昆侖山,發原注海。從水可聲。」〔四〕 |
656 | 後漢書馮衍傳:「報書曰:『欲搖泰山而蕩北海。』」注:「言不可也。孟子曰:『挾泰山而超北海也。』」引孟子文見梁惠王上。 |
657 | 〔五〕 |
658 | 「寡」原作「寬」,俞樾曰:「樾謹案:『寬』字無義,疑『寡』字之誤。」唐本改「寡」云:「舊誤作『寬』。」今從之。下文「以寡服眾」,天一閣本誤作「寬」,亦「寡」誤作「寬」之證。 |
659 | 〔六〕 |
660 | 服事,猶言服務公家之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以服事諸夏。」杜預注:「與諸夏同服王事。」〔七〕 |
661 | 呂氏春秋分職:「夫馬者,伯樂相之,造父御之,賢主乘之,一日千里。」高誘注:「造父,嬴姓,飛廉之子,善御,周穆王臣也。」〔八〕 |
662 | 論語憲問:「羿善射。」集解:「孔曰:『羿,有窮國之君。」呂氏春秋具備篇注:「羿,夏之諸侯,有窮之君也,善射,百發百中。」今案:說文邑部:「●,夏后時諸侯夷羿國名也。」則有窮之字本作「●」也。唐晏曰:「按:『弩』當作『砮』,矢鏃也。禹貢之砮丹、砮磬,皆此物也。」器案:說文弓部:「弩,弓有臂者。」作「弩」自通,不必改作。 |
663 | 〔九〕 |
664 | 「君子」,原作「君以」,別解「君」下有「子」字。傅校本「君以」作「君子」。今從之。 |
665 | 〔一0〕唐晏曰:「此處當有『而』字。」〔一一〕唐晏曰:「『知』當作『如』,然仍有誤。」〔一二〕器案:絕讀如論語子罕「子絕四」之絕,邢昺疏云:「絕去四事。」絕氣力者,即論語述而「不語怪力亂神」之謂也。下文「絕纖惡」之絕,義同。 |
666 | 夫目不能別黑白,耳不能別清濁,口不能言善惡,則所謂不能也。故設道者易見曉,所以通凡人之心,而達不能之行。道者,人之所行也。夫大道履之而行,則無不能,故謂之道。故孔子曰:「道之不行也。」〔一〕言人不能行之〔二〕。故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三〕我與爾有是夫。」〔四〕言〔五〕顏淵道施於世而莫之用。由〔六〕人不能懷仁行義,分別纖微,忖度〔七〕天地,乃苦身勞形〔八〕,入深山,求神仙〔九〕,棄二親,捐骨肉,絕五穀〔一0〕,廢詩、書,背天地之寶,求不死之道,非所以通〔一一〕世防非者也。 |
667 | 〔一〕 |
668 | 禮記中庸:「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二〕 |
669 | 唐晏曰:「此說中庸。」〔三〕 |
670 | 「惟」,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作「唯」、論語述而作「唯」,古通。後不復出。 |
671 | 〔四〕 |
672 | 論語述而文。集解:「孔曰:『言可行則行,可止則止,唯我與顏淵同。』」〔五〕 |
673 | 「言」,匯函、品節無。品節曰:「此篇專言神仙之不可求,不如建功立業。」唐晏曰:「此古論語說。』〔六〕 |
674 | 「由」,李本、子匯本、程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別解作「猶」,古通。後不復出。 |
675 | 〔七〕 |
676 | 詩小雅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八〕 |
677 | 文選司馬長卿上林賦:「勞神苦形。」王子淵聖主得賢臣頌:「勞筋苦骨。」韋弘嗣博奕論:「勞神苦體。」俱以勞苦對文為義,用法與此同也。 |
678 | 〔九〕 |
679 | 楊子法言君子篇:「或問:人言仙者有諸乎?籲!吾聞虙羲、神農歿,黃帝、堯、舜殂落而死,文王畢,孔子魯城之北,獨子愛其死乎?非人之所及也。仙亦無益子之匯矣。或曰:聖人不師仙,厥術異也。聖人之於天下,恥一日之不生。曰:生乎!生乎!名生而實死也。或曰:世無仙,則焉得斯語?曰:語乎者,非囂囂也與?惟囂囂為能使無為有。或問仙之實。曰:無以為也,有與無,非問也。」楊子言當世為神仙說者之囂囂,即有以見求神仙者之非寥寥矣。漢書藝文志方技略列神仙凡十家,曰:「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於其外者也,聊以蕩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無怵惕於胸中;然而或者專以為務,則誕欺怪迂之文,彌以益多,非聖王之所以教也。孔子曰:『索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不為之矣。』」〔一0〕「穀」,李本、子匯本、程本作「穀」,俗別字,後不復出。 |
680 | 〔一一〕「通」,唐晏曰:「疑誤。」 |
681 | 若湯、武之君〔一〕,伊、呂之臣,因天時而行罰,順陰陽而運動〔二〕,上瞻天文,下察人心,以寡〔三〕服眾,以弱制強,革車三百〔四〕甲卒三千,征敵破眾,以報大〔五〕讎,討逆亂之君,絕煩濁之原,天下和平,家給人足〔六〕,疋夫行仁,商賈行信,齊天地,致鬼神,河出圖,洛出書〔七〕,因是之道,寄之天地之間,豈非古之所謂得道者哉。 |
682 | 〔一〕 |
683 | 楊升庵曰:「秦以韓終、徐福入海,往蓬萊,求不死之藥,不還。時漢尚踵其弊,故以湯、武之君諷之。」品節曰:「即湯、武以美高祖,又諷以神仙之不可求。」唐晏曰:「按陸生生當秦時,睹始皇之求神仙,故有此言。」〔二〕 |
684 | 後漢書梁統列傳論:「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中於道則易興政,乖於務則難乎御物。」〔三〕 |
685 | 「寡」,天一閣本誤「寬」。 |
686 | 〔四〕 |
687 | 太平御覽八二引尸子:「桀為琁室瑤臺,象廊玉床,權天下,虐百姓;於是湯以革車三百乘,伐於南巢,收之夏宮,天下寧定,百姓和輯。」淮南子主術篇:「桀之力制觡伸鉤,索鐵歙金,椎移大犧,水殺黿鼉,陸捕熊羆;然湯革車三百乘,困之鳴條,擒之焦門。」孟子盡心下:「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趙岐注:「革車,兵車也。虎賁,武士為小臣者也。」案:言武王伐紂,戎車三百,甲卒三千者,韓非子初見秦、戰國策趙策、呂氏春秋簡選及貴因、淮南子本經及主術、兵略、史記周本紀及蘇秦傳、風俗通義正失篇也;尚書牧誓作「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或謂「三千人」,當從尚書作「三百人」。 |
688 | 〔五〕 |
689 | 「大」,唐晏曰:「一本作『夫』。」〔六〕 |
690 | 家、人同義,詳遼海引年拙撰「家」「人」對文解。 |
691 | 〔七〕 |
692 | 易系辭上:「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正義:「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 |
693 | 夫播〔一〕布革〔二〕,亂毛發,登高山,食木實〔三〕,視之無優游之容〔四〕,聽之無仁義之辭,忽忽〔五〕若狂癡,推之不往,引之不來〔六〕,當世不蒙其功,後代不見其才,君傾而不扶,國危而不持〔七〕,寂寞而無鄰,寥廓而獨寐〔八〕,可謂避世〔九〕,而非懷道者也〔一0〕。故殺身以避難則非計也〔一一〕,懷道而避世則不忠也〔一二〕。 |
694 | 〔一〕 |
695 | 唐晏曰:「按:書『播棄黎老。』播訓同。」〔二〕 |
696 | 唐晏曰:「革,按衣裘也。」器案:「布革」疑當作「布泉」,本書本行篇:「夫釋農桑之事,入山海,採珠璣,捕豹翠,消●力,散布泉,以極耳目之好,快淫侈之心,豈不謬哉?」文義與此相近,彼文作「散布泉」,可參訂也。 |
697 | 〔三〕 |
698 | 列子周穆王篇:「阜落之國,其民食草根木實。」木實,即果實,匯函本作「食木食」,未可從。 |
699 | 〔四〕 |
700 | 文選班孟堅東都賦:「於是百姓滌瑕蕩穢,而鏡至清,形神寂漠,耳目弗營,嗜欲之源滅,廉恥之心生,莫不優游而自得,玉潤而金聲。」班孟堅所謂「百姓莫不優游而自得」,即陸氏所謂優游之容之具體內容也。 |
701 | 〔五〕 |
702 | 漢書蘇武傳:「陵始降時,忽忽如狂。」文選司馬子長報任少卿書:「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忽忽,猶今言神經失常。程本、天一閣本作「□□」,未可從。 |
703 | 〔六〕 |
704 | 淮南子脩務篇:「或曰:無為者,寂然無聲,漠然不動,引之不來,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七〕 |
705 | 論語季氏篇:「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邢昺疏:「言輔相人者,當持其主之傾危,扶其主之顛躓。」〔八〕 |
706 | 「寥廓」,匯函作「寤言」,當出臆改。文選潘安仁西征賦:「古往今來,邈矣悠哉,寥廓惚恍,化一氣而甄三才。」注:「寥廓惚恍,未分之貌也。鵩鳥賦曰:『寥廓忽荒。』」案:文選鵩鳥賦注:「寥廓忽荒,元氣未分之貌。廣雅曰:『寥,深也。廓,空也。』」〔九〕 |
707 | 論語憲問:「賢者闢世。」皇侃義疏本作「避世」。邢昺疏曰:「謂天地閉則賢人隱,高蹈塵外,枕流漱石,天子諸侯,莫得而臣也。」〔一0〕文選範蔚宗後漢書二十八將傳論:「其懷道無聞,委身草莽者,亦何可勝言。」注:「論語:『陽貨謂孔子曰:懷其寶而迷其邦。』淮南子曰:『今至人生於亂世,含德懷道而死者眾,天下莫知,貴其不言也。』」〔一一〕唐晏曰:「此正顏之推所謂『華山之下,白骨如邱』者也。」〔一二〕唐晏曰:「此孔聖所謂:『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也。』」 |
708 | 是以君子居亂世,則合道〔一〕德,採〔二〕微善,絕纖惡,脩父子之禮,以及君臣之序,乃天地之通道,聖人之所不失也。故隱之則為道,布之則為文〔三〕,詩在心為志,出口為辭〔四〕,矯以雅僻〔五〕,砥礪鈍才,雕琢文彩〔六〕,抑定〔七〕狐疑,通塞〔八〕理順,分別然否,而情得以利,而性得以治,綿綿漠漠〔九〕,以道制之,察之無兆〔一0〕,遁之恢恢〔一一〕,不見其行,不睹〔一二〕其仁,湛然未悟,久之乃殊,論思〔一三〕天地,動應樞機,〔一四〕俯仰進退,與道為依〔一五〕,藏之於身,優游待時。故道無廢而不興,器〔一六〕無毀而不治。孔子曰:「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一七〕言德行而其下順之矣〔一八〕。 |
709 | 〔一〕 |
710 | 「道」,唐本作「聖」。 |
711 | 〔二〕 |
712 | 「採」,李本、程本、唐本、匯函、別解作「採」,古通。後不復出。 |
713 | 〔三〕 |
714 | 唐晏曰:「按古之居亂世者,所以自修如此,夫豈如七賢、八達之倫,託跡塵冥,然後為道耶!」〔四〕 |
715 | 俞樾曰:「謹按『文』衍字。『隱之則為道,布之則為詩』,兩句相對。『在心為志,出口為辭』,則承詩而言。」唐晏曰:「按毛詩序:『在心為志,發言為辭。』此必古說有然者。又按此與上文不接,疑其間必有誤。」〔五〕 |
716 | 唐晏曰:「按原誤,當作『正邪僻』。」〔六〕 |
717 | 宋翔鳳曰:「本作『邪』,依子匯改『彩』。」案:別解作「彩」。唐晏曰:「當作『雅』。」〔七〕 |
718 | 唐晏曰:「『定』疑當作『止』。」〔八〕 |
719 | 「通」原作「道」,李本、子匯本、唐本作「通」,今據改正。 |
720 | 〔九〕 |
721 | 「綿綿」,李本、子匯本、程本、匯函、別解作「綿綿」,古通。後不復出。老子第六章:「綿綿若存。」荀子解蔽:「聽漠漠而以為訩訩。」楊注:「漠漠,無聲也。」〔一0〕文選魏都賦:「兆朕古今。」注:「兆猶機事之先見者也。」〔一一〕荀子解蔽:「恢恢廣廣,孰知其極。」文選陸士衡漢高祖功臣頌:「恢恢廣野。」〔一二〕「睹」,唐晏曰:「疑當作『施』。」〔一三〕文選班孟堅兩都賦序:「朝夕論思。」謂討論思考也。 |
722 | 〔一四〕易系辭上:「言行君子之樞機。」韓康伯注:「樞機,制動之主。」孔穎達疏:「樞謂戶樞,機謂弩牙。言戶樞之轉,或明或暗;弩牙之發,或中或否;猶言行之動,從身而發,以及於物,或是或非也。」〔一五〕宋翔鳳曰:「『道』下本缺二字,別本作『為依』,子匯本作『為俱』,『依』與韻協。」案:傅校本、唐本、別解作「為俱」。 |
723 | 〔一六〕易系辭上:「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此文以「道」「器」對言本之。 |
724 | 〔一七〕文廷式曰:「此引孝經。」案:此開宗明義章文也。 |
725 | 〔一八〕王鳳洲曰:「昔漢武好神仙,有上元夫人三天上元之官謂武帝曰:『汝好道乎!數招方士,登山祀神,亦為勤矣。然汝胎性暴,胎性淫,胎性奢,胎性酷,胎性賊,五者截身之刀鋸,刳命之斧斤,雖志長生,不能遣茲五難,亦何為損性而自勞乎?』誦此,乃知求神仙,不如建功立業。彼有金丹玉液,控鶴餐霞,雞鳴天上,犬吠雲中者不必論,而沙丘、五柞,祗為天下笑耳。世之甘心焉者,可不省乎!」又曰:「抱樸子云:『求仙者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若但務方術,終不得長生也。』乃知求神仙而不思建功立業,謬矣。」唐晏曰:「按此似引孝經而不言孝經,與無為篇引孔子曰『移風易俗』同,所當闕疑者也。此篇訛脫最甚,上下文往往不貫,無從取正,後之讀者詳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