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擔任御史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王廷瞻中式己未科第三甲第二百名進士。授直隸淮安府推官。升直隸監察御史,督理京畿屯墾。穆宗尚在裕邸,想變換莊田,王廷瞻均不同意。隆慶元年(1567年),京郊長期下雨。他請求穆宗將三宮以下和裕府的莊田改歸乾清宮,全都蠲免租稅。穆宗詔令減少十分之五。此後,他又上奏稱勛臣、外戚的莊田過濫,請求穆宗在最初賞賜時,即估量田畝數額,限制他們世襲的代數,爵位取消時,田地應當歸還官府。穆宗之後定製認可。當時高拱再次主政朝政,王廷瞻時常抨擊高拱,不久便稱病回鄉。
治理四川、南贛
神宗即位,王廷瞻出任原職。萬曆元年(1573年),改大理寺右寺丞。次年,升大理寺左寺丞、大理寺右少卿。萬曆三年,任大理寺左少卿。萬曆四年,任太僕寺卿。萬曆五年(1577年),擔任右僉都御史、轄治四川。當時西南少數民族屢次侵擾松潘。王廷瞻命令副使楊一桂、總兵官劉顯圍剿叛軍並成功鎮壓,包括風村、白草等八千多人前來投官。王廷瞻又命令總兵劉顯討伐建昌、傀廈、洗馬、姑宰、鐵口等地叛軍,均獲得成功。之後,王廷瞻加一級俸祿,升任右副都御史,負責南贛地區。
治理漕運
此後,王廷瞻擔任南京大理寺卿,萬曆九年(1581年),任南京戶部右侍郎。萬曆十一年,改戶部右侍郎;同年改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萬曆十二年,改右都御史,兼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當時寶應湖(汜光湖)堤蓄水以便利漕運,為平江伯陳蠧所修築。下游沒有排洩口,衝決成八股急流,匯成一個大水潭,諸多鹽場均被淹沒。淮河水此時又奔騰而來,水勢更加洶湧。前任巡撫李世達等人提議開挖河道避險,王廷瞻接提議,並率部開鑿了一千七百七十六丈長的渠道,修築了三座石閘、兩座洩水閘,以及三千三十六丈長的石堤、五千三百九十丈長的子堤,耗費二十多萬兩款項,歷時八個月竣工,至此揚州運道擺脫范光湖風濤影響。神宗下詔褒獎,給河道賜名「弘濟」。萬曆十三年,他升任戶部尚書,依舊巡撫故地。
不久,他改任南京刑部尚書,卻婉拒任職,請求回鄉。萬曆二十年(1592年)王廷瞻去世。死後贈封太子少保。
家族
曾祖王思旻,曾任同知;祖父王文奎,贈吏部郎中;父王濟,曾任布政司參政。嫡母汪氏(封宜人);生母徐氏。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