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永樂、洪熙、宣德年間
永樂二年(1404年),周忱中進士甲申科二甲第十名,選庶吉士,入翰林。次年,明成祖朱棣選其中二十八人入文淵閣學習。周忱自陳年幼願意入學,朱棣嘉獎其志而批准。之後晉升為刑部主事,再升員外郎。周忱雖有經世之才,但在工部郎署中長達二十年,無人賞識,只有夏元吉認為其有奇才。
洪熙元年(1425年),其升為越王府長史。宣德年初,有舉薦其擔任郡守,而被夏元吉視為屈才。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認為地方財政非常混亂,其中以江南為首。光蘇州就累積拖欠賦稅多達八百萬石,於是考慮派遣得力官員去治理。於是大學士楊榮舉薦,升為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理稅糧。
周忱到任後,即召集父老鄉親詢問拖欠賦稅原因。民間均說豪強不願自己繳納,卻徵用佃農財糧,百姓因貧逃亡,於是稅額更缺。周忱因此創建「平米法」,規定各府的官田、民田科均不變,田主無論大小,一律繳納耗米,並在其基礎上調整數額,多減少補。百姓因此大為方便。此外,周忱發現諸縣收糧並無專門機構,認為其是遲交糧額的原因。於是命各縣設置囤官,負責徵糧。
當初,朱元璋起兵征討張士誠後,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此後並剷除當地豪強,沒收其田產而稱為「官田」。按照其家租籍徵收稅費,於是蘇州府比其他各府都重,田租共有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租稅即有二百六十二萬石,百姓無法承擔。於是,明宣宗下詔減少「官田」田租,周忱與蘇州知府況鍾計算後上報請減至七十二萬石。宣德七年,江南豐收,宣宗詔令諸府縣以官鈔賣籌備振貸,蘇州於是得米二十九萬石。當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都來自南京戶部,而蘇州、松州百姓轉輸到南京,每石均加費用六斗。周忱於是奏令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斗,其餘的五斗,通計米一共為四十萬石有奇,以官鈔所購,於是得米七十萬余石,遂置倉貯存,稱為「濟農」。當時凡是在運輸中有遺失部份,官方軍借給與民,待秋收後再歸還。而修圩、築岸、開河、浚湖等而支出的口糧,則不用償還官方。耕者請求借貸,必派官員進行檢驗其人丁與田畝後再給,於是在秋收時與糧並賦,凶年時再行賑災。有奸頑不償的人,以後不與貸給。之後,這些均為定製,為宣宗嘉獎。直至他離任前,江南各大郡縣,孩童不知何為饑荒,而兩稅未曾缺欠,此均為周忱功勞。
當時漕運時,軍民各承擔一半。百姓在運輸中,因為耗損巨大,往返耗時長,甚至耽誤農時。周忱於是與平江伯陳瑄提議,民間運輸到淮安或瓜洲時,兌與衛所轉運;河南于大名府小灘兌與遮洋總海運;山東則于濟寧兌與軍運,軍運費用由百姓承當。因此漕運節省大量費用。民間運往兩京的糧草費用巨大。周忱於是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則即地買納。順天府的百官月俸,均以持俸帖赴南京領取。米價低時,俸貼七八石,僅易銀一兩。他於是請重新檢查官田、極貧下戶的兩稅,並折納金花銀,使每兩當米四石,於是解除京城兌俸,民間耗資甚少,而官俸卻能保持常足。此外,周忱還對嘉定、崑山諸縣的每年納布價格的兌換、管理進行調整。
正統年間
正統初年,淮安、揚州遇災年,鹽業虧損。明英宗命周忱巡視,他奏令蘇州諸府,撥余米一二萬石抵達揚州鹽場,以抵明年田租,命竈戶納鹽給米。當時米價貴而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於是公私大濟。之後他又被命兼管松江鹽課。華亭、上海二縣欠鹽課六十三萬余多,竈戶均逃亡。周忱於是上疏四事,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餘石。並效仿濟農倉法,設置贍鹽倉,以補缺竈戶數量。浙江當時欲修建五十艘大船,英宗下詔命周忱計算花費。周忱問都匠後稱修建一艘須米千石,並稱「成大事不宜惜費」而上奏並獲得批准。之後秩滿入朝,晉升為工部左侍郎。正統六年,命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後命與刑科都給事中郭瑾負責南京刑獄。
周忱為人坦率、平易近人。當時,大理寺卿胡槩擔任巡撫,用法嚴。而周忱則一切管理從簡易方便而行,於是有人者告狀使得事不成。甚至有人當著周忱面說:「公不及胡公。」周忱則以各司其職而笑答。他在江南長期擔任巡撫,與當地官吏百姓彼此熟悉,如同家人父子。其每次經過村落,均不帶隨從,且與農夫面談仔細詢問其疾苦,並為其籌謀劃策。他的部下,即使是低級閒雜官吏,他也都悉心坦誠諮詢並採納。遇到有才能的官吏,如況鍾及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同知趙泰等人,均推心置腹商議策劃,並盡其才能所長,於是事無不成。當時其常常到松江府考察水利,發現嘉定、上海之間沿江茂草叢生多淤流,於是疏通其上流,使崑山、顧浦諸衛所的水流下沖走淤泥。其空閒時,騎馬在江邊視察,看到的人都不知道他就是巡撫。其歷任巡撫二十餘年,朝廷委任益專。兩次遇到親喪,均起復視事。周忱於是更加勤勞,看到利害之事,知無不言,言無不聽。
周忱當初欲減免松江官田賦稅,而按照民田起算。戶部郭資、胡濙奏其變亂已成定法,請下罪周忱,宣宗則狠狠批評郭資等人。周忱還上書:「吳淞江畔有沙塗柴場百五十頃,其中水草茂盛,蟲蜢多生其中。請招募百姓開墾,可以提高國家賦稅並消除蟲災。」此外他還建議取消已沒入長江的農田賦稅,而宜多徵豪強田租。均報批准。此外,周忱還修建學校、先賢祠墓、橋梁道路,及崇飾寺觀等。正統九年,給事中李素等人彈劾周忱擅自改變定製與賦稅,周忱則上疏自辯。英宗以余米既為公用,不予追問。當時有尹崇禮者,上奏妄稱周忱不當多征耗米,於是周忱改變的賦稅均被撤銷,而民無所賴,紛稱不便。周忱再上奏請治尹崇禮罪,而其變法得以實施。同年,其任滿,當進戶部尚書。後因「浙江、江西、蘇松人不得任戶部官員」為由,改任工部尚書,仍擔任巡撫。
景泰年間
景泰元年,溧陽民彭守學等人屢次上奏攻擊周忱,戶部於是派遣御史李鑒等趕往各縣核查。次年,給事中金達等亦上奏,於是召周忱還朝。之後言官紛紛交相彈劾周忱,並請加罪。明景帝知其賢德,且朝廷大臣均多數願意支持他,但景帝仍令其致仕。然而當時,提到善於管理財政的人,沒有人能超過周忱。其治理以愛民為本。每年徵收剩餘糧食,均還于百姓命其努力種植。其法令張弛有度並為變通。各府剩餘米糧,一些多至不可數,可使公私饒足,施及外郡。景泰初年,江北有大饑荒,都御史王竑跟從周忱貸米三萬石,來年秋收,獲得十萬石收成。
周忱為人機警,錢糧倉庫數量巨大,其均能計算無遺。他曾暗下記錄天氣情況,某日有人稱在江中遇到大風丟失米糧,周忱則指出該日無風,此人聽後驚服。有奸民作亂重新就舊案重提,周忱則稱:「事已判決,你豈敢欺騙我?」土木之變後,當時朝議是否焚燒通州糧倉,以避免瓦剌軍佔領獲得。周忱則稱其倉米達百萬石,可以用來作為京軍的一年兵餉,可派士兵自取。後于謙採納其計。不久,景宗下詔命其急造數百萬盔甲,周忱認為鍍鐵太費,改用澆錫,於是數日完成任務。
周忱既被彈劾致仕,景宗命李敏代任。戶部自此把其積余米作為公賦,於是儲備漸少。之後江南有饑荒,路上餓死人隨處可見,而課稅如舊。百姓日益思念周忱,于是在各處建生祠祭祀。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周忱去世。謚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