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鄉試中舉。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進士,授職中書舍人。萬曆初年,授陝西道監察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獲罪,他上疏相救未果。之後負責清理湖廣、廣西軍隊,上疏請求免除士民遠戍之苦,只充軍鄰近的衛所,得到批准。萬曆四年(1576年),因違背張居正意願,被外遷,任浙江湖州府知府。萬曆八年,任蘇松兵備副使。萬曆十一年,升任湖廣按察使。鄖陽兵變時,知府沈鈇被治罪,李頤上疏為他申辯冤情,並秘密殺死帶頭叛亂的人。因母喪丁憂去職。
服喪期滿,官複原職。萬曆十七年(1589年),李頤出任陝西按察使。萬曆二十年(1592年),升任河南右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再升為右副都御史。因定兵亂有功,升任兵部右侍郎。長昂驕橫,李頤與總兵王保將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抓住,叛賊于是害怕。不久,其別部伯牙入寇,李頤率領將士將其擊敗于羅文峪,升任兵部左侍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升右都御史。
當時,朝廷派往使者到各地徵收礦稅。馬堂駐于天津,王忠駐守昌平,王虎駐保定,張曄駐通州。李頤上疏道:「燕京是王氣所鐘之地,離陵寢也近,一開鑿必定損傷靈氣。」又稱:「畿輔土地荒蕪,收成不高,而敕令使者索求卻不遺餘力,恐怕臨清變亂慘劇,將會重新上演。」不久,遼東稅使高淮誣衊彈劾山海同知羅大器,李頤再一次上疏反對徵收礦稅,並暗示萬曆怠政,稱:「朝廷監官,外省的僚屬,起初並沒有統攝,況且遼陽的礦稅與薊門又有何關係?假若都效法高淮所為,官吏將無法歸類處理。皇上執掌天下的權力,現在盡落入宦官,早上上奏,下午回報,如同聲音的迴響。縱使所彈劾的人應當治罪,以什麼名義呢?更何況無辜之人,被暴虐的摧殘。」所上奏疏皆無下文。李頤在鎮任職十年,威望大增。宦官害怕李頤名望,故而畿輔百姓的日子稍微安寧。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他以工部右侍郎之職代劉東星管理河道。他上疏建議上築決口,下疏故道,為長遠打算。兩個月後,因積勞成疾,卒于任內。贈兵部尚書。
事跡
李頤為官三十多年,車行簡陋,布衣蔬食。初為御史時,首先請求在文廟祭祀胡居仁,未獲批准。看見胡居仁的孫子胡希祖年幼貧苦,就將女兒許配給他,並在家中撫養。弟李謙早亡,他將自己蔭庇傳給其子。
參考
• 《總督河漕御史大夫晉大司馬李公頤行狀》,劉應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