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以法命之」 符合次數:10. |
共10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算書》 | 相關資源 |
《九章算術》 | [西漢 - 新] 公元前120年-20年 | 提到《九章算術》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方田》 | 電子圖書館 |
9 | 方田: | 又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四。問合之得幾何? |
答曰:得二、六十分之四十三。 | ||
合分術曰:母互乘子,并以為實,母相乘為法,實如法而一。不滿法者,以法命之。其母同者,直相從之。 |
《衰分》 | 提到《衰分》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衰分: | 衰分術曰:各置列衰,副并為法,以所分乘未并者各自為實,實如法而一。不滿法者,以法命之。 |
《孫子算經》 | [南北朝 (420年 - 581年)] | 電子圖書館 |
《卷上》 | 電子圖書館 |
8 | 卷上: | 凡除之法,與乘正異。乘得在中央,除得在上方。假令六為法,百為實。以六除百,當進之二等,令在正百下,以六除一,則法多而實少,不可除,故當退就十位。以法除實,言一六而折百為四十七,故可除。若實多法少,自當百之,不當復退。故或步法十者置於十位,百者置於百位。上位有空絕者,法退二位。餘法皆如乘時。實有餘者,以法命之,以法為母。實餘為子。 |
《卷中》 | 電子圖書館 |
2 | 卷中: | 今有三分之一,五分之二。問合之得幾何? |
答曰:一十五分之一十一。 | ||
術曰:置三分、五分在右方,之一、之二在左方。母互乘子,五分之二得六,三分之一得五。并之,得一十一,為實。右方二母相乘,得一十五,為法。不滿法,以法命之,即得。 | ||
3 | 卷中: | 今有九分之八,減其五分之一。問餘幾何? |
答曰:四十五分之三十一。 | ||
術曰:置九分、五分在右方,之八、之一在左方。母互乘子,五分之一得九,九分之八得四十。以少減多,餘王十一,為實。母相乘得四十五,為法。不滿法,以法命之,即得。 |
《周髀算經》 | [漢] 公元前50年-100年 | 提到《周髀算經》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
《卷上》 | 提到《卷上》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30 | 卷上: | 術曰:置十一萬九千里為實,以半歲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五為法,而通之,得九十五萬二千,為實。所得一千四百六十一為法,除之。實如法得一里。不滿法者,三之,如法得百步。不滿法者,十之,如法得十步。不滿法者,十之,如法得一步。不滿法者,以法命之。 |
《卷下》 | 電子圖書館 |
13 | 卷下: | 術曰:置外衡去北極樞二十三萬八千里,除璿璣萬一千五百里。其不除者二十二萬六千五百里以為實。以內衡一度數千九百五十四里二百四十七步、千四百六十一分步之九百三十三以為法。實如法得一度。不滿法,求里、步。約之合三百得一以為實。以千四百六十一分為法,得一里。不滿法者三之,如法得百步。不滿法者又上十之,如法得一步。不滿法者,以法命之。次放此。 |
15 | 卷下: | 術曰:置中衡去北極樞十七萬八千五百里以為實。以內衡一度數為法。實如法得一度。不滿法者,求里、步。不滿法者,以法命之。 |
18 | 卷下: | 以內衡一度數為法。實如法得一度。不滿法者求里、步。不滿者,以法命之。 |
22 | 卷下: | 術曰:置冬至晷,以夏至晷減之,餘為實。以十二為法。實如法得一寸。不滿法者,十之,以法除之,得一分。不滿法者,以法命之。月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 |
共10段落。第1頁,共1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