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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简体字版
检索内容:
检索范围: 检索类型: 段落
条件1: 提到 “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符合次数:2.
共2段落。第1页,共1页。

先秦两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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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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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春秋 - 战国] 公元前480年-公元前3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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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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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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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里仁: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里仁:
孔子说:“一旦树立了崇高的理想,就不会为非作歹。”

春秋繁露

[西汉 (公元前206年 - 9年)] 董仲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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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英

电子图书馆
6 玉英:
经曰:“宋督弑其君与夷。”《传》言:“庄公冯杀之。”不可及于经,何也?曰:非不可及于经,其及之端眇,不足以类钩之,故难知也。《传》曰:“臧孙许与晋却克同时而聘乎齐。”按经无有,岂不微哉。不书其往而有避也。今此《传》言庄公冯,而于经不书,亦以有避也。是以不书聘乎齐,避所羞也。不书庄公冯杀,避所善也。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不居正之谓避,其后也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之无所见矣。难者曰:为贤者讳,皆言之,为宣缪讳,独弗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竟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

共2段落。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