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任金坛、吴江县知县,授兵科给事中。因太监陆荩臣之引荐,依附于阉党魏忠贤、崔呈秀。天启元年(1621年)奏劾王安,魏忠贤矫旨将王安发配到南海子,为南海净军。天启三年(1623年)至兵部尚书,人称「云中虎」,谚曰:「蓟州(崔呈秀)当前,东光(霍维华)接步」。
天启六年(1626年)四月初十,上疏数千字,抨击刘一璟、韩爌、孙慎行、张问达、周嘉谟、王之寀、杨涟、左光斗、周朝瑞、袁化中、魏大中、顾大章等人,全盘推翻「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结论。魏忠贤看了说:「这本条议一字不差!」时人论说:「此疏乃一部三朝要典也」。
天启七年(1627年)熹宗病重,霍维华献「灵露饮」,五谷蒸馏而成,清甜可口,但几个月后病情加剧,浑身浮肿,八月十一日,熹宗召见信王朱由检,即行驾崩。崇祯元年(1628年)及至魏忠贤自尽,阉党灭败,霍又以计谋保全了自己,任兵部尚书协理军务。后因图谋取代袁崇焕,为时伦新等弹劾,定入逆案。以逆案被弹劾,给事中颜继祖称其「满面骄容,浑身媚骨」。
崇祯七年(1634年)建议治河尚书刘荣嗣自宿迁到徐州开辟运河,引黄河水通漕,糜费五十万两银无功。刘荣嗣下狱论死。崇祯九年(1636年),边事紧急,都御史唐世济荐维华边才,霍维华却被下狱遣戍,郁闷而卒。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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