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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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己出八十斛」 符合次數:2.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算書》 | 相關資源 |
《孫子算經》 | [南北朝 (420年 - 581年)] | 電子圖書館 |
《卷下》 | 電子圖書館 |
1 | 卷下: | 今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九家共翰租。甲出三十五斛,乙出四十六斛,丙出五十七斛,丁出六十八斛,戊出七十九斛,己出八十斛,庚出一百斛,辛出二百一十斛,壬出三百二十五斛。凡九家共翰租一千斛。僦運直折二百斛外,問家各幾何? |
答曰:甲二十八斛。乙三十六斛八蚪。丙四十五斛六蚪。丁五十四斛四蚪。戊六十三斛二蚪。己六十四斛。庚八十斛。辛一百六十八斛。壬二百六十斛。 | ||
術曰:置甲出三十五斛,以四乘之,得一百四十斛。以五除之,得二十八斛。乙出四十六斛,以四乘之,得一百八十四斛。以五除之,得三十六斛八蚪。丙出五十七斛,以四乘之,得二百二十八斛。以五除之,得四十五斛六蚪。丁出六十八斛,以四乘之,得二百七十二斛。以五除之,得五十四斛四斟。戊出七十九斛,以四乘之,得三百一十六斛。以五除之,得六十三斛二斟。己出八十斛,以四乘之,得三百二十斛。以五除之,得六十四斛。庚出一百斛,以四乘之,得四百斛。以五除之,得八十斛。辛出二百一十斛,以四乘之,得八百四十斛。以五除之,得一百六十八斛。壬出三百二十五斛,以四乘之,得一千三百斛。以五除之,得二百六十斛。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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