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馬齊18歲時(康熙八年,1669年),以當時滿族貴族後代中較為普通的方式「蔭生」步入仕途,進入國子監讀書後,經過考試被授為工部員外郎。
康熙二十三年(1684)九月,遷內閣侍讀學士。康熙二十四年(1685)九月,授山西布政使。康熙二十五年(1686)九月,擢山西巡撫。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二日,陞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二十一日,時俄羅斯遣使請定界,詔遣大臣往議。馬齊疏言:「俄羅斯侵據疆土,我師困之於雅克薩城,本可立時剿滅,皇上寬容,不忍加誅。今悔罪求和,特遣大臣往議,垂之史冊,關系甚鉅,其檔案宜兼書漢字,使臣並參用漢員」。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四月四日,吏部議覆左都御史馬齊疏言:「九卿等會推漢官差遣俄羅斯議定邊界,御史陸祖修狂妄不謹,聲言抱病不能前往、御史楊燝柔懦不及自稱年老。查陸祖修、楊燝,俱託故規避,應照例革職」。從之。
康熙二十七(1688年)年五月一日,兵部尚書張玉書、刑部尚書圖納、左都御史馬齊、兵部侍郎成其範、工部侍郎徐廷璽,往閱罷任總河靳輔所修中河諸工善否。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五月二日,吏部議覆都察院左都御史馬齊疏言:「學士凱音布、侍衛馬武等前閱中河回京時,奉旨召集九卿面問河工事宜,有大理寺卿邊聲廷不能奏對,託詞耳蔽,應照才力不及例,降二級調用」。從之。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任左都御史的馬齊與理藩院尚書阿喇尼一起列位議政大臣。十月,署理兵部尚書。十一月,兼任署理理藩院尚書事務。
康熙三十年(1691年)正月,授兵部尚書。三月,下詔安撫喀爾喀于沿邊內外,避噶爾丹劫掠。馬齊同侍郎布彥圖等先往調集左右翼部長至上都河、額爾屯河兩界中,候上親行撫綏。四月,駕臨閱視,命詳定喀爾喀次第宴賚之,尋議喀爾喀諸王、貝子、公等為九等,分別坐次禮儀以進。五月,外藩阿巴噶部台吉奔塔爾首告烏珠穆沁部台吉車根等叛附噶爾丹,馬齊奉命往審。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二十五日,調戶部尚書。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奉命往賑山西平陽、臨汾等州縣地震被災戶口,動帑一十二萬餘兩,並停徵洪洞、浮山等處額賦。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命偕副都統烏達禪、侍郎滿丕往蒞喀爾喀諸部會盟,宣諭禁令。十二月,以漕臣桑額奏請挑濬引河,命偕侍郎于成龍、常綬往勘。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十一月五日,擔任武英殿大學士,仍兼管戶部尚書事。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二月二十五日,遣領侍衛內大臣公費揚古、大學士伊桑阿、馬齊、正白旗副都統吳達禪:考驗宗室子弟、文藝、騎射。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出行宮,率諸皇子及善射侍衛等射。上親射五矢皆中,繼令固原提標官兵射畢。康熙帝召大學士馬齊、兵部侍郎布雅努近前。諭曰:朕巡歷諸省觀綠旗兵丁,無如提督潘育龍之兵者,射既熟嫺人復勁健,此皆統率將領之訓練有方也,自提督以下官員,可俱加一級。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七月,賜領侍衛內大臣公福善御書經遠世臣;大學士馬齊「永世翼戴」匾額。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二十六日,諭領侍衛內大臣等曰:「回鑾時,朕詣明太祖陵行禮」。大學士馬齊奏曰:「皇上已經遣官致祭,明太祖陵祈停親詣行禮」。得旨:「洪武素稱賢主,前者巡幸未獲躬,赴陵前,今當親詣行禮」。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康熙第一次廢黜皇太子胤礽,但隨即生出悔意,想要複立。可是,他又認為如此出爾反爾大失顏面,所以有意透露出這一想法後,採取讓眾臣于諸皇子中推舉的方式,希望眾臣能保奏胤礽為太子。同年十一月,康熙令全體朝臣推舉太子之前,特別下諭旨讓馬齊不要參與這件事。然而馬齊卻沒有服從這一旨意。在馬齊與國舅佟國維的暗中倡導下,領侍衛內大臣阿靈阿、鄂倫岱等積極配合,全體朝臣共同保舉皇八子胤禩為太子,康熙帝的期望完全落空。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召領侍衛內大臣滿漢大學士尚書等,問曰:「朕躬違和,命爾等於諸阿哥中保奏可為儲貳者,爾等何以獨保胤禩?胤禩獲罪於朕…豈可使為皇太子,況胤禩乃胤禔之黨,胤禔曾奏言請立胤禩為皇太子伊當輔之,可見伊等結黨潛謀…其日先舉胤禩者為誰,爾等各據實陳奏」。…康熙帝諭曰:「此事明係馬齊暗中喻眾,馬齊向來謬亂」。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二十二日,康熙帝諭曰:「…今馬齊、佟國維與胤禔為黨,倡言欲立胤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馬齊原不諳事,此數年中,起自微賤,歷陞至大學士,其處心設慮無恥無情但務貪得,朕知之已久早欲斥之,乃潛窺朕意而蓄是心殊為可惡,理應立斬以為眾戒,朕因任用年久不忍即誅,著即交胤禩嚴行拘禁」。
馬齊受到康熙的嚴責後,被革去大學士,交與胤禩嚴行管束拘禁,他的親族三弟馬武、四弟李榮保及其族人都受到牽連。這是馬齊的宦海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遭受重大挫折。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十二月,康熙帝諭大學士溫達曰:「從前俄羅斯事務,俱交原任大學士馬齊管理,今俄羅斯來京貿易,著將馬齊釋放,管理俄羅斯事務」。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十五日,馬齊之弟馬武,以原任乾清門一等侍衛副都統為內務府總管。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一日,康熙帝諭大學士等:「內務府事件積滯甚多所關甚要,著原任大學士馬齊署理總管事」。十月六日,康熙帝諭領侍衛內大臣等:「馬齊等所管佐領乃朕鑲黃旗舊有佐領,前曾撥給胤禩,今徹回,仍著馬齊等管轄,其族人一併隨入本旗。馬齊原係大學士,朕另有諭旨。馬武、李榮保不必復職,其餘族人莊圖法生等三十七人,俱著復還原職」。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五月二日,康熙帝諭扈從諸臣曰:「…今滿洲大臣內無能令漢大臣心服者,朕因仍用馬齊為武英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七月七日,賜大學士馬齊御製避暑山莊詩集、御選唐時、周易折中、道德寶章各一部。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武英殿大學士馬齊為纂修省方盛典。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五月,命察奏副都統永泰所奏世祖章皇帝實錄內失載其祖圖賴事,覆奏實錄只載國家大政,其餘細微之事,例不編入。永泰妄行陳奏,應議處。下部議,革永泰職。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四日,康熙帝去世的第二天,還未即位的雍正帝即命允禩、允祥、大學士馬齊、尚書隆科多四人為總理事務大臣。雍正帝諭曰:「朕苫塊之次中心紛瞀,所以啟奏諸事,除朕藩邸事件外,餘俱交送四大臣,凡有諭旨必經由四大臣傳出,並令記檔,則諸事庶乎秩然不紊,其奏事官員處,亦令記檔」。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初三日,在康熙去世後第21天即「三七」之際,其靈柩由乾清宮移至景山壽皇殿。由于在此期間各項喪儀進行順利,為此,雍正帝特嘉獎貝子允祹及允禩、允祥、隆科多、馬齊等人。並恢復馬齊曾被削去的世職,襲伊祖哈什屯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世職。
康熙六十一年(1723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命大學士馬齊為聖祖實錄館監修總裁官。吏部尚書舅舅隆科多、大學士嵩祝、白潢、吏部尚書張鵬翮為總裁官。禮部尚書張廷玉、都察院左都御史朱軾、兵部侍郎勵廷儀、阿克敦、內閣學士額黑納、登德為副總裁官。
加大學士馬齊、嵩祝、吏部尚書張鵬翮、俱為太子太傅。
康熙六十一年(1723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吏部題:「大學士馬齊奉旨特給一等阿達哈哈番,併前所襲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授為二等伯,准其世襲。從之」。
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五日,加吏部尚書兼步軍統領舅舅隆科多、保和殿大學士馬齊、川陝總督年羹堯俱為太保。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十七日,大學士馬齊暫署都察院事。
雍正五年(1727年)七月,17歲的皇四子弘曆(乾隆帝)迎娶馬齊的侄女、李榮保之女富察氏(後來的孝賢純皇后)為嫡福晉。
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簽訂《布連斯奇條約》,劃定中俄中段邊界,中國因此喪失了部分領土。談判期間,俄國代表團團長薩瓦經由傳教士巴多明結識馬齊,後者「答應將在邊境上促使有關問題的解決有利于俄國朝廷」,前者則許諾贈以2000的禮品。馬齊把中國大臣們的態度和意見全部告訴了薩瓦,作為回報,條約簽訂後,俄方通過商隊向馬齊贈以價值1000盧布的貂皮。
雍正七年(1729年)四月三日,雍正帝命大學士馬齊、內務府總管尚志舜、工部左侍郎汪漋監造景陵聖德神功碑。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即雍正帝去世後第二個月,馬齊稱病引退,以原官致仕。
乾隆四年(1739年)五月,馬齊病危之際,乾隆對他做出很高評價。在馬齊病重期間,乾隆曾派御醫調治,並差其弟和親王弘晝、皇長子永璜代為看視。馬齊去世後,乾隆賞銀五千兩治喪,贈太傅,給謚文穆,數年後又令入祀賢良祠。乾隆十五年(1750年),加封號曰敦惠。
史籍記載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卷二十五》富察氏萬濟哈之長子哈什屯,蒙世祖章皇帝特恩授騎都尉,後屢授為一等輕車都尉、三遇恩詔優加至一等男後,又蒙特恩加一雲騎尉,歷任太子太保議政大臣內大臣內務府總管兼佐領卒,賜祭葬如典禮追諡恪僖崇祀賢良祠。其子馬斯喀承襲一等男兼一雲騎尉歷任議政大臣戶部尚書內務府總管兼佐領卒,賜祭葬如典禮追諡敏果崇祀賢良祠。其第四子李榮保承襲一等男兼一雲騎尉歷任察哈爾總管,縁事革退。其親兄大學士馬齊襲職時削去恩詔所加之職承襲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奉(雍正帝)上諭馬齊身任大學士二十餘年甚屬敬謹寛厚,朕皇考凡所巡狩每常隨從殊為效力,此番大事又公同善為辦理甚是黽勉勤勞,伊之勤勞非尋常勤勞可比,勝於一切功績,著賞給一等輕車都尉,或兼於本身或情願襲於子弟聽其自便,欽此。馬齊奏准將恩賞一等輕車都尉兼於本身。續奉上諭大學士馬齊襲職時,將恩詔所得之職如何削去之處著查奏,欽此。經吏部查奏奉旨哈什屯效力所得一等男兼一雲騎尉,仍准承襲,欽此,合併恩賞一等輕車都尉晉封二等伯世襲罔替。雍正三年八月奉旨大學士馬齊總理事務效力國家竭盡忠誠勤勞辦理殊屬可嘉著賞給騎都尉,令其第十一子富良承襲,欽此。馬齊曆任太保太子太傅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戶部尚書兼佐領,雍正十三年九月引年乞休奉旨以原官致仕。乾隆四年五月軍機大臣奉上諭原任大學士二等伯馬齊在皇祖時即簡任機務倚毗甚殷,及皇考即位特命總理事務,嘉予勞績賞給伯爵世襲罔替,朕嗣位之初伊以年老力辭解退,朕重違其意俞允致仕頤養高年,以示優禮耆舊之意。
《欽定八旗通志。卷二》第三參領第九佐領係第十第十一兩佐領內滋生餘丁。康熙二十三年分編一佐領以大學士馬齊之第三弟馬武管理。四十八年因其兄馬齊獲罪改令佐領下三等侍衛厄爾特管理。五十一年馬齊復職仍以馬齊管理,馬齊因年老辭佐領任以其子傅慶管理。
《上諭八旗。卷十》《世宗憲皇帝實錄 卷之一百二十四》雍正十年十月初八日,奉上諭:「…雍正五年,大學士富寜安奉差陝西滿洲之在內閣者僅有馬齊一人,而馬齊之昏憒糊塗一事不曉,朕查閱皇考(康熙帝)昔年之諭旨其中舛錯者不可勝數皆馬齊傳宣紀載之誤罪無可辭。馬齊既不能辦事綸扉,而滿洲之官階資格可用為大學士者又不得其人,是以令馬爾賽備員政府以為班聨之領袖,其實未能贊襄一事敷奏一言,以稍裨政治於萬一,此亦舉朝之所共知者…」。
《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一》《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五十》《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四十》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康熙諭滿漢諸臣曰:…所以拘執皇太子(胤礽)者,因其獲戾於朕耳,並非欲立胤禩為皇太子而拘執之也。廢太子(胤礽)獲罪之處虛誣者甚多,今馬齊佟國維與胤禔為黨,倡言欲立胤禩為皇太子殊屬可恨,朕於此不勝忿恚,況胤禩乃縲絏罪人…今爾諸臣乃扶同偏徇保奏胤禩為皇太子,不知何意?豈以胤禩庸劣無有知識,倘得立彼則在爾等掌握中,可以多方𥳽弄乎?如此則立皇太子之事皆由於爾諸臣、不由於朕也。且果立胤禩,則胤禔必將大肆其志,而不知作何行事矣,朕悉睹其情形,故命亟釋皇太子。朕聽政四十九年包容之處甚多,惟於茲事忿恚殊甚,朕原因氣忿成疾。…(馬齊)昨乃身作威勢拂袖而出,眾人見之皆為寒心,如此不誅將誰誅乎,著將伊族屬一併拘拏,爾等傳問馬齊,伊之作威可畏果何益哉?馬齊奏曰:臣原無威勢,但因事務重大心中驚懼,並不知作何舉動,臣罪當死。奏入,諭曰:馬齊原係藍旗貝勒德格類屬下之人,陷害本旗貝勒,投入上三旗,問其族中有一人身歷戎行而陣亡者乎,乃不念朕恩擅作威勢。朕為人主豈能容此,馬齊之弟李榮保妄自尊大虛張氣焰,朕屢加儆戒而怙惡不悛,亦當治罪,馬齊等著諸王大臣會集速審擬奏。…奏入,康熙帝諭曰:馬齊原不諳事,此數年中,起自微賤,歷陞至大學士,其處心設慮無恥無情但務貪得,朕知之已久早欲斥之,乃潛窺朕意而蓄是心殊為可惡,理應立斬,以為眾戒,朕因任用年久不忍即誅,著即交胤禩嚴行拘禁。李榮保著免死,照例枷責,亦聽胤禩差使。馬武著革職,其族中職官及在部院人員,俱革退。世襲之職亦著除去,不准承襲。
家族
• 祖父為哈什屯。
• 弟馬斯喀
• 弟馬武
• 弟李榮保
• 十二子:富爾敦、傅慶、傅德、傅廣、傅成、傅明、傅向、傅良、傅興
• 女兒:和碩履懿親王允祹嫡福晉、奉恩鎮國慤厚公高塞之孫宗室釋迦保嫡妻。
• 傅良生于康熙五十年,終于乾隆四十二年。承襲二等敦惠伯」。傅良子五:長子善明、三子穆靖安、五子靈慧。二子、四子年譜未見記載。
腳註
參考
•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列傳七十四·馬齊》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