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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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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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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下:
器遠問:「致知者,推致事物之理。還當就甚麼樣事推致其理?」曰:「眼前凡所應接底都是物。事事都有箇極至之理,便要知得到。若知不到,便都沒分明;若知得到,便著定恁地做,更無第二著、第三著。止緣人見道理不破,便恁地茍簡,且恁地做也得,都不做得第一義。」曹問:「如何是第一義?」曰:「如『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之類,決定著恁地,不恁地便不得。又如在朝,須著進君子,退小人,這是第一義。有功決定著賞,有罪決定著誅。更無小人可用之理,更無包含小人之理。惟見得不破,便道小人不可去,也有可用之理。這都是第二義、第三義,如何會好!若事事窮得盡道理,事事占得第一義,做甚麼剛方正大!且如為學,決定是要做聖賢,這是第一義,便漸漸有進步處。若便道自家做不得,且隨分依稀做些子,這是見不破。所以說道:『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賊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謂吾身不能者,自賊者也。」賀孫。卓錄云:「曹兄問格物窮理,須是事事物物上理會?」曰:「也須是如此,但窮理上須是見得十分徹底,窮到極處,須是見得第一著,方是,不可只到第三第四著便休了。若窮不得,只道我未窮得到底,只得如此,這是自恕之言,亦非善窮理也。且如事君,便須是『進思盡忠,退思補過』,道合則從,不合則去。也有義不可得而去者,不可不知。」又云:「如『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賊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這皆是極處。」以下致知

2 經下:
致知所以求為真知。真知,是要徹骨都見得透。道夫

3 經下:
問:「致知莫只是致察否?」曰:「如讀書而求其義,處事而求其當,接物存心察其是非、邪正,皆是也。」

4 經下:
因鄭仲履之問而言曰:「致知乃本心之知。如一面鏡子,本全體通明,只被昏翳了,而今逐旋磨去,使四邊皆照見,其明無所不到。」蓋卿

5 經下:
致知有甚了期!

6 經下:
致知工夫,亦只是且據所已知者,玩索推廣將去。具於心者,本無不足也。

7 經下:
格物者,格,盡也,須是窮盡事物之理。若是窮得三兩分,便未是格物。須是窮盡得到十分,方是格物。賀孫。以下格物,兼論窮理。

8 經下:
居甫問:「格物工夫,覺見不周給。」曰:「須是四方八面去格。」可學

9 經下:
格物。格,猶至也,如『舜格于文祖』之『格』,是至于文祖處。

10 經下:
問:「格物,還是事未至時格,事既至然後格?」曰:「格,是到那般所在。也有事至時格底,也有事未至時格底。」

11 經下:
格物者,如言性,則當推其如何謂之性;如言心,則當推其如何謂之心,只此便是格物。

12 經下:
窮理格物,如讀經看史,應接事物,理會箇是處,皆是格物。只是常教此心存,莫教他閑沒勾當處。公且道如今不去學問時,此心頓放那處?賀孫

13 經下:
格物,須是從切己處理會去。待自家者已定疊,然後漸漸推去,這便是能格物。道夫

14 經下:
「格物」二字最好。物,謂事物也。須窮極事物之理到盡處,便有一箇是,一箇非,是底便行,非底便不行。凡自家身心上,皆須體驗得一箇是非。若講論文字,應接事物,各各體驗,漸漸推廣,地步自然寬闊。如曾子三省,只管如此體驗去。德明

15 經下:
文振問:「物者,理之所在,人所必有而不能無者,何者為切?」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皆人所不能無者。但學者須要窮格得盡。事父母,則當盡其孝;處兄弟,則當盡其友。如此之類,須是要見得盡。若有一毫不盡,便是窮格不至也。」人傑

16 經下:
格物,莫先於五品。方子

17 經下:
格物,是窮得這事當如此,那事當如彼。如為人君,便當止於仁;為人臣,便當止於敬。又更上一著,便要窮究得為人君,如何要止於仁;為人臣,如何要止於敬,乃是。

18 經下:
格物者,格其孝,當考論語中許多論孝;格其忠,必『將順其美,匡救其惡』,不幸而仗節死義。古人愛物,而伐木亦有時,無一些子不到處,無一物不被其澤。蓋緣是格物得盡,所以如此。

19 經下:
格物,須真見得決定是如此。為子豈不知是要孝?為臣豈不知是要忠?人皆知得是如此。然須當真見得子決定是合當孝,臣決定是合當忠,決定如此做,始得。

20 經下:
如今說格物,只晨起開目時,便有四件在這裏,不用外尋,仁義禮智是也。如才方開門時,便有四人在門裏。

21 經下:
子淵說:「格物,先從身上格去。如仁義禮智,發而為惻隱、羞惡、辭遜、是非,須從身上體察,常常守得在這裏,始得。」曰:「人之所以為人,只是這四件,須自認取意思是如何。所謂惻隱者,是甚麼意思?且如赤子入井,一井如彼深峻,入者必死,而赤子將入焉!自家見之,此心還是如何?有一事不善,在自家身上做出,這裏定是可羞;在別人做出,這裏定是惡他。利之所不當得,或雖當得,而吾心有所未安,便要謙遜辭避,不敢當之。以至等閑禮數,人之施於己者,或過其分,便要辭將去,遜與別人,定是如此。事事物物上各有箇是,有箇非,是底自家心裏定道是,非底自家心裏定道非。就事物上看,是底定是是,非底定是非。到得所以是之,所以非之,卻只在自家。此四者,人人有之,同得於天者,不待問別人假借。堯舜之所以為堯舜,也只是這四箇,桀紂本來亦有這四箇。如今若認得這四箇分曉,方可以理會別道理。只是孝有多少樣,有如此為孝,如此而為不孝;忠固是忠,有如此為忠,又有如此而不喚做忠,一一都著斟酌理會過。」賀孫

22 經下:
問:「格物最難。日用間應事處,平直者卻易見。如交錯疑似處,要如此則彼礙,要如彼則此礙,不審何以窮之?」曰:「如何一頓便要格得恁地!且要見得大綱,且看箇大胚模是恁地,方就裏面旋旋做細。如樹,初間且先斫倒在這裏,逐旋去皮,方始出細。若難曉易曉底,一齊都要理會得,也不解恁地。但不失了大綱,理會一重了,裏面又見一重;一重了,又見一重。以事之詳略言,理會一件又一件;以理之淺深言,理會一重又一重。只管理會,須有極盡時。『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節次第,恁地方是。」

23 經下:
或問:「格物是學者始入道處,當如何著力?」曰:「遇事接物之間,各須一一去理會始得。不成是精底去理會,粗底又放過了;大底去理會,小底又不問了。如此,終是有欠闕。但隨事遇物,皆一一去窮極,自然分明。」又問:「世間有一種小有才底人,於事物上亦能考究得仔細,如何卻無益於己?」曰:「他理會底,聖人亦理會,但他理會底意思不是。彼所為者,他欲人說,『他人理會不得者,我理會得;他人不能者,我能之』,卻不切己也。」又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聖人何事不理會,但是與人自不同。」祖道

24 經下:
傅問:「而今格物,不知可以就吾心之發見理會得否?」曰:「公依舊是要安排,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讀書,便就文字上格;聽人說話,便就說話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後會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這便是理之一本處。而今只管要從發見處理會。且如見赤子入井,便有怵惕、惻隱之心,這箇便是發了,更如何理會。若須待它自然發了,方理會它,一年都能理會得多少!聖賢不是教人去黑淬淬裏守著。而今且大著心胸,大開著門,端身正坐以觀事物之來,便格它。」夔孫

25 經下:
世間之物,無不有理,皆須格過。古人自幼便識其具。且如事君事親之禮,鐘鼓鏗鏘之節,進退揖遜之儀,皆目熟其事,躬親其禮。及其長也,不過只是窮此理,因而漸及於天地鬼神日月陰陽草木鳥獸之理,所以用工也易。今人皆無此等禮數可以講習,只靠先聖遺經自去推究,所以要人格物主敬,便將此心去體會古人道理,循而行之。如事親孝,自家既知所以孝,便將此孝心依古禮而行之;事君敬,便將此敬心依聖經所說之禮而行之。一一須要窮過,自然浹洽貫通。如論語一書,當時門人弟子記聖人言行,動容周旋,揖遜進退,至為纖悉。如鄉黨一篇,可見當時此等禮數皆在。至孟子時,則漸已放棄。如孟子一書,其說已寬,亦有但論其大理而已。

26 經下:
問竇從周:「曾看『格物』一段否?」因言,聖人只說「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且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靜若動,凡居處飲食言語,無不是事,無不各有箇天理人欲。須是逐一驗過,雖在靜處坐,亦須驗箇敬、肆。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如居處,便須驗得恭與不恭;執事,便須驗得敬與不敬。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到了,又牽動他寂然底。又有人專要理會事,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裏洞徹。如居仁,便自能由義;由義,便是居仁。「敬以直內」,便能「義以方外」;能「義以方外」,便是「敬以直內。」德明

27 經下:
才仲問:「格物,是小學已有開明處了,便從大學做將去,推致其極。」曰:「人也不解無箇發明處。才有些發見處,便從此挨將去,漸漸開明。只如一箇事,我才發心道,『我要做此事』,只此便是發見開明處了,便從此做將去。五代時,有一將官,年大而不識字。既貴,遂令人於每件物事上書一名字帖之,渠子細看,久之,漸漸認得幾箇字。從此推將去,遂識字。」

28 經下:
問:「格物則恐有外馳之病?」曰:「若合做,則雖治國平天下之事,亦是己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不成也說道外馳!」又問:「若如此,則恐有身在此而心不在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有此等患。」曰:「合用他處,也著用。」又問:「如此,則不當論內外,但當論合為與不合為。」先生頷之。

29 經下:
若格物,則雖不能盡知,而事至物來,大者增些子,小者減些子,雖不中,不遠矣。

30 經下:
問:「格物工夫未到得貫通,亦未害否?」曰:「這是甚說話!而今學者所以學,便須是到聖賢地位,不到不肯休,方是。但用工做向前去,但見前路茫茫地白,莫問程途,少間自能到。如何先立一箇不解做得便休底規模放這裏了,如何做事!且下手要做十分,到了只做得五六分;下手做五六分,到了只做得三四分;下手做三四分,便無了。且諸公自家裏來到建陽,直到建陽方休。未到建陽,半路歸去,便是不到建陽。聖賢所為,必不如此。如所謂:『君子鄉道而行,半途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又曰:『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

31 經下:
人多把這道理作一箇懸空底物。大學不說窮理,只說箇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如此方見得實體。所謂實體,非就事物上見不得。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車以行陸。今試以眾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陸,必不能行,方見得舟果不能以行陸也,此之謂實體。德明

32 經下:
問:「道之不明,蓋是後人舍事跡以求道。」曰:「所以古人只道格物。有物便有理,若無事親事君底事,何處得忠孝!」

33 經下:
「窮理」二字不若格物之為切,便就事物上窮格。如漢人多推秦之所以失,漢之所以得,故得失易見。然彼亦無那格底意思。若格之而極其至,則秦猶有餘失,漢亦當有餘得也。」又云:「格,謂至也,所謂實行到那地頭。如南劍人往建寧,須到得郡廳上,方是至,若只到建陽境上,即不謂之至也。」德明

34 經下:
格物,不說窮理,卻言格物。蓋言理,則無可捉摸,物有時而離;言物,則理自在,自是離不得。釋氏只說見性,下梢尋得一箇空洞無稽底性,亦由他說,於事上更動不得。賀孫

35 經下:
所謂窮理者,事事物物,各自有箇事物底道理,窮之須要周盡。若見得一邊,不見一邊,便不該通。窮之未得,更須款曲推明。蓋天理在人,終有明處。「大學之道,在明明德」,謂人合下便有此明德。雖為物欲掩蔽,然這些明底道理未嘗泯絕。須從明處漸漸推將去,窮到是處,吾心亦自有準則。窮理之初,如攻堅物,必尋其罅隙可入之處,乃從而擊之,則用力為不難矣。孟子論四端,便各自有箇柄靶,仁義禮智皆有頭緒可尋。即其所發之端,而求其可見之體,莫非可窮之理也。

36 經下:
格物窮理,有一物便有一理。窮得到後,遇事觸物皆撞著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親便遇孝,居處便恭,執事便敬,與人便忠,以至參前倚衡,無往而不見這箇道理。若窮不至,則所見不真,外面雖為善,而內實為惡,是兩箇人做事了!外面為善是一箇人,裏面又有一箇人說道:「我不好。」如今須勝得那一箇不好底人去方是。豈有學聖人之書,為市井之行,這箇窮得箇甚道理!而今說格物窮理,須是見得箇道理親切了,未解便能脫然去其舊習。其始且見得箇道理如此,那事不是,亦不敢為;其次,見得分曉,則不肯為;又其次,見得親切,則不為之,而舊習都忘之矣。子蒙

37 經下:
不是要格那物來長我聰明見識了,方去理會,自是不得不理會。

38 經下:
大學說一「格物」在裏,卻不言其所格者如何。學者欲見下工夫處,但看孟子便得。如說仁義禮智,便窮到惻隱、羞惡、辭遜、是非之心;說好貨好色好勇,便窮到太王公劉文武;說古今之樂,便窮到與民同樂處;說性,便格到纖毫未動處。這便見得他孟子胸中無一毫私意蔽窒得也,故其知識包宇宙,大無不該,細無不燭!道夫

39 經下:
居甫問:「格物窮理,但理自有可以彼此者。」曰:「不必如此看。理有正,有權。今學者且須理會正。如娶妻必告父母,學者所當守。至於不告而娶,自是不是,到此處別理會。如事君匡救其惡,是正理。伊川說『納約自牖』,又是一等。今於此一段未分明,卻先為彼引走。如孔子說『危行言孫』,當春秋時亦自如此。今不理會正當處,纔見聖人書中有此語,便要守定不移,駸駸必至於行孫矣。此等風俗,浙江甚盛,殊可慮!」可學

40 經下:
問:「格物之義,固要就一事一物上窮格。然如呂氏楊氏所發明大本處,學者亦須兼考。」曰:「識得,即事事物物上便有大本。不知大本,是不曾窮得也。若只說大本,便是釋老之學。」德明

41 經下:
致知、格物,只是一箇。道夫。以下致知、格物。

42 經下:
「致知、格物,一胯底事。」先生舉左右指來比並。

43 經下:
格物,是逐物格將去;致知,則是推得漸廣。

44 經下:
剡伯問格物、致知。曰:「格物,是物物上窮其至理;致知,是吾心無所不知。格物,是零細說;致知,是全體說。」時舉

45 經下:
張仁叟問致知、格物。曰:「物莫不有理,人莫不有知。如孩提之童,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知敬其兄;以至於飢則知求食,渴則知求飲,是莫不有知也。但所知者止於大略,而不能推致其知以至於極耳。致之為義,如以手推送去之義。凡經傳中云致者,其義皆如此。」時舉

46 經下:
問:「知如何致?物如何格?」曰:「『孩提之童,莫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莫不知敬其兄。』人皆有是知,而不能極盡其知者,人欲害之也。故學者必須先克人欲以致其知,則無不明矣。『致』字,如推開去。譬如暗室中見些子明處,便尋從此明處去。忽然出到外面,見得大小大明。人之致知,亦如此也。格物是『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之類。事事物物,各有箇至極之處。所謂『止』者,即至極之處也。然須是極盡其理,方是可止之地。若得八分,猶有二分未盡,也不是。須是極盡,方得。」又曰:「知在我,理在物。」祖道

47 經下:
黃去私問致知、格物。曰:「『致』字有推出之意,前輩用『致』字多如此。人誰無知?為子知孝,為父知慈。只是知不盡,須是要知得透底。且如一穴之光,也喚做光,然逐旋開凛得大,則其光愈大。物皆有理,人亦知其理,如當慈孝之類,只是格不盡。但物格於彼,則知盡於此矣。」又云:「知得此理盡,則此箇意便實。若有知未透處,這裏面便黑了。」人傑

48 經下:
劉圻父說格物、致知。曰:「他所以下『格』字、『致』字者,皆是為自家元有是物,但為他物所蔽耳。而今便要從那知處推開去,是因其所已知而推之,以至於無所不知也。」義剛

49 經下:
郭叔雲問:「為學之初,在乎格物。物物有理,第恐氣稟昏愚,不能格至其理。」曰:「人箇箇有知,不成都無知,但不能推而致之耳。格物理至徹底處。」又云:「致知、格物,只是一事,非是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

50 經下:
問:「致知,是欲於事理無所不知;格物,是格其所以然之故。此意通否?」曰:「不須如此說。只是推極我所知,須要就那事物上理會。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緣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極其知者,卻只泛泛然竭其心思,都不就事物上窮究。如此,則終無所止。」義剛曰:「只是說所以致知,必在格物。」曰:「正是如此。若是極其所知去推究那事物,則我方能有所知。」義剛

51 經下:
致知、格物,固是合下工夫,到後亦離這意思不得。學者要緊在求其放心。若收拾得此心存在,已自看得七八分了。如此,則本領處是非善惡,已自分曉。惟是到那變處方難處,到那裏便用子細研究。若那分曉底道理卻不難見,只是學者見不親切,故信不及,如漆雕開所謂「吾斯之未能信」。若見得親切,自然信得及。看得大學了,閒時把史傳來看,見得古人所以處事變處,儘有短長。賀孫

52 經下:
人之一心,本自光明。常提撕他起,莫為物欲所蔽,便將這箇做本領,然後去格物、致知。如大學中條目,便是材料。聖人教人,將許多材料來修治平此心,令常常光明耳。按「修治」字疑。伊川云:「我使他思時便思」,如此方好。倘臨事不醒,只爭一晌時,便為他引去。且如我兩眼光●●,又白日裏在大路上行,如何會被別人引去草中!只是我自昏睡,或暗地裏行,便被別人胡亂引去耳。但只要自家常醒得他做主宰,出乎萬物之上,物來便應。易理會底,便理會得;難理會底,思量久之也理會得。若難理會底便理會不得,是此心尚昏未明,便用提醒他。

53 經下:
問「致知在格物」。曰:「知者,吾自有此知。此心虛明廣大,無所不知,要當極其至耳。今學者豈無一斑半點,只是為利欲所昏,不曾致其知。孟子所謂四端,此四者在人心,發見於外。吾友還曾平日的見其有此心,須是見得分明,則知可致。今有此心而不能致,臨事則昏惑,有事則膠擾,百種病根皆自此生。」又問:「凡日用之間作事接人,皆是格物窮理?」曰:「亦須知得要本。若不知得,只是作事,只是接人,何處為窮理!」

54 經下:
致知分數多。如博學、審問、慎思、明辨,四者皆致知,只力行一件是行。言致,言格,是要見得到盡處。若理有未格處,是於知之之體尚有未盡。格物不獨是仁孝慈敬信五者,此只是大約說耳。且如說父子,須更有母在,更有夫婦在。凡萬物萬事之理皆要窮。但窮到底,無復餘蘊,方是格物。大雅

55 經下:
致知、格物,便是「志於道」。「據於德」,卻是討得箇匡格子。義剛

56 經下:
格物、致知,是極粗底事;「天命之謂性」,是極精底事。但致知、格物,便是那「天命之謂性」底事。下等事,便是上等工夫。義剛

57 經下:
曹又問致知、格物。曰:「此心愛物,是我之仁;此心要愛物,是我之義;若能分別此事之是,此事之非,是我之智;若能別尊卑上下之分,是我之禮。以至於萬物萬事,皆不出此四箇道理。其實只是一箇心,一箇根柢出來抽枝長葉。」

58 經下:
蔣端夫問:「『致知在格物。』胸中有見,然後於理無不見。」曰:「胸中如何便有所見?譬如嬰兒學行,今日學步,明日又步,積習既久,方能行。天地萬物莫不有理。手有手之理,足有足之理,手足若不舉行,安能盡其理!格物者,欲究極其物之理,使無不盡,然後我之知無所不至。物理即道理,天下初無二理。」

59 經下:
問:「知至、意誠,求知之道,必須存神索至,不思則不得誠。是否?」曰:「致知、格物,亦何消如此說。所謂格物,只是眼前處置事物,酌其輕重,究極其當處,便是,亦安用存神索至!只如吾胸中所見,一物有十分道理,若只見三二分,便是見不盡。須是推來推去,要見盡十分,方是格物。既見盡十分,便是知止。」

60 經下:
或問:「致知須要誠。既是誠了,如何又說誠意?致知上本無『誠』字,如何強安排『誠』字在上面說?」「為學之始,須在致知。不致其知,如何知得!欲致其知,須是格物。格物云者,要窮到九分九釐以上,方是格。」

61 經下:
若不格物、致知,那箇誠意、正心,方是捺在這裏,不是自然。若是格物、致知,便自然不用強捺。

62 經下:
元昭問:「致知、格物,只作窮理說?」曰:「不是只作窮理說。格物,所以窮理。」又問:「格物是格物與人。知物與人之異,然後可作工夫。」曰:「若作致知在格物論,只是胡說!既知人與物異後,待作甚合殺。格物,是格盡此物。如有一物,凡十瓣,已知五瓣,尚有五瓣未知,是為不盡。如一鏡焉,一半明,一半暗,是一半不盡。格盡物理,則知盡。如元昭所云,物格、知至當如何說?」子上問:「向見先生答江德功書如此說。」曰:「渠如何說,已忘卻。」子上云:「渠作接物。」曰:「又更錯。」

63 經下:
陳問:「大學次序,在聖人言之,合下便都能如此,還亦須從致知格物做起?但他義理昭明,做得來恐易。」曰:「也如此學。只是聖人合下體段已具,義理都曉得,略略恁地勘驗一過。其實大本處都盡了,不用學,只是學那沒緊要底。如中庸言:『及其至也,雖聖人有所不知不能焉。』人多以至為道之精妙處。若是道之精妙處有所不知不能,便與庸人無異,何足以為聖人!這至,只是道之盡處,所不知不能,是沒緊要底事。他大本大根元無欠闕,只是古今事變,禮樂制度,便也須學。」

64 經下:
子善問物格。曰:「物格是要得外面無不盡,裏面亦清徹無不盡,方是不走作。」恪。以下物格

65 經下:
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一昆蟲之微,亦各有理。一書不讀,則闕了一書道理;一事不窮,則闕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則闕了一物道理。須著逐一件與他理會過。道夫

66 經下:
叔文問:「格物莫須用合內外否?」曰:「不須恁地說。物格後,他內外自然合。蓋天下之事,皆謂之物,而物之所在,莫不有理。且如草木禽獸,雖是至微至賤,亦皆有理。如所謂『仲夏斬陽木,仲冬斬陰木』,自家知得這箇道理,處之而各得其當便是。且如鳥獸之情,莫不好生而惡殺,自家知得是恁地,便須『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方是。要之,今且自近以及遠,由粗以至精。」道夫。寓錄別出

67 經下:
問:「格物須合內外始得?」曰:「他內外未嘗不合。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則因其理之自然而應之,便見合內外之理。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如一草一木,一禽一獸,皆有理。草木春生秋殺,好生惡死。『仲夏斬陽木,仲冬斬陰木』,皆是順陰陽道理。砥錄作「皆是自然底道理」。自家知得萬物均氣同體,『見生不忍見死,聞聲不忍食肉』,非其時不伐一木,不殺一獸,『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此便是合內外之理。」宇。砥錄略

68 經下:
「知至,謂天下事物之理知無不到之謂。若知一而不知二,知大而不知細,知高遠而不知幽深,皆非知之至也。要須四至八到,無所不知,乃謂至耳。」因指燈曰:「亦如燈燭在此,而光照一室之內,未嘗有一些不到也。」履孫。以下知至

69 經下:
知至,謂如親其所親,長其所長,而不能推之天下,則是不能盡之於外;欲親其所親,欲長其所長,而自家裏面有所不到,則是不能盡之於內。須是其外無不周,內無不具,方是知至。履孫

70 經下:
子升問:「知止便是知至否?」曰:「知止就事上說,知至就心上說。知止,知事之所當止;知至,則心之知識無不盡。」木之

71 經下:
知止,就事上說;知至,就心上說,舉其重而言。閎祖

72 經下:
問:「『致知』之『致』,『知至』之『至』,有何分別?」曰:「上一『致』字,是推致,方為也。下一『至』字,是已至。」先著「至」字,旁著「人」字,為「致」。是人從旁推至。

73 經下:
格物,只是就事上理會;知至,便是此心透徹。

74 經下:
格物,便是下手處;知至,是知得也。德明

75 經下:
致知未至,譬如一箇鐵片,亦割得物事,只是不如磨得芒刃十分利了,一鍤便破。若知得切了,事事物物至面前,莫不迎刃而解。賀孫

76 經下:
未知得至時,一似捕龍蛇,捉虎豹相似。到知得至了,卻恁地平平做將去,然節次自有許多工夫。到後來絜矩,雖是自家所為,皆足以興起斯民。又須是以天下之心審自家之心,以自家之心審天下之心,使之上下四面都平均齊一而後可。賀孫

77 經下:
鄭仲履問:「某觀大學知至,見得是乾知道理。」曰:「何用說乾知!只理會自家知底無不盡,便了。」蓋卿

78 經下:
知至,如易所謂極深;『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這一句略相似。能慮,便是研幾;如所謂『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這一句卻相似。夔孫

79 經下:
問:「定、靜、安、慮、得與知至、意誠、心正是兩事,只要行之有先後。據先生解安、定、慮、得與知至似一般,如何?」曰:「前面只是大綱且如此說,後面卻是學者用力處。」去偽

80 經下:
致知,不是知那人不知底道理,只是人面前底。且如義利兩件,昨日雖看義當為然,而卻又說未做也無害;見得利不可做,卻又說做也無害;這便是物未格,知未至。今日見得義當為,決為之;利不可做,決定是不做,心下自肯自信得及,這便是物格,便是知得至了。此等說話,為無恁地言語,冊子上寫不得。似恁地說出,卻較見分曉。植。以下物格、知至。

81 經下:
問:「格物、窮理之初,事事物物也要見到那裏了?」曰:「固是要見到那裏。然也約摸是見得,直到物格、知至,那時方信得及。」

82 經下:
守約問:「物格、知至,到曾子悟忠恕於一唯處,方是知得至否?」曰:「亦是如此。只是就小處一事一物上理會得到,亦是知至。」賀孫

83 經下:
或問:「『物格而后知至』一句,或謂物格而知便至。如此,則與下文『而后』之例不同。」曰:「看他文勢,只合與下文一般說。但且謂之物格,則不害其為一事一物在。到知,則雖萬物亦只是一箇知。故必理無不窮,然後知方可盡。今或問中卻少了他這意思。」

84 經下:
「大學物格、知至處,便是凡聖之關。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殺也是凡人。須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於聖賢之域,縱有敏鈍遲速之不同,頭勢也都自向那邊去了。今物未格,知未至,雖是要過那邊去,頭勢只在這邊。如門之有限,猶未過得在。」問:「伊川云『非樂不足以語君子』,便是物未格,知未至,未過得關否?」曰:「然。某嘗謂,物格、知至後,雖有不善,亦是白地上黑點;物未格,知未至,縱有善,也只是黑地上白點。」伯羽。以下論格物、致知、誠意是學者之關。

85 經下:
格物是夢覺關。格得來是覺,格不得只是夢。誠意是善惡關。誠得來是善,誠不得只是惡。過得此二關,上面工夫卻一節易如一節了。到得平天下處,尚有些工夫。只為天下闊,須著如此點檢。」又曰:「誠意是轉關處。」又曰:「誠意是人鬼關!」誠得來是人,誠不得是鬼。夔孫

86 經下:
致知、誠意,是學者兩箇關。致知乃夢與覺之關,誠意乃惡與善之關。透得致知之關則覺,不然則夢;透得誠意之關則善,不然則惡。致知、誠意以上工夫較省,逐旋開去,至於治國、平天下地步愈闊,卻須要照顧得到。人傑

87 經下:
知至、意誠,是凡聖界分關隘。未過此關,雖有小善,猶是黑中之白;已過此關,雖有小過,亦是白中之黑。過得此關,正好著力進步也。道夫

88 經下:
「大學所謂『知至、意誠』者,必須知至,然後能誠其意也。今之學者只說操存,而不知講明義理,則此心憒憒,何事於操存也!某嘗謂誠意一節,正是聖凡分別關隘去處。若能誠意,則是透得此關;透此關後,滔滔然自在去為君子。不然,則崎嶇反側,不免為小人之歸也。」「致知所以先於誠意者如何?」曰:「致知者,須是知得盡,尤要親切。尋常只將『知至』之『至』作『盡』字說,近來看得合作『切至』之『至』。知之者切,然後貫通得誠意底意思,如程先生所謂真知者是也。」

89 經下:
論誠意,曰:「過此一關,方是人,不是賊!」又曰:「過此一關,方會進。」一本云:「過得此關,道理方牢固。」方子

90 經下:
鍾唐傑問意誠。曰:「意誠只是要情願做工夫,若非情願,亦強不得。未過此一關,猶有七分是小人。」蓋卿

91 經下:
意誠、心正,過得此關,義理方穩。不然,七分是小人在。又曰:「意不誠底,是私過;心不正底,是公過。」方子

92 經下:
深自省察以致其知,痛加剪落以誠其意。升卿。致知、誠意。

93 經下:
知與意皆出於心。知是知覺處,意是發念處。閎祖

94 經下:
致知,無毫釐之不盡。守其所止,無須臾之或離。致知,如一事只知得三分,這三分知得者是真實,那七分不知者是虛偽。為善,須十分知善之可好,若知得九分,而一分未盡,只此一分未盡,便是鶻突苟且之根。少間說便為惡也不妨,便是意不誠。所以貴致知,窮到極處謂之『致』。或得於小而失於大,或得於始而失於終,或得於此而失於彼,或得於己而失於人,極有深淺。惟致知,則無一事之不盡,無一物之不知。以心驗之,以身體之,逐一理會過,方堅實。

95 經下:
說為學次第,曰:「本末精粗,雖有先後,然一齊用做去。且如致知、格物而後誠意,不成說自家物未格,知未至,且未要誠意,須待格了,知了,卻去誠意。安有此理!聖人亦只說大綱自然底次序是如此。拈著底,須是逐一旋旋做將去始得。常說田子方說文侯聽樂處,亦有病。不成只去明官,不去明音,亦須略去理會始得。不能明音,又安能明官!或以宮為商,以角為徵,自家緣何知得。且如『籩豆之事,則有司存』,非謂都不用理會籩豆,但比似容貌、顏色、辭氣為差緩耳。又如官名,在孔子有甚緊要處?聖人一聽得郯子會,便要去學。蓋聖人之學,本末精粗,無一不備,但不可輕本而重末也。今人閒坐過了多少日子,凡事都不肯去理會。且如儀禮一節,自家立朝不曉得禮,臨事有多少利害!」

96 經下:
吳仁甫問:「誠意在致知、格物後,如何?」曰:「源頭只在致知。知至之後,如從上面放水來,已自迅流湍決,只是臨時又要略略撥剔,莫令壅滯爾。」

97 經下:
問:「誠意莫只是意之所發,制之於初否?」曰:「若說制,便不得。須是先致知、格物,方始得。人莫不有知,但不能致其知耳。致其知者,自裏面看出,推到無窮盡處;自外面看入來,推到無去處;方始得了,意方可誠。致知、格物是源頭上工夫。看來知至便自心正,不用『誠意』兩字也得。然無此又不得,譬如過水相似,無橋則過不得。意有未誠,也須著力。不應道知已至,不用力。」

98 經下:
知若至,則意無不誠。若知之至,欲著此物亦留不住,東西南北中央皆著不得。若是不誠之人,亦不肯盡去,亦要留些子在。泳。知至、意誠。

99 經下:
問:「知至到意誠之間,意自不聯屬。須是別識得天理人欲分明,盡去人欲,全是天理,方誠。」曰:「固是。這事不易言。須是格物精熟,方到此。居常無事,天理實然,有纖毫私欲,便能識破他,自來點檢慣了。譬有賊來,便識得,便捉得他。不曾用工底,與賊同眠同食也不知!」大雅

100 經下:
周震亨問知至、意誠,云:「有知其如此,而行又不如此者,是如何?」曰:「此只是知之未至。」問:「必待行之皆是,而後驗其知至歟?」曰:「不必如此說。而今說與公是知之未至,公不信,且去就格物、窮理上做工夫。窮來窮去,末後自家真箇見得此理是善與是惡,自心甘意肯不去做,此方是意誠。若猶有一毫疑貳底心,便是知未至,意未誠,久後依舊去做。然學者未能便得會恁地,須且致其知,工夫積累,方會知至。」

101 經下:
「『知至而后意誠』,須是真知了,方能誠意。知苟未至,雖欲誠意,固不得其門而入矣。惟其胸中了然,知得路逕如此,知善之當好,惡之當惡,然後自然意不得不誠,心不得不正。」因指燭曰:「如點一條蠟燭在中間,光明洞達,無處不照,雖欲將不好物事來,亦沒安頓處,自然著它不得。若是知未至,譬如一盞燈,用罩子蓋住,則光之所及者固可見,光之所不及處則皆黑暗無所見,雖有不好物事安頓在後面,固不得而知也。炎錄云:「知既至,則意可誠。如燈在中間,纔照不及處,便有賊潛藏在彼,不可知。若四方八面都光明了,他便無著身處。」所以貴格物,如佛、老之學,它非無長處,但它只知得一路。其知之所及者,則路逕甚明,無有差錯;其知所不及處,則皆顛倒錯亂,無有是處,緣無格物工夫也。」問:「物未格時,意亦當誠。」曰:「固然。豈可說物未能格,意便不用誠!自始至終,意常要誠。如人適楚,當南其轅。豈可謂吾未能到楚,且北其轅!但知未至時,雖欲誠意,其道無由。如人夜行,雖知路從此去,但黑暗,行不得。所以要得致知。知至則道理坦然明白,安而行之。今人知未至者,也知道善之當好,惡之當惡。然臨事不如此者,只是實未曾見得。若實見得,自然行處無差。」

102 經下:
欲知知之真不真,意之誠不誠,只看做不做如何。真箇如此做底,便是知至、意誠。道夫

103 經下:
問「知至而后意誠」。曰:「知則知其是非。到意誠實,則無不是,無有非,無一毫錯,此已是七八分人。然又不是今日知至,意亂發不妨,待明日方誠。如言孔子『七十而從心』,不成未七十心皆不可從!只是說次第如此。白居易詩云:『行年三十九,歲暮日斜時。孟子心不動,吾今其庶幾!』詩人玩弄至此!」可學。璘錄別出

104 經下:
舜功問:「致知、誠意是如何先後?」曰:「此是當初一發同時做底工夫,及到成時,知至而后意誠耳。不是方其致知,則脫空妄語,猖狂妄行,及到誠意方始旋收拾也。孔子『三十而立』,亦豈三十歲正月初一日乃立乎!白樂天有詩:「吾年三十九,歲暮日斜時。孟子心不動,吾今其庶幾!』此詩人滑稽耳!」

105 經下:
學者到知至意誠,便如高祖之關中,光武之河內。

106 經下:
問「『知至而后意誠』,故天下之理,反求諸身,實有於此。似從外去討得來」云云。曰:「『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厲聲言「弗思」二字。又笑曰:「某常說,人有兩箇兒子,一箇在家,一箇在外去幹家事。其父卻說道在家底是自家兒子,在外底不是!」

107 經下:
或問:「知至以後,善惡既判,何由意有未誠處?」曰:「克己之功,乃是知至以後事。『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一念纔放下,便是失其正。自古無放心底聖賢,然一念之微,所當深謹,纔說知至後不用誠意,便不是。『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毫釐間不可不子細理會。纔說太快,便失卻此項工夫也。」

108 經下:
問椿:「知極其至,有時意又不誠,是如何?」椿無對。曰:「且去這裏子細窮究。」一日,稟云:「是知之未極其至。」先生曰:「是則是。今有二人:一人知得這是善,這是惡;又有一人真知得這是善當為,惡不可為。然後一人心中,如何見得他是真知處?」椿亦無以應。先生笑曰:「且放下此一段,緩緩尋思,自有超然見到處。」椿

109 經下:
誠意,方能保護得那心之全體。以下誠意

110 經下:
問「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理而無所雜」。曰:「只為一,便誠;二,便雜。『如惡惡臭,如好好色』,一故也。『小人閒居為不善,止著其善』,二故也。只要看這些便分曉。二者,為是真底物事,卻著些假攙放裏,便成詐偽。如這一盞茶,一味是茶,便是真。才有些別底滋味,便是有物夾雜了,便是二。」夔孫

111 經下:
意誠後,推盪得渣滓靈利,心盡是義理。閎祖,以下意誠。

112 經下:
意誠,如蒸餅,外面是白麵,透裏是白麵。意不誠,如蒸餅外面雖白,裏面卻只是粗麵一般。閎祖

113 經下:
「心,言其統體;意,是就其中發處。正心,如戒懼不睹不聞;誠意,如慎獨。」又曰:「由小而大。意小心大。」閎祖。正心、誠意。

114 經下:
康叔臨問:「意既誠矣,心安有不正?」曰:「誠只是實。雖是意誠,然心之所發有不中節處,依舊未是正。亦不必如此致疑,大要只在致知格物上。如物格、知至上鹵莽,雖見得似小,其病卻大。自修身以往,只是如破竹然,逐節自分明去。今人見得似難,其實卻易。人入德處,全在致知、格物。譬如適臨安府,路頭一正,著起草鞋,便會到。未須問所過州縣那箇在前,那箇在後,那箇是繁盛,那箇是荒索。工夫全在致知、格物上。」謙。以下論格物、致知、誠意、正心。

115 經下:
問:「心,本也。意,特心之所發耳。今欲正其心,先誠其意,似倒說了。」曰:「心無形影,教人如何撐拄。須是從心之所發處下手,先須去了許多惡根。如人家裏有賊,先去了賊,方得家中寧。如人種田,不先去了草,如何下種。須去了自欺之意,意誠則心正。誠意最是一段中緊要工夫,下面一節輕一節。」或云:「致知、格物也緊要。」曰:「致知,知之始;誠意,行之始。」夔孫

116 經下:
或問:「意者心之所發,如何先誠其意?」曰:「小底卻會牽動了大底。心之所以不正,只是私意牽去。意才實,心便自正。聖賢下語,一字是一字,不似今人作文字,用這箇字也得,改做那一字也得。」

117 經下:
格物者,知之始也;誠意者,行之始也。意誠則心正,自此去,一節易似一節。拱壽

118 經下:
致知、誠意兩節若打得透時,已自是箇好人。其它事一節大如一節,病敗一節小如一節。自修

119 經下:
格物者,窮事事物物之理;致知者,知事事物物之理。無所不知,知其不善之必不可為,故意誠;意既誠,則好樂自不足以動其心,故心正。

120 經下:
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不可著纖毫私意在其中。椿錄云:「便不是矣。」致知、格物,十事格得九事通透,一事未通透,不妨;一事只格得九分,一分不透,最不可。凡事不可著箇「且」字。「且」字,其病甚多。

121 經下: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雖是有許多節次,然其進之遲速,則又隨人資質敏鈍。履孫

122 經下:
大學於格物、誠意,都鍛煉成了,到得正心、修身處,只是行將去,都易了。夔孫

123 經下:
致知、誠意、正心,知與意皆從心出來。知則主於別識,意則主於營為。知近性,近體;意近情,近用。端蒙

124 經下:
敬之問誠意、正心、修身。曰:「若論淺深意思,則誠意工夫較深,正心工夫較淺;若以小大看,則誠意較緊細,而正心、修身地位又較大,又較施展。」賀孫

125 經下:
誠意、正心、修身,意是指已發處看,心是指體看。意是動,心又是該動靜。身對心而言,則心正是內。能如此修身,是內外都盡。若不各自做一節功夫,不成說我意已誠矣,心將自正!則恐懼、好樂、忿懥引將去,又卻邪了。不成說心正矣,身不用管!則外面更不顧,而遂心跡有異矣。須是「無所不用其極」。端蒙

126 經下:
或問:「意者,乃聽命於心者也。今曰『欲正其心,先誠其意』,意乃在心之先矣。」曰:「『心』字卒難摸索。心譬如水:水之體本澄湛,卻為風濤不停,故水亦搖動。必須風濤既息,然後水之體得靜。人之無狀汙穢,皆在意之不誠。必須去此,然後能正其心。及心既正後,所謂好惡哀矜,與修身齊家中所說者,皆是合有底事。但當時時省察其固滯偏勝之私耳。」僩。壯祖錄疑同聞別出。

127 經下:
問:「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發。意發於心,則意當聽命於心。今曰『意誠而后心正』,則是意反為心之管束矣,何也?」曰:「心之本體何嘗不正。所以不得其正者,蓋由邪惡之念勃勃而興,有以動其心也。譬之水焉,本自瑩淨寧息,蓋因波濤洶湧,水遂為其所激而動也。更是大學次序,誠意最要。學者苟於此一節分別得善惡、取舍、是非分明,則自此以後,凡有忿懥、好樂、親愛、畏敬等類,皆是好事。大學之道,始不可勝用矣。」壯祖

128 經下:
問:「心如何正?」曰:「只是去其害心者。」端蒙

129 經下:
或問正心修身。曰:「今人多是不能去致知處著力,此心多為物欲所陷了。惟聖人能提出此心,使之光明,外來底物欲皆不足以動我,內中發出底又不陷了。」祖道

130 經下:
心纔不正,其終必至於敗國亡家。

131 經下:
「誠意正心」章,一說能誠其意,而心自正;一說意誠矣,而心不可不正。問:「修身齊家亦然否?」曰:「此是交會處,不可不看。」又曰:「誠意以敬為先。」

132 經下:
或問:「正心、修身,莫有淺深否?」曰:「正心是就心上說,修身是就應事接物上說。那事不自心做出來!如修身,如絜矩,都是心做出來。但正心,卻是萌芽上理會。若修身與絜矩等事,都是各就地頭上理會。」

133 經下:
毅然問:「『家齊,而后國治,天下平。』如堯有丹朱,舜有瞽瞍,周公有管蔡,卻能平治,何也?」曰:「堯不以天下與丹朱而與舜,舜能使瞽瞍不格姦,周公能致辟于管蔡,使不為亂,便是措置得好了。然此皆聖人之變處。想今人家不解有那瞽瞍之父,丹朱之子,管蔡之兄,都不須如此思量,且去理會那常處。」

134 經下:
「壹是」,一切也。漢書平帝紀「一切」,顏師古注:「猶如以刀切物,取其整齊。」

135 經下:
李從之問:「『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何故只言修身?」曰:「修身是對天下國家說。修身是本,天下國家是末。凡前面許多事,便是理會修身。『其所厚者薄,所薄者厚』,又是以家對國說。」

136 經下:
問:「大學解:『所厚,謂家。』若誠意正心,亦可謂之厚否?」曰:「不可。此只言先後緩急。所施則有厚薄。」

137 經下:
問:「大學之書,不過明德、新民二者而已。其自致知、格物以至平天下,乃推廣二者,為之條目以發其意,而傳意則又以發明其條目者。要之,不過此心之體不可不明,而致知、格物、誠意、正心,乃其明之之工夫耳。」曰:「若論了得時,只消『明明德』一句便了,不用下面許多。聖人為學者難曉,故推說許多節目。今且以明德、新民互言之,則明明德者,所以自新也;新民者,所以使人各明其明德也。然則雖有彼此之間,其為欲明之德,則彼此無不同也。譬之明德卻是材料,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卻是下工夫以明其明德耳。於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之際,要得常見一箇明德隱然流行于五者之間,方分明。明德如明珠,常自光明,但要時加拂拭耳。若為物欲所蔽,即是珠為泥涴,然光明之性依舊自在。」大雅。以下總論綱領、條目。

138 經下:
大學「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此三箇是大綱,做工夫全在此三句內。下面知止五句是說效驗如此。上面是服藥,下面是說藥之效驗。正如說服到幾日效如此,又服到幾日效又如此。看來不須說效亦得,服到日子滿時,自然有效。但聖人須要說到這田地,教人知「明明德」三句。後面又分析開八件:致知至修身五件,是明明德事;齊家至平天下三件,是新民事。至善只是做得恰好。後面傳又立八件,詳細剖析八件意思。大抵閑時喫緊去理會,須要把做一件事看,橫在胸中,不要放下。若理會得透徹,到臨事時,一一有用處。而今人多是閑時不喫緊理會,及到臨事時,又不肯下心推究道理,只說且放過一次亦不妨。只是安于淺陋,所以不能長進,終於無成。大抵是不曾立得志,枉過日子。且如知止,只是閑時窮究得道理分曉,臨事時方得其所止。若閑時不曾知得,臨事如何了得。事親固是用孝,也須閑時理會如何為孝,見得分曉,及到事親時,方合得這道理。事君亦然。以至凡事都如此。又問:「知止,是萬事萬物皆知得所止,或只指一事而言?」曰:「此徹上徹下,知得一事,亦可謂之知止。」又問:「上達天理,便是事物當然之則至善處否?」曰:「只是合禮處,便是天理。所以聖人教人致知、格物,亦只要人理會得此道理。」又問:「大學表裏精粗如何?」曰:「自是如此。粗是大綱,精是裏面曲折處。」又曰:「外面事要推闡,故齊家而后治國,平天下;裏面事要切己,故修身、正心,必先誠意。致知愈細密。」又問真知。曰:「曾被虎傷者,便知得是可畏。未曾被虎傷底,須逐旋思量箇被傷底道理,見得與被傷者一般,方是。」明作

139 經下:
格物、致知,是求知其所止;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求得其所止。物格、知至,是知所止;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是得其所止。大學中大抵虛字多。如所謂「欲」、「其」、「而后」,皆虛字;「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致知、格物、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實字。今當就其緊要實處著工夫。如何是致知、格物以至于治國、平天下,皆有節目,須要一一窮究著實,方是。道夫

140 經下:
自「欲明明德於天下」至「先致其知」,皆是隔一節,所以言欲如此者,必先如此。「致知在格物」,知與物至切近,正相照在。格物所以致知,物才格,則知已至,故云在,更無次第也。閎祖

141 經下:
大學「明明德於天下」以上,皆有等級。到致知格物處,便較親切了,故文勢不同,不曰「致知者先格其物」,只曰「致知在格物」也。「意誠而后心正」,不說是意誠了便心正,但無詐偽便是誠。心不在焉,便不正。或謂但正心,不須致知、格物,便可以修身、齊家,卻恐不然。聖人教人窮理,只道是人在善惡中,不能分別得,故善或以為惡,惡或以為善;善可以不為不妨,惡可以為亦不妨。聖人便欲人就外面攔截得緊,見得道理分明,方可正得心,誠得意。不然,則聖人告顏子,如何不道非禮勿思,卻只道勿視聽言動?如何又先道「居處恭,執事敬」,而後「與人忠」?「敬」字要體得親切,似得箇「畏」字。銖記先生嘗因諸生問敬宜何訓,曰:「是不得而訓也。惟『畏』庶幾近之。」銖云:「以『畏』訓『敬』,平淡中有滋味。」曰:「然。」

142 經下:
「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至致知在格物。」「欲」與「先」字,謂如欲如此,必先如此,是言工夫節次。若「致知在格物」,則致知便在格物上。看來「欲」與「先」字,差慢得些子,「在」字又緊得些子。履孫

143 經下:
大學言『物格而后知至,止天下平。』聖人說得寬,不說道能此即能彼,亦不說道能此而後可學彼。只是如此寬說,後面逐段節節更說,只待人自看得如何。

144 經下:
蔡元思問:「大學八者條目,若必待行得一節了,旋進一節,則沒世窮年,亦做不徹。看來日用之間,須是隨其所在而致力:遇著物來面前,便用格;知之所至,便用致;意之發,便用誠;心之動,便用正;身之應接,便用修;家便用齊;國便用治,方得。」曰:「固是。他合下便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便是就這大規模上說起。只是細推他節目緊要處,則須在致知、格物、誠意迤邐做將去」云云。又曰:「有國家者,不成說家未齊,未能治國,且待我去齊得家了,卻來治國;家未齊者,不成說身未修,且待我修身了,卻來齊家!無此理。但細推其次序,須著如此做。若隨其所遇,合當做處,則一齊做始得。」

145 經下:
大學自致知以至平天下,許多事雖是節次如此,須要一齊理會。不是說物格後方去致知,意誠後方去正心。若如此說,則是當意未誠,心未正時有家也不去齊,如何得!且如「在下位不獲乎上」數句,意思亦是如此。若未獲乎上,更不去治民,且一向去信朋友;若未信朋友時,且一向去悅親,掉了朋友不管。須是多端理會,方得許多節次。聖人亦是略分箇先後與人知,不是做一件淨盡無餘,方做一件。若如此做,何時得成!又如喜怒上做工夫,固是;然亦須事事照管,不可專於喜怒。如易損卦「懲忿窒慾」,益卦「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似此說話甚多。聖人卻去四頭八面說來,須是逐一理會。身上許多病痛,都要防閑。明作

146 經下:
問:「知至了意便誠,抑是方可做誠意工夫?」曰:「也不能恁地說得。這箇也在人。一般人自便能如此。一般人自當循序做。但知至了,意誠便易。且如這一件事知得不當如此做,末梢又卻如此做,便是知得也未至。若知得至時,便決不如此。如人既知烏喙之不可食,水火之不可蹈,豈肯更試去食烏喙,蹈水火!若是知得未至時,意決不能誠。」問:「知未至之前,所謂慎獨,亦不可忽否?」曰:「也不能恁地說得。規模合下皆當齊做。然這裏只是說學之次序如此,說得來快,無恁地勞攘,且當循此次序。初間『欲明明德於天下』時,規模便要恁地了。既有恁地規模,當有次序工夫;既有次序工夫,自然有次序功效:『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只是就這規模恁地廣開去,如破竹相似,逐節恁地去。」

147 經下:
說大學次序,曰:「致知、格物,是窮此理;誠意、正心、修身,是體此理;齊家、治國、平天下,只是推此理。要做三節看。」

148 經下:
大學一篇卻是有兩箇大節目:物格、知至是一箇,誠意、修身是一箇。才過此二關了,則便可直行將去。

149 經下:
物格、知至,是一截事;意誠、心正、身修,是一截事;家齊、國治、天下平,又是一截事。自知至交誠意,又是一箇過接關子;自修身交齊家,又是一箇過接關子。賀孫

150 經下:
自格物至修身,自淺以及深;自齊家至平天下,自內以及外。敬仲

151 經下:
或問:「格物、致知,到貫通處,方能分別取舍。初間亦未嘗不如此,但較生澀勉強否?」曰:「格物時是窮盡事物之理,這方是區處理會。到得知至時,卻已自有箇主宰,會去分別取舍。初間或只見得表,不見得裏;只見得粗,不見得精。到知至時,方知得到;能知得到,方會意誠,可者必為,不可者決不肯為。到心正,則胸中無些子私蔽。洞然光明正大,截然有主而不亂,此身便修,家便齊,國便治,而天下可平。」賀孫

152 經下:
格物、致知,比治國、平天下,其事似小。然打不透,則病痛卻大,無進步處。治國、平天下,規模雖大,然這裏縱有未盡處,病痛卻小。格物、致知,如「知及之」;正心、誠意,如「仁能守之」。到得「動之不以禮」處,只是小小未盡善。蓋卿。方子錄云:「格物、誠意,其事似乎小。然若打不透,卻是大病痛。治國、平天下,規模雖大,然若有未到處,其病卻小,蓋前面大本領已自正了。學者若做到物格、知至處,此是十分以上底人。」

153 經下:
問:「看來大學自格物至平天下,凡八事,而心是在當中,擔著兩下者。前面格物、致知、誠意,是理會箇心;後面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是心之功用。」曰:「據他本經,去修身上截斷。然身亦是心主之。」士毅

154 經下:
自明明德至於治國、平天下,如九層寶塔,自下至上,只是一箇塔心。四面雖有許多層,其實只是一箇心。明德、正心、誠意、修身,以至治國、平天下,雖有許多節次,其實只是一理。須逐一從前面看來,看後面,又推前面去。故曰「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后心正」也。子蒙

155 經下:
問:「『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至『致知在格物』,詳其文勢,似皆是有為而後為者。」曰:「皆是合當為者。經文既自明德說至新民,止於至善,下文又卻反覆明辨,以見正人者必先正己。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亦是此意。」道夫

156 經下:
問:「『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至『致知在格物』,向疑其似於為人。今觀之,大不然。蓋大人,以天下為度者也。天下苟有一夫不被其澤,則於吾心為有慊;而吾身於是八者有一毫不盡,則亦何以明明德於天下耶!夫如是,則凡其所為,雖若為人,其實則亦為己而已。」先生曰:「為其職分之所當為也。」道夫

URN: ctp:zhuzi-yulei/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