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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諸侯貢士,一不適謂之過」 符合次數:6. |
共5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儒家》 | 相關資源 |
《說苑》 |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劉向著 | 提到《說苑》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脩文》 | 提到《脩文》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13 | 脩文: | 諸侯三年一貢士,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尊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賜以輿服弓矢,再賜以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命諸侯者,鄰國有臣弒其君,孽弒其宗,雖不請乎天子而征之可也,已征而歸其地於天子。諸侯貢士,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黜之,一黜以爵,再黜以地,三黜而地畢。諸侯有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不率正者,天子黜之,一黜以爵,再黜以地,三黜而地畢。然後天子比年秩官之無文者而黜之,以諸侯之所貢士伐之。《詩》云:「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之謂也。 |
《潛夫論》 | [東漢] 102年-167年 王符著 | 提到《潛夫論》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考績》 | 電子圖書館 |
5 | 考績: | 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載適謂之尚賢,三適謂之有功,則加之賞。其不貢士也,一則黜爵,載則黜地,三黜則爵土俱畢。附下罔上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其受事而重選舉,審名實而取賞罰也如此。故能別賢愚而獲多士,成教化而安民氓。三有於世,皆致太平。聖漢踐祚,載祀四八,而猶者末,教不假而功不考,賞罰稽而赦贖數也。諺曰:「曲水惡直繩,重罰惡明證。」此群臣所以樂總猥而惡考功也。 |
《史書》 | 相關資源 |
《漢書》 | [新 - 東漢] 36年-111年 | 提到《漢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紀》 | 電子圖書館 |
《武帝紀》 | 提到《武帝紀》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54 | 武帝紀: |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於斯路。故旅耆老,復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於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
《前漢紀》 | [東漢] 198年-200年 | 提到《前漢紀》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孝武皇帝紀三》 | 電子圖書館 |
2 | 孝武皇帝... : | 元朔元年冬十有一月。詔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壅於上聞也。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議不舉賢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一則黜爵。二則黜地。三則黜爵地畢。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十有二月。江東王非薨。謚曰易。王非好勇。有氣力。治宮室。招四方豪傑。驕奢甚盛。春三月甲子。立皇后衛氏。赦天下。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鴈門。敗都尉。遣將軍衛青出鴈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東夷穢貊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以為蒼海郡。魯王餘薨。謚曰恭王。餘好治宮室苑囿狗馬。長沙王發薨。謚曰定王。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而夜進其侍者。景帝醉不知而幸之。遂有身。及生子。因名發。以母微無寵。故王居卑溼貧國。 |
《漢代之後》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治道部九》 | 電子圖書館 |
《貢舉上》 | 電子圖書館 |
7 | 貢舉上: | 又元朔元年,詔曰:「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本仁祖義謂以仁義為本始也。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故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壅于上聞也。究,竟也。言見壅遏,不得聞于天子也。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是時天下慎法,莫敢謬舉,而貢士蓋鮮,故有斯詔。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一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削地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其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為其不求士報國也。不察廉為不勝任也,當免。」奏可。凡國之官,非傅相,其地既自署置,又調屬僚及部人之賢者,舉為秀才廉吏而貢于王庭,多拜為郎,居三署,無常員,或至千人,屬光祿勛。故卿校牧守居閑待詔,或郡國貢送,公車征起,悉在焉。光祿勛復於三署中銓第郎吏,歲舉秀才廉吏出于他官以補缺員。后漢制同。 |
共5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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