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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讀醫隨筆
條件: 包含字詞「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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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証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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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者,合汗、下之法,而緩用之者也。傷寒以小柴胡為和解之方,後人不求和解之義讀過,隨口稱道,昧者更以果子藥當之。竊思凡用和解之法者,必其邪氣之極雜者也。寒者、熱者、燥者、溼者,結於一處而不得通,則宜開其結而解之;升者、降者、斂者、散者,積於一偏而不相洽,則宜平其積而和之。故方中往往寒熱並用,燥溼並用,升降斂散並用,非雜亂而無法也,正法之至妙也。揆其大旨,總是緩撐微降之法居多,緩撐則結者解,微降則偏者和矣。且撐正以活其降之機,降正以助其撐之力。何者?雜合之邪之交紐而不已也,其氣必鬱而多逆,故開鬱降逆,即是和解,無汗、下之用,而隱寓汗下之旨矣。若但清降之,則清降而已耳,非和解也;但疏散之,則疏散而已耳,非和解也。和解之方,多是偶方、復方,即或間有奇方,亦方之大者也。何者?以其有相反而相用者也;相反者,寒與熱也,燥與溼也,升與降也,斂與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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