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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校勘記》[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卷第一校勘記
2 〔1〕吳上 「吳上」二字原缺,庫本有「吳」字,據本書體例當作「吳上」,今補正。
3 〔2〕建業者古之金陵地 其前一行原有標題「吳太祖」三字,今據庫本刪。
4 〔3〕梅里平墟今常州無錫縣東三十里 《史記?吳太伯世家正義》云,梅裏「在常州無錫縣東南六十里」。
5 〔4〕秦本紀渭南至蜀郡已上三十六郡也 「渭南、河上、中山、平原」,《史記?秦始皇本紀集解》作「黔中、長沙、內史、九原」。《實錄》誤。
6 〔5〕楚亡以後一十三年當始皇三十六始皇東巡 《漢書?武帝紀》《通鑒》七皆云,秦始皇東巡在始皇三十七年。秦滅楚在始皇二十四年,此亦云「楚亡以後十三年」始皇東巡,以此推算,亦為始皇三十七年,此「三十六」當為「三十七」之誤。
7 〔6〕漢武帝元封二年至置一十二州刺史以領天下諸郡 《漢書?武帝紀》顏師古注引《漢舊儀》及《通鑒》二一皆云,漢武帝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據此「二年」當作「五年」、「十二州」亦當作「十三州」。
8 〔7〕時揚州刺史劉繇為袁術所逼 「袁術」底本作「袁述」,據甘鈔本、徐鈔本改正。劉繇為袁術所逼事,見《三國志?吳志?劉繇傳》。
9 〔8〕末城 《漢書?地理志》上作「宣城」。
10 〔9〕太祖上 「太祖上」上原有「吳」字,其下有「太祖下廢帝景帝後主」九字,今皆據庫本刪。
11 〔10〕仕漢為破虜將軍長沙太守 陶札云:「據《吳志·孫堅傳》,堅以長沙太守起兵討董卓,至魯陽,袁術表堅行破虜將軍。《實錄》敘堅為破虜將軍在舉兵前,誤。」
12 〔11〕破卓軍於陽夏 「陽夏」,《三國志?吳志?孫堅傳》作「陽人」。陶札云:「《實錄》作『陽夏』,誤。」陶說是,《通鑒》六○亦作「陽人」。
13 〔12〕海賊胡玉劫南人物 陶札云:「《實錄》『南』字應為『商』字之訛。」陶說是,《吳志·孫堅傳》作「賈人」亦可証。
14 〔13〕案志林孫堅生五子策權翊匡吳氏所生仁即庶子 「志林」原作「志」、「庶子」原作「戲子」。陶札云:「《吳志·孫堅傳》注《志林》曰:『堅有五子:策、權、翊、匡,吳氏所生,少子朗,庶生也,一名仁。』案《實錄》『志』下脫『林』字,徐鈔本《實錄》『戲』作『庶』。」陶說是,庫本即作「志林」,今據改。
15 〔14〕表為漢折衝校尉使破廬江太守陸康 陶札云:「《吳志·孫策傳》,術表策為折衝校尉在策破陸康後,是也。」
16 〔15〕僮芝自署廬陵太守 「廬陵」原作「廬江」。陶札云:「《吳志·太史慈傳》注《江表傳》『又丹陽僮芝自擅廬陵,詐言被詔書為太守』。案《實錄》『廬江』乃『廬陵』之訛。」陶說是,周鈔本正作「盧陵」,僮芝據廬陵事亦見《通鑒》六二,今據改。
17 〔16〕案江表傳 「案」原作「策」。酈校云:「『策』疑當作『案』。」酈說是,庫本即作「案」,今據改。
18 〔17〕複為子章取策從兄賁女為夫人 「章」當作「彰」,謂曹操子任城威王彰也。
19 〔18〕丹徒 原作「丹陽」。周鈔本及《吳志·孫堅傳》注引《江表傳》並作「丹徒」,是,今據改。
20 〔19〕克昌堂構 「構」字原缺。宋本避高宗名諱遇「構」字皆空闕,或注「今上御名」,後之翻宋本亦因之。庫本、徐鈔本及《吳志·張昭傳》皆作「構」,今據補。下不一一具校。
21 〔20〕江表記 《吳志·孫權傳》作「江表傳」。《舊唐書·經籍志》上、《新唐書?藝文志》二並云:「《江表傳》五卷,虞溥撰。」
22 〔21〕二萬人 《通鑒》六三作「二萬餘人」,周鈔本及《吳志·孫權傳》注引《江表傳》並作「三萬餘人」。
23 〔22〕是歲丹陽都尉媯覽至謀殺太守孫翊 陶札云:「《吳志》孫翊被殺在建安九年,《實錄》系於十年,誤。」陶說是,《通鑒》六四亦見載於建安九年。
24 〔23〕問訊老母 「問」原作「間」。陶札云:「《實錄》『間』字應為『問』字之訛。」陶說是,宋本及《吳志·太史慈傳》皆作「問」,今據改。
25 〔24〕門下都督 周鈔本眉批云:「不當有『都』字。」《吳志·太史慈傳》作「門下督」。
26 〔25〕乃令孤攻廬江 陶札云:「《吳志·太史慈傳》注《江表傳》記孫策語『仍令孤攻廬江』,案《實錄》『乃』字應為『仍』字之訛,徐鈔本《實錄》『廬江』下有『太守陸康』四字注。」
27 〔26〕但其後不遵臣節自棄作邪僭事 「僭」原作「譖」。陶札云:「《吳志·太史慈傳》注《江表傳》『譖』作『僭』。案《江表傳》作『僭』是也。徐鈔本《實錄》正作『僭』。」陶說是,周鈔本、劉鈔本亦作『僭』,今據改。
28 〔27〕劉公喪亡 《吳志·太史慈傳》注引《江表傳》作「劉繇喪亡」。周鈔本眉批云:「初但稱牧,此不當稱公,策之於劉固甚輕視,原作劉名似為當也。」
29 〔28〕廬江 陶札云:「『江』字誤。」《吳志·太史慈傳》注引《江表傳》作「廬陵」。
30 〔29〕其於盡節 陶札云:「《吳志·太史慈傳》注《江表傳》『其』作『期』,是也。」
31 〔30〕猨臂善射 「猨」原作「猿」黑旋風附注:「猨」與「猿」簡體字都是「猿」,今據庫本、徐鈔本、周鈔本、劉鈔本及《吳志·太史慈傳》改正。
32 〔31〕時年四十二 「四十二」,徐鈔本、《吳志·太史慈傳》皆作「四十一」。
33 〔32〕始新 原作「始所」,據徐鈔本、周鈔本及《吳志·孫權傳》改正。
34 〔33〕權許之乃密使魯肅上往觀釁 陶札云:「案《實錄》敘權遣魯肅觀釁在決計拒曹後,誤。」
35 〔34〕劉璋 各本皆作「劉章」,今據庫本及《蜀志》本傳改正。
36 〔35〕乃自詣京至得蜀使魯肅固守其地 陶札云:「《吳志·周瑜傳》『乞與奮威俱進取蜀,得蜀而並張魯,因留奮威固守其地』,案奮威指孫瑜,《吳志·孫瑜傳》遷奮威將軍。《蜀志·先主傳》注《獻帝春秋》,孫權『遣孫瑜率水軍住夏口,備不聽軍過』,足証《實錄》蓋因魯肅曾拜奮武校尉而誤。」
37 〔36〕瑜歸江陵治行道病卒於巴丘 《吳志·周瑜傳》云:「瑜還江陵,為行裝,而道於巴丘病卒。」陶札云:「《實錄》脫『裝』。」
38 〔37〕男修尚公主 「修」,《吳志·周瑜傳》《通鑒》六六皆作「循」。
39 〔38〕駙馬都尉 《吳志·周瑜傳》《通鑒》六六皆作「騎都尉」。
40 〔39〕乃密下揚州 「密」字原缺,今據庫本及《吳志·周瑜傳》注引《江表傳》補。周鈔本「密」作「自」。
41 〔40〕稱瑜雅量高智 陶札云:『智』,《吳志·周瑜傳》注《江表傳》作『致』,是也。」
42 〔41〕瑜籌略萬人至恐不久為人臣 陶札云:「《吳志·周瑜傳》注《江表傳》謂劉備因言次,嘆瑜云云,是此數句為劉備語。」
43 〔42〕聊複觀卿膽耳 宋本、庫本、張本、徐鈔本、周鈔本、劉鈔本皆無此七字。
44 〔43〕人轉相驚 「人」,《吳志·孫權傳》作「民」,蓋許嵩避唐諱改。
45 〔44〕乃分荊州長沙江夏桂陽四郡屬吳 《吳志·孫權傳》《通鑒》六七並云:「遂分荊州長沙、江夏、桂陽以東屬權;南郡、零陵、武陵以西屬備。」
46 〔45〕二十一年至營於津北 據《吳志·孫權傳》《通鑒》六七此為建安二十年事,《實錄》系於二十一年,疑有誤。
47 〔46〕徐祥 《吳志·孫權傳》《胡綜傳》及《通鑒》六八皆作「徐詳」。
48 〔47〕有二子烈封 「烈」原作「列」,今據庫本、徐鈔本及《吳志·凌統傳》改正。
49 〔48〕葛先 《吳志·凌統傳》作「葛光」,先、光形近,未知孰是。
50 〔49〕二十三年至秋橫江將軍益陽侯魯肅卒 《吳志·魯肅傳》《通鑒》六八皆云肅卒於建安二十二年。
51 〔50〕見孫策英傑遂定議共事之 據《吳志·魯肅傳》,肅決計事孫氏在孫策死後。盧弼《三國志集解》引梁章巨云:「肅還曲阿,欲北行。會瑜已徙肅母到吳,肅具以狀語瑜,時孫策已薨。是肅先未渡江,亦未嘗見策也。」
52 〔51〕當陽麥陵城 「麥陵城」,《吳志·呂蒙傳》《通鑒》六八皆作「麥城」,胡注云:「《荊州記》曰,南郡當陽縣東南有麥城。」
53 〔52〕鄧當 原作「劉當」。庫本、徐鈔本及《吳志·呂蒙傳》皆作「鄧當」,是,今據改。
54 〔53〕龐肅 《吳志·呂蒙傳》《通鑒》六五皆作「襲肅」,胡注云:「襲,姓;肅,名。」
55 〔54〕時上屯戍將徐碩宋芝等二人皆死子弟小弱 《吳志·呂蒙傳》作「時蒙與成當、宋定、徐顧屯次比近,三將死,子弟幼弱」。
56 〔55〕年四十卒於宮中 《吳志·呂蒙傳》《通鑒》六八皆云,呂蒙卒時,年四十二。
57 〔56〕此一快也 「快」原作「決」,今據徐鈔本及《吳志·呂蒙傳》《通鑒》六八改。下文「此二快也」亦同。
58 〔57〕意出張陳遠矣 「張陳」,庫本、《吳志·呂蒙傳》皆作「張蘇」。
59 〔58〕子明少時不辭劇易果敢有膽而已 《吳志·呂蒙傳》及《通鑒》六八「少時」下有「孤謂」二字。
60 〔59〕籌略奇正 《吳志·呂蒙傳》《通鑒》六八皆作「籌略奇至」。
61 〔60〕此內不能辯 「辯」,宋本、庫本、徐鈔本、周鈔本、劉鈔本皆作「辨」,《吳志·呂蒙傳》《通鑒》六八作「辦」。辯、辨、辦古通。
62 〔61〕以應天順人 「人」,《吳志·孫權傳》注引《吳書》作「民」,蓋許嵩避唐諱改。
63 〔62〕孫桓 原作「孫植」。庫本及《吳志·陸遜傳》、本傳及《通鑒》六九皆作「孫桓」,今據改。
64 〔63〕桓階 原作「桓峙」。庫本、徐鈔本及《吳志·孫權傳》《通鑒》六九皆作「桓階」,是,桓階《魏志》有傳,今據改。
65 〔64〕拜陸遜為輔國大將軍郢州牧 「郢州牧」,《吳志·陸遜傳》《通鑒》六九皆作「荊州牧」。
66 〔65〕孫劭 《通鑒》七0同。《吳志·孫權傳》《張昭傳》《顧雍傳》皆作「孫邵」。
67 〔66〕十一月蜀使致書於權 前文已見「十一月」,此重出,當為衍文。
68 〔67〕吳將孫韶至獲輜車羽蓋而歸 《吳志·孫權傳》注引《吳錄》敘此事在黃武四年,《實錄》系此事於黃武三年,疑誤。又「輜車」,《吳錄》作「副車」。
69 〔68〕拜郎中使魏 《吳志·孫權傳》注引《吳書》作「為郎中令使魏」。
70 〔69〕拜太常兼尚書 「尚書」,《吳志·孫權傳》注引《吳書》作「尚書令」。
71 〔70〕雍字元凱 《吳志·顧雍傳》及《吳錄》《世說人名譜·吳國吳郡顧氏譜》皆云,雍字元嘆,疑此「凱」乃「嘆」之訛。
72 〔71〕累遷至尚書 《吳志·顧雍傳》作「累遷大理奉常,領尚書令」。
73 〔72〕冬十一月陸遜以便宜奏施德緩刑寬賦息調 《吳志·孫權傳》敘此事在冬十月。
74 〔73〕中郎褚逢 「中郎」,《吳志·孫權傳》作「郎中」。
75 〔74〕除巫令 「巫」原作「丞」,今據宋本及《吳志·士燮傳》改正。
76 〔75〕徐聞令鮪 「鮪」,《吳志·士燮傳》作「黃有」。
77 〔76〕韓當子綜 「綜」原作「琮」,今據宋本及《吳志·孫權傳》《孫亮傳》《韓當傳》改正。
78 〔77〕夾石亭 《吳志·孫權傳》《通鑒》七一作「石亭」,胡注云:「其地當在今舒州懷寧、桐城二縣之間。」
79 〔78〕印綬始下而薨 《吳志·呂範傳》作「印綬未下疾卒」。
80 吳中 太祖下
81 胡綜 張紘 孫慮 是儀 張昭 權夫人步氏
82 孫韶 殷禮 孫登 諸葛瑾 闞澤 陸遜
83 步騭 朱然 全琮 吾粲 朱據 權皇后潘氏
84 黃武八年春正月,公卿百司連上表,勸王正尊號,王猶謙讓再三。
85 夏四月,黃龍、鳳皇見,武昌、夏口並言之。甲午,公卿再請,王曰:「群臣百闢,咸以寡人上副天心,寡人敢辭。」甲申,立壇於南郊,即帝位,〔1〕柴燎告天,禮畢,法駕旋武昌官,升太極殿。大赦。改元黃龍元年。建黃龍大牙,常在中軍,令諸將進退向之。詔侍中胡綜為賦,其略曰「乃律天時,制為神軍,取象太乙,五將三門;疾則如電,遲則如云,進止有度,約而不煩。四靈既布,黃龍中央,周列日月,實曰太常,傑然特立,六軍所望」云云。
86 胡綜字緯則,〔2〕汝南固始人也。少孤,將母避亂江東。〔3〕年十四,為孫策門下客,好學攻文。黃龍初,蜀使修好,帝令綜作盟文,文義宛美。自黃龍後,詔誥冊命、鄰國答書,皆綜所為。與是儀、徐洋同典機密。〔4〕
87 丁酉,追尊父堅為武烈皇帝,廟號始祖,陵曰高陵。母吳氏為武烈皇后。兄策為長沙桓王。立子登為皇太子。內外文武百司皆即位行賞,邊軍征防各賜勛五轉,鰥寡孤獨量給穀帛,百姓並免今年租賦,天下賜酺五日。初,漢末興平中童謠曰:「黃金車,斑蘭耳。開閶門,出天子。」閶門即吳西郭門也,夫差所造,帝即吳人。
88 六月,蜀使衛尉卿陳震來慶踐位。帝乃立壇與蜀使盟約滅魏,中分天下,以幽、豫、青、徐、兗、鄆、冀、並、涼屬蜀。〔5〕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為界,有害於吳,蜀伐之,有害於蜀,吳伐之。凡百之約,皆如載書。有渝此盟,創禍先亂。
89 時童謠云:「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就建業死,不就武昌居。」
90 秋九月,帝遷都於建業。案,《江表傳》:漢建安中,劉備嘗宿於秣陵,觀江山之秀,勸帝居之。初,張紘謂帝曰:「秣陵,楚威王所置,〔6〕名金陵,地勢崗阜連石頭。古老云,昔秦始皇東巡會稽經此縣,望氣者云,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氣,因掘斷連岡,故名秣陵。今據所見存,地有其氣,象天之所會,〔7〕今宜為都邑。」帝深善之。後聞劉備語曰:「智者意同。」故即帝位聞謠言,而思張紘議,乃下都之。又案,《吳錄》:劉備曾使諸葛亮至京,因觀秣陵山阜,曰:「鐘山龍盤、石頭虎踞,此乃帝王之宅也。」以陸遜為上將軍,詔輔太子登,留守武昌。
91 冬十月至,自武昌城建業太初宮居之。宮即長沙桓王故府也,因以不改。〔8〕今在縣東北三里,晉建康宮城西南,今運瀆東曲折內池;即太初宮西門外。池吳宣明太子所創,為西苑。案,其地今在惠日寺後,僧相傳呼為果師墩。初,吳以建康宮地為苑,其建業都城周二十里一十九步。
92 十一月,右長史張紘卒,遺令戒子孫無為不善。
93 張紘字子綱,廣陵人。少游學京師,還本郡,舉茂才,公府闢,皆不就。漢末,避亂江東。桓王初起,委質於紘。紘為謀主,每出入諫王持重,不宜輕脫。
94 建安四年,奉使許昌宮。時曹操為司空,闢為掾,兼侍御史。紘心戀昔恩,思還返命,未果。桓王薨而帝統事,操欲紘輔帝內附,拜紘為會稽東部尉。帝不以紘北任介意,至因為長史,與張昭二人為左右腹心,一人從征,一人居守。及帝都秣陵,辭還東迎家,道病卒,年六十一。〔9〕留箋勸帝修德納善,帝省書,流涕久之。子玄,清介高行,官至南郡太守。
95 二年春正月,詔立國學,置都講祭酒。
96 二月,使將軍衛溫、諸葛直下海求亶、夷二洲,得夷洲數千人而還。案,二洲皆在海中。長老傳云,秦皇遣方士徐福將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蓬萊神山及仙藥,遂遇風皆止此洲不還,世世相承有數萬家。時有會稽東鄉人行海遇風至夷洲,其亶洲絕遠不可得到,故溫只得夷洲人還也。
97 三年夏五月,建業有野蠶為繭,大如鳥卵。由拳生野稻,詔改由拳為禾興縣。
98 冬十月,始平言嘉禾生。
99 十二月丁卯,大赦,改明年為嘉禾元年。
100 春,丞相顧雍奏宜修郊廟社稷,以承天意。詔答未許。
101 二月,皇子建昌侯慮薨。〔10〕
102 孫慮字子智,太祖次子。性聰敏,才兼文武。黃龍初,大臣等奏宜進爵為王,使出鎮任,以光大業。帝許之。假節、開府、鎮軍大將軍,臨事遵奉法度,敬納師友,深見寵愛。薨,時年二十。帝為之降損。
103 夏六月,皇太子登歸自武昌,留省侍。以太子少傅、都鄉侯是儀為侍中。
104 是儀字子羽,北海營陵人。本姓氏,少仕郡,郡相孔融謂曰:「氏字民無上,可改為是。」乃從焉。後避地隨劉繇過江。太祖統事,徵用之,專典機要。性謇諤,帝以為趙之周舍,累官至侍中,遷少傅,輔皇太子鎮武昌。隨還,複拜侍中,轉僕射。
105 為人謙讓,不治產業,又愛惠施。宅在西明門外,甚卑陋,雖處尊官,弊衣單食。帝聞之,幸其宅,求視蔬飯,親嘗之,對而嘆息。有所增益,皆讓而不受。時或進達,未嘗言人之短。卒,時年八十一。
106 冬十月,魏遼東太守公孫淵叛魏,使校尉宿舒、閬中令孫綜來,奉表稱藩請援,並獻方物。帝進公卿議,輔吳將軍張昭及丞相顧雍等率大臣切諫淵反複難信,兼嶮路遙遠,願勿納之。帝不信,遣太常張彌、執金吾許晏、將軍周賀、賀達、校尉裴潛將兵一萬,浮海應接,並齎珍寶九錫備物,封淵為燕王,〔11〕領幽青二州十七郡諸軍事。
107 二年三月,漢獻帝崩,率公卿舉哀三日。公孫淵果反,為魏,魏將田預要擊,破周賀、裴潛等於成山,〔12〕而淵殺張彌、許晏、賀達三人,分其部伍,秦旦、杜德等走於玄兔。
108 八月,旦等自玄兔走句麗。句麗王見旦、德等甚敬之,曰:「此天子邊人也。」乃發皂衣使二十五人送歸,兼表獻方物豹皮千枚,〔13〕鶡雞皮十具。帝喜句麗,大怒公孫淵,將自征遼東,尚書薛綜等率大臣切諫,帝猶怒。選曹尚書陸瑁上疏曰:〔14〕「古來荒服,慌忽無常,不可保也。夫兵革者,前代所以誅暴亂,滅四夷,〔15〕然皆奸雄已除,天下無事,從容廟堂之上以議之。至於中夏鼎沸,九域盤牙之時,深根固本,愛力惜費,務自將養,以待鄰敵之闕,未有遠征於此時也。舍近馳遠,疲於軍力,願陛下少思之。」帝乃止。
109 冬十月,詔使中書郎陳恂、謝宏往拜句麗王宮為單于,並賜衣服。恂至,句麗已受魏幽州牧諷旨,不受詔賜,遂郊止吳使,令主簿笮資、帶固往與恂、宏相見。恂等怒,乃縛資、固為質,使讓句麗。句麗王謝罪,獻馬百匹,乃釋資等,令奉詔賜物而將馬還。
110 三年夏六月,帝率六軍親征合淝,別使大將軍陸遜、諸葛瑾等屯江夏、沔口,張承、孫韶等將兵往廣陵、淮陽。魏明帝自東出拒之,帝還軍。
111 九月朔旦,隕霜傷穀,誅不由君上之應也。時典校事呂壹專威福,帝任之,群臣無敢言。
112 是歲,複曲阿為雲陽,丹徒為武進。
113 四年秋七月,魏使以馬二百匹求易珠璣、翡翠,帝曰:「此朕不用之物,乃與交易。」
114 八月,雨雹,又隕霜。雹者,陰之脅陽,佞臣小人專任之應。
115 五年春,議鑄大錢,一當五百。詔吏民輸銅畀直。設盜鑄之科。
116 三月,武昌甘露降於禮賓殿。〔16〕
117 夏,旱,自去冬不雨至於五月。
118 秋七月,輔吳將軍、婁侯張昭薨。遺令幅巾素棺,斂以時服。帝素服臨吊,祭以太牢,謚文成侯。
119 張昭字子布,彭城人。好學,善談論,能隸書。從白侯子安受《春秋》眾書,與趙昱、王朗俱發名友善。與朗共論舊君諱事,處士陳琳善之。舉茂才,不應,徐州刺史陶謙以為輕己,將拘之,趙昱救免。乃避難江南,及桓王創業,為府長史,一事已上並委之,升堂拜母,如舊好焉。桓王臨薨,以後事托昭輔帝。
120 帝即位,以昭為軍師將軍,每以直諫整齊德行。帝嘗於武昌宮臨釣台飲酒,大醉,使人以水灑群臣曰:「今日酣飲,惟醉墮台中為止耳。」昭正色不言,出外坐車中。帝使人呼還,謂曰:「作樂,公何為怒?」昭對曰:「昔紂為糟丘酒池長夜之飲,當時亦以為樂,不以為惡也。」帝慚而止。
121 黃龍初,與孫劭、滕躭、鄭禮等採周、漢故事,定朝儀。〔17〕帝即尊號,拜輔吳將軍,封婁侯,食邑萬戶。在宅無事,嘗著《春秋左氏傳解》及《論語》《孝經注》。每有鄰國使,命昭齎輒折之。時帝遣張彌、許晏應接公孫淵,昭諫曰:「淵背魏懼討,遠來求援,非本意也。若淵改圖,欲自明於魏,兩使不返,取笑天下。」〔18〕帝不納,昭切諫止之,帝橫刀於膝上,大怒曰:「吳之士大夫入則拜朕,出則拜卿,朕之敬卿,亦為至矣。而數於眾中折朕,失計何也。」〔19〕昭熟視帝面,良久進曰:「誠知言不見用,每竭愚衷者,誠以太后臨崩,呼老臣於床下,遺詔顧命之耳。」因即涕泣橫流。帝投刀於地,與昭對泣。然竟遣彌、晏,昭忿言不見用,杜門稱疾不朝,帝數召起,昭稱疾篤。帝恨,塞其門,昭於內又自以土封之。帝後悔過,親至門呼昭,昭猶稱病。帝燒其門以恐之,昭更閉戶。帝使人滅火,自責良久,昭諸子共扶昭起,載而還官。昭進謝,帝跪止之,坐定,仰而言曰:「昔太后、桓王不以老臣屬陛下,而以陛下屬老臣,是以思盡臣節。以報厚恩,使泯沒之後,有可稱述,而意慮愚淺,逢逆盛旨,自分幽淪,長棄溝壑,不圖複蒙引見,得奉帷幄。然臣愚事國志忠,畢命而已。若乃變心易慮,偷榮取容,此臣所不能也。」帝謝之。〔20〕
122 昭為人容貌矜嚴,有威風,帝嘗曰:「孤與張公言,不敢妄發。」舉邦憚之。案,《江表傳》:初,帝於群臣皆呼字,唯呼昭曰「張公」,張紘曰「東部」。初,建安中,吳太后臨崩,以江外多虞,召昭與張紘受遺托孤,深委寄之,而命帝以師父事昭,故昭盡忠輔成王業。薨,時年八十一。
123 長子承,少以才學知名。為人壯毅忠謹,甄識人物,拔蔡款、謝景於寒微,並為國士封侯。其妻諸葛恪妹也,見恪嘆曰:「敗諸葛氏者,元遜也。」性勤於進賢,篤於物類,庶幾之流,無不造門焉。案,《丹陽記》:大長干寺道西有張子布宅,在淮水南,對瓦官寺門,張侯橋所也。橋近宅,因以為名。其長干是里巷名,江東謂山隴之間曰乾。建康南五里有山岡,其間平地,民庶雜居,有大長干、小長干、東長幹,並是地里名。小長幹在瓦官南,巷西頭出江也。
124 冬十月,彗星見於東方。
125 六年春正月,詔曰:「郎吏者,宿衛之臣,古之命士。間者所用頗非其人。自今選三署皆依四科,不得虛詞相飾。」〔21〕夏用左執法胡綜,左節度顧譚議定法長吏不許奔喪。詔曰:「遭喪不奔,法非古也,蓋隨時之宜,以義斷恩。自今已後,長吏不得奔喪廢職。有犯者,大闢行治。」
126 冬十二月,赤烏群集前殿。大赦。改明年為赤烏元年。
127 春正月,侍御史謝宏奏更鑄大錢,一當千,以廣貨,帝許之。
128 二月,追拜夫人步氏為皇后。
129 權夫人步氏諱練師,臨淮淮陰人也。隨母徙廬江,廬江為桓王所破,皆東渡。夫人以美麗得幸於帝,生二女:魯斑、魯育。性不嫉妬,多推進,故久見愛,寵冠後庭。及帝即位,數次欲立為後,公卿意在太子母徐氏,帝不得已依違十餘年。薨,追思之,至是年追拜之後,合葬蔣陵。
130 秋七月,典校事呂壹坐奸事,伏誅。帝深慚亂法,使中書郎袁禮以誅壹事謝四方諸大臣,兼手詔一一條件,而同時事損益,並責不直言切諫。
131 八月,麒麟見武昌。
132 二年春正月,魏明帝薨。
133 夏五月,城沙羨。
134 三年春,詔曰:「蓋君非民不立,民非穀不生。」下州郡勸治農桑,農桑時不得役事。
135 夏四月,大赦。諸郡縣治城郭,起樓,穿塹發渠,以備非常。
136 冬十一月,詔開倉賑給貧民。
137 十二月,使左台侍御史郗儉監鑿城西南,自秦淮北抵倉城,名運瀆。案,建康宮城,即吳苑城,城內有倉,名曰苑倉,故開此瀆,通轉運於倉所,時人亦呼為倉城。晉咸和中,修苑城為宮,惟倉不毀,故名太倉,在西華門內道北。
138 四年春正月,大雪,平地三尺,鳥獸死者太半。
139 三月,右將軍孫韶卒。
140 孫韶字公禮。父河,〔22〕本姓俞氏,吳人。常隨桓王征伐,立功,賜姓孫。初,邊鴻與媯覽等殺丹楊太守孫翊,河往宛陵詰鴻、覽、戴員。員等懼罪,又殺河。
141 韶年十七,收河眾歸,治京城樓櫓,以備御。帝聞之,將還吳,引軍夜至城下,試攻之。韶皆乘城傳檄備警,歡聲動地,帝使人諭止。明日召見,深器之,拜為校尉,統河部曲,食曲阿、丹徒二縣,自置長吏。帝即尊號,遷鎮北將軍。在邊十數年,〔23〕善待士卒,得其死力。常以警疆場遠兵候為務,故鮮有敗軍之事。帝在武昌,詔屯京,知青、徐、汝、沛等軍事。及帝下都建業,朝見,帝問其土人物。韶答屯戍遠近,人馬眾寡,將帥姓名,〔24〕盡識之。身長八尺,儀貌都雅。帝喜曰:「吾不見汝久,不圖進益乃爾。」拜右將軍。〔25〕
142 夏四月,使衛將軍全琮征魏掠淮南,決芍陂,燒安城邸閣,收其人民。中郎將秦傀等與魏將王淩大戰芍陂中,〔26〕斬獲千餘人。車騎將軍朱然圍樊,大將軍諸葛瑾取柤中地。〔27〕
143 時零陵太守殷禮上書於帝曰:「今天棄曹氏,國內虎爭,幼童蒞事,取亂侮亡宜於今日。願陛下親自御戎,舉荊、揚之眾,盡強弱之數,強者執戟,羸者轉運,西命益州軍於隴右,授諸葛瑾、朱然大眾,指事襄陽,陸遜、朱桓別征壽春,大駕方入淮、泗,〔28〕凌轢青、徐。襄陽、壽春困於受敵,長安以西務對蜀軍,許、洛之師,勢必分散,犄角瓦解,民必內應,將相對向,或失便宜,一軍敗績,三軍離心,便當秣馬脂車,踐踏城邑,乘勝逐北,以定華夏。若不悉軍動眾,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於屢退。民疲威竭,非出兵之策也。」帝善之,不能用。
144 殷禮字德嗣,雲陽人。幼而聰穎過人。顧劭拔於微賤之中,累遷郎中,與輔義中郎將張溫使蜀,蜀諸葛亮見而嘆曰:「江東菰蘆中生此奇才。」使還守郡,卒於官。
145 五月,皇太子登薨,帝聞驚惋,哀不自勝。詔曰:「國喪明嫡,百姓何福。」 下有司謚為宣明太子。
146 太子孫登字子高,帝長子。性謙讓好學,既居儲位,以諸葛恪為左輔,張休為右弼,顧譚、張承為都尉,是為四友,〔29〕謝景、範慎、刁玄、羊衜等為賓客,每侍講東宮,號為多士。登接師友,同布衣之禮,常與共帳同輿。
147 及鎮武昌,游獵出入,不踐良田,頓息又擇空闊之地,而不煩民。曾乘馬出,有彈丸過其側,左右求之。見一人操彈佩丸,咸以為是,詞對不伏,從者欲捶之,登使求過丸,比之非類,乃釋之。
148 所生母徐氏廢在吳,而日夕思戀,及立為太子,辭曰:「本立而道生,欲立太子,宜先立後。」帝曰:「卿母何在。」對曰:「在吳中。」帝默然。每有賜衣,皆沐浴以服之。立二十一年,年三十三,臨終上表:「進賢勸善,寬刑省賦。皇子和仁孝聰哲,德行清茂,願早建置,以副民望。諸葛恪、張休、顧譚、謝景皆通敏有識斷,入宜腹心,出可爪牙,範慎、華融矯矯壯節,有國士之風,羊衜有專對之才;刁玄、裴欽、蔣修、虞翻志節外明。〔30〕凡此諸臣,或宜廊廟,或堪將帥,明習法令,守信固義,有不可奪之志。此皆陛下日月所照,選置臣宮,備知情素。〔31〕敢以陳聞。」帝覽之摧感。初葬句容,後三年移葬鐘山西蔣陵,置園邑奉守。次子英嗣,封吳侯。
149 閏六月,大將軍豫州牧諸葛瑾薨。
150 諸葛瑾字子瑜,琅琊陽都人也。性寬緩,容貌思度,於時伏其弘雅。少游學博聞,有孝德。
151 漢末,避難渡江,弘咨薦於帝,帝善之。為人善譚論諫諭,未嘗切諤人主,粗陳指歸,有未合則言他事,物類相求,帝亦解悟。瑾兄弟三人,各事一方,每使往來,兄弟相見,言於公庭,曾無私語。帝即尊位,進拜大將軍、豫州牧,封陽都侯。〔32〕臨終遺令素棺殮以時服。
152 長子恪自得侯,次子融襲封振威將軍,統部曲鎮方外。融多伎藝,好會賓客。在軍每休假,令吏卒不遠千里造焉。常訪問賓客,其言能者,隨其書史、樗蒲、弓彈、犬馬,分部別類,與之任性。融乃繼進甘果酒肉,自巡床周流看省,終日不倦,吏士親附,疆無外事。〔33〕案,《江表傳》:孫峻害諸葛恪,密使無難督施寬等上取融。融不之知,忽聞兵至,猶豫不決。及寬等圍城,遂飲毒死,三子見殺,先是,公安有靈鼉鳴,時謠曰:「白鼉嗚,龜背平,南郡城中可長生,守死不去義無成。」及此,融果刮金印龜,服之而死也。
153 秋八月,陸遜城邾。
154 冬十一月,詔鑿東渠,名青溪,通城北塑潮溝。潮溝亦帝所開,所引江潮,其舊跡在天寶寺後,長壽寺前。東發青溪,西行經都古承明、廣莫、大夏等三門外,西極都城牆,對今歸善寺西南角,南出經閶闔、西明等二門,接運瀆,在西州之東南流入秦淮。其北又開一瀆,在歸善寺東,經棲玄寺門,北至後湖,以引湖水,至今俗為運瀆。其實古城西南行者是運瀆,自歸善寺門前東出至青溪者,名曰潮溝。其溝東頭,今已湮塞,才有處所,西頭則見通。運瀆北轉至後湖,其青溪北源,亦通後湖,出鐘山西,今建元寺東南角。度溪有橋,名募士橋,吳大帝募勇士處。其橋西南角過溝有埭,名雞鳴埭。齊武帝早游鐘山,射雉至此,雞始鳴,因名焉。其溝是吳郗儉所開,在苑陵,後晉修苑城為建康宮,即城北塹也。東自平昌門西出,經閶闔門,注運瀆。今東頭見,在建元寺門西頭,出今夏公亭前,驀路西至孝義橋,入運瀆。運瀆舊有六橋。孝義,本名甓子橋。次南有楊烈橋,宋王僧達觀鬥雞鴨處。次南出有西州橋,今縣城東南角,路東出何後寺門。次南有高曄橋,建康西尉在此橋西,今延興寺北路東度此橋。次南運瀆臨淮有一新橋,對禪靈渚渡,今之過淮水,橋名新橋,本名萬歲橋。其青溪上亦有七橋。最北樂游苑東門橋。次南有尹橋,今潮大巷東出度此橋。次南有雞鳴橋,即《輿地志》所謂今新安寺南,東度開聖寺路度此橋。次南有募士橋。次南有菰首橋,一名走馬橋。橋東燕雀湖,湖連齊文惠太子博望苑,隋末輔公祏築其地為城,唐朝陸彥恭為江寧令,開金華坊,坊於郭東,東逼青溪,乃廢菰首橋路,而於興業寺門前東度溪立橋,名曰金華橋。次南有青溪中橋,今湘宮寺門前巷東出度溪,東有桃花園,是齊太祖舊宅,即位後,修為園,亦名芳林園。王元長《曲水詩序》云「載懷平圃,乃睠芳林」,即此園也。次南青溪大橋,今縣東出向句容大路經此橋,東即陳五兵尚書孫瑒宅,西即陳尚書令江總宅,與瑒對夾青溪,俱在路北。陶季直《京都記》云:典午時,京師鼎族,多在青溪左及潮溝北。俗說郗僧施泛舟青溪,每一曲作詩一首,謝益壽聞之曰:「青溪中曲複何窮盡也。」
155 五年春正月,立子和為皇太子,大赦,改禾興縣為嘉興縣。
156 二月,群臣奏請立皇后及皇子為諸侯王,辭曰:「今天下未定,民物勞瘁,有功未錄,飢寒未恤,猥割土壤以封子弟,崇爵位以寵妃妾,朕不取焉。」
157 三月,海鹽言黃龍見。
158 夏四月,旱,詔禁獻御,減太官膳。
159 秋七月,有司又奏立皇后諸侯王。
160 八月,立子霸為魯王。
161 九月,遣將軍陸凱討定朱崖、儋耳郡.〔34〕
162 六年春,騶虞見新都。
163 冬十一月,丞相顧雍薨,時年七十六。是月,太子太傅、都鄉侯闞澤薨。
164 闞澤字德潤,會稽山陰人。家世農夫,幼好學,居貧,常與人佣書,以供紙筆,所寫既了,誦之亦過。究竟典籍,兼通歷數。察孝廉,累遷吏部尚書。時蜀使張奉來聘,帝命公卿宴,奉於座列澤姓名嘲謔,澤不能對。時太子少傅薛綜因行酒至奉,代澤答曰:「蜀者何也,有犬為獨,無犬為蜀,橫目苟身,蟲入其腹。」奉曰:「不當複列吳耶?」綜應聲曰,「無口為天,有口為吳,君臨萬國,天子之都。」眾座歡笑,奉無以對。
165 澤性謙恭,小吏對問,皆與抗禮。人有非短,口未嘗言,容貌似不足者,然所聞少窮。嘗以賈誼《過秦論》進帝,欲方便諷諭,以明治亂。
166 十二月,扶南國獻樂人。
167 是歲,諸葛恪大破六安,殺魏將謝景。〔35〕收其民而還。魏司馬懿率軍入舒,恪遷於柴桑。
168 七年春二月,以大將軍陸遜為丞相。
169 秋,嘉禾生宛陵。
170 八月,詔曰:「督將亡,殺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棄父也。甚傷義教,自今勿殺之。」車騎將軍朱然、驃騎將軍步騭等各上疏言:「自蜀還者,言蜀欲背盟與魏交通,多作舟船,繕治城郭。又前蔣琬守漢中,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犄角之,反委漢中,還成都。事已彰露,的無所托,宜為之備。」帝良久曰:「不然,吾待蜀不薄,聘享盟誓,無以負之,何以致此?」又司馬懿前來入舒,旬日便退,蜀在萬里,何知緩急而便出軍?昔魏入漢川,此間始戒嚴,亦未舉制,會魏還而止,蜀寧可複以此為疑也。且又治國,舟船城郭,何得不護?今此間治軍,豈欲禦蜀?人言若不可信,朕為諸君破家保之。」果如帝言,而蜀竟無謀。
171 八年春二月,丞相江陵侯陸遜薨。
172 陸遜字伯言,吳人也。本名議,世為江東大族,妻桓王女也。遜年二十,始仕幕府,〔36〕歷東西曹令史,出為海昌屯田尉,領縣事。海昌,今之鹽官也。時旱,遜開倉賑窮,百姓懷之。及帝統事,而遜策定山賊,帝用為帳下都督。
173 時會稽太守淳於式表遜枉法,擾亂人民。遜入,乃薦式為佳吏,帝曰:「式表卿,卿何稱善?」對曰:「式意欲養民,是以白臣,臣更毀之,是亂聖聽。」〔37〕帝以為長者。
174 後呂蒙臥疾,因上表,言遜意思深長,才堪負重,觀其規慮,終可大任,〔38〕帝納之。累遷護軍、鎮西將軍,代呂蒙為右部督,征關羽,克公安,定南郡,封華亭侯,持節、揚州牧,〔39〕多所闢舉。及帝定荊州,上表勸帝薦拔英異,以進南土人,深納其言。
175 黃武初,大破劉備於馬鞍山,尋敗曹休於夾石,〔40〕休發背死。遜還軍,振旅凱歌入武昌,帝授遜輔國將軍、郢州牧,改封江陵侯,敕左右以御蓋覆之,出入殿門,凡所賜與,皆御物上珍,群臣莫比。嘉禾中,都護諸軍,與諸葛瑾等征襄陽,定安陸、石陽。及為丞相,詔領揚州牧,都督如故。〔41〕
176 時帝寵魯王霸,欲廢太子和,遜上書諫曰:「太子正統,宜有盤石之固,以副至尊,不宜動搖,生惡人心。」表三四上,帝怒,以重臣未即加法,使人責之,遜不勝憤恚而薨。性忠梗,出言無私,立朝肅如也。帝嘗以諸子委遜教誨。故建昌侯慮曾於堂前作鬥鴨欄,遜見責之,即令毀除。學士南陽謝景與劉廙之談講以先刑後禮,〔42〕遜引大義,訶之曰:「禮長於刑久矣!何以細辯而詭先聖之教,若此之論,不須講也!」左右失色。為人素儉知足。時年六十三,死之日,家無餘財。
177 夏五月,震宮門及南津大橋。茶陵縣洪水溢出,漂損二百餘家。
178 秋七月,帝游後苑,觀公卿射,征西將軍馬茂、符節朱真、〔33〕牙門將朱志、無難都督虞欽等謀逆,欲劫公卿襲帝,事覺,夷三族。
179 八月,大赦。使校尉陳勛作屯田,發屯兵三萬鑿句容中道,至雲陽西城,以通吳、會船艦,號破崗瀆,上下一十四埭,通會市,作邸閣。仍於方山南截淮立埭,號曰方山埭,今在縣東南七十里。案,其瀆在句容東南二十五里,上七埭入廷陵界,下七埭入江寧界。初,東郡船不得行京行江也,晉、宋、齊因之,梁避太子諱,改為破墩瀆,遂廢之。而開上容瀆,在句容縣東南五里,頂上分流,一源東南三十里十六埭,入廷陵界;一源西南流二十五里五埭,注句容界。上容瀆西流入江寧秦淮。後至陳高祖即位,又堙上容而更修破崗。至隋平陳,乃詔並廢此瀆。
180 九年夏四月,甘露降武昌宮。
181 秋九月,以驃騎大將軍步騭為丞相,車騎大將軍朱然為左大司馬,〔44〕衛將軍全琮為右大司馬,〔45〕鎮南將軍呂岱為上將軍,諸葛恪為大將軍。時用大錢,物貴,百姓不便。詔除大錢,卑物價,使收其錢,鎔為器。
182 十年春,適南宮,案,《輿地志》:南宮,太子宮也。宋置欣樂營,其地今在縣城二里半,吳時太子宮在南,故號南宮。改為太初官。詔移武昌材瓦,有司奏武昌宮作已二十八年,恐不堪用,請別更置。帝曰:「大禹以卑宮為美,今軍事未已,所在多賦,妨損農業。且建康官乃朕從京來作府舍耳,材柱率細,年月久遠,嘗恐朽壞。今武昌材木自在,且用繕之。」
183 冬十月,大赦死罪。
184 是歲,胡人康僧會入境,置經行所,朝夕禮念,有司以聞。帝曰:「昔漢明帝感夢金人,使往西方求之,得摩滕、竺法蘭來中國立經行教,今無乃是其遺類乎?」因引見僧會,其言佛教滅度已久,唯有舍利可以求請。遂於大內立壇結靜三七日得之。帝崇佛教,以江東初有佛法,遂於壇所立建初寺。
185 帝初好道術,有事仙者葛玄,嘗與游處,或止石頭四望山所,或游於列洲。〔46〕時忽遇風,玄船傾溺,帝悲怨久之。俄見玄曳履從江上行來,衣不濡而有酒色。玄性好酒。嘗飲醉臥門前陂水中,竟日醒乃止,帝重之,為方山立洞玄觀,後玄白日升天。今方山猶有玄煮藥鐺及藥臼在。案,《輿地志》:赤烏二年,為玄於方山立觀。又《吳錄》云:有術人姚光,自言火仙,帝焚之,火滅,光坐灰中,手持一卷,帝看之,不識。初,在武昌日,徵方士會稽介象者,帝為立第,給御帳,號為介君。帝每從學匿形法,前後所言皆驗。帝曾問象:「鱠魚何者為上?」象日:「鯔。」帝曰:「海中魚不可卒得,且言近者。」象曰:「易得。」因堋地灌水其中,釣之,得鯔,以為鱠。仍請使往蜀市姜為齏,初作鱠而去,欲了而還。使者於蜀見張溫,溫附家書面歸。
186 十一年春正月,朱然城江陵。
187 三月,太初官成,周回五百丈,正殿曰神龍,南面開五門:正中曰公車門;東門曰升賢門、左掖門;西曰明揚門、〔47〕右掖門。正東曰蒼龍門;正西曰白虎門;正北曰玄武門。起臨海等殿。
188 夏四月,雨雹,此有德遭險,誅伐過深之應也。雲陽言黃龍見。
189 五月,郡陽言白虎仁。帝曰:「符瑞之應,表德也。朕□臻於茲?〔48〕《書》云『雖休勿休』,公卿百司,勉修所職,以匡不逮,宜各勵精思朕過失。」
190 秋,丞相、冀州牧、番禺侯步騭薨。
191 步騭字子山,臨淮人。性寬雅深沈,能降志辱身,研博道藝,靡不貫覽。漢末渡江,單身窮困,與廣陵人衛旌種瓜自給,晝則耕斸,以勤四體;夜則端坐,讀誦經書。《吳錄》:會稽焦矯,嘗為征羌,今郡之豪也。騭、旌等共修刺奉瓜,以謁矯。矯遇之甚薄,旌恥之,騭辭色自若。及食,矯自饗大案,飯騭等小盤菜茹而已。〔49〕旌不能食,騭飽食訖辭出。旌怒曰:「寧能忍此!」騭曰:「吾等貧賤,主人以貧賤遇之,固其宜也,複何恥為?」旌字子旗,位止尚書。
192 帝初統事,召騭為主簿,〔50〕與諸葛瑾、嚴畯等並著英聲於吳中,累遷位持節、征南中郎將、交州刺史,徵為驃騎將軍,領冀州牧。
193 時皇太子登在武昌與騭書,問遠近士君子先後之宜。具條答於時建業人物在荊州界者,諸葛瑾、陸遜、朱然、程秉、潘浚、裴玄、夏侯承、衛旌、李肅、周條、石乾等一十一人,甄別行狀,因上疏獎勸:「臣聞人君不親小事,百官有司各任其職。是以舜命九賢,而天下治;齊桓用管仲,則國治;漢祖攬三傑,以興帝業;西楚失雄俊,以喪成功。汲黯當朝,淮南謀寢;郅都守塞,匈奴竄遁。且賢人所在,折衝萬里,信國家之利器,崇替之所由也。方今王化未被於漢北,河、洛有僭逆之醜,誠覽英拔俊任賢之時,願明太子重以經意,則天下幸甚。」
194 尋代陸遜為丞相,封侯,督西陵事。在府舍,誨育門人,手不釋卷,被服居處有如儒生。喜怒不形於色,寬弘得眾,內外肅然,帝深重之。前後所薦達屈滯,救患難,書數十上,並條疏時事,帝並採用。
195 十二年春三月,左大司馬朱然卒。
196 朱然字義封,本姓施氏,丹楊人,安國將軍朱治姊子也。治初未有子,啟桓王養為嗣,時年十三,桓王許焉,命召以羊酒賀之。嘗與同學結好。〔51〕及帝統事,年十九,初為餘姚長。建安二十四年,從討關羽立功,遷昭武將軍、假節,代呂蒙鎮江陵。與陸遜破劉備,斷後道,拜征北將軍,封永安侯。魏將夏侯尚、曹真等圍江陵,內外縣絕,真等鑿地道,立樓櫓,起土山,日夕臨城上,弓弩雨射,城中將士皆失色,然神用自若,意氣方厲,率吏卒伺間出攻,破賊兩屯。攻圍凡一百八十日而撤還,威振敵國,改封當陽侯,授左大司馬、右軍師。寢疾二年,帝日夜不安,醫藥相望於道。卒,時年六十八,帝素服舉哀。子績嗣。〔52〕
197 夏四月,兩烏銜鵲墜於東觀。〔53〕丙寅,詔驃騎將軍朱據領丞相,燎鵲以祭。此羽蟲之孽,又黑祥。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東觀,典校之府,實天意焉。
198 六月戊戌,寶鼎出臨平湖。
199 秋八月癸丑,白鳩見於章安。
200 冬,右大司馬全琮卒。
201 全琮字子璜,吳郡錢塘人。父柔,舉孝廉,累遷尚書郎、桂陽太守。嘗使琮將米數千石往吳中,有所市易。屬吳中飢荒,琮皆散用,空船還。柔大怒,琮頓首曰:「愚以所市非急,當今士大夫有倒懸之患,故便賑贍,不及啟報。」柔深奇之。自是北州人士避地多南,依琮居者百數,琮傾家給濟之,遂名顯遠近。
202 建安二十四年,劉備東出,琮上疏請討關羽。帝與呂蒙陰議征之,乃擒羽,會公安置酒,以琮為偏將軍,封當陽亭侯。尋與呂範破魏軍洞口,遷綏南將軍,改封錢塘侯。帝以吳地險,於富春東安郡使琮為太守。〔54〕琮到官,明賞罰,招誘降附,得萬餘人。徵還,尚魯斑公主,進衛將軍,領徐州牧、左護軍。自為將勇決,當敵臨難,奮不顧身。及作督,養威持重,御軍任計,不營小利。
203 初,帝欲使太子登出征,大臣不敢言,琮上疏諫之。
204 為人恭順,善於承顏納規,言詞未嘗忤旨,每進諫事輒納受。宗族賞賜,家累千金,然尚謙虛接士,貌無驕色。臨終上書諫帝不征朱崖、夷州,〔55〕殊方異域,隔絕障海,水土氣毒,兵多疾病,必無所獲萬一之利。卒,時年五十二,帝流涕。
205 十三年夏五月,日至,夜熒惑入南斗。
206 秋七月,犯魁第二星而東。
207 八月,丹楊、句容及故鄣、寧國諸山崩,洪水溢。說曰,山,陽,君也;水,陰,百姓也。〔56〕戒君道崩壞,百姓將失其所,亡胤嗣之應也。時宮掖不穆,魯王霸權傾太子,大將軍陸遜、太子太傅吾粲等極諫,〔57〕帝不納。
208 吾粲字孔休,吳郡烏程人也。生數歲,孤城嫗見之,謂其母曰:「此兒卿相骨也。」少孤賤,為縣小吏,縣令孫河奇之。及河為將軍,表粲為曲阿丞,治有聲。丞相孫劭知之,舉為主簿,累拜會稽太守,徵入為太傅。
209 粲性忠亮抗直,見魯王太盛,上表切諫嫡庶不分,非有國之宜。魯王怒,因譖於帝。帝怒,收禁下獄死。嗚呼!以正喪身,悲夫!
210 冬十月,全公主魯斑與太子母王夫人有隙,數讒太子,帝乃幽閉和於省內。驃騎將軍、丞相朱據進曰:「臣聞太子國之本根,立性仁孝,天下歸心。今卒責之,將有一朝之患。」帝終不受諫,固執廢之。據擁太子拒諫,萬死不退,大臣泥首再拜,而尚書屈晃複進諫曰:「太子仁明,顯聞四海。今三方鼎峙,不宜搖動太子,以生眾心。願陛下少垂聖恩,老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因叩頭流血,詞氣不撓。帝登白爵觀,見其言切,惡之,敕晃等曰:「無事何忽忽!」遂斥還鄉里,無難督陳正與五營督陳象等見帝廢太子,乃進諫云:「昔晉獻公殺申生,立奚齊,晉國擾亂,一代不止。」帝大怒蒙等,〔58〕乃左遷朱據為宜都丞。〔59〕中書令孫弘素惡據耿直,潛以偽詔,賜死。競廢太子和為庶人,遷於故鄣,賜魯霸死,〔60〕大臣坐誅者十餘人。
211 朱據字子範,吳郡人。少有姿貌,膂力絕人,善論難,才兼文武,累至建義校尉。
212 黃龍初,帝將都建業,召入尚主,拜駙馬都尉,遷左將軍,封雲陽侯,領丞相。年五十七見殺。
213 十一月,立子亮為皇太子。是月,遣軍十萬,作堂邑塗塘以淹北道。
214 十二月,有神人授書,告改年、立後。帝大赦,改明年為太元元年。〔61〕臨海羅陽縣又有神,自稱王表,周旋人間,言語飲食,與人無異,而不見其形。有一婢,名紡績,常隨侍。帝聞之,使中書郎李崇齋輔國將軍羅陽王印綬往迎之。〔62〕神至建業,敕於蒼龍門外立第宅,所經山川之神,輒使與神相聞,言吉凶水旱,往往有驗。帝之納邪拒諫近之矣。
215 五月,立皇后潘氏。〔63〕
216 八月朔,大風,江海溢,平地水一丈。〔64〕右將軍呂據取大船以備宮內,帝聞之喜。是月,風拔高樹三千餘株,石碑磋動,吳城兩門瓦飛落。〔65〕華核以為役繁賦重,區務不容之效也。因條奏之,帝曾不省。
217 冬十一月,幸曲阿,祭高陵。大赦。還,風疾,〔66〕驛徵大將軍恪為太傅。詔省徭役。
218 二年春正月,帝臥疾,悟和無罪,欲徵還,孫弘等固諫,事不再乃止,封為南陽王,居長沙;子奮為齊王,居武昌,子休為琅琊王,居虎林。
219 八月,大赦天下,改元神鳳元年。〔67〕皇后潘氏暴崩於內官。
220 權皇后潘氏謹淑,會稽句章人。後自織室召入,得幸。常說夢有似龍頭授己者,己以蔽膝受之,遂生少帝。
221 性陰妒善容媚,自始及卒,譖害無已。既病,宮人侍疾,不堪勞苦,伺其昏臥,共縊殺之,〔68〕言中惡。尋而事洩,坐誅者六七人。
222 三月,帝疾甚,使有司傳詔問神人王表請福,表云:「國之將興,聽之於人;國之將亡,聽之於神。」〔69〕
223 夏四月乙未,帝崩於內殿,遺詔太子太傅諸葛恪與太常滕胤、衛將軍孫峻等輔太子亮。〔70〕
224 秋七月,葬蔣陵,今縣東北十五裏鐘山之陽。
225 案,帝四十即吳王位,七年;四十七即帝位,二十四年,年七十崩。群臣上謚為大皇帝,廟曰太祖。
226 帝屈身忍辱,任才尚計,有勾踐之奇英。故克跨江表,成鼎峙之業。然多嫌忌,果於殺戮。末年滋甚。信用讒說,竟廢嫡嗣。初,桓王定江東,遣修貢於漢,漢使劉琬加錫命。琬至江東,見桓王諸兄弟,顧諸人曰:「孫氏諸子,皆俊傑,然壽並不長,惟中子孝廉權,當有大貴之相,骨體非人臣也,壽又最長,君試記之。」後果成帝業,何見知之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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