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李綱生於宋神宗元豐六年閏六月十日(1083年7月27日)秀州華亭官舍(今上海松江)。
大觀元年(1107年)十月,以父夔遇郊祀恩,補假將仕郎。二年(1108年),調將仕郎、真州司法參軍事。政和二年(1112年),中莫儔榜進士乙科,徽宗顧問再三,特旨升甲科,授承務郎、相州州學教授,以親庭遠,易鎮江。
四年(1114年),召除國子監正。十二月,除考功司員外郎。五年(1115年)九月,除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十一月,罷言職,除比部司員外郎。六年(1116年),轉承事郎。七年(1117年),差充禮部貢院參議官。重和元年(1118年)五月,除太常寺少卿。八月,除起居郎。十二月,差充國史編修官。宣和元年(1119年)六月,以京城大水,上疏論列六事,降一官,授承務郎、監南劍州沙縣稅務。二年(1120年)六月,複承事郎。三年(1121年)正月,磨勘轉宣教郎。四年(1122年)丁父憂。六年(1124年)正月,知秀州。七年(1125年)三月,除太常寺少卿。十二月,進通直郎、除兵部侍郎。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侵汴京。正月,為親征行營使司參謀官,再除中大夫、尚書右丞、東京留守、親征行營使。任京城四壁守禦使,擊退金兵。二月,宣撫使司都統制姚平仲以萬人夜襲金營不克,宰執與台諫謂勤王之師與親征行營使司之兵悉為金人所殲,欽宗震恐,罷職。太學生陳東率諸生數百人伏宣德門下上書,隨即復尚書右丞,改充都大提舉、京城四壁守禦使、除知樞密院事、封隴西縣開國伯、加食邑八百戶、實封一百戶。四月,轉太中大夫。五月,除河北河東路宣撫使,統兵一萬兩千人救援太原府。曾倡議于河北設立藩鎮以抵抗金,遭主和派所斥。九月,除觀文殿學士、知揚州事,隨即提舉杭州洞霄宮。十月,落職提舉亳州明道宮、責授保靜軍節度副使、建昌軍安置,再貶臨江軍。十一月,複原官,除資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
建炎元年(1127年)三月,聞召複官,除觀文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命、正議大夫、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隴西郡開國侯、加食邑七百戶、實封三百戶。五月,康王即皇帝位。甲午(五日),除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六月,兼充御營使、轉正奉大夫、進封隴西郡開國公、加食邑一千戶、實封四百戶。八月,遷銀青光祿大夫、除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加食邑七百戶、實封三百戶。上任前,御史中丞顏岐說:「張邦昌為金人所喜,雖已為三公、郡王,宜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增重其禮。李綱為金人所惡,雖已命相,宜及其未到罷之,以為中太一宮使兼講筵官,置之閑地。」右諫議大夫范宗尹說:「李綱名浮于實,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李綱上任,「首陳十事」。拜相後決心重整朝綱,主張用兩河義軍收復失地。李綱主政僅七十五天,八月十八日便遭罷相,其施政舉措皆被罷。十月,罷觀文殿大學士,仍提舉杭州洞霄宮,受殿中侍御史張浚彈劾,曰「綱杜塞言路,獨擅朝政,所陳敷奏之語,無非殺戮之事,蓋慾陰為慘毒,外弄威權,當時臺諌如顏岐、孫覿、李㑹、李擢、范宗尹,重者陷之以罪,輕則置之閑散,若非察見之早,而養成其惡,則宗廟之寄,㡬敗於國賊之手,可不為之寒心耶,向使綱之輔相,止於任職不堪,當此危難,尚當借綱行法,以示懲戒,矧其得罪於宗廟百姓,與夫不道之蹟,顯著如此,願早賜竄殛,以厭士論。」。
十一月,鄂州居住,張浚再論綱之罪,曰:「綱邪險不正,崇設浮言,足以鼓動流俗,非竄之殛之,上無以謝宗廟,下無以謝生民,次無以嚴君臣之分,而國是紛紛,陛下黜陟之典,終不能明於天下,況誣罔不根,事有可恨者,惟綱不學無術,始肆強忿,首議遷都於金陵,陛下固嘗寢其請矣,而乃狠戾輕狂,施設大繆,故為反覆,以惑眾心,如前所謂括馬、招兵、勸納民財之政,此為最大者,夫馬可盡括而有,兵可強招而用,民財可驟斂而得,使三者果如其言,人必大怨,國本先困矣,逮其易詔令以庇翁彥國之親黨,捐金帛以資張所、傅亮之妄費,奸跡謬狀,不逃聖鑒,是以乾剛獨斷,斥去不疑,事之可稽,皎如日月,而反覆之論,輙爾肆行,徒取細民目前之譽,以幸虛名,不知朝廷經遠之謀,是為大計,人臣之忠於國家,固如是乎,臣嘗歷考綱之所為,當靖康之初,力請淵聖皇帝留京師,雖無制敵之策,遠慮之明,亦可為奮身以徇國矣,而乃小器易盈,不知涵養,貪名自用,競氣好私,忠義日虧,浸失所守,謂蔡京之罪可略,蔡攸之才可用,交通私書,深計密約,凡蔡氏之門人,雖敗事誤政,力加薦引,綱之負宗廟,與夫存心險惡,抑亦有素,若不早加竄殛,臣恐非所以靖天下言者。又奏,綱之用心,在於專營小人之譽,靖康之初,綱知小人之情,在於懷土,故倡為守城之計,卒之二聖北遷,至今未複者,綱之所致也,和議之後,綱知小人之情,在於憤敵,故倡為劫寨,及解太原之圍,覆師蹶將,怨結兵拏,敵再犯城闕者,又綱之所致也,逮陛下中興,綱來自江淮,知巡幸東南為便,既抗章力陳矣,及至行,在聞小人有不樂東去者,即遽為幸鄧之計,當是時,雖三尺童子知其不可,而綱決為之,蓋綱之心急於盜名,雖使國家顛沛,一切不可,賴陛下聖明,灼知其奸,亟行罷黜,不然,禍亂可勝計哉,頃綱之入相也,至南京之日,於政事未有所問,先差登聞鼓院並理檢院人吏,蓋欲引群不逞之徒以譽已耳,綱以小人譽巳則已尊,巳尊則朝廷可以脅制,而政令皆由巳出,甚者至於造成伏闕之事,雖人主不得而令,此淵聖皇帝所以謂其跋扈也,訪聞近日辛道宗叛兵自蘇、秀而來,綱傾其家貲數千緡,並製造緋巾數千,遣其弟迎賊,不知其意安在,今陛下駐蹕維揚,人情未安,綱居常州無錫縣,去朝廷不三百里,綱既素有狂愎無上之心,復懐怏怏不平之氣,而常州閭閻,風俗淺薄,知有李綱而已,萬一盜賊群起,藉綱為名,臣恐國家之憂,不在金人,而在蕭牆之內,以為李綱者,陛下縱未加鈇鉞之誅,猶當置之嶺海遐遠無盜賊之處,庶幾國家可以少安,故有是命」。二年(1128年)十月,命其移往澧州(治今湖南常德市澧縣)。御史中丞王綯彈劾李綱「經年不赴貶所,又論綱靖康中要功劫寨、結眾伏闕、覆師太原凡三罪,請投之嶺海」。十一月四日,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又被貶謫萬安軍(海南島)。十一月下旬,與次子李宗之南渡瓊州。三年(1129年)二月,大赦,不以赦徒。八月,高宗謂輔臣曰「士大夫閒,有言李綱可用者,朕以其人心雖忠義,但志大才疏,用之必亡人之國,故不復用也。」。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呂頤浩曰「臣等與綱素無嫌隙,原其心非慾誤國,但志大才疏耳。」。十一月二十九日,許自便居住。四年(1130年),遭貶流放遇赦後,隱居泰寧丹霞岩。七月,複銀青光祿大夫。
紹興元年(1131年)正月,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八月,複資政殿大學士。二年(1132年)二月,除觀文殿大學士、荊湖廣南路宣撫使、知潭州事。九月,改充荊湖南路安撫使。十二月,罷職。五年(1135年)二月,復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除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事。六年(1136年)二月,兼營田大使。七年(1137年)四月,特遷左金紫光路大夫。十月,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九年(1139年)正月,宋金議和,宋向金稱臣納貢,李綱憂憤成疾。二月,除荊湖南路安撫大使兼知潭州事。四月,請祠祿,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十年(1140年)正月十五,病逝于福州倉前山欏嚴精舍寓所,年五十八,除特進致仕。五月,特贈少師。十二月,葬于福州懷安桐口大家山之原。十三年(1143年),以長子李儀之升朝,遇郊祀恩,贈太保。十六年(1146年),再贈太傅。二十八年(1158年),三子李集之遇郊祀恩,贈太師。淳熙十六年(1189年),謚號忠定(慮國忘家曰忠 安民大慮曰定)。
著有《梁溪集》180卷,附錄6卷。
李綱死後葬于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光明村大嘉山南麓。
家族
• 曾祖:李僧護,贈少保
• 曾祖母:廖氏,成國夫人
• 曾祖母:龔氏,茂國夫人
• 曾祖母:盧氏,昭國夫人
• 祖:李賡,贈正議大夫、累贈太保
• 親祖母:黃氏,累贈高平郡太君、秦國夫人
• 繼祖母:饒氏,累贈廣平郡太君、魏國夫人
• 父:李夔,終官中大夫、充右文殿修撰、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贈太師、追封衛國公
• 母:吳氏,初封仁和縣君、仁壽縣君、累贈永嘉郡君、濮陽郡君、韓國夫人
• 弟:李維,承事郎
• 弟:李經,通仕郎
• 弟:李綸,通仕郎
• 妹:李氏,早卒
• 妹:李氏,適朝請郎、主管南京鴻慶宮張端禮
• 妹:李氏,適迪功郎、袁州士曹掾周楙
• 妻:張氏,累封越國夫人、進封魯國太夫人
• 子:李儀之,右奉議郎、主管南外敦宗院
• 子:李資之,右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觀
• 子:李集之,右通直郎、新充差福建路提點刑獄使司幹辦公事
• 子:李潤之,早卒
• 子:李望之,早卒
• 子:李茂之
• 子:李秀之,右宣義郎、新充差福建路轉運使司幹辦公事
• 子:李申之
• 女:李氏,早卒
• 女:李氏,適右宣教郎、前福建路轉運使司主管文字黃礽
• 女:李柱,早卒
• 女:李惠,早卒
• 女:李氏,適右從政郎、福建路安撫使司準備差遣張坦
• 女:李氏,適進士范端贄
• 女:李氏,許嫁右承務郎、監潭州南嶽廟常袗
• 孫:李震,右承務郎、監潭州南嶽廟
• 孫:李泰,右承務郎
• 孫:李升,右承務郎
• 孫:李晉,右承務郎
• 孫:李蒙
• 孫:李同
• 孫:李謙
• 孫:李需
• 孫:李頤
• 孫女:李氏,適進士鄒煜,早卒
• 孫女:李氏,適右宣義郎、通判溫州事呂虛己
• 孫女:李氏,適進士張蒙
• 孫女:李氏,適右迪功郎、德安府司戶參軍事余永弼
• 孫女:李氏,許嫁將仕郎傅伯高
• 孫女:李氏
評價
• 文天祥《忠定公贊》:「其道則隆,其運則剝。噫,胡出處之不常,為蒼天頻卜。」
• 朱熹評價:「綱知有君父而不知有身,知天下之安危而不知身之有痼疾,雖以讒間竄斥瀕九死,而愛國憂君之志終不可奪者,可謂一世偉人矣!」
• 鄭大漠作詩曰:「吾愛李丞相,經術文章匠。時事不可忘,書生作良將。舊築讀書堂,雙江古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