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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葆田[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ctext:301657
孫葆田(1840年 - 1909年),字佩南,山東榮成人。晚清官員。
同治十三年(1864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改任知縣,銓選安徽宿松縣。孫葆田勤政愛民,家中蕭然。調合肥縣,有大學士李鴻章弟子橫行鄉里,因逼債將人毆打致死。葆田檢驗尸身傷處,觀者數萬,都擔心知縣被豪強脅迫,檢驗不實。葆田對仵作說:「敢欺罔者論如律。」得致命狀,民眾歡騰,都說包龍圖複出,訴訟平定。後來,有御史為此彈劾葆田,詔巡撫陳彞按察,最終仍按原讞。葆田于是自免歸里,但其名聞天下。
此後數年,安徽準備清理丈量民田,巡撫福潤上疏調葆田負責此事,葆田推辭不赴,並寫信之處清丈擾民,稱:「清賦之要,熟地報荒者,當寬其既往,限年墾複。平歲報災者,當警其將來,分年帶徵。弊自可除,無事紛擾。」一時以為名言。
孫葆田曾隨武昌學者張裕釗研習古文之法,治經學,實事求是,不因襲宋儒定論。曾歷任山東、河南書院主講,被學者奉為大師。巡撫張曜上疏褒揚其學行,朝廷賜五品卿銜。屢有中外大臣推薦徵召複出,葆田全部推辭。宣統元年(1909年)卒,年七十歲。時與柯劭憼並稱「儒吏」。《清史稿》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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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資料 | 引用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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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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