朄 U+6704 | 說文小篆 |
部首: | 曰+ 10筆 = 共14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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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處: | 康熙字典: 頁504第02 辭海: 卷6頁5540第1 漢語大字典: 卷4頁2549第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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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結構: | 左:申,右:柬。 具有相關結構: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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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發音: | yìn yǐn ㄧㄣˋ ㄧㄣ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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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發音: | jan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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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 《··》朄:《》《集韻》《韻會》𠀤羊進切,音引。《》擊小鼓,引樂聲。从申柬聲。《玉篇》小鼓在大鼓上,擊之以引樂也。《周禮·春官·大師》令奏鼓朄。《註》鄭司農,先擊小鼓,乃擊大鼓,小鼓爲大鼓先引,故曰朄。康成謂:鼓朄,猶言擊朄。又《春官·小師》小樂事鼓朄。《註》朄,小鼓名。又與田同。《·》應田縣鼓。《箋》田,當作朄。朄,小鼓,在大鼓旁,應鞞之屬也。聲轉字誤,變而爲田。○按《正字通》入九畫,非。今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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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出處
《·》: | 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 |
《·》: | 堂下管奏時,先鼓朄。 |
《》: | 既醑既酢,爰朄爰舞。 |
《·》: | 《篇海》與朄字不同。 |
《》: | ...、箈、鬻、柶、絼、▉、爂、▉、朄之類,皆他經鮮用,予前已書之而不詳悉。 |
《》: | 「應田」不取鄭《箋》田當作朄、聲轉字誤之說。 |
《》: | 大曰鼓,小曰朄,又曰應。 |
《》: | 大曰鼓,小曰朄,又曰應。 |
《·》: | 則是點與銅鼓為應和,亦猶將擊鼓先擊朄也。 |
《》: | 周禮小師:□朄。 |
《·》: | 桂房金匏朄,瑤軒絲石羅。 |
《》: | 鼓,朄鼓;下管以之節笙。 |
《》: | 鄭氏曰:田,當作朄。 |
《》: | 鄭氏曰:田,當作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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