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文思敏捷,被後世稱為唐宋八大家之一。除文學造詣外,王安石對傳統經學也有研究,創立了在當時具有卓越影響力的學派——荊公新學,他的思想對宋明之季的經學學習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在當時也獲得了很多關注。雖然王安石主要修習儒家學說,但是他秉持實務主義,從周禮、荀子、韓非子和商君書(商子)等其他經籍、論著中吸取經驗,後世學界多因此結合王安石所主持的熙寧變法而認為王安石傳承于法家。除此之外,王安石對道教、佛教也有了解,並留有多篇著述。歐陽修曾作詩「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爭先」稱讚王安石。現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文集存世。
王安石在政治一途頗有所建樹,對宋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在慶曆二年考中進士,先後于江蘇、浙江、安徽、河南等地為官,這二十年中他廣泛地接觸了社會生活,對社會上的各種問題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直至熙寧年間擔任宰相後發動改革,史稱「熙寧變法」或「王安石變法」。王安石的基本思想根植于不盲從一定的權威、不信奉一成不變的教條,進行改革時對現實有清醒的認識,以及正確的技術與計算。希望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熙寧變法引起了朝廷內部新派與保守派之間的激烈衝突,史稱「新舊黨爭」,最終在各種原因的阻隔下王安石所實施的變法基本失敗。此次變法在歷史上多被評價為立意良善但王安石本人能力不足而失敗,宋史學家漆俠提出變法成功和失敗的地方都值得垂鑒後世。
生平
早年
王安石的父親為王益,官至都官員外郎。宋天禧五年(1021年)十一月十三日,王益時任臨江軍判官,在臨江府任職時王安石降生。王安石小時常跟隨長輩遊玩于臨川附近的山丘、溪水,後來前往外地為官後也在其文章中表明對故鄉的思念之情。同時,他亦喜好讀書,看文章時過目不忘,寫文章時動筆如飛,看起來寫得漫不經心,但是寫完後見到的人都佩服他的文章非常精妙,于是曾鞏帶著王安石的文章入京展示給歐陽修,歐陽修看過後也向周圍傳播了王安石的才能。當王安石十三歲時,王益的父親去世,王安石不得不跟隨父親繼續留在臨川三年。在此期間,王安石因自己的詩文造詣而極為自負,因而「乘閒弄筆戲春色」,對于當時的生計問題不放在心上,不以孔孟為標準來行事。
景祐四年(1037年),王益調為建康府通判,王安石也隨他過去。在四月份抵達後,王安石突然自悟,有了「男兒少壯不樹立,挾此窮老將安歸?」的感慨,是故繼續專注于讀書,謝絕了各種活動。寶元二年(1039年),王益于任上去世,王安石非常悲痛,在守喪的三年中持續厭食。
仁宗朝
入仕
慶曆二年(1042年)三月,時年二十二的王安石進士及第,登楊寶榜進士甲科。在評卷時,本來王安石被評為第一,但是由于他文中所寫的「孺子其朋」犯仁宗忌諱,降為第四,原本第四的楊寘則升為第一。宋代學者王銍認為王安石儘管知道他本為狀元,在後生中卻不張揚,這是氣量高大的體現。後王安石在四月二十三日以第四名的成績被賜為校書郎,出為簽書淮南東路節度判官公事。在出發前王安石還特地致書好友王令,想要在揚州會面。此時曾鞏正向歐陽修描述他所認為的當世之急,于書信最後提起王安石,說他對朝廷的用處很大,推薦給了歐陽修。
慶曆五年(1045年),資政殿學士韓琦知揚州,成為王安石的上司。由于王安石當時經常通宵讀書,早晨前往官衙的時候十分疲倦,並蓬頭垢面、不加梳洗,這使得韓琦誤以為他夜夜笙歌。而後有一天韓琦遇到王安石後,勸誡王安石說:「君少年,無廢書,不可自棄。」,于是王安石在離開官衙和人討論時說:「韓公非知我者。」
當時規定任職期滿後可以進獻文章以換取館閣職位,然而時為殿中丞的王安石在經歷多個任期後依舊沒有陳上任何文章,朝廷令他前去試職,也被他以家貧親老的理由辭官拒絕,遂于慶曆七年在文彥博和歐陽修的推薦下被調任為鄞縣知縣。
變法雛形
鄞縣在明州治下,屬于現代浙江省寧波地區。在鄞縣任職期間,王安石依舊喜好讀書,並每三天都會過覽縣事,也在當地小範圍試驗他的新政。他先觀察了當地的具體情況,他發現儘管鄞縣臨海,沒有洪澇的憂患,但是也有乾旱的憂慮。早在吳越國統治時期,因鄞縣跨負江海,當地設置了營田卒吏,負責修建疏浚水利設施並蓄藏山谷來水。後來營田官吏相繼被廢除,本來建造好的水利工程在此後的六七十年中漸漸壅塞,來自山川的水無法儲存,全部流入海中,若是遇到少雨的季節就會大旱。于是王安石于慶曆七年(1047年)十月份上書兩浙轉運使杜杞,向他闡述了對鄞縣的水利工程進行改進的想法,並在最後得到了杜杞的同意。十一月時王安石便再次視察了全縣的水利工程,實地觀察百姓的勞作。途中察看禊工採石造閘,乃因地制宜,令百姓修築長塘。王安石在確認了全縣的情況後回到了縣城並寫就《鄞縣經遊記》一篇記載他的所見所聞。在接下來的三年中,王安石陸續完善了這些水利工程,還修建了多處堤堰並挖掘了很多陂塘。在這些工程中,位于鄞縣東鄉的東錢湖受到了王安石的重視,在他的指導下,百姓沿著東錢湖周圍開墾了荒田,使得東錢湖可以用于灌溉莊稼。根據記載,東錢湖可以多滿足五十畝田的灌溉任務,並保証了莊稼在旱年的生存率。
王安石為了應付青黃不接的季節,向百姓貸出了存在官倉的谷糧,等到秋天田地收穫後再加上利息償還,這樣不但使得官倉內的陳糧可以換成新糧,當地的人也覺得十分便利;後來王安石的青苗法就是以此為基礎發展出來的。免役法、方田均稅法、保甲法都被王安石在鄞縣得到了實施,也為他後來將新法推行天下打下了基礎。
除去在經濟、農桑、水利上的各種新政策,王安石對當地的教育也付出了極大的關注,後在《慈谿縣學記》中王安石詳細描述了他當時的治學理念。
慶曆八年(1048年),王安石即將離任,這時浙東轉運司下令要求每個縣多繳納不少錢,名為「購人捕鹽」,希望用這些錢懸賞、鼓勵百姓揭發那些違法私自販鹽的行為。王安石在接到命令後回書浙東轉運使,他在書中認為這種舉動十分不妥,他說就算現在用重利誘惑民眾抓人,當地的艚戶等人都會收到很大的影響;鄞縣的大戶最多也就百畝田地,他們要出錢必然會有賣了田地的人,這些錢給了無賴不是正確的做法;這樣一來會形成惡性循環,大家只為利而奔波,小民越加困苦,這不是處理政事的正途。
經過三年的任期後,王安石回到臨川。儘管在此前的十年中王安石從未試圖投文章于貴人門下以求速進,皇祐三年(1051年)三月,再次拜相的文彥博舉薦了他,以他淡泊名利為由請朝廷越級提拔,用以遏制當時為名利所奔走的官場風氣。同一時間,王安石的同年陳襄也上書舉薦,于是朝廷召王安石試任館職。王安石在試後拒絕就職,並言明他拒絕是有原因的,但是淡泊名利並不是他的本意。數年後,歐陽修想舉薦王安石為諫官,朝中大多異口同聲也都對王安石讚譽有加,卻被王安石以祖母歲數已高而拒絕。後《宋史》記載王安石來自楚地,在朝中本就不知名,他為藉助韓、呂兩家的權勢與韓維、呂公著形成很好的關係,三人一同被稱揚,王安石這才聲望更盛。清代學者蔡上翔認為宋史所採納的這一說法是源自當時詆毀者的,並舉証說文彥博在皇祐三年一同舉薦王安石、韓維兩人;陳襄當時也是因為王安石在文學、政事方面的聲名已經流傳在外才舉薦的;他隨後總結說自皇祐到熙寧二十年間,王安石本就名滿天下,連范仲淹、富弼都為其所稱道,韓維、呂公著應依靠他才能揚名。
皇祐三年(1051年)末,王安石再被召去試就館職,中書下狀免試,讓王安石直接前去舒州。皇祐四年(1052年),王安石抵達舒州並就任通判,得知范仲淹去世後為范仲淹寫了一篇祭文,在其中稱范仲淹為一世之師。在舒州任上,王安石曾作詩描述了他在任上的所見所聞。他認為舒州相比而言相當于「荒郡」,當地百姓連豐收的年份都無法吃飽飯,還指出了當時賦稅對于百姓而言負擔過重,同時也因自認為百姓的父母而慚愧。在後來的三年內,王安石走訪了舒州各地,他發現最後市集上依舊會有人拋棄嬰兒,不同地方的人家沒有足夠的儲糧,甚至連鄉間豪紳都沒有餘糧。
至和元年(1054年),王安石在歐陽修的推薦下為群牧判官,他依舊堅持拒絕試館職,被朝廷留在京師為差遣。時任館閣校勘的沈康非常不滿,他面見陳執中,說王安石資歷淺薄,本人又不肯就任,他(沈康)願意替代王安石為群牧判官。陳執中聽後回答說朝廷優待王安石給了他差遣官,館閣官本就是為有才能的人所準備的,你(沈康)如此斤斤計較顏何厚也。沈康聽後知道無法達到自己的目的,沮喪的離去了。至和二年(1055年),歐陽修上札子推薦了王安石和呂公著,說王安石品行端正,多次不去試職館閣,文才也很好,還擁有豐富的經驗。因此中書省下詔特授王安石為集賢校理,卻被他拒絕了。
上萬言書
至和三年(1056年)二月,王安石在開封和之前對他多有提拔的歐陽修相見,兩人分作《贈介甫》、《奉酬永叔見贈》二詩。歐陽修在見到王安石的回詩之後,以為王安石不過徒有虛名,韓愈何曾吏部文章二百年,王安石便說,歐陽修讀書未博也。這一次會面在時人及後世學者的眼中,多認為王安石的回詩是在對歐陽修表達不滿之情。回家後,王安石又致書給歐陽修,在內表達了他這次會面還有很多話要講,並解釋了他多次拒絕就試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的家庭有婚嫁葬送需要操辦,而萬一被選上,法理上一年內不得離開京師。緊接著在七月份,歐陽修便再次舉薦王安石,更是將他和呂公著、包拯、張瓌並為「四賢」。
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王安石再次被調任,成為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他當時寫上執政書,特地要求前往外地為官。在書內,他解釋說了當時他家庭還有婚禮、送葬等事需要解決,而他也並非為了剝削地方百姓來供養家族;另一方面,他還說了他一邊讀書一邊還要處理政務使他時常昏聵做事,提及他在生病的情況下更是無力擔任這樣一個職位;最後他希望在「東南寬閒之區」當一名地方官,這樣一來也能施行他學的經世術學。
嘉祐二年(1057年)四月,王安石被任為常州(今江蘇省常州市)知州。他在出行前拜訪了歐陽修,儘管歐陽修當時府上有客人,依舊接待了王安石。而王安石在走後特地再修書于歐陽修,指出當時因為有客人不能暢所欲言,並在書中詳細的解釋了他不想要通過館閣試職留在行在的原因。王安石五月份出發,當六月到達楚州的時候,因他的七弟王安禮生病而不得不停留一個多月,後又于揚州得知自己的小兒子夭折,直到七月四日才抵達常州任職。他抵達後發現當地領導官員更換頻繁,而且還有旱災,政事紛冗。他將這些情況致書與歐陽修知道,後歐陽修也曾寄書王安石表示其思念之意。而作為常州的知州,王安石也需要對地方長官如轉運使等報告治下所聞,另一方面也致書啟一封至中書。他在書啟中提到了他先前已對歐陽修所說的所見所聞,還特意提出他希望延長在任時間,以便看到自己所做所為能起到成效。
王安石在其任期內曾有一次水利工程,他上書浙西轉運使,想要使用他在鄞縣的做法開鑿運河,認為這條運河會對當地農業有很大的好處。然而轉運使並不支持此項工程,王安石本來準備下令從周邊縣治調集民夫,由于轉運使的態度,他所調動的民夫數額比計劃中的少。儘管王安石依舊試圖開掘運河,工程的進度被放慢。時任宜興縣知縣的司馬旦知道後勸誡他說這次工程太大,民夫不一定有能力一次性解決,希望王安石下令讓諸縣每年修一些,雖然會緩慢一些,最後總會完成,王安石卻沒有聽勸。當時秋天的時候一直在下雨,導致很多民夫工作勞苦生病,最後還死了很多人,導致挖掘運河的工程不得不停止。事後,劉敞曾寫信以此事戲笑王安石,並勸告他不要一直有意于改革地方。王安石在回信中說了他此次停止挖掘運河的具體緣由,指出這事先是勞人費財,而又無法為以後帶來利益,這讓他非常愧疚悔恨。
因為這件事情,王安石出任常州不久就被調任,官職為提點江南東路刑獄。王安石就此任命上書曾公亮,試圖辭去這一任命。他解釋說他母親年事已高,需要子嗣在旁照顧,而提刑江東一職正需要他本人在轄區內奔走,自認不能勝任這樣的職務。最後中央沒有撤回任命,王安石于嘉祐三年(1058年)正月抵達饒州,替代沈康為提點江南東路刑獄,沈康則易為常州知州。王安石還寫詩相贈。
十月下旬,王安石被召回京師述職,他向仁宗上《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述職,在其中詳細分析了他在江南東路所見所聞,提出了他對當時政治的看法。他在疏中說現在天下越來越窮困,世風日下,是因為現在的人不了解法規制度,不效法先王時政;而為了讓大家效法先王,是要效法其精神;效法其精神之後,他的改革就不會驚擾天下人;依靠天下的人力生產天下的財富,又徵收天下的財富來供給天下,自古以來的憂患根本是不懂得理財之道;因此希望陛下(仁宗)明察,改革朝廷。因此王安石被升為三司度支判官。呂祖謙認為王安石的熙寧變法就是按照這份萬言書為大綱而推行的。
嘉祐四年(1059年),呂公著被任命為天章閣侍講,被他以病為由辭去,推薦了司馬光和王安石來頂替,最終沒有報上。三月二十二日,中書省升王安石為集賢校理,王安石沒隔幾日就上疏拒絕,在內說他資歷不夠,這次他被升官也是因為有人推薦而不是于館閣供職一年再通過考試才有的;四月五日,中書再下牒讓王安石立刻就職,不可辭免,王安石便再上第二疏拒絕,在疏內他繼續解釋說朝廷優待他,讓他免試就可以入職,這樣會使得很多人「立小異以近名,托虛名以邀利」,就算改進法律也無法阻止如此惡習。;僅僅四天後,中書第三次下通牒,王安石再次上疏,堅持說他不能因此就破壞考試的制度,更是用「匹夫不可奪志」為由拒絕;等到四月二十四日,中書繼續下札子給王安石,于是王安石第四次上疏拒絕,提出儘管不能因為禮數就不斷的推讓,他依舊要遵守自己的義,希望中書把授官追還。直到五月份,中書、門下以王安石多次拒絕試職為由,第五次下詔讓他供職于集賢院。當時很多士大夫都以為他無意仕途,恨不能認識他,而朝廷多次委任也是怕他不就任。王安石這次終于不再繼續拒絕,接受了這個職位。
嘉祐五年(1060年)初,遼國賀正旦使回程遼國,王安石被安排為送伴使陪送至邊境的拒馬河。在此期間,遼使曾為王安石置宴,途中王安石也著有很多有關北方的詩作。王安石在回程後便于四月被命一同修撰起居注,當門吏送敕命到他府上的時候,被他拒絕了。于是門吏向他下拜,請求他收下,不想他又躲到了廁所,等到門吏離去,將敕命留在桌上後,卻被他追上去將敕命交還給門吏。次日他就上疏,說他去年才入館,時間尚短,才能又沒有異于常人,想要辭去這個職務。第二天一早,他又上疏補充了他的觀點,說他的確是不要這個官,但不僅僅是因為他的私義,更是因為要遵守朝廷的用人法度。緊接著同一天他再次上疏,強調了他的資歷短淺,又說了他這段時間所謂勤勉的工作其實都是寫虛文,不能接受新的職位。後又連上三疏,仔細解釋了他不能違反道德觀念、不能當一個為了私利而放棄大義的人,堅決拒絕中書的命令。次日王安石還是收到了中書的敕書,他便再上疏表明自己的心跡,希望「哀臣懇迫」,把任命收回。然而中書省依舊沒有放棄,王安石不得不繼續上疏,又連續寫了五本本章,最後無法拒絕,只能被朝廷任為同修起居注。
嘉祐六年(1061年)六月,王安石升為知制誥,並糾察在京刑獄。
他在任期間,開封府受理了一個案件:有一個少年擁有一隻善斗的鵪鶉,他的朋友找他要這隻鵪鶉卻被拒絕,朋友則仗著兩個人平時關係親密強行拿走了鵪鶉,最後反被少年追上去殺死了他。開封府的官員判決給這個少年死刑,王安石反駁他們說這個少年的朋友在他不給的情況下拿走鵪鶉是盜竊的行為,少年殺死他則是緝捕盜賊,儘管殺死了人,卻也不應該追究他的責任。接著王安石就上疏彈劾了開封府官員,說他們將不該判刑的人判了刑。開封府官員不服他的論斷,使得這個案件被皇帝下放給大理寺和審刑院繼續審判。然而最後的結果是他們也同意了開封府的判決,皇帝下詔免去王安石的罪過,被王安石以「我無罪」反駁並不肯去答謝。多位御史因此事彈劾王安石,皇帝也沒有繼續追究,對那些奏疏置之不理。
這時有詔令規定說舍人院不能申請刪除、修改詔令的文字,王安石上疏爭辯。他說如果如同詔令所說的來,那麼舍人就無法履行到他們所應該有的指責,儘管不是大臣故意要侵奪舍人的權利,立法也不能這樣;軟弱的大臣不敢幫助陛下遵守法紀,強橫的卻可以假陛下的旨意下令,言官都沒有敢忤逆的,這樣的事情讓他感到害怕。這段言論都在針對當時的執政黨,使得王安石和他們更加的牴觸。在魏泰《東軒雜記》中記載此事其實是由于蕭注之事所導致的,王安石和韓琦本來就不合,後更是因此疏遠和韓琦的關係。
仁宗駕崩
嘉祐七年(1062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王安石被升任為同勾當三班院。不久之後仁宗便駕崩了,王安石因此辭官為仁宗服喪。直到治平二年(1065年),王安石才被單方面恢復工部郎中、知制誥等職。
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王安石的母親吳氏去世,他退出朝政為母親服喪。在王安石母親的喪禮上,諸多士大夫都來弔喪,唯獨蘇洵沒有參加,並寫了一篇《辨奸》敘述王安石的為人,認為他最後必將為禍天下。
辨奸論爭議
早在嘉祐五年(1060年),蘇軾被授河南府福昌縣主薄,王安石親自題寫了制詞,他在內對蘇軾的才能多有誇讚。而當歐陽修勸說蘇軾的父親蘇洵同王安石交遊時,蘇洵拒絕了,他說王安石不近人情,很難不會禍害天下。他在後來寫的這篇《辨奸論》中斷定王安石為人陰險賊惡,更用王衍、盧杞、豎刁、易牙、開方等人為例,說天下將被其禍。由于辨奸論文章本身來源不夠清晰,學界對辨奸論的真實性做過多次研究。《辨奸論》本被收入《邵氏聞見前錄》、通行本《嘉祐集》(宋本《嘉祐集》無此文)及《三朝名臣言行錄》等書,清代政治家、史學家李紱在他的《穆堂初稿》所收錄的評論《書<辨奸論) 後中》中指出《辨奸論》最早見于《邵氏聞見前錄》,張方平所作蘇洵墓表及蘇軾謝張方平撰墓表書被懷疑是以《辨奸論》為目的而寫出來的。在清代學者蔡上翔在《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書中同意了李紱,認為辨奸論等都是偽作。現代的學術界對辨奸論依舊留存著極大的爭議,早在1979年,周本淳先生發表論文說《辨奸論》並非偽作。在文中,周本淳認為蘇洵《辨奸論》被收入張方平《樂全集》蘇洵墓表, 胡仔《苔溪漁隱叢話後集》、葉夢得《石林避暑錄話》均提及此事,因此可以斷定《辨奸論》確為蘇洵所作,李紱的考証被指不堪一駁。劉乃昌借周本淳論文反駁說蘇洵寫《辨奸論》是不可能的,他認為蘇洵與王安石接觸都不多,不會一見面即咬定王安石的本性。在他的《蘇軾同王安石的交往》一文中,他提出王安石推行新法, 是蘇洵去世數年以後的事,無論依照《邵氏聞見前錄》定在嘉祐初, 或據《樂全集》定在嘉祐末, 距離王安石當政依舊有十數年。其他學者在此問題上也多做過評論,在學界內一直沒有統一定論。
英宗朝
由于母親去世的緣故,王安石住在了江寧府(今南京)。直到三年後的治平二年(1065年)十月,王安石除喪,複為工部郎中知制誥,請赴闕的時候卻以疾病為由拒絕。英宗對此略有微詞,詢問輔臣他是否是真的病了,在旁的曾公亮回答說王安石才能很高,也有品德,肯定是病了;時任樞密副使的吳奎卻用王安石在開封處理刑獄的事開始反駁,並認為王安石會紊亂朝綱。後英宗多次召王安石入朝為官,然而都被王安石拒絕了。
直到治平四年(1067年)之前,王安石都居住在江寧,沒有任何官職。因此在這期間,他開始于當地講學,對當地學壇有一定影響。李定、龔原、陸佃、蔡卞等人都是他在這一時期所收的學生,他們在後來也多為王安石變法的支持者。陸佃曾在致書他人時提到王安石這一時期的所講的學說,他概括其為「有體有用,體不欲迷一方,用不欲滯一體」,他認為王安石的學說繼承了孔子的餘緒,主要在儒家思想的心性方面作了比荀子、揚雄更好的詮釋。
治平四年(1067年)三月,王安石被任為江寧府知府,大家本都以為他會再次拒絕詔令,然而他在收到詔書後立刻就前往江寧府視察,便逐漸有傳聞傳出說曾公亮如此著力推薦王安石就是為了抑制韓琦。最後王安石于九月二十三日被任命為翰林學士,吳奎也同意了他的文學造詣高出常人,肯定了王安石成為翰林學士的資格,隨後王安石上表謝恩。
呂公著、韓維在朝中經常稱讚王安石的才情,韓維時任穎王記室,為穎王講解觀點時多次說這都是他的朋友王安石的言論,因此使得神宗後來登基後決定召見王安石。學界對王安石為何直到治平四年才回朝任為翰林學士是因為韓琦當時是執政,王安石在揚州時與韓琦的矛盾加之韓琦在此後對王安石多篇奏疏的反對造就了這個情況。
神宗朝
熙寧變法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一日,王安石因任翰林學士被神宗召入對,他闡述了他對唐太宗的看法,認為神宗理應以堯舜為法,在他的想法中,堯舜所行的法度其實都是以普通人為基準的,後世的士子卻認為他們高不可及,反而不知道堯舜立法是經世務實的。
變法伊始
八月十一日,神宗于邇英殿詢問對河北災變的應對情況。司馬光首先提出了要節省開支,王安石則反駁說現在最著急並非國用不足,而是沒有善于理財的人。而後王安石便提出了「善理財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儘管後司馬光即刻用了桑弘羊舊事說明這個想法的不妥之處,王安石依舊以此為此後變法的核心主旨。
一開始神宗打算重用王安石,曾公亮也大力推薦,時任御史中丞的唐介卻認為王安石很難擔當大任。神宗反駁時說文學、經術或者政事都不能任用歪門邪道的人,唐介評論說王安石好學但是又拘泥古時,如果成為執政者,肯定有很多變更。他退朝後也對曾公亮警告說如果重用王安石,天下必當困擾。神宗後垂問侍讀孫固想知道王安石是否可以為相,孫固在回答時儘管認可了王安石在文學上的才能,但是認為王安石氣量太小,呂公著、司馬光等人才是賢相人選。神宗聽後不以為然,在熙寧二年二月拜王安石為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並為安慰王安石告訴他說很多人都不了解他,誤解他只會經學而不會處理政務。王安石聽後解釋說其實經學就是用來處理政務的,只不過大多數儒者都是庸人,導致了世俗認為經學無用。在神宗問他的變法計劃時,以現在「變風俗,立法度」為當今要務的說法得到了神宗的贊同。
在就任參知政事之初,神宗便就宋當時地方財政召王安石一同商議,他針對陝西錢幣貶值問題問王安石時,王安石提出從前就以有成例,以桑弘羊等人的施政實例指出朝廷需要統一管理現有貨幣體系,在此思想的基礎上,神宗設立了三司條例司,用于管理集中于中央的財政權。
王安石的變法動機
據宋史學家王曾瑜先生所總結,王安石變法的動機有二。宋代賦稅收入相比唐代更多,卻因為冗官問題而導致了財政的積貧,因此王安石想要富國強兵;另一方面,他也想要摧制兼併,均濟貧弱,其中以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為重點。後王曾瑜指出王安石傾向于富國但是又過度聚斂民眾的財富,因此對王安石的動機所造成的結果持否認態度;另一位學者漆俠和王曾瑜的老師鄧廣銘則在他們的文章中著重說明了王安石在此動機下,成功抑制了兼併風氣,因此值得肯定。現代學界也多圍繞這兩個主題對王安石的動機及後果多有爭議。
變法過程
神宗在與王安石奏對後便設立了三司條例司,以王安石為首,和陳昇之一同負責此機構。緊接著王安石便提舉了大量官員在全國範圍推行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改革科舉制度,不再注重詩詞歌賦;改革官制,加強尚書省實權,裁冗官;改軍制,進行火器開發,推行保甲制度,注重練兵。
在準備推行新法的時候,大多數士大夫都認為王安石是正確的人選,而接替唐介成為御史中丞的呂誨認為王安石不通時事,不適宜大用。于王安石參知政事四個月後,哪怕司馬光等人紛紛勸阻,呂誨堅持上《上神宗論王安石奸詐十事》狀共兩篇,大罵王安石「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陛下悅其才辨,而委任之安石」呈于神宗。神宗見到兩篇奏疏後將呂誨貶為鄧州知府,呂公著在王安石的推薦下升任為御史中丞。四個月後,時任侍御史的劉琦聯合錢顗、劉述等人上書延續呂誨的言論,認為王安石不利于國朝,卻也都被神宗貶官。
熙寧三年(1070年)十二月,王安石升任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百官上門祝賀之時,王安石藉口還沒有向神宗謝恩為由閉門不見賓客,和其友魏泰共坐時題詩「霜筠雪竹鐘山寺,投老歸歟寄此生。」在窗上。後人認為王安石此詩表明了他即使升任為宰相也想要歸隱的心態。卻不想韓琦于二月便上奏反對青苗法的實施,他認為此法可以適用的對象包含了本就是富人的上三戶等,這樣是沒有辦法按王安石所說抑制兼併之風或接濟貧困戶口的。神宗在閱覽後想法有所轉變,他把這份奏疏給王安石讀後說了他對韓琦說法的贊同之意。王安石十分憤怒,他逐條辯駁了韓琦所說的問題,曾公亮和陳昇之這時也認為那些富戶不應該得錢,卻和王安石辯論過久而不得不放棄勸說。韓絳後又勸說神宗留下王安石,王安石在入朝謝恩時再次為他自己申辯。他告訴神宗說現在的朝廷諸臣互相勾結,他們就是試圖阻止神宗新法的「流俗」之人,于是神宗被說服,讓王安石繼續執掌政事。
熙寧四年(1071年)正月,隨著青苗法的實施,河北、京東及淮南三路地方在經歷災年時在恤糧問題上依舊有缺口,王安石提議售賣全國範圍的廣惠倉田,以此來填補當地常平倉,而後續的接濟則循例發放廣惠、常平倉存糧。曾公亮用那些佃戶失業為由反對這個提議,王安石反駁說他們可以重新購回,而官方則因新的青苗法案也可以保証在災年依舊由可以賑濟的食糧。後王安石補充說廣惠倉其實新增補的田土出產糧食不夠賑濟的,因此可以賣掉。曾公亮對此提議始終持不同意見,最後神宗採納了王安石的提議,下詔施行。
不久後京東、河北兩路有不同尋常的颶風,神宗下詔令當地的募夫,王安石在接到詔書後將其扣住不發。後來開封府內有百姓為不服保甲法而自殘,這些案例被開封府知府韓維報于朝廷。于是神宗召見王安石,詢問他對此事的看法。王安石回答說他對此不清楚,他認為現在士大夫對新法都「紛然驚異」,二十萬戶百姓里有幾個這樣被煽動的人也不足為奇。神宗聽後對此也贊成了王安石的想法,他指出聽取百姓的各種意見可以通向成功,但是也不能不畏懼他們的意見。
三不足之說
二十世紀末期以前,學界公認王安石曾在變法時期提出三不足之說:「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學者顧吉辰于1986年發表論文題稱王安石並非提出此言論者,他在內總結出四種記載王安石此說的史料並指出最早的記載源于《神宗實錄》。天變不足畏,即人間不關天,帶唯物主義色彩。祖宗不足法,強調社會在變革發展。人言不足恤,不必在意保守派。王安石能得到神宗的顧眷,其實內因不外乎其曾外任二十餘載,所至咸以幹練聞。林天尉《考「三不足說」之偽》、黃複山《王安石三不足說考辯》、李華瑞《王安石變法研究史》等也認為王安石本人並未提出過「三不足」之說。
熙河開邊
早在熙寧元年(1068年),王韶上平戎三策,他認為可以以收複河湟之地為先決條件,達到最後消滅西夏的目的。于是他在十二月便被升為管幹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而王安石在得知王韶的計劃後也非常支持此提議。王韶于熙寧二年七月被神宗為秦鳳路沿邊安撫使後,在王安石的幫助下受命提舉秦州西路緣邊蕃部。開邊初期,為了保住王韶的位置並繼續執行計劃,王安石設法貶黜了反對王韶的兩任經略使-李師中和竇舜卿。
熙寧五年(1072年)八月,王安石派秦鳳路沿邊安撫使王韶用兵西夏,發動「熙河戰役」,收復了河湟(青海省東北部)失土,對西夏戰爭轉守為攻。變法一開始就遭到官僚和地主的強烈抵制,在政府機構改革推行難度大,又急于求成,地方官員帶牴觸地執行,對一般民眾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舊黨首領司馬光去信,希望王安石不要一意孤行,停止變法。王安石在回信中說:「人習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元末人倉促修《宋史》,遂謂:「于是呂公著、韓維,王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范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慈聖、宣仁兩太后也在宋神宗前哭說:「王安石亂天下。」而他也用人不善,陣腳不穩。終在1074年、1076年兩次被罷免職務。
熙寧七年(1074年),由于旱災不斷,有很多饑民流離失所,神宗在上朝時對此有所感嘆,建議要廢除所有不利的法令。王安石奏對時認為現在需要關注的是人為之事,神宗回覆說有很多人都因此多有哀嘆。接著多位大臣上疏請求罷免王安石,儘管神宗將鄭俠流放至嶺南,他在兩位太后的哭訴下免除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但依舊以他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升任為吏部尚書。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複相,被複官為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另又兼任譯經潤文使、加食邑一千戶並實封四百戶。一開始的時候王安石多次推薦呂惠卿和韓絳為相,呂惠卿在得勢以後害怕王安石再上位,便試圖阻止,又多次和韓絳鬧矛盾,卻不想韓絳趁機自行向神宗請求恢復王安石的相位。王安石本先照例拒絕他的任命狀,後劉有方前往江寧府發下詔令,他沒有繼續辭免,即刻便上路赴闕了。
不久之後,王安石根據自己的學說所撰《三經新義》完成,因此加官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自此新學開始逐漸成為官學。他的兒子王雱同時被蔭為龍圖閣直學士,儘管王雱本人先是辭謝此官,呂惠卿卻勸說神宗答應王雱,導致王安石和呂惠卿的間隙更為明顯。
王安石在任相期間多次因病請求去職,時值他的兒子王雱也去世,讓他更加悲痛,多次上疏請求解除他的宰相職務。而神宗最後也同意了他的請求,將他的官職改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加集禧觀使一職位,爵封舒國公。元豐二年,儘管王安石以前多次想要退還相印,他被重新拜為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散特進並以舒國公改封荊國公。
宋神宗死後,原反對派首領司馬光(曾因與王安石政見相左而被排擠)在太皇太后的支持下任宰相,幾乎廢除了所有法案,從此新舊黨爭不斷。變法失敗後,司馬光的行動對他打擊很大,王安石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
儘管王安石已經不再掌控朝政,哲宗後特加王安石為司空。
逝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初六,王安石在江寧府秦淮河畔的半山園內逝世,享年六十六歲。當時司馬光致書呂公著,認為王安石因為不曉世事,使得忠直的臣子被疏遠,讒佞的人多敗壞其制度,現在那些牆頭草必然會對王安石多加詆毀,因此他想請求呂公著說服哲宗可以「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最終宋哲宗趙煦追贈王安石為太傅,給了七人的恩蔭名額,並命中書舍人蘇軾撰寫《王安石贈太傅》的制詞。清江縣為紀念王安石在那裡出生,取《詩經》「崧高維岳,峻極于天」,將王安石出生的屋子改名為「維崧」堂。王安石的弟弟在半山園(後改稱半山寺)的後院選取了一塊墓地並將他下葬。由于當時司馬光正在清洗曾推行新法的官員,王安石的很多故舊不敢登門,張舜民在《哀王荊公》一詩里描述了當時門可羅雀的場景。
思想
王安石既是政治家、文學家也是思想家,他的思想理論多被人統稱為「荊公新學」。王安石將他的思想錄述在多種書籍及文章中,其代表性作品有《周官新義》及《字說》,這些著作也成為了後來新學學派的主要理論依據之一。
傳統哲學思想
根據現代學者姜國柱和容肇祖先生的研究,王安石究其根本是儒家,並非法家。他的變法也是基于他的儒家思想為主體,吸取其他學說而形成的。王安石在十六歲時隨父親到達了南京,便開始學習各類儒家典籍。王安石認為,董仲舒所提出來的天人感應是不對的,他在熙寧變法中反對「天人感應」的主張被總結為「三不足」之說中的「天變不足畏」。而後王安石總結現在(宋代)讀書人,需要拋開漢儒的引導,通過自己發現經典的本意。在他的想法中,「讀經而已,則不足以知經」,想要了解、通曉儒家典籍的意義,需要閱讀其他流派的文章以及其他學科的書籍,如《素問》、《本草綱目》等書。而他本人也根據這個理論進行了諸多學習,漆俠先生提出王安石自早年起就以「通經求理」為主旨讀書,並在其學術思想中體現了這一類的獨創性。王安石除鼓勵閱讀其他學說的書籍外,對那些舊有的因循守舊的「俗儒」也進行了批判,在他的觀念中,儒家也是要根據時代而演變,從而達到他在《萬言書》中所說的「夫在上之聖人,莫如文王,在下之聖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在有人反對佛教思想時更是提出了「善學者讀其書,惟理之求!有合吾心者,則樵牧之言猶不廢,言而無理,周、孔所不敢從」的言論。容肇祖先生通過王安石《答曾子固書》一文看出他治學的嚴密,收納了多家學說的思想,但是都有所取捨,拋棄了他眼中會使人走入歧途的「異學」。容肇祖先生又辯駁了現代以王安石尊崇法家「能令政必行」一說來判斷王安石是法家的斷言,他以王安石用禮義廉恥總結商鞅的失敗說明了王安石本質是儒家的結論。王安石的這種思想被蘇軾所稱讚,他描述王安石單在學術上「網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斯新人」。當時,王安石作《淮南雜說》,人皆以為是見到了《孟子》,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思想受到了孟子的很大影響。在學術淵源上,梁啓超認為,王安石「其學術集九流之粹",並且肯定王安石的思想源于傳統的經學。他認為,王安石在經學上的成就可以和董仲舒和劉歆媲美。同時,梁啓超還指出,王安石的學術思想與其政治實踐是一致的。王安石的整體思想是務求實際,而避免虛無的,在對于商鞅的評價中,尤其體現了這一思想。他說現在的人不能非議商鞅,商鞅能讓命令必定行使。這種思想也使得王安石在推行新法的時候,沒有仔細辨別是不是真心為了新法,導致變法失敗。
宋代儒家思想轉型
中古以降孟子的地位持續被抬高,周予同先生通過是時政治及文化的需求提出了這一現象的變遷,學界後也多有研究。王安石曾作詩《孟子》,明確指出他對孟子的嚮往並闡明了孟子的榜樣作用,同時也利用自己的經歷塑造了他對孟子歷史形象的理解。除他本人及社會對孟子更為尊崇的同時,王安石也成為了「尊楊思潮」的一位重要人物。劉成國先生分析了王安石在內的部分士大夫群體,指出了他們將孔子、孟子、楊雄等人納入同一譜系,後期在文道關係上則產生了分歧。羅根澤先生將王安石定義為文道並重,認為這是在古文運動背景下王安石變法的核心經術思想。由于王安石在政壇及文壇的地位提高,當余英時為宋學發展劃分階段時,認定王安石的改革是繼歐陽修古文運動之後的新階段,在此背景下,王安石和司馬光成為尊楊思潮其中一分支的引領者,最終使楊雄得以入祀孔廟。
另一方面,王安石也景仰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商鞅的變法政策。在其詩《商鞅》中,王安石將商鞅變法的主旨總結為誠信,用一句「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闡述了他個人的經世理念,部分反映了他自鄞縣開始的變法思想。
唯物主義觀念
王安石除在政治實踐上的各種概念,他對所在世界的認知被記載在他的多本著作中。如同他在政治上採納其他學說的要點,他對物質的解釋和傳統的儒家典籍多有出入。根據李宗桂先生的研究,王安石在《洪範傳》中描述的五行起源是明確的唯物主義解釋,這和尚書及董仲舒所說的五行起源有著極大的分歧。王安石再針對董仲舒「天人感應」一說中的「天道」寫出他自己不同的理解,他在《洪範傳》內形容說「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漆俠先生利用這一段描述,結合王安石在前文所說「人道」的理解,說明了王安石以儒家的仁義思想為根本而堅持的唯物主義自然觀,並非董仲舒等人所崇尚的天與人的直接關係。
王安石在區分了「天」與「人」後,進一步以人為中心,提出了人所創造出來的「四術」,即禮、樂、刑、政。王安石利用《傷仲永》指出學習對于人的重要性,他以此進一步在《禮樂論》內提出無論是日月星辰,還是山川丘陵,都是以物質為基礎而可以認識到的存在,所謂「星曆之數,天地之法,人物之所」也不過是前人所創立的,他認為他們是在這些方面學習的比旁人更多、更精,聖人就是因為精通萬物中所存在的理才成為聖人的。
另一方面,王安石在老子的影響下,根據漆俠先生的說法,他的辯証法與素樸唯物主義有著很緊密的結合。他繼而提出「太古之人, 不與禽獸朋也幾何?」,認為歷史進程上社會的變化是不可阻止的,而法律也會跟著朝代的變更而改變,根據當世國情而有的改變則都是有益的,他的變法也是以此為核心宗旨,而由于具體情況的不同再有不同的制度。
史學思想
王安石除對經籍有著十分深刻的理解並提出了自己的獨特見解外,他也在品評歷史的文章中將自己的見解融入並藉此對前人治史得失提出了多種評議。在其詠史詩《賈生》中,王安石通過描述漢文帝施行了賈誼的政策來說明君王的重要性,並進一步從側面反映了王安石在熙寧變法中的政治主張。
而評議歷史外,王安石對前代史官也提出過多種見解及批評。他指出上三代的史官以身死職,所以傳下來的史書文獻都可考據,現在則受限于擁有尊爵高位的人,又會因政治原因篡改文字。他進一步說明了有些人一時而貴,執筆書史,會「以忠為邪,以異為同」,這樣一來後人就更難辨別黑白。他在詩《讀史》中也提到了此類現象。
荊公新學
儘管現代學界基本同意王安石思想派系屬于儒家,他對諸子百家的文獻皆有涉略,並在對佛、道等宗教的了解基礎上,創立了屬于自己的獨特哲學思想。王安石的這一思想在後世通稱為「荊公新學」,對北宋後期哲學思想發展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力,時人指出新學引領了當時六十年的思想潮流。
三經新義
荊公新學的主要基礎就是王安石在變法期間所著述的三經新義及字說,裡面提倡了用更為新穎的義理學替代較為傳統的章句學。三經新義指代王安石對《尚書》、《詩經》和《周禮》三種典籍所作新義的統稱,于熙寧八年編撰完成,成為新一種官學範本。
《春秋》公案
熙寧四年,王安石試圖改革科舉法,他利用《春秋》為例,指出春秋經為「大典」,然而歷經秦漢之後所流傳下來的春秋傳是「斷爛朝報」,從而試圖將自己的學術思想納入宋官方科舉制度。這一事件在歷史上有很多學者發表過見解,在集合這些學者的出發點及論據後,侯步雲女史認為王安石此說部分繼承了慶曆年間的疑古風氣,也是因為從他個人研究儒、道、佛等多種哲學思想後試圖採用新角度理解《春秋》。
文學成就
王安石早年,時為文壇領袖的歐陽修就以《贈王介甫》一詩勉勵王安石在文學上繼續努力。王安石對此做出的回答是他更傾向于傳播道義,他惟恐因為他的文學作品而獲得那些虛名。他的文學主張不脫實用,務求有補于世。其本質上是作為政治的附庸,為政治而服務,直到晚年,退居江寧,方才有所轉變。王安石的詩文皆有很高的成就,詞作現存不多,但仍然有名篇傳世。
詩
王安石的詩在宋朝別為一體,被稱為王荊公體。據胡應麟《詩藪》:「六一雖洗削西崑,然體尚平正,特不甚當行耳。推轂梅堯臣詩,亦自具眼。至介甫始撰新奇,唐人格調,始一大變。蘇、黃繼起,古法蕩然。」王安石的詩在北宋詩壇有著重要的地位。他繼承了歐陽修、梅堯臣並奠定了宋詩的基調,使得他好議論,好用典,好矜奇的特質,成為宋詩的特質。另外,王安石更大力提倡集句詩,並且自己以及引領同時代及之後的詩人都進行了相關的創作。儘管,西清詩話認為是石曼卿第一個創作的集句詩,但也無可否認王安石在其中起到的巨大作用,而其作品《胡笳十八拍》歷來也是集句詩的典範。
王安石的詩以五十六歲為界限,可以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前期的詩注重反映社會現實,詠史也寫得非常出色。王安石的詠史詩繼承了左思,杜甫的傳統,和晚唐杜牧,李商隱的詠史詩比起來比較幹硬,但一些詠史詩卻有些故意別出己見。王安石在罷相退隱之後所作的詩句是他所寫詩的頂峰,受到了後世極高的評價,他的詩甚至自成一體,為「荊公體」。多數認為這是由于王安石退出了政壇,其詩去除了政治因素而導致的。王安石早年的詩渾厚雄大,在退隱後則主要以含蓄深沉,意境空靈,清新脫俗的絕句為主。從詩藝與詩境兩方面看,王安石的「半山體」工巧而有味的審美旨趣,是因姚合等人為代表的「晚唐體」所影響並形成的。其中楊萬里認為的五七絕句非常少,又非常難寫,而晚唐諸公與王荊公卻最精于此,側面說明了王安石的極高造詣。晚年王安石的文學觀相比早年更包容並濟,針對典故的運用更為精妙圓融,例如他的《書湖陰先生壁》「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一句中儘管利用了漢書的典故,對典故不熟悉的讀者依舊可以理解他的意思。
詠史詩
王安石開啟了宋詩風氣,宋詩風氣中很重要的一個特質便是議論,王安石詩尤擅長議論。他的詠史詩現存一百多首,繼承了班固「質木無文」和左思,杜甫通過詠史抒懷的傳統,質木無文,即說詩空有內容,而無文採。王安石秉承「務求有補于世」的文學觀,在詠史詩上,表現得尤為明顯。當然,王安石的詠史詩,現實意義上遠遠高于班固。他的詩或言己,或諷今,或者利用詩的文體,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使得當時有人將他寫的《商鞅》以為是他自己言行了。
王安石的詠史詩可分為三種類型:史傳型,詠懷型,史論型。史傳型即班固《詠史》一類單純敘事,詠懷則注重抒發個人情懷,史論型則最足以體現宋代「以議論為詩」的特點。王安石作為宋調形成承前啟後的人物,他的詠史詩中,史論型詩的成就十分突出。而在史論中,王安石大多獨僻創見,語不驚人死不休,大力給前人翻案。例如其《明妃曲》云:「君不見,咫尺長門閉阿嬌,人生失意無南北。」與前人大多同情昭君不同,此詩則指出人生失意的普遍性,使得能夠在歷代書寫王昭君的詩歌中不落俗套。
詩學觀
王安石沒有個人的詩話作品傳世,但他選了不少詩歌選集。王安石在歷代的詩話作品中,留下了大量的關于杜甫的讚譽,認為他是「光掩前人,而後來無繼。」。由于對杜甫十分看重並認為天下的好言語都被他說盡了,王安石早年的詩學追求與杜甫的文學追求相一致,致力于讓其詩文有補于世。罷相後,王安石的詩學觀更加包容,他評價張籍奇崛艱辛,他亦如此,好鍊字,偏重晚唐詩人,也承襲了晚唐詩人的精思。
詞
王安石在文學上主張載道和實用,因此寫的詞數量相比于他的詩非常少,全宋詞共收錄其所作詞僅二十九首。王安石的詞在體制上繼承了五代宋初的風氣,以小令為主,也包含了桂枝香,雨霖鈴,千秋歲引等中長調。其中《桂枝香》一詞歷來為人所稱道,據楊湜《古今詞話》評價:「金陵懷古,諸公寄詞于《桂枝香》,凡三十餘首,獨介甫最為絕唱。東坡見之,不覺嘆息曰: 此老乃野狐精也。」另外,王安石大量製作集句體詞,雖當時為蘇東坡,黃山谷批評,但二者亦有效顰之作,對詞體的變革有一定的影響。
文
文章上,與韓、柳、三蘇、歐陽、曾等並稱為唐宋八大家。王安石的文偏重于說理,而且言簡意賅,能夠直指要點。例如,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僅僅只有八十八個字,卻能獨闢蹊徑,自有主張。
王安石的文學最主要是為政治服務的,正如其所言「所謂文者,務為有補于世而已矣。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也。」。所以他的作品大多針砭時弊,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矛盾,長于說理,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王安石開始寫文章的時候,喜歡模擬別人的風格。後來歐陽修告誡他要有自己的風格,他的文章才臻至大成。王安石的文字駕馭能力很強,《上仁宗言事書》等都是很長的文章,但是卻沒有什麼廢話。整體來說,王安石的文章言簡意賅,結構嚴謹,主意超卓,說理透徹,在唐宋八大家中別樹一幟。曾鞏曾經說王安石的文章學識不在揚雄之下,只是不善于接受別人的批評,倘若能改正,也許王安石的文學成就會更高。
人物評價
同朝的張方平在《文安先生墓表》記:「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黨友傾一時……歐陽修亦已善之,勸先生與之游,而安石亦願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人矣,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天下患。』」
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朱熹多次批評王安石及其後學:「學術不正」,「壞了讀書人」,但是朱熹對王安石個人是給予了相當肯定的。
南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紹興四年五月宋高宗詔命重修《神宗實錄》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罷去王安石配享神宗太廟的資格。南宋理宗時期蓋棺論定王安石為「萬世罪人」。編于南宗的話本小說《拗相公》稱「我宋元氣皆為熙寧變法所壞,所以有靖康之禍」。這一定讞對于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宋朝之後官方定論。
明太祖朱元璋對王安石變法深惡痛絕:「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財,小人競進,天下騷然,此可為戒」。清康熙也認定王安石為亡國之臣、千古罪人。
南宋以後,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
持肯定者在南宋有陸九淵稱王安石「潔白之操,寒于冰霜」充分肯定了其私德,把變法失敗歸于用人不當、屬于典型的「好心辦壞事」。元朝有吳澄、虞集,明朝有陳汝錡、章袞,入清後有顏元、李紱、蔡上翔、楊希閔、龔自珍、陸心源等。楊慎對王安石的偏狹評價為「古今第一小人」。王夫之認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說是「禍天下而得罪于名教」。如蔡上翔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後,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黨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他們給王安石以高度評價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他們大都是南人,對王安石的褒揚,其中有中國古代尊重和敬仰「鄉賢」的傳統;其二,顏元、龔自珍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與他們和王安石有著相近的思想理路分不開。
歷史發展到近代,中國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變故,改革的呼聲日益提高,所以對王安石變法開始進行正面的評價,主要的人物有梁啓超、嚴複等,他們從社會現實需要出發,呼籲改革精神。例如梁啓超專門寫了《王安石傳》稱其為「三代以下唯一完人」。以後對王安石變法的研究越來越多,並在民國時期有所推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王安石的評價一度主要從階級等角度出發,以後又更多的從具體的利益角度來看他的變法。主要研究者有漆俠、鄧廣銘等。文革結束後,中國大陸進行改革開放,因此對王安石等改革家的評價趨向正面。
史學家黃仁宇認為:「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于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認為當時北宋經濟發展水平高,「企圖作現代性的改革」,然而因為文化和政治的原因,最終沒有能完成轉變。
軼事
王安石為人特立獨行。據載,他常不梳洗就出門會客,看書入神時則會隨手拿東西吃,吃了魚食也不知道。署名蘇洵但普遍認為是偽作的《辨姦論》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寫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蘇軾和王安石有不少過節,王安石喜好「語不驚人死不休」,蘇軾於其生時每逢佳時必定作文譏諷,奉司馬光之命寫的祭文倒全是溢美之辭,頗有水之皮相非骨相。劉貢父要王安石掘一八百里大坑把梁山泊顛過來。民間也有不少兩人鬥智的故事,如馮夢龍《警世通言》中有「王安石三難蘇學士」一篇,裡面的王安石多次難倒蘇軾,展現了王安石的博學,也展現了蘇軾的小聰明。
王安石認為吃飯是非常浪費時間的事情但又不得不吃。某次他的妻子煮了一道菜給他吃,他馬上就吃完了,妻吳氏(妻妹以王安石夫婦的主張嫁給苦吟詩人王令)以為他喜歡這道菜所以天天煮,王安石也天天吃從無怨言,某天王妻忍不住詢問王安石天天吃同一道菜不膩嗎,王安石竟回答「我只想趕快吃完飯去辦正事,從沒注意吃了什麼下肚。」可見王安石既不注重生活情趣也不注重儀表又喜出狂言,對他而言普天之下除了讀書跟辦公之外沒有重要的事情。
有記載王安石非常喜歡讀書,甚至在飲宴會客的時候也會陷入沉思,不露笑容。他在常州任內的時候,有一次參加宴會,他在伶人表演時突然發笑,眾人以為是伶人引得王安石發笑是故賞賜了他很多錢。直到後來有人問王安石當時為何發笑,他解答說是他在思索《咸》、《恆》兩幅卦,適時有了領悟,不自覺就發笑了。
家族世系
王氏家族本源于太原地區,後徙至臨川,在王安石出生時即為當地望族。臨川王氏以科舉發家,據蔡上翔所考,他們自王安石的祖父王觀之以來六十九年中共有八位族人登為進士。王觀之是自王氏在臨川以來第一位進士,此後王氏族人多有成就,王安石的父親王益也于祥符八年成為進士。後王安石、王安禮、王安國三兄弟因文學成就被合稱「臨川三王」。
王明:曾祖父。
:王用之:叔祖父。
:王觀之:祖父,咸平三年(1000年)進士。
::王益:父親,祥符八年(1015年)進士,曾任韶州知府。
:::王安仁:大兄,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
:::王安石:王益第三子,慶曆二年(1042年)進士,妻越國夫人吳氏。
::::王雱:長子,慶曆四年出生,治平四年(1067年)進士。
::::鄞女王氏:長女,慶曆七年四月王安石任職鄞縣期間出生,然而于慶曆八年便夭折,葬于崇法院西北角。
::::王文安:次女,嫁神宗朝宰相吳充之子吳安持(吳持節),吳安持1105年因新舊黨爭名列元祐黨籍碑。
::::蔡卞:幼女婿,徽宗朝宰相蔡京胞弟。
:::王安國:四弟,熙寧元年(1068年)特賜進士及第。
:::王安禮:七弟,嘉祐六年(1061年)進士,曾任翰林學七知開封、尚書左丞。
::王孟:叔父,曾任楚州司理參軍。
:::王沆:從弟,慶曆六年(1046年)進士。
影視形象
參閱
• 熙寧變法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