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及第。授大理寺评事、知崇阳县事。六年(981年)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雍熙元年(984年)十一月,迁著作佐郎。二年(985年)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端拱元年(988年),转秘书省丞。二年(989年)春,自麟州还,充礼部考试官,毕,通判相州事,以父母在濮州,乞督濮州之市征,监濮州在城商税。月余,召赐五品服,知浚仪县事。淳化元年(990年),由枢密院直学士寇准、知制诰李沆、枢密副使宋湜所荐,出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四年(993年)正月,转太常寺博士。夏,诏赴阙,拜虞部司郎中、赐金紫。七月,与工部司郎中向敏中并命为枢密直学士,赐钱五十万。八月,与向敏中同知通进、银台司公事。五年(994年)八月,知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事。至道二年(996年)正月,转兵部司郎中。三年(997年)四月,拜左谏议大夫。咸平元年(998年),诏还回朝,拜给事中,迁户部使,改御史中丞。二年(999年)正月,与礼部尚书温仲舒同知贡举。四月,改工部侍郎、知杭州事。五年(1002年)八月,知永兴军事。六年(1003年)四月,加刑部侍郎、充枢密院直学士、知益州事,认为铁钱过重,创立了交子制度,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连保发行交子,一张钞票抵一千文铜钱。张咏在蜀四年,被召还京,将侍妾择配嫁人,都还是处女。景德二年(1005年)十一月,转礼部侍郎。三年(1006年),复掌三班院兼判登闻检院。四年(1007年)六月,知升州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二月,转尚书省左丞。三年(1010年)二月,授工部尚书。四年(1011年)四月,进礼部尚书。六年(1012年)三月,知陈州事。八年(1015年)八月卒于陈州理所,赠尚书省左仆射。皇佑三年(1051年),追諡忠定。
张咏能诗,他在《寄晁同年诗》中有两句「桃花江上雪霏霏,黄鹤楼中风力微」。张商英说他的《题庭竹》等句,「句清词古,与郊、岛相先后」,《宋诗钞》称「雄健古淡有气骨」。杨亿《西昆酬唱集》收其诗2首。
家族
• 曾祖:张立
• 曾祖母:李氏
• 祖:张铎
• 祖母:马氏
• 父:张景,授大理寺评事致仕,赠太常寺卿
• 母:谢氏,追封新昌郡太夫人
• 弟:张诜,御史中丞
• 妻:唐氏
• 继室:王氏,太原郡夫人,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显女
• 子:张从质,卫尉寺丞
• 孙:张约,奉礼郎
• 孙:张综,驾部司郎中
• 孙:张绰,卫尉寺丞
• 孙:张绅
• 女:张氏,适奉礼郎王嘉佑
• 外孙:王寿
• 曾孙:张尧夫,大理寺丞
• 曾孙:张尧民,龙冈令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