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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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 符合次數:6. |
共6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儒家》 | 相關資源 |
《禮記》 |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 提到《禮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樂記》 | 提到《樂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25 | 樂記: |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王因為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綴淫也。 |
《史書》 | 相關資源 |
《史記》 | [西漢] 公元前109年-公元前91年 司馬遷著 | 提到《史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書》 | 電子圖書館 |
《樂書》 | 提到《樂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20 | 樂書: |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事者,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然則先王之為樂也,以法治也,善則行象德矣。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煩,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王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 |
《列女傳》 |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劉向著 | 提到《列女傳》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母儀》 | 電子圖書館 |
《有虞二妃》 | 電子圖書館 |
2 | 有虞二妃: | 瞽叟與象謀殺舜。使塗廩,舜歸告二女曰:「父母使我塗廩,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廩,乃捐階,瞽叟焚廩,舜往飛出。象復與父母謀,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從掩,舜潛出。時既不能殺舜,瞽叟又速舜飲酒,醉將殺之,舜告二女,二女乃與舜藥浴汪,遂往,舜終日飲酒不醉。舜之女弟繫憐之,與二嫂諧。父母欲殺舜,舜猶不怨,怒之不已。舜往于田號泣,日呼旻天,呼父母。惟害若茲,思慕不已。不怨其弟,篤厚不怠。 |
《漢代之後》 |
《隋唐》 |
《藝文類聚》 | [唐] 624年 | 電子圖書館 |
《卷二十三》 | 電子圖書館 |
《人部七》 | 電子圖書館 |
《鑒誡》 | 電子圖書館 |
37 | 鑒誡: | 《魏王肅家誡》曰:夫酒所以行禮養性命歡樂也。過則為患,不可不慎,是故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先王所以備酒禍也。凡為主人飲客,使有酒色而已,無使至醉,若為人所強,必退席長跪,稱父誡以辭之,敬仲辭君,而況於人乎。為客又不得唱造酒史也。若為人所屬,下坐行酒,隨其多少,犯令行罰,示有酒而已,無使多也。禍變之興,常於此作,所宜深慎。 |
《卷七十二》 | 電子圖書館 |
《食物部》 | 電子圖書館 |
《酒》 | 電子圖書館 |
3 | 酒: | 《禮記》曰:先王為酒醴,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飲食部一》 | 電子圖書館 |
《酒上》 | 電子圖書館 |
12 | 酒上: | 又《樂記》曰: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以谷食犬豕曰豢。為,作也。言豢豕作酒,本以饗祀養賢,而小人飲之善醉以致獄訟。是故先王因為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壹獻,士飲酒之百拜,以喻多禮。 |
共6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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