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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條件1: 提到 「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符合次數:6.
共6段落。第1頁,共1頁。

先秦兩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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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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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春秋 - 戰國] 公元前480年-公元前3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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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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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子罕: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子罕:
顏淵感嘆地說:「老師的學問越仰望越覺得高聳,越鑽研越覺得深厚;看著就在前面,忽然卻在後面。老師步步引導,用知識豐富我,用禮法約束我,想不學都不成。我竭盡全力,仍然象有座高山矗立眼前。我想攀上去,但覺得無路可走。」

春秋繁露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董仲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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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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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制像:
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適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同也。劍之在左,青龍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韍之在前,朱鳥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夫能通古今,別然不然,乃能服此也。蓋玄武者,貌之最嚴有威者也,其像在後,其服反居首,武之至而不用矣。聖人之所以超然,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夫執介冑而後能拒敵者,故非聖人之所貴也。君子顯之於服,而勇武者消其誌於貌也矣。故文德為貴,而威武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於《春秋》何以言之?孔父義形於色,而奸臣不敢容邪;虞有宮之奇,而獻公為之不寐;晉厲之強,中國以寢尸流血不已。故武王克殷,裨冕而笏。虎賁之王說劍,安在勇猛必任武殺然後威。是以君子所服為上矣,故望之儼然者,亦已至矣,豈可不察乎!

二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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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端:
《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從起,亦未可與論異也,小大微著之分也。夫覽求微細於無端之處,誠知小之將為大也,微之將為著也。吉凶未形,聖人所獨立也,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此之謂也。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順數而往,必迎來而受之者,授受之義也。故聖人能擊心於微而致之著也。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故書日蝕、星隕、有蜮、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隕霜不殺草、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有鵒來巢,《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雖甚末,亦一端。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貴微重始是也。因惡夫推災異之象於前,然後圖安危禍亂於後者,非《春秋》之所甚貴也。然而《春秋》舉之以為一端者,亦欲其省天譴而畏天威,內動於心誌,外見於事情,修身審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豈非貴微重始、慎終推效者哉!

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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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

[西漢] 公元前109年-公元前91年 司馬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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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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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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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孔子世家: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聞也。夫子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顏淵喟然嘆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我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蔑由也已。」達巷黨人[童子]曰:「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曰:「我何執?執御乎?執射乎?我執御矣。」牢曰:「子云『不試,故藝』。」

後漢書

[南北朝] 420年-4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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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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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曹鄭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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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張曹鄭列... :
徵拜博士。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尚書琁機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予末小子,託于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予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褒知帝旨欲有興作,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著功德。功成作樂,化定制禮,所以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制作之符,甚於言語。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群僚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復下詔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乃者鸞鳳仍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赤草之類,紀于史官。朕夙夜祗畏,上無以彰于先功,下無以克稱靈物。漢遭秦餘,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褒省詔,乃歎息謂諸生曰:「昔奚斯頌魯,考甫詠殷。夫人臣依義顯君,竭忠彰主,行之美也。當仁不讓,吾何辭哉!」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從駕南巡,既還,以事下三公,未及奏,詔召玄武司馬班固,問改定禮制之宜。固曰:「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廣招集,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章和元年正月,乃召褒詣嘉德門,令小黃門持班固所上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於南宮、東觀盡心集作。」褒既受命,乃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以為百五十篇,寫以二尺四寸簡。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會帝崩,和帝即位,褒乃為作章句,帝遂以新禮二篇冠。擢褒監羽林左騎。永元四年,遷射聲校尉。後太尉張酺、尚書張敏等奏褒擅制漢禮,破亂聖術,宜加刑誅。帝雖寢其奏,而漢禮遂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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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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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律曆中:
先是,九年,太史待詔董萌上言曆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曆者雜議,訖十年四月,無能分明據者。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遠,日、月宿度相覺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牽牛五度,而以為牽牛中星,從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章帝知其謬錯,以問史官,雖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曆編訢、李梵等綜校其狀。二月甲寅,遂下詔曰:「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河圖曰:『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寧。予末小子,託在於數終,曷以續興,崇弘祖宗,拯濟元元?尚書琁璣鈐曰:『述堯世,放唐文。』帝命驗曰:『堯考德,顧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乎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閒者以來,政治不得,陰陽不和,災異不息,癘疫之氣,流傷於牛,農本不播。夫庶徵休咎,五事之應,咸在朕躬,信有闕矣,將何以補之?書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歲二月,東巡狩,至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覲東后,協時月正日。』祖堯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璣衡,以正曆象,庶乎有益。春秋保乾圖曰:『三百年斗曆改憲。』史官用太初鄧平術,有餘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轉差,浸以謬錯。琁璣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度,而曆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日也。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用望平和隨時之義,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獲咸喜,以明予祖之遺功。」於是四分施行。而訢、梵猶以為元首十一月當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歲不得七閏,晦朔失實。行之未期,章帝復發聖思,考之經讖,使左中郎將賈逵問治曆者衛承、李崇、太尉屬梁鮪、司徒嚴勗、太子舍人徐震、鉅鹿公乘蘇統及訢、梵等十人。以為月當先小,據春秋經書朔不書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則一月再朔,後月無朔,是明不可必。梵等以為當先大,無文正驗,取欲諧耦十六日,月朓昏,晦當滅而已。又晦與合同時,不得異日。又上知訢、梵穴見,敕毋拘曆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常小。定,後年曆數遂正。永元中,復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驗無有差跌。逵論集狀,後之議者,用得折衷,故詳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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