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壶: |
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 |
| 投壶: |
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乐宾。”宾曰:“子有旨酒嘉淆,又重以乐,敢辞。” |
| 投壶: |
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以请。”宾曰:“某赐旨酒嘉淆,又重以乐,敢固辞。” |
| 投壶: |
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 |
| 投壶: |
宾再拜受,主人般还,曰:“避。”主人阼阶上拜送,宾般还曰:“避”。 |
| 投壶: |
已拜,受矢,进即两楹闲,退、反位,揖宾就筵。 |
| 投壶: |
司射进度壶,反位,设中,执八算。 |
| 投壶: |
请于宾曰:“奏投壶之令,曰:‘顺投为入,比投不释算,胜饮不胜。正爵既行,请为胜者立马,三马既立,庆多马。’”请主人亦如之。 |
| 投壶: |
命弦者曰:“请奏狸首,闲若一。”太师曰:“诺”。 |
| 投壶: |
左右告矢具,请拾投。有入者,则司射坐而释一算焉。宾党于右,主党于左。 |
| 投壶: |
卒投,司射执馀算曰:“左右卒投,请数。”二算为纯,一纯以取,一算为奇。有胜,则司射以其算告曰:“某党贤于某党,贤若干纯。”──奇则曰奇,钧者曰钧。 |
| 投壶: |
举手曰:“请胜者之弟子为不胜者酌。”酌者曰:“诺。”已酌、皆请举酒,当饮,皆跪奉抵曰:“赐灌。”胜者跪曰:“敬养”。 |
| 投壶: |
司正曰:“正爵既行,请为胜者立马。”马各直其算上。一马从二马,以庆。庆礼,曰:“三马既立,请庆多马。”宾、主人皆曰:“诺。”正爵既行,请彻马。 |
| 投壶: |
周则复始,既算。算多少,视其坐。 |
| 投壶: |
矢八分;堂上七扶,室中五扶,庭中九扶,算长尺二寸。 |
| 投壶: |
堂下司正、司射、庭长及冠士立者皆属宾党;乐人及童子使者皆属主党。降揖其阼阶及乐事、皆与射同节。 |
| 投壶: |
壶中置小豆,为其矢跃而去也。壶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无去其皮,大七分。 |
| 投壶: |
曾孙侯氏,今日泰射,于一张侯参之曰今日泰射,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质参既设,执旌既载,大侯既亢,中获既置。 |
| 投壶: |
壶脰修七寸,口径二寸半,壶高尺二寸,容斗五升,壶腹修五寸。 |
| 投壶: |
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跻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获者之旌,既获卒莫。 |
| 投壶: |
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狸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闲歌。史辟、史义、史见、史童、史谤、史宾、拾声、睿挟。 |
| 投壶: |
鲁命弟子辞曰:“无荒、无傲、无倨立、无逾言。若是者,有常爵。“嗟尔不寍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强食食,诒尔曾孙侯氏百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